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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事業單位績效考覈實施方案範文

爲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0事業單位績效考覈實施方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0事業單位績效考覈實施方案範文
  事業單位績效考覈實施方案1

爲貫徹落實《20XX——20xx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爲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個人績效考覈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考覈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獎優罰劣、優勝劣汰的工作機制。根據《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覈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探索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指標體系、績效考評體系、績效運用體系,努力規範公務行爲、優化服務環境、提高工作效能,爲我鎮跨越發展、科學發展以及打好城建戰役,建設美麗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分級考覈與分類考覈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把考覈對象劃分爲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和下村工作人員三種類別,分級分類進行考覈。

2、堅持定量考覈與定性考覈相結合的原則。在設置考覈指標時,要努力減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標,儘量把考覈內容具體化、數量化,切實增強考覈指標的針對性和可比性。

3、堅持季度考覈和年度考覈相結合的原則。在採取年度考覈時,要以季度考覈情況爲依據,把績效考覈的時間關口前移,做到平時跟蹤管理、定時檢查評估、及時兌現結果,切實增強績效考覈的時效性。

4、堅持組織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在組織民主測評時,除了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的評價方式,還要注重公衆評議,形成完善的評價機制。

5、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相結合的原則。在運用績效結果時,除了使用績效考覈獎金等物質激勵外,注重把績效考覈結果與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掛鉤,不斷拓寬績效結果的運用範圍和領域。

三、實施範圍和對象

1、納入考覈範圍和對象:鎮機關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鎮國土資源所、勞動保障事務所、司法所、行政執法中隊、環保執法中隊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事業編制人員、工勤人員參加鎮機關考覈,考覈等次人數單獨覈算(等次仍須嚴格按照規定比例控制),不佔用所在鎮名額。考覈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門最終確定,考覈獎金由市直主管部門兌現。

2、不納入考覈範圍和對象:鎮機關處級以上幹部、離崗待退人員、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員。

四、績效考覈內容

根據《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覈實施方案》(晉委[20XX]166號)的有關規定,安海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覈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進行分類考覈,即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及下村工作人員。

1、科級幹部績效考覈內容。主要指“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組織協調工作情況(詳見附件2)。

2、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覈內容。主要考覈工作實績,即工作完成成效。具體考覈內容包括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及加減分情況(詳見附件3、4)。

五、績效評價方法

(一)科級幹部考覈內容

科級幹部日常工作性質及範圍與一般幹部有所不同,因此考覈內容也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內容如下:

1、“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20分)

2、重點項目完成情況;(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況;(20分)

4、組織協調工作情況。(20分)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考覈內容

1、履職情況(80分)

①崗位目標(40分)

內勤人員:按時按質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情況,按時按質完成上級業務部門日常工作情況。

下村人員:爲民辦實事情況、制止“兩違”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計生落實情況。

②重點目標(30分)

參與拆遷、徵地等重點項目工作完成情況。

③公共目標(10分)

出勤情況。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扣1分/次;曠工扣2分/天。

2、測評情況(20分)

內勤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覈對象平時的工作態度、爲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下村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覈對象平時的工作態度、下村頻率、爲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3、加、減分情況

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10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10分;受縣處級以上表彰獎勵5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5分;突(偶)發事件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含媒體表揚的)獎勵5分,失職扣5分;在省以上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新聞報道等的,獎勵3分;工作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扣5分;違法違規行爲引發上訪或行政訴訟的扣5分;未參加組織活動及規定培訓學習者扣5分;本單位領導認爲需要增減的其它獎扣5-10分。

(三)等次評定標準

鎮績效考覈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覈對象的考覈得分,按從高到低原則,對其依次排名,排名在總人數25%之前的評爲“優秀”,排名在總人數25%-30%的評爲“良好”,其餘的除個別情況需評爲“不稱職”之外,均評爲“稱職”。考覈得分相同的,等次評定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六、績效考覈程序

(一)科級幹部績效考覈程序

1、考覈準備。撰寫自我鑑定材料(詳見附件2)。

2、考覈得分。鎮黨政主要領導根據被考覈對象的工作表現及鑑定材料,給予評分(詳見附件2)。

3、最終評定。鎮績效考覈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覈對象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4、結果反饋。考覈結果通知考覈對象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覈對象對考覈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覈領導小組申請複覈或申訴。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覈程序

1、考覈準備。整理考覈相關材料,填寫個人績效工作臺賬(詳見附件3、4)。

2、自我評分。被考覈對象根據崗位目標、重點目標工作完成情況,客觀進行評分(詳見附件3、4)。

3、考覈得分。工作點點長及部門負責人要查看被考覈對象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客觀地根據其當季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和綜合表現等因素,給予初步評分。下點領導及分管領導再進一步對其進行考覈評分,所得分值爲被考覈對象的考覈得分。

4、最終評定。鎮績效考覈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覈對象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5、結果反饋。考覈結果通知考覈對象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覈對象對考覈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覈領導小組申請複覈或申訴。

七、績效結果運用

安海鎮將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覈結果作爲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與考覈獎金、年度考覈、職務調整、獎勵懲戒及職業發展等掛鉤。

