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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熔斷機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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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熔斷機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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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機制旨在避免再次發生“閃電暴跌”事件,對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防止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在8月24日微博中說道:“我國的熔斷機制,在過去一個月,完全有條件搞。”9月6日再次預告“熔斷機制確實有可能最先推出。T+0和漲跌停板放開,爭議較大。”

但是,對於熔斷機制是否有必要和其能給中國股市帶來多大積極影響,市場爭議很大,反對聲比較多,多數人擔心“會更容易引發恐慌”。

美國亞洲金融協會主席張克在接受北青報《生活時代》週刊的採訪時說:“在一個執行漲跌停板制度的市場,搞熔斷機制沒必要也不應該,這完全是人爲的行爲,不是市場在調節,因此市場的反應一定是這樣的(不贊成)。”

經濟學家宋清輝告訴北青報《生活時代》:“不到萬不得已,不宜推熔斷機制。A股市場無需推出熔斷機制。”

實施熔斷機制是質變

“熔斷機制源於美國但並不被常用,中國股市實施熔斷機制則是蓄意而爲之。”張克說。

所謂“熔斷”制度,就是在期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點數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或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價幅”不能超過規定點數之外的一種交易制度。

熔斷機制起源於美國,主要是由於美國沒有漲跌停板限制,監管層希望通過熔斷機制可以讓市場參與者平復一下交易情緒。但據張克介紹,美國紐交所並不常用這一機制,“從我2006年到美國紐約工作,美國股市儘管有熔斷機制,但有且僅有一次在紐交所交易平臺上使用了,(那次)是因爲交易發生鈔票錯誤而導致了中間停牌。”

在國外交易所,“熔斷”制度有兩種表現形式,分別是“熔而斷”與“熔而不斷”,而中國擬採取“熔而不斷”,雙向設限。

“熔而斷”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熔而不斷”則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仍可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斷點之內。在持續下跌行情中,價格

劇烈、無序的變化對期貨和現貨市場造成的破壞性較上漲行情更大,因此,國外證券、期貨市場採用的熔斷機制大多隻在下跌行情中啓用,不涉及上漲行情。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規定,其採用的熔斷機制是“熔而不斷”的形式,上漲和下跌的行情均適用。這也是市場爭議比較大的焦點之一,不少人士認爲如果一定要有這種機制那也應該是採取“熔而斷”的形式,限制跌而不限制漲。

另外,“熔斷”機制又分爲多級熔斷。以道瓊斯指數爲例,如果在盤中累計漲跌7%,將觸發一級熔斷,股市交易將暫停5分鐘;漲跌幅度累計達13%,將觸發二級熔斷,股市交易將暫停1小時、2小時或直至收盤;道瓊斯指數累計漲跌幅達20%,則觸發三級熔斷,股市交易將直接暫停至當天收市。

根據《通知》,計劃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一次。這又是市場爭論的另一個焦點,很多人認爲閾值設置不合理。

對此,張克認爲對於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的討論並不是要害,關鍵還在於熔斷機制本身是否有必要存在。因爲加不加熔斷機制是質變,而在該機制下閾值是5%還是7%還是其他則只是量變。

降低波動性是初衷

一個好的`市場應該有充足的流動性,而熔斷機制的設立旨在抑制波動性,但卻可能降低波動性,給市場帶來恐慌心理。這有悖初衷。

客觀分析一下,熔斷期間,股指繼續保持單邊走勢,會造成市場一定的恐慌心理,於是會在熔斷價格堆積相當數量的掛單,有可能促使熔斷期結束後直接奔向停板,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市場的風險。這是市場的擔憂所在。

“客觀上是爲了降低波動性,但我希望這個初衷不會因爲政策的實施(熔斷機制)而降低流動性。”張克同樣對此心存顧慮。

熔斷機制不同於漲跌停板,區別是什麼?目前,國內證券交易沒有建立熔斷機制,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滬深交易所股票交易實行10%漲跌幅限制:上交所和深交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不能超過10%。而熔斷就是達到某一設定條件時,股票不能繼續交易了(買賣都不行)。

簡單來說,漲跌停是對個股波動性的抑制,而熔斷機制是對股指波動性的限制。

那是不是有了漲跌停板制度,熔斷機制的設立就顯得“雞肋”了?

