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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變更合同錦集8篇

合同2.6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變更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變更合同錦集8篇

變更合同 篇1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

我們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______________等原因,現根據《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似對原勞動合同的第______條第______款第____項的內容作如下變更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不變。

是否同意變更,請於七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

20xx年xx月xx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於20xx年xx月xx日發出的`《變更勞

動合同通知》。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

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

因爲_______________ 原因,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變更內容主要有: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請十日內予以書面答覆。

單位(職工)蓋章或籤:

20xx年xx月xx日

變更合同 篇2

合同的簽訂一般是不能進行撤銷和變更的,因爲這可能會涉及到雙方之間的利益問題,合同簽訂之後如果違約必須要進行賠償,那麼造成重大誤解合同是否可以變更或撤銷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吧。

所謂重大誤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1條規定,是指行爲人因對行爲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爲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爲。

重大誤解主要有以下5種:

(1)對合同性質發生的誤解。因爲合同的性質往往決定了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例如將買賣合同誤解爲贈與合同,勢必改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從而違背當事人的初衷,因此,對合同性質發生的誤解應屬重大誤解。

(2)對對方當事人的誤解。在即時清結或不具有人身性質的合同中,對對方當事人的誤解一般不構成影響合同效力的重大誤解,因爲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會因具體當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變。但是在以當事人信用爲基礎的合同中(信託、委託、寄存、信貸),在以某種感情或特殊身份關係爲基礎的合同中(如贈與、無償借貸),或者在以當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攬),對對方當事人的誤解則明顯屬於重大誤解。

(3)對標的物品種的誤解。如將冷凍機誤解爲冷藏機。因爲對標的物品種的誤解屬於對合同標的本身的誤解,所以將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誤解者遭受重大損失,當歸屬重大誤解。

(4)對標的物質量的誤解。如將贗品當作真跡,將合金當作純金購買,即屬重大誤解。但僅對標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發生的誤解不屬重大誤解。

(5)對標的物數量、包裝、履行方式、履行地點、履行期限的誤解。如果對上述的誤解造成了誤解者重大損失的當歸屬重大誤解,如果未造成誤解者重大損失則不屬重大誤解。

構成重大誤解必須具備以下4個要件:

(1)必須對合同主要內容發生了重大誤解。如果僅僅對合同的非主要條款發生誤解,並且不影響合同的目的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則不構成重大誤解。

(2)誤解人因爲誤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誤解人的誤解與其意思表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3)誤解是由誤解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這也是誤解和欺詐、脅迫及乘人之危的主要區別之一。即誤解人的錯誤認識不是源於對方當事人的遺錯行爲,而是由於自己的不謹慎。

(4)誤解是誤解人的非故意行爲。在此不允許當事人以重大誤解爲藉口,而實屬於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行爲來撤銷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誤解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因此,當事人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合同內容,也可以申請其撤銷合同。另外,撤銷權的行使還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如果對方未反對撤銷權人作出的撤銷合同的意思表示,則可以直接發生撤銷合同的後果。由於可撤銷的合同屬於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誤解人行使撤銷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否則撤銷權消滅,可撤銷的合同變爲有效的合同。爲此,(合同法)第55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放棄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變更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性別:□ 男 □ 女 戶口性質:□ 非城鎮 □ 城鎮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展,丙方調整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機構,現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 乙方原與“凱迪 ”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爲“上海海之源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 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發工資等相關手續。

4、 丙方認可此次管理機構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5、 變更協議從20xx年10月1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丙方: 簽字(蓋章)

變更合同 篇4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合同作以下變更: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確認於年月日收到本協議文本。

簽名:

年月日

變更合同 篇5

***********公司:

我 (舊)公司於 年 月 日與貴公司簽訂的週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爲: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現將全部權利義務於 年 月 日轉至 公司。原合同項下 (舊)公司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原*****舊)公司與貴項目部簽訂的`週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繼續有效,其權利義務,債權債務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繼,並繼續履行至合同終止。

2、截止 年 月 日雙方已確認累計產生租賃費 元,共支付租賃費 元,其餘未付款項 元及後期產生的所有租賃費用由******(新)公司代爲承繼。並請貴公司將租賃費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賬戶內,開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舊)公司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內容中乙方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附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並加蓋各自公章、雙方法人身份複合件加蓋公章本人簽字。(舊)公司名稱(章)法人簽字:日期:附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並加蓋各自公章、雙方法人身份複合件加蓋公章本人簽字。

