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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慶節加班工資

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國慶節是有七天小長假的,馬上迎來國慶黃金週,大家想必都在盤算着假期安排,打算海吃海喝一頓,在好好的享受假期的生活,可有時因爲工作的原因,不得不捨棄假期的生活,苦命的加班,相信這是最心痛的一件事了。以下2016年國慶節加班工資由聘才網爲您精心提供,歡迎大家參考。

2016年國慶節加班工資

2016國慶節放假安排

2016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爲國慶節法定節假日

10月8號(星期六)、10月9號(星期天)公休調至10月4號(星期二),10月5號(星期三)

10月8號(星期六)10月9號(星期天)正常上班。

2016國慶節加班的'話加班費怎麼算

按照規定,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共放假7天。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因此,勞動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這筆錢不得以調休來抵銷。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過節費和加班費能劃上等號嗎

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息時間的經濟補償,過節費雖然也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但帶有福利性質,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時間。因此,過節費和加班費在性質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此外,由於加班是指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延長的工作時間,因此,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安排勞動者值班,不能視爲加班。

根據相關放假政策,國慶節放假時間爲10月1日——10月7日。在10月1日—10月3日法定節假日間,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則需支付勞動者300%的加班費。而其餘幾天,是雙休日加班,可以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還是給加班費。

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150%;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

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