有網友認爲,“現在的漲跌停板已有加劇亢奮恐慌之嫌,還弄這麼多熔斷的,有用嗎?總想着用人手干預,距市場越走越遠。”

T+0是否應該放開

隨之而來的討論已經不再侷限於是否施行熔斷機制了,由其引發了本沒有必然聯繫的“漲跌停和‘T+0’是否可以放開”似乎成了市場更爲關心的問題。有網友認爲,“就算漲跌停可以不放,T+0應該放開。如果流動性真的帶不起來,T+0或許還真有點用。”

《通知》中拋出熔斷機制是否要設立的問題,而市場對“T+0”的關注與呼聲越來越高。“熔斷機制需要期指對應ETF‘T+0’纔能有效否則就是個時間熔斷而已。若想恢復期指價格發現功能,ETF‘T+0’比熔斷更有效。”“一項制度它不是單獨存在,它是一個系統中的環節。單獨學熔斷機制一個環節最後只能南轅北轍。”

對此,張克認爲討論中國股市是否可能實現“T+0”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討論應不應該實現“T+0”。他指出“一個成熟的市場都可以做到T+0”。

那麼,什麼是“T+0”?“T+0”,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當天實現買賣的股票交易制度,當天買入的證券(或期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凡在證券(或期貨)成交當天辦理好證券(或期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爲T+0交易。

它是相對於“T+1”的一個概念,由於它的投機性太大,爲了保證證券市場的穩定,現我國上交所和深交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即,當日買進的,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張克認爲應該放開“T+0”,因爲“T+0”代表着充分的流動性,並能降低對衝風險。他指出在“T+X”中“X越大”則投資者可能要承受的損失與風險也相應加大。用“T+0”和“T+1”進行對比加以分析:在“T+0”的模式下,當天買入的證券,如果出現波動性風險,則投資者可以當天賣出,真正將風險最小化;而“T+1”模式下,當天買入第二天才能賣出,則相當於預知或遇到了風險,但卻不能控制損失,就只能擁抱損失了,而拖延的時間越久,損失則可能放大。

顯然,在專家和市場人士看來,“T+0”應該實現。相關部門應該採取措施,從技術等層面保障其實現。然而,張克認爲熔斷機制對於實現“T+0”並沒有直接貢獻。

不過儘管市場出現一邊倒的反對聲,也仍有人堅持認爲“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且時局不同會有不同結果,熔斷機制不試怎麼知道好不好”。

業內聲音

美國亞洲金融協會主席張克:在一個執行漲跌停板制度的市場,搞熔斷機制沒必要也不應該,這完全是人爲的行爲,不是市場在調節,因此市場的反應一定是這樣的(不贊成)。

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8月24日微博中說道:“我國的熔斷機制,在過去一個月,完全有條件搞。”9月6日再次預告熔斷機制確實有可能最先推出。T+0和漲跌停板放開,爭議較大。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這是重大消息,熔斷機制可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利於穩定市場,減少市場大幅波動,利於構築2850“嬰兒底”,維護市場秩序,與成熟市場同步。這是交易機制的重要完善。

經濟學家宋清輝:不到萬不得已,不宜推熔斷機制。A股市場無需推出熔斷機制。首先,對A股市場來說,目前漲跌停限制基本可以達到對日內波動風險的管控,所以暫時沒有必要學習國外實行熔斷機制。再者,熔斷機制下,市場價格不能及時地反映交易者的交易意願,容易導致價格扭曲和有效性下降。第三,價格扭曲會帶來價格波動,價格波動不會降低市場波動,而是會加劇市場波動。實際上,不干預股市也是對市場的一種尊重,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應該引入這項機制。

上海中期副總經理蔡洛益:熔斷機制下,一旦觸發熔斷點,則暫停交易(熔而斷)或者是觸發熔斷點後只能在規定的熔斷點區間內交易(熔而不斷),而漲跌停板是爲漲跌幅設了上限,達到漲跌停板之後仍可交易,不過,漲跌停板堆積的單子過多有可能會放大恐慌情緒,增加次日極端行情延續的可能性。


標籤:熔斷 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