(舊)公司名稱(章)

法人簽字:

日期:

變更合同 篇6

(一)可變更、撤銷合同的類型

1、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爲。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

3、因欺詐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4、因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二)、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爲的效果

1、法律行爲有效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爲成立時,根據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法律效力,對民事行爲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

2、一方當事人享有撤銷權

(1)撤銷權的性質及歸屬

撤銷權在性質上屬於形成權。享有撤銷權的人是被欺詐、被脅迫、被乘危的人,發生了重大誤解的人,在顯失公平的'法律行爲中是受損失的一方。

(2)撤銷權的行使

撤銷權的行使,必須在訴訟或仲裁之中,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在裁判中確定。對於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應予以變更;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撤銷或變更。

(3)撤銷權的消滅

①除斥期間經過。

1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

②撤銷權人的放棄。

撤銷權的放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地放棄。默示地放棄撤銷權一般是明知有撤銷權而要求對方履行或者主動向對方提出履行。

(4)撤銷權消滅的後果

撤銷權消滅後法律行爲即確定有效。

(5)行使撤銷權的後果

行使撤銷權後,法律行爲溯及自始無效,其後果完全與無效法律行爲相同。

變更合同 篇7

因 特申請將合同編號爲 的 物業(物業地址及編號)變更合同主體,將合同簽約人由本人/本公司變更爲本人/本公司的(注:僅限直系親屬、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人同意向貴方繳納人民幣1000元的變更費用。

本人/本公司同意將本人所繳納的收據編號號租賃保證金、水電押金 元轉爲新簽約人 的名下,如有任何法律後果由本人承擔。

本人/本公司保證變更後的`簽約人會嚴格履行與貴司簽訂的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的各項約定,並嚴格遵守貴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否則,本人/本公司代其履行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的各項約定,對其違反合同及貴司管理規定的行爲承擔一切責任。同時,本人/本公司保證所提交的申請書和有關證明真實、合法、有效。

原簽約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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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爲變更申請人的。本人將完全按變更申請人與貴司簽訂的原合同內容與貴司簽訂新租賃合同,不會改變商鋪的經營業態和商號。

本人保證本次變更僅涉及合同簽約主體,不存在任何商鋪轉租的行爲,否則願按照與貴司簽訂的租賃合同和相關管理規定承擔一切責任。

新簽約人簽章: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8

法定單方變更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如何規避變更勞動合同的風險

除了法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之外,只能依照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包括約定變更及即時協商變更兩種情形。

(一)約定變更

所謂約定變更,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事由,當約定的變更事由出現時,用人單位可以如約變更勞動合同。此種做法只適用於變更事由可以預見的情形,例如,用人單位預計在不久後將搬入A地辦公,此時在招聘員工時,即可在勞動合同中對合同期內工作地點的變更作出明確約定,當然,約定變更後的工作地點必須是確定的,不能籠統地約定不論工作地點如何變化,用人單位均可變更勞動合同。

(二)即時協商變更

用人單位作爲經營者,其面臨的市場環境瞬息萬變,其可能會順應市場要求即時變更勞動合同,此時一定要與勞動者充分溝通,取得勞動者的理解和認可,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協商的過程要做到書面化,包括向勞動者送達變更意見書,意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理由、答覆期限、要求勞動者予以書面答覆及逾期未答覆的後果等。即時協商變更可能出現的結果主要有:

1、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2、勞動者未予明確答覆,但服從了用人單位的安排,可以認定爲勞動者以其行爲表明已經同意變更勞動合同。法律依據爲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實行)》第66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要求,對方未用語言或者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爲表明已經接受的,可以認定爲默示。不作爲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情況下,纔可以視爲意思表示。”

3、勞動者逾期未予答覆,且未服從用人單位安排,此時不能視爲勞動者默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15日內做出答覆。逾期不答覆,視爲同意變更勞動合同。”有了這條約定,在勞動者逾期未予答覆時,即可視爲勞動者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4、勞動者明確答覆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要在與勞動者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權衡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成本後作出相應的決策。

勞動合同變更中的風險規避的好,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有利的。不管是怎麼樣的變更方式,最後都是爲了能夠減少損失。

標籤:錦集 變更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