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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伽達默爾對實踐哲學和解釋學的融合

哲學1.34W

伽達默爾以哲學解釋學創始人的身份聞名於世,《真理與方法》是其代表作,也是其公認的哲學貢獻所在。不過伽達默爾的研究興趣並不侷限於解釋學,他自稱解釋學和希臘哲學是他工作的兩個重點,而在希臘哲學研究中他最關注是實踐哲學方面。伽達默爾曾宣稱自己只寫過三本書:《柏拉圖的辯證倫理學》(1931)、《真理與方法》(1960)、《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哲學中善的理念》(1975)。可見他把這三本書作爲自己思想發展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著作。除《真理與方法》外,另外兩本書都是研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的著作。在《真理與方法》發表後,由於和哈貝馬斯等人論戰,他的興趣逐漸轉向了社會和現實問題,同時也結合着他長期研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心得,在晚年出版了《科學時代的理性》、《讚美理論》等著作和文章,闡發了自己的實踐哲學。一般對伽達默爾實踐哲學的研究集中在後期發表的這些作品。不可否認這些作品是他實踐哲學的最成熟的表達。然而從伽達默爾整體思想發展來看,對實踐問題的思考其實一直貫穿了他的學術生涯。在《真理與方法》發表之前,他的作品就已多以古典政治學爲研究內容。研究伽達默爾早期思想的舒立文(RobertR.Sullivan)甚至認爲伽達默爾早年就是個政治哲學家。可以說伽達默爾的實踐哲學比他的解釋學成型更早。在他那裏不僅解釋學影響了實踐哲學,實踐哲學也影響了解釋學,實踐哲學和解釋學在他的思想發展中是一種互動的、相互啓發的關係。他如何將解釋學和實踐哲學融合起來,最終發展出解釋學的實踐哲學則經歷了一個漫長過程。

論伽達默爾對實踐哲學和解釋學的融合

一、早期實踐哲學研究

在伽達默爾早期的柏拉圖研究中,他關注的就是倫理和政治問題。這一時期發表的短著《柏拉圖和詩人》(1934)和《柏拉圖的教育國家》(1942)都是對柏拉圖國家學說的研究。伽達默爾認爲柏拉圖的理想國實際上是爲了表達對現實的批判而提出的一種教育城邦的理想,柏拉圖重視哲學對話在實際政治生活中的教育意義,以及辯證法在培養公民正義的政治態度方面的重要作用,這是理想城邦實現的條件。《柏拉圖的辯證倫理學》的主旨也與倫理學相關,“我不是主張柏拉圖的倫理學是辯證的,相反,我詢問柏拉圖的辯證法是否以及以什麼方式是倫理學。”①伽達默爾認爲柏拉圖所描述的辯證法是真理產生的方式,這不是對對象的嚴格演繹或系統推論,而是在來回的交談中保持着開放,並被事情本身所引導。他認爲通過交談實現共同理解奠定了實踐合理性的基礎,受實事本身引導的自由開放的對話是達到德性的手段也是德性的表現,同時他批判了詭辯的墮落的話語形式。伽達默爾在這裏其實已經提出了一種話語倫理學。

伽達默爾早期的柏拉圖研究實際上是以亞里士多德爲參照的,並根據亞里士多德倫理學和政治學的形式和術語來解釋柏拉圖。①他承認這個時期的代表作《柏拉圖的辯證倫理學》“實際上是一本未明說的關於亞里士多德的書”②,其出發點是亞里士多德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對快樂的論述。伽達默爾認爲亞里士多德對快樂的分析要與柏拉圖的《斐萊布篇》聯繫起來才能澄清。《柏拉圖的辯證倫理學》分爲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論述柏拉圖的辯證法,第二部分就是運用現象學描述的方法對《斐萊布篇》進行解讀。《斐萊布篇》是柏拉圖晚期的一篇重要對話,它探討的中心問題是:在人的生命中快樂還是思想是善的?這篇對話的結論認爲善是快樂和思想的混合,但思想更接近於整體(善)的原因。對話表明實踐的善是具體的善而非抽象的善,對話還涉及善的等級和尺度、善的一多關係、極端之間的中道觀念等等。早期柏拉圖的對話將德性等同於知識,認爲善就是智慧,是獨立自足的,與快樂相對立。後期這篇對話表明柏拉圖的觀點已經有了很大改變,不僅認爲快樂是善的一部分,而且強調處境的複雜性和具體性,因此削弱了柏拉圖早期把知識等同於德性的傾向。伽達默爾對《斐萊布篇》的分析已經預示了後來對於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主題的接受。

