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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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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自身素質提升,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症懶癌齊復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

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1

物業管理問題是加強社區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綜合市長公開電話每年受理情況看,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年年都是熱點、難點之列。僅今年上半年,我辦就接到此類投訴890餘件,主要是房屋質量不好、高層供水難、衛生狀況差、亮化徒有虛名、被盜現象嚴重、地下室或車棚挪作他用、亂搭亂建、油煙噪音擾民、強制指定消費太陽能等涉及物業管理工作的問題。就此,我辦於近日進行了調研。

一、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概況我市物業管理自1998年起步,現已有物管企業61家,其中二級資質企業3家,三級資質企業48家,暫定級企業10家,從業人員3000多人。已交付使用的住宅物業管理項目118個,總建築面積668。69萬平方米,其中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81個小區;在建住宅物業管理項目(實施前期物業管理)27個,總建築面積480萬平方米。這些管理項目中,榮獲物業管理部優稱號的1個,省優稱號的20多個。

二、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隨着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房地產市場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小區物業管理矛盾也日漸突出,其中既有業主和物業企業主觀上存在的問題,也有客觀環境制約帶來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的老問題,也有發展中產生的`新情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業主對權利義務的認識不對稱。

隨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業主的維權意識日漸增強,對物業管理企業不斷提出高標準的服務要求,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業主對自身應承擔的義務認識不清。表現爲:

一是房屋維修養護責任意識不強,“產權歸己,維修自理”的觀念沒有樹立;

二是不服從管理,亂裝修、亂搭建屢禁不止,自律意識淡漠;

三是不按時交納或不交納物業管理費,尤其是老舊小區。

不交費的理由多種多樣,物業服務不到位自不必說,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鄰里糾紛、下崗等都作爲不交費的理由。如此惡性循環,直至物業企業服務質量下降,乾脆關門走人,廣大業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鴛鴦一村業主與新雨物業糾紛,最終兩敗俱傷。據瞭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業管理企業因收費難,物業管理工作難以爲繼,無奈撤出,涉及13個小區,50多萬平米住宅。四是業主委員會流於形式。很多小區業主主人翁意識不強,放棄物業管理自主權,對成立業主大會參與物業管理漠不關心。業主大會召開難,作用發揮不夠,業主委員會並沒有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因缺少溝通而無法解決,爲小區物業管理和發展帶來隱患。

(二)企業對管理服務的定位不準確我市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文化層次普遍較低,素質不高,很難樹立科學的管理和服務理念,加劇了業主和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

主要表現在:

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至上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服務行爲不規範,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滿足,更談不上主動幫助業主排憂解難。特別是由於物業企業造成的問題也不能得到及時解決,直接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戶滿意度的提升。

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重要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三是部分物業管理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出租車棚、地下室等,用於經營謀利,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

(三)老舊小區基礎條件不配套我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分爲三類:

一是缺乏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的老舊住宅區,佔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區面積40;

二是實行半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佔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21;

三是配套設施完善、實行全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佔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39。其中,老舊住宅區面廣量大,建設標準普遍不高,歷史欠賬多,硬件環境、公建配套、區內公共秩序、居住對象的弱勢羣體、管理運轉等各種矛盾突出。具體表現在:

一是可用於小區管理與服務的物業管理用房、車庫配套設施數量低,無法建立市場化管理運作機制。

二是安全防範設施匱乏,大多是敞開“不設防”住宅小區,無法實行封閉管理,小區環境秩序混亂,治安案件時有發生。

三是小區支幹道路、宅前道路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小區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體屋面、樓道牆面等公共部位陳舊、破損嚴重。

四是地下管網不暢,經常出現下水堵塞或雨天積水問題。

五是小區綠化佈局不合理,常年失養,地被植物逐年減少。

六是收費率低,每月每戶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業企業基本上只是對小區進行維持型管理。

(四)開發商遺留問題的解決不到位開發商遺留問題突出,相關部門沒有按規定進行驗收,嚴重影響了物業管理。

一是新建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條件不明確,對交付使用環節缺乏有效監督,一些項目交付使用時往往綠化、封閉、道路等配套設施尚未完善,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引發物業服務收費矛盾,也制約了物業管理的順利開展。

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設施,如:車庫、地下室、架空。

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2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範圍、管理標準、權限、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並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爲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並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於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築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佈置,重點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並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淨”。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淨、路沿淨、人行道淨、雨水口淨、樹坑牆根淨、果皮箱淨。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佔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

補充:

