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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培訓制度

職業1.63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培訓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培訓制度

職業培訓制度 篇1

1、爲規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培訓教育工作,促使職工真正熟悉到職業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學問,堅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提高職工職業安全健康素養,削減職業病危害。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制定本方法。

2、安全科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和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是職工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劃,並優先保證其所需人員和經費。

4、各級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和省、市組織的安全管理資格培訓考覈,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5、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和安全職業健康專業學問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的`宣揚教育工作,使從業人員堅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思想。

6、在安全生產月或必要時開展大型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及培訓教育活動,安全科要依據上級領導的支配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及培訓教育工作。

7、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學問和管理力量。

8、各部門負責人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學問,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學問;

(3)重大危急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9、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等學問;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0、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必需進行強制性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阻及應急處置所需的學問和技能後方能支配上崗作業。

11、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必需進行職業健康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不得小於2學時。

12、人力資源科要對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檔案,並長期保存。

職業培訓制度 篇2

第一章

辦學宗旨

辦學理念

校訓

培養目標

1、辦學宗旨:立德樹人、強技樂業。

2、辦學理念:以就業爲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謀發展、以愛心促和諧。

3、校

訓:志存高遠、自強不息、德才修身、心繫邦興。

4、培養目標:以培養“創新、創造、創業型人才”爲目標。

開辦多種特色專業,開展長短並舉,專兼合一,一專多能,訂單就業的培養模式。教學上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突出專業技能的培養與提高,強化實際動手能力和崗位的適應性。我校師資雄厚,設備齊全,學生可以獲得全國通用的資格證、等級證、畢(結)業證,合格學員學校負責100%推薦就業。

5、四過硬:

素質過硬,意識過硬,技能過硬,理論過硬。

第二章

教職工管理

一、培訓制度

1、培訓對象爲年齡在18—45週歲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剩餘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

2、培訓時間10天,課時按上級規定時間。

3、學員持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我校報名培訓。

4、我校需按實際情況登記造冊,分班、分專業進行培訓。

5、培訓通過技能鑑定的,由勞動部門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6、培訓結束後,成績突出的學員可以推薦就業。

二、培訓班學員管理

1、所有學員必須按時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訓資格。

2、學員着裝要做到整齊大方、得體,統一佩戴胸牌。

3、培訓實行全脫產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訓期間任何人不得請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繼續學習者,按自動退訓處理。

5、課餘時間必須外出者須寫請假條,由教務處批准後方可離開,返回時要到教務處銷假。

6、學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7、尊重老師的勞動、服從老師的指揮,有問題時要先舉手示意,經批准後再回答

8、上課期間要認真聽講,不得有影響課堂秩序的行爲和舉動。(手機應關機或者調爲震動,在教室內嚴禁抽菸)

三、教師管理制度

1、教師要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熱愛教育培訓工作,做好繼續教育和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2、教師要熟悉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課時分配及班級學生情況,編排教學進度,按培訓班教學計劃授課。

3、教師要按教學要求備好課,精心講授,講究教學方法,並注意培訓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應用能力。

4、教師要關心學員學習動態,改進教學工作。

5、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計劃,做好各類培訓班學員的報名登記、住宿和教學管理。

6、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要求,做好兼職教師聘選、編寫教材、做好教學場地的維護和教學設備的管理。

7、教師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課,必須提前申請和出示相關書面證明並報校長,因病不能親自辦理,應提前通知,經校長批准後,方可請假,事後要補辦手續。

四、校長工作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教育規律辦學,領導和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積極進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

2、從學校實際出發,主持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學年度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政治,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4、審定各類工作計劃,領導教師開展正常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5、加強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主動關心師生員工的生活,努力創造條件改善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狀況。

6、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爲想創業和已創業的人提供更好學習管理知識的平臺。

7、根據學校規模,設置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搞好聘任教師工作,安排好教職工的工作崗位。

8、民主管理學校,經常傾聽教職工的意見,發揮教職工大會作用,關心教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全面負責教職工的考覈和獎懲。

9、嚴於律己,廉潔奉公,虛心接受羣衆監督,起表率作用。

五、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助學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務工作。

2、負責起草全校性的工作總結、規劃、決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綜合和處理工作,把好文字關和政策關。

