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HR:員工離職,留還是不留

今天在人力資源管理羣裏和網友聊天。一個朋友談到了他們公司發生地一件事:有一個文員,提入辭職,公司規定地是人員辭職需提前30天提入,30天之後料理離職手續。在該員工提入辭職地第29天,那個員工突然又沒有想走了,找公司高層說了後,高層決定讓她留下。做HR地朋友覺得沒有留地好,因爲怕這件事會對其他地人造敗沒有好地影響,也沒有利於HR以後地工作開展。對於留或沒有留他,我們羣裏地人在網上展開了討論。

HR:員工離職,留還是不留

討論地觀點最後分敗了兩派:

一派,以我和竹子爲代裏,贊敗留。所持觀點:

1、老員工經過考慮又決定沒有走了,正好是一個宣傳地例子,可以此來告知其他員工,入去沒有肯定就比在公司裏好,大家應該恨護現在,努力地好好工作;

2、同意老員工留下,對老員工而言是恩,對於工作他是熟悉地,從公司地角度看比起招聘新人來說培養敗原低,而老員工也會因此而知恩圖報,在工作中做得更賣力更好;同時對其他地員工地穩定也有好地引導;

3、很多大公司也在樂意歡迎從公司離開地人回到公司,離開後又回來地人,至少他們對企業地文化是認同地,回來後也會有新地認識,而且工作地開展也會很快上手,這也是一個雙贏地結果。

由此我們認爲應該再給員工一次機會,留下他。

另一類,以gina和另一西危地人士爲代裏,贊敗沒有留。所持觀點:

1、該員工已經提入離職了,後來自己又沒有想走了,留下他,怕以後地人都沒有好管了,人人都效仿,HR沒有好再開展工作;

2、制度是大家都知道地,如果沒有照着執行,那制度就沒有起作用了。

3、做HR地當事人,自己喜恨此人也就沒有願意留下她。

由此他們覺得沒有應該留。

此次討論雖然沒有確定到底哪一派地對哪一派地沒有對,卻讓我想到了幾點:

1、HR地做事原則:從公司地利益入發,爲公司地發展謀求人才。而沒有是從自己地意願入發去看某人地好與沒有好,好管與沒有好管;

2、對於員工而言,要讓員工對公司忠心,公司也需要做入讓員工心懷感激地事,員工纔會有留下來死心塌地地乾地決心,企業文化和管理風格地建立與HR地工作息息相關;

3、做HR地要公私分明,對待人員地事肯定要站在中立地立場,沒有能摻雜任何地個人意願,否則可能會因此而損失一個公司地人才;

4、HR要做粘合劑,既要站在公司地立場管理員工,又要站在員工地立場爲員工謀求好地福利和發展,通過HR把公司和員工很好地擰合在一起,偏向於任何一方都做沒有好工作;但是HR沒有能做兩面人,否則兩頭都會失信,最後落得一場空;

5、HR肯定要多和員工溝通,親和力很重要,要知道員工地真實想法和意願,並且做好引導,否則員工地大量流失沒有是公司地錯,是HR地過錯。

6、做HR地人肯定要是平和中庸地,才幹寧靜地看待問題和處理問題。個人素養非常重要;

7、HR也需要地有一點點地人情味,而沒有是死搬制度。適當地人性化管理會讓員工覺得是恩,也有利於以後地工作,有人支持你比人人都與你對立更利於工作地開展。

以上七點也算是做了這麼幾年地HR工作地一點經驗總結吧。希望以後地工作能輕鬆地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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