物業管理的水平與小區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小區居民都希望有一個好的物業管理機構,但是,總是事與願違。物業管理工作不遂人意,也不能去怪物業管理工作人員,他們的工作也很辛苦。主要是有的居民小區缺少物業管理的“把關人”,以致缺少小區民主管理的“實施人”,各方面的工作缺少監督,也就缺少規範,顯得亂哄哄了。我們必須重視以下幾個問題:

一,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由小區居民中挑選作風正派,肯爲大家工作,責任性強的居民代表,經過民主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代表所有的業主,對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委員會成員一定要在業主中有威信,辦事不徇私情。選舉一定要符合選舉辦法。決不能隨隨便便地一投票就算數。業主委員會產生以後,要樹立它的威信。雖然它是民間產生的機構,由於它和居民的生活關係密切,必須對它給予充分的重視。沒有業主委員會,就談不上如何加強物業管理工作。

二,小區內的車輛停放工作要充分聽取業委會和居民羣衆的意見:小區內的`車輛停放問題常常成爲居民之間糾紛的來源,有的物業幹部也覺得十分棘手,糾紛兩邊,難免要得罪一邊。有了業主委員會這個問題就比較容易辦。如一個居民小區停有幾輛大型貨運汽車和大巴士,這些車輛由於車況較差,啓動時噪音很響,影響居民的休息和睡眠。居民把意見反映給業主委員會,要求禁止大型車輛停入小區。在業主委員會和大型車駕駛員溝通的時候,他們表示很難接受,通過業主委員會的反覆做工作,併爲他們落實了停車地點,終於實現了大型車不再進小區。又有一次,部分駕駛員要求減少綠地,增加停車位,業主委員會就把這個建議交全體居民討論投票。結果大多數居民不同意減少綠地,增加停車位的建議。從而把這個建議否決了,確保了大多數業主的權益。業主委員會就是這樣一個小區裏的當家人。關係到居民們生活的大事,都要經過他們去做,去落實。有了業主委員會,小區的管理工作順暢多了。

三,小區的資金使用監督工作: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監督物業管理的。

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3

物業管理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近年來,隨着城市建設的快速推進,居民對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我社區虹橋一、二村自去年經老小區改造後引進物業進駐小區管理已一年時間了,針對一年來物業管理情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調查與思考,現將調查情況分述如下:

一、一年來物業管理取得的成效

1、物業管理觀念日益得到重視。由於物業管理聯繫着千家萬戶,與居民羣衆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已成爲政府、社會、居民關注的熱點。隨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會不斷提高。所以,居民、社會、及政府對住宅小區的管理要求也隨之提高。現在是否有一家擁有品質高、服務好、信譽佳的物業管理企業來爲住宅小區服務已普遍成爲居民百姓購房時重點考慮的內容了,開發建設單位同樣也經常把小區今後擁有優良的物管企業服務作爲其售房時的一個重要賣點。在小區交付入住後,廣大居民百姓也非常關心其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狀況,開始積極參與到小區內的各項物業活動中來。同時,政府也不斷加大力度,進一步引導和規範物業管理市場,並積極籌措資金改善老小區環境,將其納入物業管理範疇。整個社會對物業管理的意識和觀念相對前幾年來說有了很大的改進,物業管理日益得到大家的`關注和重視。

2、老小區物業管理有了改善。爲改善舊住宅小區的居住環境,實現舊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和環境改造的目標,我市近幾年投入大量的資金,加大了服務水平。

3、業主委員會過分強調維權,忽視對業主責任與義務的教育。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全體業主的“代言人”。目前,一些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在維權中卻採取了不正當的形式,忽視了法律法規允許的維權範圍和形式。業主委員會也忽略了自身對業主的教育和引導責任。

4、物業管理收費較難。一是對服務不滿抵制交費。業主對服務的不滿,常常以不交物業費的方式表達。如虹橋一村二村物業費收取率爲78%。二是低收入羣體經濟承受能力有限,不願交費。三是老小改造遺留問題影響交費。業主對房屋質量缺陷等開發遺留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不滿,直接影響着物業費的收取,有些居民因對改造質量不滿、沒有停車位等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而拒交物業費。

二、對策措施和建議

1、加快物業管理法制建設,完善物業管理政策。同時,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儘快制訂一些符合老小區的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政策制度體系。使物業管理儘可能地有法可依,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走上良性循環的道路。