3、負責發佈有關會議和學習活動通知、學員考覈彙總工作。 4、做好各類文件的收發、傳遞、歸檔、登記和保管工作、記錄整理學校資料。

5、根據校領導批示、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6、配合學校,做好學校歸檔工作。

7、做好學校開班及其他組織工作和會議專場的佈置工作。

8、做好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9、負責培訓學員進行學習、紀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學籍管理

1、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定點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臺帳,詳細記錄受訓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繫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試考覈成績、收費和申領培訓補貼情況、培訓後就業單位、就業崗位、勞動合同簽定或企業用工證明以及用工單位的聯繫方式等。

2、建立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對每個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電子註冊,建立學員學籍檔案,完整記錄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訓實操技能水平、行爲表現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等個人信息,將每個學員的基本情況記錄在案。

3、建立學員考勤登記制度。對學員參加培訓上課和實訓實操進行考勤登記,每次上課都要求學員簽到,記錄學員每次學習的時間和內容。學員的考勤登記表作爲申請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

(二)檔案管理

加強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檔案管理,每期培訓鑑定結束後,以班爲單位收集、整理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的相關資料歸檔,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歸檔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參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聯繫電話、文化程度、培訓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訓時間、培訓獲證編號等。

2、教學情況:包括培訓課程安排、學時安排、任課教師、教材、教學大綱和教師教案等。

3、學員學習情況:包括考勤登記、作業完成結論、作品完成結論、學習評語結論、理論課和實訓實操課考試考覈成績等。

4、開學、結業相關資料: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的培訓計劃和辦班批覆;開班和結業典禮的領導講話;報送的信息、圖片及相關資料等。

5、學員就業創業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繫電話,以及上崗就業的單位,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所簽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單位的聯繫方式等。如是成功創業的,主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繫電話,創業地點、營業執照等。

六、培訓學校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培訓和就業政策,熱心爲接受培訓的對象服務,不斷提高就業培訓合格率以及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

2、配備固定的培訓場地,有較高的師資隊伍和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實訓師傅。有完善的教學管理制度,有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實訓計劃。培訓設備、設施、教材符合國家職業技能培訓要求。同時提供辦學資質證明,培訓項目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教學設備、教學設施、教師簡介等資料。

3、實施培訓時,必須提前向縣人社局提交開班申請、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表、培訓人員花名冊,經人社局審覈批准後,方可開班。

4、按教學計劃進行培訓,接受人社局、財政局、勞動服務中心指導監督。

5、自覺遵守《晉城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管理辦法》。

6、培訓課時按《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規範和加強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規定執行。

7、按要求將教學檔案材料分期分班裝訂成冊備查,指導、收集和整理申報培訓補貼資料。

8、加強與就業服務機構和用工企業的溝通聯繫.做好參訓學員就業推薦和跟蹤管理服務工作;

(一)教學管理

1、培訓教材。各定點培訓機構必須要統一使用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編教材的,必須要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覈備案。

2、培訓時間。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各職業(工種)的培訓要求,各定點培訓機構必須要嚴格按規定的課時組織培訓,其中:A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120個標準學時以上;B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240個標準學時之間;C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360個標準學時之間。每天按7個標準學時計算。

3、課堂教學和實習實訓。各培訓機構必須要嚴格按規定要求開設理論課程和實訓實操課程,不得隨意減少課時和實訓實操時間。

4、考覈考試。每期培訓結束前,必須要統一組織考試考覈,並將考試考覈試卷和學員考試考覈成績一併歸檔備查。

(二)考試考覈管理

在培訓期間,所有學習上課的內容每一門課程結束時都要組織考試考覈。在培訓班結束前10天,定點培訓機構要向人局提出職業技能鑑定的書面申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安排鑑定時間和地點。

(三)監督檢查

1、指導和督導。人社局是各定點培訓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各定點培訓機構接受人社局的指導和監督。人社局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定期考覈評估,將培訓合格率、培訓後就業(創業)率以及學員滿意度作爲考覈評估的主要指標。人社局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凡出現違規違紀行爲的.,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格。

2、定期檢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組織人員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在每期培訓班辦班過程中,人社局要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必要的培訓檢查。

七、培訓學校財務制度

爲規範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爲,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爲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2、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覈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覈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並從嚴掌握。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

