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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變更合同錦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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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變更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變更合同錦集10篇

變更合同 篇1

一、什麼是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廢止部分內容的法律行爲。當勞動合同出現履行障礙時,法律允許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對原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和變更。爲了規範勞動合同變更行爲,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變更程序:

<1>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即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職工,無論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

<3>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即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應當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應指明對哪些條款作出變更,並應訂明變更後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書面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生效,並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上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變更合同 篇2

甲 方:AA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 條第 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後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AA公司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3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或單方依據情況變化,按照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對原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他發生於勞動合同生效後尚未完全履行期間,是對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完善和發展,是確保勞動合同有效和勞動過程順利實現的重要法律手段。《勞動合同法》第35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相關案例】

孫某於20xx年初入職某酒店,任大堂主管,月薪8000元。20xx年8月孫某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9萬餘萬。該酒店辯稱酒店行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是普遍現象,而且孫某在外面已經掛靠社保,入職時也曾要求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仲裁委員會支持了孫某的仲裁申請後,該酒店不服訴至法院。

【案例評析】

該酒店不與孫某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爲是否違法?

從用工之日起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即使勞動者本人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也應當及時終止勞動關係,防止違法用工。本案中,酒店行業普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不能成爲該酒店不予孫某簽訂勞動合同的正當理由。同時,孫某社保在外面掛靠也不能影響其勞動合同的簽訂。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法院判令該酒店支付孫某11個月的工資。

【風險提示】

1、不籤勞動合同的風險

(1)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無法約定使試用期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

(3)難以穩定員工

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說走就走,無需提前1個月大離職報告,法律不追究其責任。技術人員也同樣。如果用人單位與技術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可以說走就走,而且無需承擔培訓費用。

(4)難以保護商業祕密

每個用人單位或多或少有商業祕密,不籤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很難保護同人單位的商業祕密。

(5)難以進行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競業限制,主要針對高技能人才,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作出競業限制,採用其他辦法很難收效。

(6)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被迫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利益將造成較大影響。

(7)在勞動爭議中處於被動

不籤勞動合同,責任主要在是用人單位。即使當初未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諸多合理因素,但也無法證明其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性。一旦產生勞資糾紛,企業拿不出重要依據--勞動合同,必然要承擔法定的賠償責任。

2、用人單位拒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3、勞動合同無效的風險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規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起算時間是從履行的時候起,主要是因爲無效勞動合同的訂立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而對建立在錯誤基礎上的勞動合同是不應予以承認的。

4、勞動合同變更的風險

用人單位違法調整勞動者崗位和薪資等勞動合同內容的,除應當賠償造成的損失之外,如果造成勞動者辭職的,視爲推定解僱,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變更合同 篇4

1、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時間必須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2、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了變化,爲保持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相關的內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條款,已經完全履行的條款,沒有必要變更,無效的條款,也沒有必要變更。

6、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依據政府有關決定,致使生產經營管理髮生重大變化的;

7、用人單位嚴重虧損,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

8、因勞動者本人的原因,如身體、技能等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原來勞動合同的約定的。

9、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的內容,註明變更的時期,由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

變更合同 篇5

可變更合同

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裏稱爲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可變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詐。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②脅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如將保管作務贈與);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

⑤顯失公平 更、可撤銷合同。

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一)可變更、撤銷合同的類型

1、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爲。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

3、因欺詐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4、因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二)、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爲的效果

1、法律行爲有效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爲成立時,根據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法律效力,對民事行爲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

2、一方當事人享有撤銷權

(1)撤銷權的性質及歸屬

撤銷權在性質上屬於形成權。享有撤銷權的人是被欺詐、被脅迫、被乘危的人,發生了重大誤解的人,在顯失公平的法律行爲中是受損失的一方。

(2)撤銷權的行使

撤銷權的行使,必須在訴訟或仲裁之中,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在裁判中確定。對於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應予以變更;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撤銷或變更。

(3)撤銷權的消滅

①除斥期間經過。

1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

②撤銷權人的放棄。

撤銷權的放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地放棄。默示地放棄撤銷權一般是明知有撤銷權而要求對方履行或者主動向對方提出履行。

(4)撤銷權消滅的後果

撤銷權消滅後法律行爲即確定有效。

(5)行使撤銷權的後果

行使撤銷權後,法律行爲溯及自始無效,其後果完全與無效法律行爲相同。

變更合同 篇6

本協議於年月 日在 簽署。簽約雙方爲: 採購方:濟寧從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北京中青旅創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項 目:濟寧市中區公安局天網工程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本協議雙方於 年 月日簽訂的濟寧市中區公安局天網工程設備採購合同 (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 鑑於:

(1)本協議雙方爲濟寧市中區公安局天網工程設備採購,已簽訂了原合同。

(2)本協議雙方設備變更,期望對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協議雙方意圖以法律形式相互約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原合同規定的合同總價減少人民幣柒萬肆仟伍佰貳拾伍元(¥:74525.00), 即以合同總價人民幣玖拾陸萬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969575.00)代替原合同總價人民幣壹佰零肆萬肆仟壹佰元整(¥:1044100.00)。

