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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金九銀十”跳槽季,很多人都想好了跳槽,另尋高處,但不少人擔心,怕新公司的offer簽好了,原公司的辭職申請也提交了,但30天后原公司的HR和部門領導卻不給簽單子,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自己又不想撕破臉跟原公司鬧翻。面對這樣的問題,可愁懷了一羣人

想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人力資源專家提出解決兩種方法:

方法一

如果擔心公司不同意離職,可以提前30天向原公司提交書面通知,這裏說的是“通知”,而不是“申請”,員工就處於主動地位,同時可以通過快遞方式寄給公司,這樣就無需批准,到達30日後即可離職。但要注意保存複印件及快遞存根,作爲離職證明。

如果採用此種方式,也就等同於和原公司撕破臉,建議還是採取溝通的方式協商解決。

方法二

辭職申請,並不是遞交了就生效,其流程很關鍵。

大多數企業的辭職流程是:有固定格式的辭職申請表,由有辭職意向的當事者填寫後,交由直接主管和主管部門具有審覈權限的人員進行審批後,由辭職申請人或是相應的文職人員提交到HR部門,方可生效,同時也會反饋工作交接程序及具體的離職手續辦理時間。

相對比較具規模的企業會有離職面談環節。

你目前首要進行的是,向直接主管和HR部門瞭解所遞交的辭職申請是否已生效,如已生效對目前手頭工作的移交流程和辦理離職手續的.具體日期進行了解;如未批覈,再次提交申請,表明去意已決,儘量確保不影響新公司的入職。

跳槽,無疑是職場人尋求更好的報酬和發展空間的最直接手段,但對於公司來說,優秀員工的跳槽也會給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

對於職場人來說,跳槽前和原企業的溝通也必不可少,也是職場情商的表現。不管如何,儘量好聚好散。這個圈子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指不定哪天就和原公司、原同事有工作方面的合作,而讓自己有個好印象,就額可以維護自己的人脈,對於未來的發展,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作爲職場人,站好最後一班崗,工作有始有終,才能成爲負責任的優秀人才

標籤:不放人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