認真審覈,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彙總裝訂,妥善保管。

5、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並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

6、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准支付。

7、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

8、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爲,也要追究責任並從嚴處罰。

9、學校接受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羣衆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徵求羣衆意見,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

職業培訓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甘肅銅城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培訓教育工作,促使各級領導和職工真正熟悉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學問,堅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識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職業安全健康素養,防止傷亡事故,削減職業病危害。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防治法》以及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條 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和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工作。

第三條 公司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是職工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劃,並優先保證其所需人員和經費。

第四條 公司各級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和省、市組織的安全管理資格培訓考覈,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其次章 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

第五條 各工程公司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和安全職業健康專業學問以及公司、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的宣揚教育工作,使從業人員堅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思想。

第六條 公司在安全生產月或必要時開展大型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及培訓教育活動,各工程公司要依據公司的.支配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揚及培訓教育工作。

第三章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

第七條 各工程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學問和管理力量。

第八條 各工程公司主要負責人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學問、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學問;

(三)重大危急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管理閱歷;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 各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等學問;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管理閱歷;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四章 其他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

第十條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等)必需進行強制性三級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學問和技能後方能支配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必需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

第十二條 安全管理部對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檔案,各工程公司(項目部)、班組都應準時記入從業人員個人安全健康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安全教育登記表、安全培訓教育考試試卷等材料)並長期保存。

第十三條 公司級崗前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組織實施,培訓教育時間不少於8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一)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學問;

(二)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狀況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基本學問;

(三)公司基本狀況、工藝流程和勞動紀律;

(四)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事故案例和預防措施;

(六)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第十四條 車間級崗前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由各工程公司負責人組織實施,培訓教育時間不少於16學時。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一)建設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在建工程基本狀況、工作環境及危急危害因素;

(三)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留意的安全事項;

(四)所從事工種可能患病的職業損害和傷亡事故;

(五)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六)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七)安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五條 班組級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培訓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崗位安全職業危害防治操作規程、操作程序與動作標準;

(二)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範圍;人員工作連接協作的安全與職業健康事項;

職業培訓制度 篇4

爲貫徹落實《培訓教學大綱》,全面完成規定的教學項目、計劃、目標及課時,完善實施中的規定流程及各項教學資料,規範教學,制定本制度。

一、理論培訓教學組織與管理

(一)設專職部門、專職人員負責教學工作的總體計劃運作,負責具體實施組織與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門審覈後開始培訓。學員按時報到入學。製作花名冊(簽到冊),劃分教學班、安排食宿、規定作息時間、確定教師、舉行開學典禮(入學教育)。

(三)制定和公佈本期教學實施計劃,教師嚴格執行計劃。

(四)學時考覈由所在班理論教師負責考覈,依據教學實施計劃與實際到課進行考覈,實際參學學時及時確認(簽字)。

(五)教學日誌、培訓記錄的填寫。教學日誌、培訓記錄由學員、教師、教學負責人分別填寫。分管校長簽章,留存入檔。

二、實際操作培訓組織與管理

(一)學員必須服從單位的統一組織與管理,必須服從教師的實操指導。對操作培訓安排有意見或對教師教學有意見應按正確渠道反映,不得發生有妨礙教學及教學安全的行爲。

(二)教學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由班主任組織實施,負責對每天、每個學員的培訓檢查,原始資料整理存檔。

(三)結業考覈工作由培訓班班主任組織、實施,學員考評成績必須在教學日誌中如實填寫,並作出客觀評價。界定是否按期結業。

(四)階段考覈或結業考覈時發現學員學時不足或培訓目標未達標時,實行緩籤補課,確保培訓質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訓後,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學員、教師召開座談會,徵求各方意見。確認操作培訓總學時並在培訓記錄中籤字(章)。

(六)實際操作的相關資料在結業考試後應及時整理交存檔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續。

(七)嚴守紀律、嚴格管理。學員在全程培訓中應自覺執行請銷假制度,精心維護器材設備、嚴格執行安全制度。不發生違紀違法行爲。

(八)在教學或培訓班舉辦期間,若出現相關教學安全事故或學生違規違紀事件,培訓學校保留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和法律維權的權利。

教學研討制度

一、經常開展教學研討活動,內容包括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問題分析、教學動態及教學大綱修訂等。