2、變更說明:甲方收到乙方產品後經檢測,其中五臺高清紅外網絡球機不符合約定的.檢驗情況,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按原合同第五條,存在質量問題的五臺網絡紅外高清球機按原裝配退還乙方。

3、結算方式及期限爲:合同簽訂10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以承兌匯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貨款的70%即¥730870元整,20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兌匯票的方式付合同貨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餘5%即¥52205元整,作爲質保金,待叄年質保期結束後於年月日以承兌匯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雙方已責成其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濟寧從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北京中青旅創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變更合同 篇7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協商,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者根據市場變化決定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等。

(3)勞動者方面的.原因。如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4)客觀方面的原因。這種客觀原因的出現使得當事人原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這時應當允許當事人對勞動合同有關內容進行變更。

主要有:

①由於不可抗力的發生,使得原來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可能或者失去意義。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

②由於物價大幅度上升等客觀經濟情況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的履行會花費太大代價而失去經濟上的價值。這是民法的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運用。

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時候,勞動合同可以在雙方的協商後發生變更。但是各位必須明確是在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才能變更,這個是變更勞動合同的前提。

變更合同 篇8

第一條:原《____市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第二項所述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的。若員工爲甲方管理人員,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確保不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初始工資額爲1000元月,考覈工資及績效工資根據現實表現覈定,試用期員工工資按標準工準的80%計算;若員工爲甲方的普通工人,則其每月工資爲其實際計件數量的累計值,即計件工資。

第二條:公司按年度支付員工工齡補償金,是對在本單位工作滿________年以上的員工的一種獎勵,該補償金的數額在工資表中按月分攤顯示,集中發放。集中發放的日期定爲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________年後的

第六個月

第一週發放。工齡補償金的標準爲:30元月。

第三條:原《____市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第五項所述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內容爲:若甲方因銀行轉帳、資金週轉等問題造成工資需延遲發放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瞭解和認同深圳XX公司規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規定,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無視甲方規定給公司或

第三者造成損害時,甲方將按法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入職後,需無條件按甲方的規定接受月度業績考覈,合同期內若乙方連續兩個月的業績表現達不到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已無法勝任其工作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爲,甲方有權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入職時,所提供和填寫的數據(包括:身份證件、學歷文件、體檢證明等)均需真實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給甲方造成損失時,其後果均須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期內,若乙方非正當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則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不低於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爲對甲方的損失補償;若乙方確因服役、重大疾病、親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即:急辭工,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甲方將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資的30%作爲對甲方的損失補償;

第八條:爲建立和諧勞動關係,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乙方應首先向甲方單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況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經協調無效時,乙方可向所屬地區的勞動監察部門請求支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附件爲《____市勞動合同》的補充說明文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與原《____市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以上所指規定及規章制度等係指甲方制定的《廠規》、《員工守則》及相關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細閱讀後,且在完全理解和認同的前提下簽字確認。甲方:(蓋章)深圳XX公司 乙方:(簽名或指膜)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變更勞動合同範本二甲方(現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丙方:(原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勞動合同作以下變更:

一、原勞動合同主體 變更爲新的主體爲:

二、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三、本協議書經甲、()乙、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變更勞動合同範本三用人單位(甲方):地 址 :員工姓名(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第 條 項變更爲:

2、第 條 項變更爲: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變更合同 篇9

甲方:(新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甲乙雙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丙方”)共同簽署的《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約定,丙方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爲了保證甲乙雙方今後合同履行的順利,雙方在重申上述勞動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要點同時,又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與丙方此前簽署的,且尚未執行完的《崗位聘用協議》、《保密協議》、《培訓協議》(如有),以及其他與原合同相關的合同類文件,均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即上述各類協議今後對甲乙雙方繼續有效。

二、雙方重申,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滿日期仍依照原合同的期滿日期確定,即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爲: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三、雙方重申,甲乙雙方今後履行的勞動合同內容,除下述內容雙方已協商一致共同決定進行變更以外,其餘內容均與原合同完全一樣。

雙方決定進行變更的內容如下: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變更爲: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變更爲: (三) (四) (五)

四、雙方在今後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承諾將乙方此前在丙方的工作時間,視同爲(計算爲)在甲方的工作時間。無論在乙方享受年休假、經濟補償金或其他法定福利待遇時,甲方均要將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時間與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一起合併計算在內。

五、甲乙雙方在今後的勞動關係維繫期間,可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變更前述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日期不變的基礎上,另行協商後簽訂新版勞動合同作爲對原合同的內容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性別:□ 男 □ 女 戶口性質:□ 非城鎮 □ 城鎮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展,甲、丙雙方進行人事調整,現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 乙方原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職務__________變更爲__________,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 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變更後,丙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發工資等相關手續。

4、 丙方認可此協議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5、 變更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丙方: 簽字(蓋章)

標籤:錦集 變更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