2、大力搞好物業管理宣傳,優化物業管理環境。隨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會不斷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城市的檔次也在提升,所以,居民、社會、及政府對住宅小區的管理要求也隨之提高。因此,我們社區要從管理的角度來講必須對物業管理有一個更高的標準,將物業管理的各項要求、有關法規政策,通過各種宣傳途徑向居民、社會、政府解釋、公佈。讓廣大羣衆瞭解什麼是物業管理,它的要求是什

小區物業管理情況調查報告4

物業管理問題是加強社區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綜合市長公開電話每年受理情況看,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年年都是熱點、難點之列。僅今年上半年,我辦就接到此類投訴890餘件,主要是房屋質量不好、高層供水難、衛生狀況差、亮化徒有虛名、被盜現象嚴重、地下室或車棚挪作他用、亂搭亂建、油煙噪音擾民、強制指定消費太陽能等涉及物業管理工作的問題。就此,我辦於近日進行了調研。

一、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概況

我市物業管理自1998年起步,現已有物管企業61家,其中二級資質企業3家,三級資質企業48家,暫定級企業10家,從業人員3000多人。已交付使用的住宅物業管理項目118個,總建築面積668.69萬平方米,其中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81個小區;在建住宅物業管理項目(實施前期物業管理)27個,總建築面積480萬平方米。這些管理項目中,榮獲物業管理部優稱號的1個,省優稱號的20多個。

二、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隨着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房地產市場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小區物業管理矛盾也日漸突出,其中既有業主和物業企業主觀上存在的問題,也有客觀環境制約帶來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的老問題,也有發展中產生的新情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業主對權利義務的認識不對稱。

隨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業主的維權意識日漸增強,對物業管理企業不斷提出高標準的服務要求,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業主對自身應承擔的義務認識不清。表現爲:一是房屋維修養護責任意識不強,“產權歸己,維修自理”的觀念沒有樹立;二是不服從管理,亂裝修、亂搭建屢禁不止,自律意識淡漠;三是不按時交納或不交納物業管理費,尤其是老舊小區。不交費的理由多種多樣,物業服務不到位自不必說,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鄰里糾紛、下崗等都作爲不交費的理由。如此惡性循環,直至物業企業服務質量下降,乾脆關門走人,廣大業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鴛鴦一村業主與新雨物業糾紛,最終兩敗俱傷。據瞭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業管理企業因收費難,物業管理工作難以爲繼,無奈撤出,涉及13個小區,50多萬平米住宅。四是業主委員會流於形式。很多小區業主主人翁意識不強,放棄物業管理自主權,對成立業主大會參與物業管理漠不關心。業主大會召開難,作用發揮不夠,業主委員會並沒有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因缺少溝通而無法解決,爲小區物業管理和發展帶來隱患。

(二)企業對管理服務的定位不準確

我市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文化層次普遍較低,素質不高,很難樹立科學的管理和服務理念,加劇了業主和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主要表現在: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至上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服務行爲不規範,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滿足,更談不上主動幫助業主排憂解難。特別是由於物業企業造成的問題也不能得到及時解決,直接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戶滿意度的提升。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重要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三是部分物業管理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出租車棚、地下室等,用於經營謀利,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

(三)老舊小區基礎條件不配套

我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分爲三類:一是缺乏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的老舊住宅區,佔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區面積40%;二是實行半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佔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21%;三是配套設施完善、實行全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佔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39%。其中,老舊住宅區面廣量大,建設標準普遍不高,歷史欠賬多,硬件環境、公建配套、區內公共秩序、居住對象的弱勢羣體、管理運轉等各種矛盾突出。具體表現在:一是可用於小區管理與服務的物業管理用房、車庫配套設施數量低,無法建立市場化管理運作機制。二是安全防範設施匱乏,大多是敞開“不設防”住宅小區,無法實行封閉管理,小區環境秩序混亂,治安案件時有發生。三是小區支幹道路、宅前道路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小區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體屋面、樓道牆面等公共部位陳舊、破損嚴重。四是地下管網不暢,經常出現下水堵塞或雨天積水問題。五是小區綠化佈局不合理,常年失養,地被植物逐年減少。六是收費率低,每月每戶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業企業基本上只是對小區進行維持型管理。