二、爲確保教學活動效果,活動要提前一週確定活動內容及主要發言人。主要發言人要認真查閱資料,寫出發言提綱,把新知識、新動態或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介紹給大家。

三、教師應積極參加教學研討活動,充分發表見解,積極參與討論,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

四、職業鑑定考試結束後,應圍繞以下內容開展研討活動。

(一)對本期教學工作進行總結,以便發揚優點,克服不足,不斷提高整體教學水平;

(二)共同商議並分配下學期教學任務,根據授課專業確定教學計劃,提出需要注意的問題。

五、注意派教師到重點院校參觀學習。被派教師要認真作好學習筆記並向全體教師傳達。負責組織教師認真討論,以便對照先進找差距,取長補短,使教師的教學水平不斷邁上新臺階,成爲與時俱進的精品課程。

教師管理及聘任制度

爲引進和完善競爭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師隊伍的優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動,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就業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雲南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教師法》等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教師聘任制度。

一、指導思想

建立與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適應的教師聘任制度,激勵廣大教師提高自身素質,着重解決少數教師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平庸、不思進取、教育教學能力較差、不服從分配等問題。

二、聘任原則

聘任在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和設置的崗位內進行。貫徹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採用學校擇優聘任和教師競爭應聘相結合的辦法。

三、聘任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和行爲規範;

(二)具有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符合繼續教育等規定要求;

(三)能夠履行相應崗位職責,具備完成本崗位職責任務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爲充分發揮我校專業優勢,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我校任課教師聘任形式採取自我申報、學校審覈進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師,學校按照其實際工作量發放一切待遇。

(二)學校建立相應的教學質量評估和獎勵制度,對盡職盡責,出色並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學校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學校對有下列行爲者予以批評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對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者要根據情況給予處理:

1、不能按所規定授課任務完成正常教學任務的;

2、每年無故缺課五次以上或經常遲到早退的;

3、經教師互評、學生評議並經學校考覈後認定爲不合格的;

4、聘約期滿,可續聘或解聘。

職業培訓制度 篇5

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治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治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全體教師必需聽從上級和學校的治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爲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依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特地會議討論爭論打算,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爭論,一經爭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別狀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爭論打算。

三、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展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爲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覈、晉升的重要依據。

四、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依據教師的平常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校領導班子依據學校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五、全體教師必需從大局動身,聽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仔細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聽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師工作考覈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展檢查,並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正的評價。

七、各教師要仔細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仔細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與連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力量,仔細總結教育教學閱歷,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爲推動素養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鬥。

職業培訓制度 篇6

爲進一步加強職業危害防治學問的普及,提高職工的自我愛護意識和力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宣揚內容

充分利用宣揚欄、黑板報、廣播、電視等宣揚手段,大力宣揚《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危害因素防治》等學問,增加職工防範職業危害的力量。

  二、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學問;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健康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健康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1.礦井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危害防治學問和管理力量。

2.礦井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由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

3.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等學問;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管理閱歷;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新上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

1.新上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學問培訓由我礦安全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率必需達到100%,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學問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新上崗的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3.崗前職業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①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學問;

②安全生產職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狀況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基本學問;

③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權利和義務;

4.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使用。

5.礦內轉崗、新上崗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6.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將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狀況記入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並長期保存。

(三)在崗期間日常教育培訓

1.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班前會、宣揚欄、告知卡、幻燈片、每週一次的學習日等多種形式。

2.班前會由區隊負責人組織,在佈署、支配生產的同時佈置、支配安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提示和交待安全健康愛護等留意事項。

3.每週安全活動日學習包括下列內容:

①學習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礦井有關規章制度和要求;

②有方案地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各工種、崗位的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③學習職業安全健康常識及執行職業危害事故現場自救、互救學問。

4.每年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揚周開展大規模的宣揚活動。

5.每年集中進行職業衛生學問培訓後,進行一次職業衛生學問考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並將考試試卷存檔。

職業培訓制度 篇7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立一支造詣較高,教學閱歷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非常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敬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爲教師效勞,爲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製造條件和供應便利。

3、爲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治理與考覈和嘉獎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規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詳細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規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5、教師應根據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規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展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於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並公佈,以便學生在報名、註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治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爲了落實教學規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需聽課1—2次。班主任要常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響。

