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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後竊取公司郵件密碼截客戶

公司一員工離職後,通過竊取公司郵件密碼,利用郵件套取公司信息、資料,並與公司客戶做起了生意。近日,通城縣人民法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這名跳槽員工有期徒刑5年。

員工離職後竊取公司郵件密碼截客戶

今年28歲的汪某爲崇陽人,2006年4月8日,他應聘到湖北某電工材料有限公司從事外貿工作,按照合同約定,汪某在任職期間及離職後3年內不得違反保密合同和競業限制。但上班不久,汪某就產生了自己經營該公司雲母產品的念頭,於是在該

公司郵件系統內設置了找回密碼程序,爲其離職後繼續侵入該公司郵件系統做好準備。

2006年7月,汪某註冊了自己的網站,並自同年8月起,以個人名義與該公司的國外客戶進行聯繫、交易。2007年2月,汪某從該公司辭職,將在職期間所竊取、掌握的公司資料、信息等全部帶走,並利用此前所設的密碼找回程序,多次入侵前單位的`郵件系統,從中獲取公司的客戶聯繫資料、訂單信息,與該公司的國外客戶進行聯繫和交易。同時,汪某還冒充其他公司,對與該公司聯繫交易的國外客戶發送恐嚇電子郵件,破壞該公司與客戶的業務聯繫、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