(四)開發商遺留問題的解決不到位

開發商遺留問題突出,相關部門沒有按規定進行驗收,嚴重影響了物業管理。一是新建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條件不明確,對交付使用環節缺乏有效監督,一些項目交付使用時往往綠化、封閉、道路等配套設施尚未完善,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引發物業服務收費矛盾,也制約了物業管理的順利開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設施,如:車庫、地下室、架空層、活動中心、會所等權屬界定不清,易引發糾紛。有的開發商侵佔和出售配套公用設施所謂“使用權”,侵害了業主利益,留下了隱患,加大了後期管理難度。三是房屋質量問題。新區交付使用一段時間後,房屋質量問題陸續暴露出來,物業公司難逃其咎。此外,物業管理市場競爭機制未建立,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爲了擴大管量,對開發商妥協,降低承接標準接管物業,也爲日後的'管理工作埋下隱患。

(五)熱難點問題影響物業管理正常運作。

1、供水、供電設施移交不到位。一些開發建設單位沒有將小區的供水、供電設施移交專業部門,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屬下的物業企業管理,留下隱患:一是水、電是專業設施,物業企業維護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後,與專業部門相互推諉扯皮;三是開發企業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業企業又承擔不了相關責任。

2、新建高層住宅供水困難。高層用水難問題一直是投訴熱點,涉及牡丹園小區、正棱山莊、康樂家園、金匯城市花園、九緣城市花園、採秣小區、站北村、康嘉花園等。主要原因是小區建設時,內部管道口徑小,且部分地區地勢高。近幾年,我市東南成片開發了許多小區,管道壓力更大。高層供水缺乏系統的改造方案,只有在小區新建加壓泵房才能徹底解決,而其所需資金卻又難以落實。

3、私搭亂建、違章裝修、油煙噪音污染是困擾物業管理的三大難題。依法制止這些問題的發生,物業公司有畏難情緒,也苦於沒有處罰權,無法盡責,只得放任自流。

4、公共照明設施的正常使用不能得到保證。一是老舊小區公共照明設施的電費和維修標準偏低,調整艱難,嚴重影響了正常使用;二是部分物業企業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主動維護小區照明設施的意識淡漠,只有等到市民投訴、電話辦交辦後才被動維修。

(六)現行物業法規操作困難。

1、現行法規與監管體制不順。如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處和裝飾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

2、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珍珠西園地下室出租給人居住,租戶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港華燃氣公司和首創水務公司認爲只要用戶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爲主管部門的房產部門卻無法干預。

3、現行法規中關於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規定,脫離了我市市情,難以操作。

4、成立業主大會的規定過於繁雜,又缺少行政的輔導與幫助。

三、解決物業管理問題的幾點建議

1、加強政府管理和引導,完善物業管理法制建設。

在已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基礎上,進一步出臺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明確政府部門、開發企業、物業公司和業主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深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關義務,積極配合物業企業做好管理工作,同時也要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物業企業工作行爲方式,完善招投標制度建設,引入競爭機制,把優秀物業管理企業引進來,以改變物業從業人員素質差,服務不規範,專業性不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不夠的落後狀況。

2、提高業主意識,加快業主委員會制度規範化。

相關部門要指導業主選出真正能夠代表業主利益、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知識水平的人員主持、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能夠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起到橋樑作用,建立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信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仔細斟酌條款,確定服務項目和服務費價格,並定期召開業主大會,監督經費使用情況,受理業主投訴。對於熱難點問題,物業管理企業在進駐小區時,要與業主簽訂公約,對違章搭建、垃圾處理、噪音油煙擾民、放養寵物和亂停車等問題約法三章,共同維護小區穩定。

3、嚴格把好小區驗收關,努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

開發商遺留問題日漸成爲新建小區的物業管理難點。小區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要嚴把房屋、配套設施、水電氣等質量關;要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必須履行的程序,堅決避免一些物業企業因盲目擴大管量而草率接管,爲日後正常運轉和自我發展留下隱患。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規劃和投資力度,努力提高車棚、綠化、封閉等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物業管理企業要與社區緊密配合,加強對弱勢居民的扶助。

4、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上海市房地資源局提出了《物業管理區域重大事件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明確規定了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企業在應對 這類事件時應付的職責,還設立了全市統一的報告重大突發事件特服電話,24小時受理物業管理重大事件報告,各區縣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企業也分別設立重大事件報告專線電話,落實專人值班。將重大事件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應急預案體系的建立情況列入區縣房地產局,物業管理企業和小區經理的工作考覈內容,對未按規定報送通報,公佈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不服從管理部門統一應急指揮和處置以及未及時應急處置的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將依法查處。我市有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借鑑上海市和全國其它先進物業管理城市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多樣化物業管理方式,不斷改進和完善物業管理工作,努力爲人民羣衆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