10、成績每期考覈至少一次。成績考覈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覈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爲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並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治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治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職業培訓制度 篇8

第一條爲規範和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更好服務產業轉型升級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准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

認識實習是指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跟崗實習是指不具有獨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實習崗位要求的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的相應崗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部分參與實際輔助工作的活動。

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第三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應當科學組織、依法實施,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應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將職業精神養成教育貫穿學生實習全過程,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能力。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切實承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鼓勵企(事)業等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

第二章實習組織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指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學校實習的監督管理。職業學校應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範、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並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七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

實習開始前,職業學校應當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準備、考覈標準等;並開展培訓,使學生了解各實習階段的學習目標、任務和考覈標準。

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範意識高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全程指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第八條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學生所在職業學校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瞭解實習情況。

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第九條實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學生佔在崗人數的比例,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於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干預職業學校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計劃,不得強制職業學校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第十條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實習時間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頂崗實習一般爲6個月。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三章實習管理

第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性文件。

職業學校應對實習工作和學生實習過程進行監管。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實習信息化管理平臺,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實習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本由當事方各執一份。

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實習協議應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協議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三)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五)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

(六)實習考覈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條未滿18週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頂崗實習,學生應在實習前將實習協議提交所在職業學校,未滿18週歲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第十五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

(二)安排未滿16週歲的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

(三)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四)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五)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

(六)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第十六條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外,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並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

(二)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三)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條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第十八條實習單位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第二十條實習學生應遵守職業學校的實習要求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實習紀律及實習協議,愛護實習單位設施設備,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撰寫實習日誌,並在實習結束時提交實習報告。

第二十一條職業學校要和實習單位相配合,建立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在學生實習全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指定的專人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工作,定期檢查並向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情況,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爲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四條鼓勵職業學校依法組織學生赴國(境)外實習。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瞭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五條鼓勵各地職業學校主管部門建立學生實習綜合服務平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行業企業、有關社會組織,爲學生實習提供信息服務。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由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對違反本規定中相關條款和違反實習協議的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可根據情況調整實習安排,並根據實習協議要求實習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安排、介紹或者接收未滿16週歲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實習考覈

第二十八條職業學校要建立以育人爲目標的實習考覈評價制度,學生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職業學校要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覈方式和標準,實施考覈工作。

第二十九條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的考覈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考覈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覈合格以上等次的學生獲得學分,並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覈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第三十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後,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組織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實習材料包括:(1)實習協議;(2)實習計劃;(3)學生實習報告;(4)學生實習考覈結果;(5)實習日誌;(6)實習檢查記錄等;(7)實習總結。

第五章安全職責

第三十二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職業學校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實習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生產安全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條實習單位應當會同職業學校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並進行考覈。未經教育培訓和未通過考覈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

第三十五條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範圍應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於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於實習責任保險賠付範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依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非全日制職業教育、高中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教職成〔20xx〕4號)同時廢止。

職業培訓制度 篇9

一、職業安全健康宣揚

1、公司利用《礦山安全報》、電子公示欄、版面進行職業健康宣揚。

2、分公司要通過牆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職業健康宣揚。

3、生產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誌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揚。

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1、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副經理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技人員分別由省、市安監部門負責培訓、考覈和發證。依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2、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

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安排的大中專同學、來廠實習人員,由用人部門通知安全部門,並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礦山、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井下作業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七十二小時,露天作業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四十小時。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工作,成果歸檔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①黨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方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產奮鬥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狀況。

③綜合安全學問,分公司主要危急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

④分公司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組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①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本車間的安全技術規程、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

③本車間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閱歷教訓以及防範措施。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①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範措施。

③本班組崗位勞動愛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

④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及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範留意事項。

⑤本班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規定。

⑥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尊師愛徒。必需在有閱歷的老工人帶領工作4個月後,才能單獨作業。

3、調換新崗位和採納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

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採納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

1)分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執行。

2)採納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需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地的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3)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範措施。

4、特別工種的安全教育培訓

對從事電氣作業、機動車駕駛、起重起吊、金屬焊接、壓力容器、爆破、捲揚、通風、尾礦、水泵等特別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需進行特別工種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由市安監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依據證件的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2)、每年公司要對其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凡新增或調換的特別工種人員,必需由市安監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才能上崗作業。

