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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怎樣提高招聘和留人效果

一般老闆只看結果,HR部門夾在老闆與用人部門之間,工作難做,如同行走在水與火之間,既要不溼鞋,又要不被燒着。

最近一段時間,大多數HR招聘人員越來越覺得招聘難做了。雖然理解公司希望低薪招到優秀的人員的意願,但是新員在試用期內,部門覺得不合適就不用,要求重新招聘,不斷提出新的用人申請,甚至個別部門工作完不成工作推卸到招聘不到合適的人員上。領導看的是結果,沒有合適的人就認爲是招聘工作不到位,但招聘人員很認真的工作了,不明白,到底需要怎麼做才能提高工作效果呢。

HR怎樣提高招聘和留人效果

1、HR首先要把握人力資源工作核心

個人認爲,人力資源部的核心工作是使員工獲得成長,使企業獲得發展,並不是僅僅是一個只做招聘的部門。

在遇到缺員請求時,首先考慮的該編制是否爲必要編制,對於該部門的工作目標來說,是超編了還是確實缺員。在確定了招聘需求後,人力部門需要與用人部門管理者做深入溝通,瞭解該崗位設置的目的,該崗位的主要工作內容,該崗位的最低招聘要求、理想招聘條件、薪酬範圍設定及計劃到崗時間。招聘要求包括不可改變的`硬性條件,如學歷、工作經歷、年齡等,以及管理者個人習慣的軟性條件,如個性、氣質等,這些內容都必須要以文字形式確定下來,形成招聘需求書,並給領導籤核確認。

2、HR要明確招聘輔助角色

在一切確定之後,人力資源部門開展招聘工作,針對招聘需求條件組織合適的應聘者參加面試。面試由用人部門主持,人力資源部協助參與,在面試中,人力資源部主要確認應聘者的信息真實度、求職目標、發展規劃、薪酬期望等與公司規劃是否相符,是否複試由用人部門管理者決定,並將結果記錄到面試測評中,給出結論。在再次組織面試時,作爲依據。如果應聘者符合招聘條件,但面試屢屢無法通過,而用人部門給出的理由又與招聘要求不符,則將面試結果及招聘需求書以郵件等書面形式發送用人部門,同時抄送高層負責人,由高層來決策。

3、做足崗前培訓和崗內跟進工作

在引導新人上崗前,應要求用人部門給出崗位職責、試用期考覈計劃、培訓上崗計劃等,人力資源部知會報到新人。

新人交給用人部門後,人力部門仍要在試用期保持跟進,千萬不可到崗就完事,跟進方式主要通過雙方溝通了解該應聘者的工作狀態。

如果用人部門提出應聘者不合適,必須要給出不符合的條件。通過溝通確認該問題能否經培訓改善,如不可以,則通知終止試用,重新展開招聘。

四、招聘效果評價指標

招聘人員的績效可以用如下指標評定:招聘及時性、需求達成率、面試通過率、試用通過(轉正)率等。這幾項都是以結果爲導向的,老闆只要求結果的做法並沒有什麼可指責,如何能改善呢?

一是把招聘決定權抓到人力資源部,對照各部編制,超編無最高領導批示同意不招;二是同部門負責人溝通,並將溝通結果形成書面文件,嚴格執行,重視面試。三是用人部門在新人試用期要用心教導,新人能否轉正同部門績效掛鉤。這樣,就可以把招聘壓力部分轉移到用人部門,才能既招到合適的人員,又能夠留住優秀的人才。

標籤:HR 留人 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