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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覈辦法實施細則

導語:績效考覈辦法實施細則是爲了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績效考覈辦法實施細則

績效考覈辦法實施細則

一、績效考覈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爲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覈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覈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覈,對考覈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覈工作在績效考覈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週考覈一次)的考覈採用每週考覈方法,綜合部每週將各部門考覈結果公佈,每月根據考覈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覈作爲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覈採用分級考覈的辦法:考覈小組考覈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覈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覈採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採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佔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覈分爲定量考覈和定性考覈。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覈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幹部:定量考覈70%,定性考覈30%。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覈:

a。中層幹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幹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週考覈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覈:公司行爲規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爲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覈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覈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週考覈總結會,對上月考覈工作總結,佈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週的考覈由每週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覈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覈”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週工作重點。

四、考覈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週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覈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週考覈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覈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覈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覈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覈標準附後)

(1)中層幹部考覈項目分值比例由考覈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覈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覈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爲工作不作爲,由考覈會扣下週定量考覈積分30分。

(4)定量考覈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週定量考覈積分爲零。

(5)考覈會要確定各部門每週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爲,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覈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係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爲。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