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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作文

法律1.4W

導語: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了兩種意識形態,瞭解它們的聯繫與區別,對於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分享的法律與道德的作文,歡迎閱讀參考。

法律與道德的作文

  法律與道德的作文

很多年以前,我開辦了一所學校,專門招收來自印第安原始部落的學生,他們從亞利桑那州的各個原始部落來到我位於加利福尼亞奧克蘭市的家裏。這些學生中有一個名叫納瓦霍的年輕人是最愛學習和思考的。一個週日的晚上,我帶他去參加了一個聚會。在聚會上小夥子們對法律和道德的區別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可是說到最後也沒有一個人能對這兩者做一個確切的令人信服的闡釋。忽然,一個小夥子轉過身,對這個羞澀的印第安人說:“我很好奇,這位來自原始部落的朋友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

納瓦霍慢慢地站起來說道:“親愛的朋友們,你們剛纔的每一句話,我都聽得非常仔細。因爲我希望能夠學到很多新東西,帶回去教給部落裏的人。雖然你們說的我不能完全領會,但是關於法律和道德的問題,我還是有一些切身體會的。當恩賽德先生把我從家鄉帶到這裏來的時候,我第一次坐了火車,見到了這麼豪華的車站以及如此繁華的大都市。在這裏的每一秒鐘都是我從未經歷和體驗過的,這對我來說是那麼新鮮。記得那次我們在候車室等車時,我看見牆上貼着一條醒目的標語:‘請勿隨地吐痰’,我想有這麼醒目的標語提醒大家,這裏一定很乾淨吧。可是,我一低下頭就看見地上有許多痰跡。

“當我終於來到奧克蘭市,恩賽德太太在家裏熱情地接待了我。這是一座我從未見過的溫馨舒適的房子,擺放着典雅高貴的傢俱,鋪着一塵不染的地毯,我甚至不敢把腳放上去。恩賽德太太請我在沙發上小坐一會兒,她說:‘約翰,你在這兒等等,我去看看晚飯準備好沒有。’當她出去以後我開始靜靜地欣賞這個家,我看見牆上掛着充滿鄉村風情的油畫,餐桌上的花瓶裏綻放着潔白的百合,牆角還有一架黑色的三角鋼琴。我想在這麼幹淨的家裏一定貼着很多‘不要隨地吐痰’的標語吧。我看了看四周,沒有發現標語。於是,我起身看了屋子的每一個房間,仍然一無所獲。我又仔細查看了每一寸地毯,它一塵不染,更別說有痰跡了。這是多麼奇怪的事情啊!一個貼着‘請勿隨地吐痰’的地方,到處都是痰跡;一個根本沒有任何警示標語的地方,卻乾淨整潔。現在我明白了,標語就像是法律,高高在上生硬地約束我們,很多人卻視而不見,我行我素。而我們在家裏的所作所

因爲纔是道德。我們從心底裏熱愛自己的家,真心地愛護它,不需要任何警示,也會做到最好。這就是我對法律和道德的理解。”

當他坐下來後,屋裏的年輕人都若有所思,剛纔提問的那個年輕人站起來說:“關於法律和道德的區別我還沒有聽過比這更好的例子。”

  法律與道德的作文

法律與道德,是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法律承擔着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責任,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淵源,在一定程度上,對法律起約束作用。但是,並不表示道德就高於法律,在同一問題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見解的時候,總是以法律規定爲準。所謂“情、理、法”三者,以法爲先。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最爲優先的原則,只有在法律無法調整的領域,才考慮以社會善良風俗爲原則。

既然,法律與道德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我們下面以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比較常見的道德概念——“見義勇爲”和“拾金不昧”。

首先,討論一下“見義勇爲”。所謂“見義勇爲”一般是指當他人或國家、集體、社會的權益受到損失和侵害的時候,不顧個人利益,維護非己權益的行爲。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權益是非己權益,即不是個人自身的權益。從廣義上看,這種行爲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權益可以是人身權,財產權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權利。“見義勇爲”者所採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見義勇爲”是屬於社會善良風俗的範疇,應該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爲止,它還未上升爲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牽扯到兩個法律概念。一個是正當防衛的問題。這是“見義勇爲”者採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時,常遇到的問題。正當防衛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權益受到直接侵犯時,採取一定的防衛措施,從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學論文《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這裏就存在着一個度的問題。即,在怎樣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當防衛呢?首先,必須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採取防衛的措施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這是防衛的必要性。其次,根據侵害的程度,來決定防禦的程度,這是防衛的度的問題。正當防衛一般採取最小有效原則,即再保證所採取的防衛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侵害方的損失。所以,正當防衛遵循兩個原則,防衛必要原則和最小有效原則。只有遵循這兩個原則纔算是正當防衛的行爲。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緊急避險。所謂緊急避險是指在保護自身和他人的權益的情況下,採取了一定的避險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這個問題上又存在着兩個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險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則。第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即造成第三人的損失有兩個條件或兩種情況,一是走投無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爲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如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犧牲第三人的個人利益。二是在避險過程中,無法預見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損失。第一種情況是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第二種情況包括了保護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則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才屬於緊急避險的範疇。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主要應用在刑法方面,它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見義勇爲”者的權益,對推動社會善良風俗起了重要的作用。這正體現了法律對社會善良風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拾金不昧”的問題。所謂“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財物主動交公或主動交還失主的行爲。這個問題往往是作爲道德問題來討論的,是作爲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標準。但,它也是一個法律問題。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對於拾得之物,拾得者有歸還失主或交公處理的義務。此項義務是一種作爲義務,即義務承擔者必須做出指定的行爲,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拾金不昧”不再作爲良好道德的標準,而成爲法律義務每個拾得者必須遵守,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拾得者不交還失主或交公處理,而由自己佔有,即構成不當得利。金額較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新聞報道的某女拾獲手機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證。“拾金不昧”的問題就反映出,社會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淵源。

生活中常見的兩個道德問題,深刻的反映出法律與道德的相輔相成的關係,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淵源,法律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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