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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覈方案3篇

績效考覈方案 篇1

一、績效考覈的目的

績效考覈方案3篇

1、不斷提高超市的經營管理水平,使超市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爲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通過考覈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覈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超市員工都要接受超市考覈,對考覈結果的運用超市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覈工作在績效考覈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超市對員工的考覈採用每4個月考覈的方法。

(2)績效考覈作爲超市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超市對員工的考覈採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超市對員工的考覈分爲定量考覈和定性考覈。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覈的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各爲50%。

定量考覈: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超市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覈: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覈

5、考覈時間及相關制度

1、考覈採取4個月考覈一次,每年3、7、11月爲考覈時間。

2、考覈達到85分將調整職務及升一級工資,考覈達到60—84分保持原工資不變,沒達到60分將降一級工資。

3、本考覈實行的同時取消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根據效益另行處理。

4、本考覈一年總分前20名爲本年度優秀員工,業績突出可跳級上升

5、職業生涯:職員—付櫃檯長—櫃檯長—科長[組長]—主管—付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經理—總經理

工資等級爲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xx、2500

三、考覈內容及適用對象

1、考覈內容指業績(定量)考覈,業績考覈週期爲月度考覈。

2、考覈適用於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覈,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覈。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爲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爲準。

四、業績考覈指標/權重比例/考覈範圍/計算公式

1、參與業績考覈部分工資比例:

①按參與考覈員工崗位工資的10%進行考覈(如員工的月工資爲800元,其浮動工資爲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領班的月工資爲1000元,其浮動工資爲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資爲1500元,其浮動工資爲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經理的月工資爲20xx元,其浮動工資爲200元即20xx元×10%=200元)

2、業績考覈部分的銷售、毛利、費用、營業外收入、商品損耗率以財務預算爲依據定量考覈。根據部門經營特性和崗位職責分工,詳細的業績考覈指標、權重佔比、考覈指標範

五、業績考覈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爲部門員工承擔的考覈指標實際達成率*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覈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覈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覈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於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覈結果,如對考覈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於25日前將部門意見彙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超市例會討論後下發最終獎罰結果並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爲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爲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動工資部分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爲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爲1500元,則扣款(1500×10%)×10%*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績效考覈方案 篇2

  一、考覈目的

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班主任的師德水平、業務能力及工作實績,引導和促使班主任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發揮班主任工作在教育教學管理中的主導作用。考覈結果作爲班主任老師續聘、獎懲及績效工資中班主任津貼發放的依據。

  二、考覈方式

每月考覈一次,一類班級以100分爲基礎分,二類班級每月以103分爲基礎分,三類班級每月以106分爲基礎分。按月累計班級文明分,每年級前2名爲一等,發放班主任津貼200元;3-5名爲二等,發放津貼100元;

  三、考覈細則

1.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計劃、總結或學校佈置的各項材料,每項扣5分。

2.每月檢查一次《班主任手冊》,沒有正常使用和填寫的扣2分。

3.沒有按時上好班會課的每節扣2分。

4.不接受各項臨時性班主任工作任務的每次扣5分。

5.未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扣5分。

6.未在規定時間內製定班規和綜合素質評估方案的扣5分。

7.沒有進行教室佈置的扣2分。

8.檢查到儀容儀表不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9.教室和清潔區衛生打掃不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破壞公共衛生環境的每人次扣2分。

10.學生遲到一人次扣1分,未帶學生證進出學校每人次扣0.5分。

11.班級財務每月檢查一次,有公物損壞情況視情節每次扣2-10分(總務處查)並進行賠償。

12.學生認真對待考試,有舞弊行爲的每人次扣2分。

13.對教室和宿舍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或上報的.扣2分,出現安全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處理的每次扣5分。學生未到校沒及時通知家長和學校的每次扣2分,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0-30分。如班級積分特別低或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扣除當月班主任費。

14.有侮辱學生人格的言行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爲每次扣10分。

15.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等各項集體活動,如秩序混亂或效果差每次扣5分。如下雨未升旗,班主任未按時下班的每次扣5分。

16.不做和不認真做兩操的每人次扣0.5分。

17.認真參加班主任例會並做好記錄,遲到或無記錄的每次扣2分,無故缺席的扣5分。

18.自習課秩序混亂的每次扣2分。

19.組織學生在校用餐人數不足50?的扣5分。

20.學校其它各項制度規定的細則均爲考覈參照的標準。

四、獎勵加分

1.班級學生團體比賽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7、6、5分,省級9、8、7分(個人以半折算,不累計計算)。

2.班級學生校內、校外突出好人好事加1-5分。

3.班級學生積極參加學校活動,如捐款、捐物等方面表現突出(全校前五名)加1-5分。

4.班主任參加與班主任工作相關的各項比賽、競賽及論文等方面獲獎加分參照第一條。

5.以大局爲重,積極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並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加1-5分。

6.每週評爲文明班加2分,主持升旗儀式加3分。

7.經廣播站選用播出的稿件每篇加0.2分。

8.組織學生中午在校用餐人數達到100?的加10分,達到90?的加8分,達到80?的加6分,達到70?的加5分。

五、有下列行爲者,扣除當月班主任津貼,不參與年度評優

1.經查實有亂收費行爲的。

2.學校佈置各項收費不及時上交私自挪用的。

3.未經學校批准私自接收學生進班的。

六、學期結束

評優一、二類班級和三類班級按比例分配名額,按班級積分,從高到低,同時參考班級文化成績、參照班主任7:40前到校情況統計進行評定。

績效考覈方案 篇3

爲加大檢查考覈力度,促進各部門有效地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確保公司年、季、月工作計劃及其他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新小區開發計劃”,制訂本考覈辦法。

