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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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控告用工方以雙倍工資賠償自已

我從去年十月份開始在一傢俬人老闆那裏做業務,做到今年9月5號,一直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用人方也沒有給我買養老保險,但是今天我去結算我從8月25-9月5號的工資時,沒有給我結算底薪,也沒有給我報車費,老闆總是找很多的理由和藉口不給我這部份錢,老闆說沒有做滿一個月就沒有底薪,上班半個月只發了170塊的工資,我不服,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得到我應得的

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控告用工方以雙倍工資賠償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