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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考覈細則2篇

教師2.35W
學校教師考覈細則1

爲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範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以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爲發放教學質量獎及其他各類獎勵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學校教師考覈細則2篇

第一條考覈原則:堅持民主、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覈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覈,着重於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覈依據:

(1)《江蘇省如皋師範學校教學管理規範》;

(2)《教師學期教學任務書》;

(3)《江蘇省如皋師範學校工作津貼發放實施細則》。

第四條考覈方法:分級、分類考覈,量化積分、定性評等。

(一)教學管理部門考評(共6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20%)

(1)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職、曠工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於工作。

考覈方法:查閱相關考評記載。

得分: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2—0分。

(2)教學計劃、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佈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範;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聽課是否認真;評課是否講究實效。

考覈方法:教務處、教研組組織抽查或全面檢查教學進度計劃、教學日誌、備課筆記,查閱聽課筆記、教研組評課記錄、教務處考勤記錄。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學任務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準時上、下課;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教學是否富於藝術性;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覈方法:查閱教學任務書、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班級日誌》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4)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作業是否具有典型;學生所做作業是否規範;批改是否正確及時;是否經常到班輔導、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

考覈方法:查閱學生作業。查閱班務日誌、教務處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閱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閱卷是否始終如一堅持標準;評講是否認真及時。

考覈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閱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教務處值班日誌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較差1—0分。

2.教學實績方面40%

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覈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成績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並給以相應考覈分。

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覈分。

考覈方法:

(1)查閱各科考試成績表,與期初原始成績比較;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考試和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分率和標準差;

(3)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分率名次最後確定綜合名次;

(4)各科名次統計原則上依據標準分。

(5)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得分(綜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9分;第3名38分;第4名37分;第5名36分;

第6名35分;第7名34分;第8名33分;第9名32分;第10名31分。

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論文的刊物級別質量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爲:

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含校際)2分

(二)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考試等方面的工作質量。

考覈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學生評教考評表見後附表一)

(三)教研組(同行)考評(2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考試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覈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工作臺帳、平時的聽評課等教研活動記錄,在組內同行測評和基礎上進行學科組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學科組考評表見後附表二)

第五條考覈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教學業務考覈每學期按考覈分確定等級爲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於或等於90分可評爲優秀;介於70—89分之間爲良好;介於60—69分之間爲合格;60分以下爲差。

學期教學質量獎及其他各類獎懲與考覈結果掛鉤。考覈爲優秀等級者給予表彰,考覈後幾名的實行試聘。對連續二學期考覈末名,暫時取消授課資格。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教學業務考覈在學校黨委、校長室領導下,由教務處具體牽頭負責。教學質量考覈是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相關考覈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覈辦法解釋權屬於學校。

學校教師考覈細則2

一、指導思想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爲教師年度考覈、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覈對象、時間和權限

1、全校所有教師。

2、考覈以月爲週期,按照考覈細則,每月末覈算每位教師的考覈成績。

3、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覈。

三、考覈內容及量化標準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爲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考覈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爲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爲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

後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鄭郭鎮國小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於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採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爲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關於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並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關於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採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準,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覈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爲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緻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佔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週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教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學校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並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在當月28號前把所負責安全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副校長,安全副校長進行彙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誌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範(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爲的扣5分/次。

3、爲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絡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爲,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覈。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四)、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月考、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爲依據,全鎮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鎮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五)、加分項目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鎮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誌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鎮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武、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鎮級加2分,市級加3分,區級加4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覈。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爲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後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考覈結果及複議

1、期末學校組織考覈組成員對教師的學期工作依據考覈細則進行客觀公正進行考覈,並對考覈結果在全校教師會上公佈,由教師本人簽字確認。

2、教師個人對本人考覈結果有異議,應按照正當渠道提交考覈組進行復議,如對複議不滿意,學校或教師個人提交中心校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