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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辦?

【14:30案例】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辦?

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辦?

公司員工小A因個人發展填寫《離職申請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主管張經理認爲小A是部門的核心員工,現在部門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人手緊張。希望其慎重考慮, 能夠留下來。並承諾小A,合適的時間將給小A加工資。一個月過去了,工資沒有上調。小A再次提出離職。張經理以公司已經開始討論他的.需求繼續拖延,小A提出自上次提出離職日算,截止1個月後將正式辦理離職手續,希望公司找到合適的人,安排工作交接。小A的做法正確嗎,是否要給公司經濟賠償?


【14:30案例答案】本案例中,小A的做法是正確的,不用給公司經濟賠償。提前1個月提出正式申請,並填寫提交了《離職申請表》,1個月的時間期限內,公司既沒有合理的留人措施,也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這樣的處理是不合適的。人力資源部應該儘快啓動招聘措施,用人部門應該評估招聘進度,安排工作交接事宜。如果確實沒有招到人,可以安排現有人員先完成交接手續。公司可以和小A協商,適當延長交接時間,確保工作的交接。


標籤:離職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