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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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個月辭職,然後下個月請病假的工資扣除問題

我生病了,我想回家治病。勞動合同上說要提前一個月辭職,我今天辭職了,但是他說我現在走了就沒工資了,說要提供醫囑證明的話就扣我一半工資,但是我媽媽是醫生,我沒理由在杭州花錢看病(我家是蚌埠的'),但是公司一定要我提供杭州的,要不他一分錢都不給我。
我朋友告訴我,說可以先書面辭職,然後請病假回去看,說他沒又理由這樣一分錢不給我,我可以請假麼?我必須要提供在杭州的醫囑證明麼?法律上又這麼規定麼
?誰清楚的能告訴我麼?好心人拜託了~!

提前一個月辭職,然後下個月請病假的工資扣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