我們可以看到早期的伽達默爾主要關注辯證法和實踐哲學,併力圖將兩者結合起來。在這一時期“解釋學”主題還沒有顯露出來,但無疑辯證法和實踐哲學的觀點對他後來的解釋學思想產生了重要影響,他的解釋學的許多觀點這時已經初見端倪。④比如對於辯證法的探討就涉及如何達到對事情的理解和相互理解。《柏拉圖的辯證倫理學》的英譯者認爲伽達默爾之所以選擇《斐萊布篇》作爲主題,就是因爲這篇對話包含着柏拉圖後期對辯證法本性的最清楚的討論,因此也提供了一個機會表達伽達默爾自己關於“對話和理解的實行方式”的現象學,這也是對真理在對話中發生的方式的說明。同時伽達默爾考察了希臘的科學概念是如何源於柏拉圖的辯證法的,他認識到真理不能建立在現代笛卡兒的工具主義的方法論之上,真正的方法不是與事物相疏遠化的,而是合乎事物本身的。這與《真理與方法》中的反科學主義精神一脈相承。⑤伽達默爾這一時期的柏拉圖研究也影響到了他後期的實踐哲學。柏拉圖認爲認識最高的善要通過辯證法,它不同於各門技藝的專業知識,也不同於作爲科學典範的數學知識。這表明善的知識區別於技藝和科學,它是最高的知識,其他的知識都應該以它爲目的。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在對話中還揭示了那些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其實對於真正值得認識的東西即善是無知的。這啓發了伽達默爾把科學技術知識從屬於善的實踐知識,並且反對專家政治。他還認爲柏拉圖筆下以雅典爲代表的古典城邦的政治生活體現了一種非操縱的、自由對話的共同體理想,因而主張發展以自由交談爲核心的交往理性,反對權力和技術操縱的社會政治形式,這一觀念延續到他的晚期,可以說構成了他實踐哲學的核心。同時對《菲萊布篇》的研究使他注意到實踐的善不是抽象知識而是由具體情況所決定,這一思想在他的晚期同繞着“實踐智慧”做了更充分的研究。

實踐智慧是伽達默爾接受亞里士多德實踐哲學的核心概念。雖然他很早就受到海德格爾對亞里士多德闡釋的影響,但遺憾的是他早期直接關於亞里士多德的作品並不多,主要集中在1930年的長篇論文《實踐知識》,其中對實踐智慧概念做了比較詳細的闡述。這篇論文在伽達默爾思想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他稱這篇文章是“我思想形成時期的第一篇文章……我在那篇文章裏聯繫《尼各馬可倫理學》第6卷解釋了Phronesis(實踐智慧)的本質,我這樣做是由於海德格爾的影響。在《真理與方法》中這個問題又取得了中心地位。”①實踐智慧在亞里士多德那裏意指實踐活動中的理智德性,相當於現在所說的實踐理性。伽達默爾經常用實踐知識表示實踐智慧所具有的知識。實踐智慧的特點就是通過對具體處境的覺察,做出實踐上正確的決定。因此實踐知識是針對具體情況的,必須把握情況的無限多的變化。在《實踐知識》一文中伽達默爾關注的是實踐智慧和技藝區別。實踐智慧具有的實踐知識不像技藝知識那樣是可教可學的先有的知識,它對於應用的具體處境沒有一種知識的距離,而是一種在應用中才真正存在的知識。因此實踐智慧與人的具體存在密不可分。實踐知識根據變化的情況總是常新的,在實踐知識中沒有技藝知識所具有的支配理想,而是要求人在當下的考慮中自己選擇和決斷。此外伽達默爾也表明實踐智慧具有倫理生活的基礎,以生命經驗爲前提。實踐智慧的實行是以自我估量的方式獲得對可行的東西的洞察,這既不同於理論的知識,也不同於一般的意見。伽達默爾在一篇文章裏談到:“今天已很清楚,在亞里士多德對柏拉圖善的理念的批判以及亞里士多德關於實踐知識的概念中,海德格爾發現了什麼,又是什麼東西這樣強烈地吸引了他。描繪了一種知識的模式,這種知識的模式再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建立在科學意義上的最終對象化了的可能性基礎之上了。換言之,它們描述了具體的存在環境中的知識。”②可以說在海德格爾的影響下,實踐智慧所展示的不同於科學和技術的知識模式一開始就成爲伽達默爾關注的焦點,這爲他後來對科學主義和技術文明的枇判提供了理論基礎。同時實踐知識不同於抽象的理論知識而總是和具體處境相關,實踐知識的這種特點和理解性知識相似,這對於發展解釋學理論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二、解釋學的應用問題

