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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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員工遲到看企業管理

企業是在培養下逐步成長的。所謂培養,就是指企業的管理者要學會指導員工的工作,學會定規矩。員工做事以前,管理者做事前指導;員工犯錯以後,管理者幫他分析錯誤的原因和改進的辦法。這就叫培養。培養是“養”的一種具體方式。

從員工遲到看企業管理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分析一下管理者應該如何培養員工:

“爲了避免員工遲到,國內的很多企業一般會採取罰款的辦法解決問題。遲到一次罰款10元,每月遲到超過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等等。員工遲到就罰款,這在德國的企業是絕對不允許的。

在德國的企業,如果一個員工遲到了,部門經理一定會找這個員工談話。第一個問題:你爲什麼遲到?第二個問題:你住在哪兒?第三個問題:你乘坐哪幾種交通工具上班?第四個問題:從你家到單位通常要走多長時間,可能會碰到哪些異常情況?比如正常可能要走半個小時,那麼遇到堵車、下雨、下雪等情況需要多長時間。瞭解完情況,部門主管會幫你制訂一套正確的上班的解決方案,告訴你在正常情況下應該幾點出門,在異常情況下應該幾點出門,遇到特殊情況應該怎麼辦。這樣跟員工談完了以後,他至少知道怎麼做才能避免遲到。這是第一次。

第二次,員工遲到了以後,分管老總會找他談話。談話的第一個問題:你知道從你家到公司有幾種出行方案嗎?第二個問題:你知道怎麼做才能避免遲到嗎?員工說知道,分管老總就會問第三個問題:“那你今天爲什麼遲到?是有什麼特殊情況,還是你自己的原因?如果有特殊情況我們可以完善,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我提出警告。”

”通過這兩次談話,方法問題基本上就解決了。大家記住,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先解決方法問題。管理者要了解問題,然後和員工一起分析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員工第三次遲到,人力資源部經理會跟他談話。在知道如何避免遲到的基礎上,一個員工每月遲到三次,一定是態度的問題。這個時候,人力資源部就會宣佈制度:你已經遲到三次了,我們對你提出警告。

”制度是怎麼形成的?有了方法,制度纔有用,才能形成正確的管理。沒有方法,只有制度,結果只能是胡亂管理。管理者不給員工提供方法,他會無所適從。這個時候他一犯錯你就處罰他,他只能更加無所適從。所以,態度只有在方法具備以後纔有價值。

你讓遠在深圳的員工馬上行動,用五秒鐘的時間跑到北京開會,他肯定辦不到。這就是一個方法問題,而非態度問題。你通知員工,50天后,公司在北京召開會議,希望大家準時參加。到時候,他要是不去,那肯定是態度問題。

所以說,制定一項制度,必須先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方法解決了,制度才能起到約束的作用。有方法,有制度,員工還是做不到,那就是態度問題。

“員工第四次遲到以後,總經理會跟他談。總經理會說:你的部門經理跟你談過了,人力資源部經理也跟你談過了,下一次遲到就請你離開這家公司。”

這就是國外用管理的方法解決員工問題的實例:第一次是發現問題,提出方法。第二次是發現問題,完善方法。企業管理者首先要發現問題,提出方法。沒有方法的處罰是沒有價值的,沒有方法的制度是沒有意義的。處罰只有在態度上纔有價值。第三次、第四次遲到,人力資源部經理出面談的是態度,總經理談的`是制度。方法有了,態度驗證了,制度明確了,員工再遲到,總經理就可以宣佈:你可以走人了。所以說,總經理擁有制度的最終決定權。實際上,在通常情況下,一個員工有了四次遲到後的談話一般不會出現第五次遲到的情形。

有人說,難道不會有特殊情況?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說今天下大雨坐不上車。這時候是應該請假的。請假和遲到是兩個概念。所以第一次、第二次要把各種情況都想到。

管理做得到位的企業能夠使員工不斷進步,因爲它會教給員工分析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員工堅持這個方法,不斷端正態度,就能跟企業一起不斷成長。這就叫藉助管理指導員工成長,好的企業都是這樣的。

講到這裏,我們總結一個問題,所謂的流程,所謂的制度都是在指導員工的過程中產生的,而且一定是通過層層的指導纔不斷明確的。所以,國外的管理能夠使員工能得到每個層面管理者的支持和幫助。最後,即便員工離開了這家公司,他也一定是無怨無悔的。

有的企業,員工的能力得到提高了,爲什麼企業還會垮臺?很可能是管理者沒有授予員工相應的權利。他有能力,但是缺乏相應的資質和權利,什麼事情都做不了主,遇到事情只能不停地給領導打電話。這種情況下,管理者必須給員工相應的授權。員工有能力,又有權利,才能做好工作,才能不斷進步。

從老闆有創意,有指導,到員工有能力,有權利,這代表一個公司基本上成熟了。這個時候企業還會出現什麼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管理者給員工的權利過大,最後無法控制了。第二個問題就是控制過頭了,企業內部產生了官僚主義。官僚主義大家都知道,就是照章辦事,反正企業有規定。不能辦的,就拖拖拉拉,很難看到效果。

這個時候,管理者要和員工建立起合作關係,要和員工進行討論:管理者該怎麼做,員工才能既得到權利,又能得到控制,從而形成長期的良性合作關係。也就是說,管理者要學會控制權利,只有把握好放權的尺度,才能控制好企業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