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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潛規則”坑苦求職者

《工人日報》(2012年08月12日 01版)
本報貴陽8月11日電 (記者李豐 趙福中 實習生鍾一鳴)“我可是有着10多年駕齡的老司機啊,怎麼就成了實習生?”貴州省黔東南州凱裏市的大貨車駕駛員羅師傅今天向記者講起了他剛剛遇到的一件鬱悶事:他在某物流公司上了5天班,只拿到259元工資。羅師傅覺得不合理,便找公司交涉,結果被告知他是新到員工,只能領實習工資。因爲應聘時公司未對此專門說明,羅師傅對這種“被實習”的做法很生氣,他想找到相關部門討個說法。記者走訪貴陽多家人才市場時瞭解到,羅師傅的遭遇並非個案,不少求職者都曾在就業中遭遇用人單位“超長”試用期或試用期故意壓低工資等惡意侵權現象。衆多求職者迫於維權成本過高,選擇了忍氣吞聲。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民辦企業、採用勞務派遣用工的企業成了“試用期”勞動侵權的重災區,而“試用合格方籤勞動合同”更成了不少民辦企業不成文的招聘規定,不少求職者在試用即將到期時莫名其妙遭到解聘。
王先生在一家民營企業開辦的外貿公司做文員,講好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他不僅常常加班,而且工資很低,到了快轉正時,他被告知公司招到了更合適的人員,請他另謀高就。王先生與公司幾番理論,雙方沒有達成協議。而且公司更以王先生態度不端正爲由,將他第3個月的工資扣押到下個月發。事後,王先生曾考慮去仲裁部門申訴,但身邊朋友勸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這樣,王先生選擇了沉默,“人家就是不要你,你能賴着不走麼?”
剛跳槽到貴陽市某網絡公司工作的餘先生告訴記者,新公司和他簽訂3個月試用合同,這段時間裏,就算他常常加班都只能拿900元,而這也就是貴陽最低工資的'水平。“要是正式員工的話900元只能算底薪,還能根據業績多少拿獎金。”餘先生只得抱着“先忍着”的心態工作。
爲什麼不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採訪中,不少求職者告訴記者,“覺得維權成本高,而且浪費時間,也不願意和用人單位鬧僵。”
貴陽澤豐律師事務所趙翔律師認爲,近年來一部分用人單位利用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勞動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屢屢設下“試用期”陷阱。求職者要擦亮眼睛,瞭解用人單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換人的單位矇騙。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如薪金過低、違規延長試用期等,要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仲裁和訴訟,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在維權方式、制度上進行創新,以適應不斷出現的新型勞動糾紛。

試用期“潛規則”坑苦求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