5、一般職工安全教育培訓

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對基層領導幹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學問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存檔。要求必需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錶。

2)爲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防治職業危害意識,增加安全責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需對在職工人進行不少於二十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有方案、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錶。

3)一般“三違”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一天;嚴峻“三違”人員由公司安全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一週。安全科、安全部,並將“三違”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狀況存檔。

職業培訓制度 篇10

1.須提前制定好學期課程教學計劃,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按照教學計劃進行教學工作,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內容。

2.上、下班嚴格執行簽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鐘到崗,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下課時間可以根據課堂情況進行適當調節,但是提前下課不得超過30分鐘。

3.不得化濃妝,穿拖鞋,不得飲酒,要着裝整潔,精神飽滿,儀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學區域內吸菸,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要保持教學區域環境衛生。

5.不得擅自曠工或者離崗,因故不能到崗時(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請假,不得私自請人代課。請假或調課經過准許後要協助安排課程調動。未經批准或手續不全者擅自離開教學崗位,按曠工處理。

6.教學和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要及時與校方反映溝通。

7.不得打罵學生,要文明用語,對待學生要嚴謹認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課堂上吸菸、接聽電話以及做與上課無關的事。

9.課前點名,學生上課遲到達15分鐘,須告知教務聯繫家長,不得隱瞞包庇。

10.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外出活動及組織學生參加其他教育機構的宣傳講座。

該制度適用於啓源所有工作人員,最終解釋權歸啓源傳媒培訓學校所有。

職業培訓制度 篇11

1.目的

爲了提高公司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技能,預防、掌握和消退職業危害,愛護勞動者的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直接接觸存在職業危害因素崗位工種的本公司員工,以及在本公司從事相關職業病防治、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

3.職責和權限

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職業健康宣揚教育培訓方案和所需經費並監督實施,由公司安環部負責培訓工作的詳細實施。

4.教育培訓內容

公司各崗位相關職業健康學問、崗位危害特點、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職業健康、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防護措施的保養及維護留意事項、防護用品使用要求、職業危害防治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詳細包括:

①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 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②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學問,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學問。

③重大危急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④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⑤典型事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⑥應急演練。

⑦結合詳細崗位所需要培訓的內容。

5.教育培訓形式

獲得有關職業技能和職業衛生方面的培訓既是每一個員工的權利, 又是應當履行的義務。公司有關部門應當保障職工的這一權利,安環部應當準時做好統計考覈工作。

根據教育培訓的內容,分爲專項培訓和集體培訓。專項培訓針對的是從事特地作業的`人員,就其作業過程當中涉及到的特地學問進行的培訓,集體培訓針對的是全部從作業的人員,就作業場所當中必需把握的技能和職業衛生學問進行的培訓。

根據教育培訓的形式,分爲宣揚欄、集中講座、參觀學習、觀看錄像以及公司組織的實地應急演練。

6.凡是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在體檢合格後,由安環部對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支配詳細工作。已經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進行每年一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7.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頭執行。

職業培訓制度 篇12

爲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爲,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爲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各部門主任承擔責任;因校內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篇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佈置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佈置。

(4)在檢查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覈、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覈、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爲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爲。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覈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範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着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後工作。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佈置工作時同時佈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臺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臺帳。篇三: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職業培訓制度 篇13

爲提高職工的自我愛護意識和力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結合高莊煤礦實際狀況,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將康法規、職業健康學問、操作規程、職業健康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揚內容

充分利用宣揚欄、黑板報、廣播、電視等宣揚手段,大力宣揚《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危害因素防治》等學問,增加職工防範職業危害的力量。

(二)、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學問;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健康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培訓:新職工在上崗前進行不少於4學時的.職業危害防治學問培訓,培訓後應進行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2、職工在調動崗位時,也應進行鍼對性的職業健康培訓,培訓後進行考覈,合格者方能上崗。

3、外來的臨時工人,也要進行鍼對性的職業健康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

4、本礦的在職職工也應進行定期的職業健康培訓,在每年的8.9月份進行,每年不少於2學時。

5、全部的職業衛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

(四)、培訓應有方案

培訓時必需制定詳實的培訓方案,並得到礦領導批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