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職場百科

唐僧做HR薪酬福利篇

話說唐僧師徒四人歷盡千辛萬苦西天取經歸來,以如來、觀音菩薩爲首的董事會經過研究決定,獎勵唐僧師徒四人西天取經項目小組100萬元獎金。並決定由唐僧負責制定分配方案,董事會不干預,但要求唐僧必須要把分配方案上報董事會。

唐僧做HR薪酬福利篇

唐僧接到指令後有四難:面對這100萬,一是自己和三個徒弟的分配比例如何確定?二是三個徒弟應該分別得多少?三是分配是公開民主,還是自己私下決定?四是若公開後大家有人不服,找自己甚至找觀音告狀,該怎麼辦?

獎金該由誰來分?

景素奇:唐僧怎麼分都會捱罵!

我覺得本案例中,以如來和觀音菩薩爲首的董事會知道獎金的發放之難,所以採取的是矛盾下放策略。唐僧這個項目組長無論如何分,都不好辦。很多企業老闆都認爲:即使唐僧不要一分錢,都會有矛盾。

正確的方法應該是:董事會先把唐僧應得的那一部分劃出來,比如35萬,再讓唐僧分配仨徒弟的65萬。這樣唐僧就好分多了,他就只面臨着一種矛盾:如何把65萬分配公平的問題。要不然,唐僧還面臨着涉嫌徇私情以及和部分徒弟共謀的問題。

吳春波:董事會先定唐僧獎金

我也認爲:董事會這種要求唐僧決定分配獎金的方法不是一種好的辦法,應該由董事會決定唐僧的獎金,即由董事會直接決定唐僧的獎金,再由唐僧決定其他三人的獎金。目前的辦法確實是董事會在推卸責任,給下屬製造矛盾,不利於未來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退而求其次,董事會也應該爲唐僧發放獎金確定基本的原則。

王軍宏:董事會找“外人”來分

我看,讓唐僧決定獎金分配是否合適,首先涉及到唐僧作爲團體負責人是否合格?他的部屬是否甘願受他的領導?他是否真正具有鼓舞士氣、激勵成員完成目標的能力?如果他合格,那獎金分配方案就應由董事會授權唐僧決定;反之,則不能由他決定。

我們所看到的唐僧團隊完全是成員自發的承擔職責:由於孫悟空本領太大,所以每次降妖都非他莫屬;豬八戒好吃懶做,並時常吵着回高老莊;沙和尚任勞任怨,所以每次都挑着重擔。這實際上是團體負責人缺位的結果。在這點上,我認爲唐僧是不合格的。他既不能鼓舞成員、形成對使命的高度認同,在自己與其團體成員之間發生矛盾時表現也近乎幼稚,多次依靠觀音才能維持取經小組的`存在。所以唐僧沒資格分配獎金。

我認爲: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由董事會委託一位超然於該團體的人士(如觀音菩薩)主持獎金分配工作。另外,從某種程度上講,觀音對孫悟空、豬八戒、沙和尚有知遇之恩,他們即使心中不悅,也不至於大鬧。

沈東軍:變成“紅包”就是錯

我認爲:唐僧針對這100萬元獎金無論制訂何種分配方案,可能都無法達到好的效果,問題的根本在於唐僧在西天取經計劃實施前沒有同三個徒弟約定明確的職責分工、考覈指標及獎金分配標準,導致其在取經任務完成後發放獎金時缺乏依據,也無法準確衡量出三位徒弟的業績,很難保證公正性。

想要從根本上解決此類問題,我認爲:必須從根本上摒棄發放紅包的傳統,因爲紅包本身就代表着一種不透明和暗箱操作,這是與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宗旨相違背的。對於大多數熱衷於春節紅包或年終獎的國內企業來說,不要總是將問題積壓在年底,應逐漸淡化傳統的年終獎功能及發放形式。我想當這些都做到了,老闆們“沒錢發紅包很愁,有錢發紅包更愁”的尷尬將不復存在。

標籤:HR 薪酬 福利 唐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