  一、考覈對象。

公司對各部門進行整體考覈,部門負責人爲考覈責任人,考覈結果只與考覈責任人季薪掛鉤。各部門內部的考覈,可參照本辦法自行制定,並報公司綜合辦備案,由綜合辦負責檢查監督。

  二、考覈辦法。

1、公司按照職責履行情況、計劃完成情況、制度落實情況、協作精神四方面進行累積積分百分制綜合考評。配分標準爲:職責履行40分,計劃完成40分,制度落實15分,協作精神5分。每月考評一次,季度彙總平均。

2、得分的調節有三項:一是凡受公司通報表揚或業主、新聞媒體等書面表揚的,每次在月考覈分數基礎上加3分;受到公司通報批評或業主、新聞媒體等書面批評的,每次在月考覈分數基礎上扣3分。二是每季度由員工填寫“部門經理季度工作績效評價表”,對本部門負責人進行評議。在季度考覈得分的基礎上,優秀的加2分,良好的加1分,基本稱職不變,不稱職扣1分。三是根據各部門新項目進度計劃分解任務完成情況和臨時安排的一些未能記錄在案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季度考覈得分基礎上,總經理享有1~10分的調節權,副總經理享有1~5分的調節權,最後得分,便是該部門考覈責任人季薪的百分比修正數。

3、計算方法:按四大考覈項目(職責履行、任務完成、制度落實、協助精神)的次級分項配分爲準,增減均不突破。月積分爲各考覈項目積分總合;季度得分爲三個月得分的平均數。(如某部門一月份得分90分,二月份80分,三月份100分,則第一季度部門得分爲(90+80+100)÷3=90分)。部門負責人實際發放季薪=原季薪金額×調節後的最後季度考覈得分÷100。(如某部門季度考覈得分爲95分。考覈責任人原季薪爲1000元,則實發季薪爲:1000×95%=950元)。

  三、具體實施細則和量化標準。

(一)職責履行情況(40分)。(見《各部門職責量化考覈標準》)

(二)計劃完成情況(40分)。

1、周工作計劃滿分爲10分

(1)周工作計劃上交時間爲每週一上午12:00之前,準時上交者積1分;

(2)周計劃內容全部完成積10分,有未完成項的,按每項的平均分計算完成項積分;

(3)周計劃實際完成情況情況由綜合辦抽查,弄虛作假的,雙倍扣分;

(4)按計劃正在進行的長期性工作,因主動性不足沒有進展的,不得分;

(5)沒有列入周計劃,由公司領導安排或其他部門提出應由本部門承擔的任務,完成的不計分,完不成的每項扣1分。

(6)各部門內部業務學習不參與周計劃考覈。

2、月度考覈得分滿分爲40分

(1)四周得分累計爲月度考覈得分;

(2)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按五週得分累計。每週計劃完成配分爲8分。當月滿分仍爲40分。

(三)制度落實情況(15分)。

1、考勤(4分)

每週無遲到、早退、曠工的,積1分。

2、衛生(4分)

(1)每週二上午10:00爲衛生集中檢查時間;

(2)檢查由綜合辦召集,各單位參加1人,準時參加者積1分,無論何原因,能參加而未準時參加的,不得分;

(3)當週衛生最優的獎1分,並列的各獎0.5分,全部達到標準的,各得0.5分。

3、學習培訓(5分)

(1)公司組織的學習,能按要求參加,並主動及時上交學習心得體會者積1分,有考試不及格或不能及時上交心得體會者不得分;

(2)各單位自行組織並堅持業務培訓學習,每週至少一次,積1分。

4、其他(2分)

(1)月內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而被執法部門處理者,積1分;

(2)月內沒有違反公司紀律和其他制度的,積1分。

(四)協作精神(5分)。

1、盡力完成本部門應完成的工作,積1分,凡發現應由本部門承擔,且有能力完成的任務而藉故轉交其他部門的,不得分;

2、對其他部門因無力完成而發出的求助或移交的應由接收部門完成的工作任務,積極接收完成,積2分,置之不理或故意搪塞、推託的,不得分。經綜合辦公室協調或公司領導安排,仍不能積極完成的,每次扣1分;

3、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協助完成的任務,能夠積極配合按時完成,積1分,發現有相互扯皮、推諉、逃避責任的,不得分。

  四、對員工的考覈

1、對員工的考覈,可參照本辦法,由部門自行制定,並報綜合辦備案;

2、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員工按照工作態度、工作質量、創新意識、協作精神、遵紀守法、言行禮儀等各方面進行百分制綜合考評,考覈結果一份公佈,一份報綜合辦備查。每名員工三個月平均得分,便是所得季薪的百分比修正數。

3、當月本部門全體員工均爲滿分者,對該部門當月得分減扣2分,計入該部門負責人考覈分數。

  五、考覈程序

(一)對部門責任人的考覈

1、由綜合辦根據本辦法制作考覈表,於每月的第四周(每季度最後一月爲第五週)週日之前發放到各部門。

2、各部門進行自我評定,計算得分,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於次周的週三之前報綜合辦(凡無考覈成績者不發季薪)。

3、綜合辦進行復核和抽查,不該得分而計分的,雙倍扣除。

4、綜合辦向各部門反饋結果。

5、每季度由綜合辦彙總,報公司領導籤批後,轉財務部執行。

(二)對員工的考覈

1、每月3日前,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考覈得分簽字後一份公佈,一份交綜合辦。

2、綜合辦進行彙總,進行抽查和走訪,發現問題,與該部門負責人協商解決。

3、每季度平均得分報公司領導簽字後,轉財務部執行。

4、物業公司和銷售部可在原執行辦法的基礎上,參照執行。

  六、組織領導

爲加強對考覈工作的領導,隨時解決考覈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公司成立考覈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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