1、考覈獎金按當季個人績效考覈“優秀”、“良好”、“稱職”三個等級進行發放,即“優秀”等級發放2100元、“良好”等級發放1800元、“稱職”等級發放1500元(績效考覈不稱職,不給予發放獎金)。

2、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鎮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績效考覈獎金;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確定不稱職等次;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的,當季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覈規定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調查的暫緩兌現績效考覈獎金。

3、年度考覈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覈“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覈被評“優秀”等級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覈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爲年度考覈“優秀”,並作爲該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

4、對於季度考評被評爲 “不稱職”等次一次的,年度考覈一般確定爲“稱職”或以下等次;被評爲“不稱職”等級兩次及以上的,直接確定爲不稱職。

5、對於當年度績效考覈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考慮或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爲優先安排人選。

6、對於當年度績效考覈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予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

  事業單位績效考覈實施方案2

根據晉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覈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和對象

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本實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實行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員同時納入績效考覈實施範圍。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不能享受績效考覈獎金)、當季退休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固定績效考覈獎金)、離崗待退人員(在離崗待退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爲,固定享受稱職等級獎金)不納入績效考覈實施範圍。

司法、土地、勞務等市直單位派駐梅嶺街道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參加街道績效考覈,街道將提出初步考覈意見,並將考覈情況書面反饋市直主管部門,由各市直主管部門確定最終考覈等次。

按照職務層次,考覈對象按科級幹部、中層幹部(含工作點副點長)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類別分開考覈。

二、績效評價辦法

1、基本原則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爲原則,採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覈下級、一級考覈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2、考覈分數計算辦法

各項工作得分由該項工作的直接領導對照每個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工作目標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質量給予打分,常規工作總分爲50分,如果同時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區工作,則每項爲25分;重點項目工作滿分爲40分,如果同時兼任兩個項目,則每個項目爲20分;如果無參加重點項目工作,常規工作得分則以總分90計;考勤分值總分爲10分,根據考勤情況計分,全勤得10分,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10次或以上該項不得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工兩天或以上該項不得分;獎懲附加分根據獎懲情況酌情加分或扣分,加減分值最高爲10分。考評得分=(常規工作得分+重點項目得分+考勤得分+獎懲附加分)×60%+黨政領導測評分值×40%。其中,黨政領導測評分值按測評結果排名計,排名前25%得分爲90分,排名前25%—55%得分爲80分,其他得分爲70分。

三、評價等級設定

根據績效考評得分情況,從高到底排列,分爲“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評得分高於90分以上的,評爲“優秀”等次;考評得分75分—89分的,評爲“良好”等次;考評得分60分—74分的,評爲“稱職”等次;考評得分60分以下的,評爲“不稱職”等次。績效考覈“優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員比例按三個考覈類別分別控制在人數的25%以內和30%以內。

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市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

下列人員參加考覈不確定等次: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

下列人員參加考覈確定爲不稱職: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期間的當季確定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覈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績效考覈程序

績效考覈工作按照“計劃、總結、評估、反饋”的流程,對各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開展績效考覈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制定績效計劃。根據上級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工作職能,各科室按目標時序進度安排,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並把工作計劃細化到考覈對象。考覈對象應根據自己的崗位在每季度初填寫好《工作目標量化評分表》,並報送街道績效辦。

2、做好工作紀實。按照績效計劃安排,考覈對象應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晉江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考覈對象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和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在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帳》應儘量把工作內容細化、量化。個人績效工作臺賬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門收集後報送至街道績效辦,由街道績效辦統一管理。

3、組織績效評估。全體考覈對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覈評分表》,並經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評價、打分後,於每季度首月5日前彙總至街道績效辦。街道績效考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召開述職評議會,對考覈對象上一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由街道績效考覈領導小組在逐級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覈等次。主要領導績效考覈等次應在與單位績效評估暨“五大戰役”考評結果以及單位獎勵懲戒情況掛鉤。績效考覈結果按幹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做好績效反饋。在績效考覈結果確定後,對照職能工作目標,指定專人向考覈對象反饋考覈結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考覈對象的績效情況進行講評,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方向。績效考覈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幹部羣衆的監督。

五、績效考覈結果運用

績效考覈結果運用是指把績效結果與個人利益掛鉤,把績效結果作爲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

1、與考覈獎金掛鉤。“優秀”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2100元,“良好”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800元,“稱職”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500元。

2、與獎勵懲戒掛鉤。把績效考覈與年度考覈、評先評優表彰結合起來。年度考覈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覈“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覈被評爲“優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覈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爲年度考覈優秀,並作爲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對於季度考覈被評爲“不稱職”等次兩次及以上的,年度考覈直接確定爲不稱職(不合格);被評爲一次“不稱職”等次的,年度考覈確定爲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對於有計生、綜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情況的,按相關規定確定考覈等次。

3、與職業發展掛鉤。堅持把績效考覈與崗位調整、選拔任用和學習培訓結合起來。對於當年度績效考覈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爲優先安排人選。對於當年度績效考覈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以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採取跟班學習、強制培訓等措施,幫助待崗人員整改提高,並依據培訓結果和能力條件重新安排工作;對於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