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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調整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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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通知一般由標題、主送單位(受文對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組成。寫起通知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社保調整通知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保調整通知3篇

社保調整通知 篇1

繳費基數和比例

20xx年7月起,九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爲1530元/月,4個縣市爲1230元/月

九區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306元;個人:8%,112.4元

醫療保險單位:8%,112.4元;個人:2%,30.6元

失業保險單位:1%,15.3元,個人:0.5%,5.75元

生育保險單位:0.60%,0.91元;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0.60%,0.91元;個人:無需繳納

4個縣市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246元;個人:8%,98.4元

醫療保險單位:8%,98.4元;個人:2%,24.6元

失業保險單位:1%,12.30;個人:0.5%,6.15元

生育保險單位:0.60%,13.8元;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0.60%,13.8元;個人:無需繳納

繳費流程

城鄉居民繳費流程:

1.參保人員按照選擇的繳費檔次每年6月30日前將養老保險費存入銀行卡;

2.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生成扣款明細信息,並將信息傳遞至農信社或農商行;

3.農信社或農商行根據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細信息從參保人員銀行賬戶上劃扣養老保險費,將養老保險費轉入收入戶,並將扣款結果信息和資金到賬憑證反饋至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

4.縣(區、市)養老保險分局覈對扣款明細信息與實際到賬金額是否一致,覈對無誤後,將扣款金額記入個人賬戶。

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流程:

繳費人員每月18日前按所選擇的繳費檔次將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銀行卡,每月25日後到繳費銀行任意網點查詢代扣繳費情況。(連續六個月欠費的,視爲中斷繳費關係。需再次繳費的,應持參保人持參保人戶口簿或身份證、繳費銀行卡到養老分局個體科重新辦理代扣手續。)

繳費地點

城鄉居民繳費地點:各區、縣(市)農信社或農商行

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地點:所在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個體科。

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每月25日各區、縣(市)農信社或農商行進行養老保險費扣繳業務,爲保證政府補貼及時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應在每年6月30日前繳納完畢。

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銀行代扣繳費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間進行(銀行代扣繳費是個體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本方式)。

社保調整通知 篇2

20xx年濰坊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標準,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濰坊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標準

社保費率下調後,一些職工開始擔心“甘蔗沒有兩頭甜”,以後的養老、醫療等社保待遇會不會有所下降?

多地明確表態,費率降低後,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要確保按時足額支付。

天津表示,費率降低後,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企業成本將進一步降低,有利於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發展和職工增收。

湖北指出,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各項待遇水平,下一步將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參保人員各項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陝西也明確,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徵繳,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強調不會影響職工社保待遇。張義珍表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尤其是階段性地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國務院對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提出了明確要求,前提就是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這是一個前提條件,是要確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業保險個人費率的地區,其企業職工拿到手的工資有望變多一些。以湖北爲例,湖北提出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廳指出,初步測算,降費率兩年,全省可再爲用人單位減輕負擔20.9億元以上,增加職工個人收入3.7億元以上。

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6月12日,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20xx年社會保險繳費及待遇計發基數!

根據公佈數據,20xx年度山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口徑)爲58197元,月均4849.75元。據此確定濰坊市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平均基數爲4850元/月、最高基數爲14550元/月、最低基數爲2910元/月。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發基數爲4850元。

濰坊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辦理程序

1、實行年報與完善單位登記信息以及覈對個人權益記錄郵寄信息有機結合。各參保單位應根據提示,完善補充單位登記信息中的必填項內容,同時對在職及退休職工的郵寄信息(郵寄地址、郵編、收件人、聯繫電話)進行覈對修正,確保個人權益記錄單準確寄送。已開通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的參保單位,通過系統上傳單位登記信息以及個人權益記錄郵寄信息數據。未開通網上服務系統的參保單位,可到社保中心進行相關操作。

2、各參保單位要嚴格按照原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聯合下發的《轉發省財政廳等三部門〈關於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濰勞社辦[20xx]2號)的要求,對本單位職工度的繳費基數(即“上年月均實得收入”欄目)如實填寫,按時上報,不得瞞報漏報。市局將組織對參保單位繳費情況進行稽查,對瞞報、漏報及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單位,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參保單位填報內容必須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並進行不少於一週的公示。因填報不實或未經職工簽字認可出現問題的,由所在單位承擔相關責任。逾期不報的,將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逐月確定應繳數額。

4、各縣市區應根據全市統一經辦流程的要求,利用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及其他社保業務,不得使用U盤傳遞數據,以確保數據安全準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經辦能力。

5、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年度調整是社會保險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如實覈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對於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基金足額徵收,增強社會保險基金支撐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市區要圍繞擴面徵繳任務目標,認真研究年報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年報工作順利完成。

社保調整通知 篇3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佈20xx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xx】136號)文件,20xx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爲77560元,月平均工資爲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xx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20xx-20xx年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北京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爲12%。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

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20xx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計算,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爲2327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

20xx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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