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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餘額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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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餘額可繼承

養老金餘額如何繼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今年一季度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況,並回應了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社保信息疑遭泄露、養老金“並軌”和職工年假等熱點問題。

針對目前社會上議論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人員去世後錢會“充公”的問題,李忠表示,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他解釋說,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參保人員養老,原則上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李忠表示,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而如果參保人員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並不存在所謂去世後養老金充公的問題”。

有關人力資源部介紹今年一季度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總結來說:

一、從目前監控的情況來看,全國社保系統總體平穩,未發現公民個人信息泄露事件。

二、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相信有關養老金可以繼承這一政策的提出可以說非常貼近百姓平時的期望和所需。希望可以儘快並且很好的落實下來。

養老金餘額如何繼承

死亡後,憑死亡證明到社保辦理,退休前死亡的,只退還帳戶的個人部分本息,不享受喪葬補助.退休後死亡的,扣除已領的個人帳戶計發月數金額後,退還剩餘金額,享受喪葬補助.

達到辦理遺屬條件的,上面兩種情況都可以辦理.

個人帳戶的繼承,按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來確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