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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滿一個月的時候提出離職,還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

合同2.09W
張某是公司高薪聘請的一位部門總監,入職時間是2012.9.15。爲了慎重考察,在人力資源部多次提醒要和張某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公司王經理一直說要再觀察一下,擔心張某在企業文化融合上或行業轉型上會有不適應。就這樣,時間到了2012.10.15日,已經是入職滿一個月的最後一天了,人力資源部再次向經理提出,必須要簽訂合同了,否則會有風險。也就在這一天,王經理收到了張某發來的一封郵件,表示因爲不能適應公司的.行業特性,特要提出離職。但鑑於目前手頭上有一項工作正在推進,大約需要半個月的時間。 人力資源部經理鬱悶了,張某的勞動合同還要不要簽訂了呢?這件事情怎樣處理比較好? 回帖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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