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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社保餘額可繼承

社保2.13W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6月29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下簡稱《若干規定》)也由人社部正式對外公佈,並將與社會保險法同日起實施。據此細則,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離世,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全部繼承。

個人社保餘額可繼承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申領失業保險金前提

《社會保險法》中規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之一,爲了使這一規定更具可操作性,《若干規定》中明確了六種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情形。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可繼承

此外,《若干規定》中還明確了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餘額繼承辦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同時,明確了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離世,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繼承。

養老保險應累計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規定,要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都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範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同時,那些未達到15年規定的,參保人可以繼續繳費至15年滿,也可以轉入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享受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

遺屬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將建異地結算制度

另外,醫保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直接和醫院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將發放全國通用的社保卡

“十二五”期間,我國加快發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初步計劃“十二五”期間把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量增加到8億張以上,覆蓋60%人口。目前,已發放了一億多張,還有7億多張陸續發放。

一張社會保障卡對應一個參保者,具有唯一性的編號和身份識別功能,和汽車駕照、身份證一樣在全國通用。推行一卡多能、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將參保人的養老、醫療、失業、生育等社保信息全都輸入到統一的社保卡內,爲提高各險種統籌層次、社保關係平穩轉續、異地就醫結算以及各類諮詢查詢服務提供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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