《真理與方法》是伽達默爾中期發展解釋學理論的主要成果。在《真理與方法》中伽達默爾把解釋學的應用問題作爲解釋學的基本問題,他認爲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特別是實踐智慧所具有的道德知識模式對於澄清應用問題很有幫助傳統解釋學將解釋學過程分爲理解和解釋,在理解出現麻煩和阻礙時就需要解釋(比如遇到疑難字句或缺少相關的背景知識),所以解釋是在偶然情況下出現的。到了浪漫派解釋學如施萊爾馬赫那裏,理解被認爲具有普遍性,哪裏有理解哪裏就需要解釋。理解從不是直接的,而是總要通過解釋進行,理解和解釋不可分。應用是隨後出現的,在解釋學處於次要和從屬的地位。伽達默爾則強調理解、解釋、應用的三統一。在他看來應用要素在解釋學實踐中早就存在了,比如在法學解釋和聖經解釋中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使文本的意義適用於正在對之講述的具體情境。要把文本應用於當前情況就要根據當前情況以適當的方式表達文本的意義。所以對於法律和聖經不是以歷史的方式理解,而是要考慮現在的要求,它們被應用於現在是解釋的本質部分。伽達默爾把應用因素擴展到整個解釋學領域,理解活動不是爲了進行客觀認識,而是爲了與歷史流傳物進行溝通,獲得真理性的認識,所以必然包含着應用因素。同一個流傳物總是以不同方式被理解,這是基於解釋者本身的歷史性÷解釋者具有歷史所規定的前見和處境,人的理解和解釋總是相關於具體的歷史處境發生,歷史流傳物總是要應用於解釋者,即使應用不是解釋者有意識的目的。

在伽達默爾看來,雖然亞里士多德並沒有涉及解釋學的應用問題,但是他對實踐智慧具有的道德知識的分析展示瞭如何將普遍東西應用於個別具體情況,這正合乎解釋學的應用模式。道德知識的這種應用特點是通過與技藝知識的比較得以澄清的。在知識類型上,道德知識和技藝知識是相近的,它們都是實際知識,並都力圖去規定和指導行動,即具有應用要求。應用對於它們都不是外在的,相反它們內在地指向應用,它們本身就是被應用的知識。不過在它們兩者那裏“應用”又有很大的不同。應用技藝知識所獲得的經驗有助於製作的成功,甚至一個沒有學過手藝但具有豐富經驗的製作者比學習手藝的人在實踐效果上更好。而對於道德知識來說,要做出正確的道德決定,經驗從不可能是充分的。在技藝知識和每次成功之間具有不確定的關係,道德知識則不能滿足於這種不確定關係,而是要做出正確的道德決定,道德意識要求完滿性,但這種完滿性不同於技藝的完滿性,因爲人不能像支配工作材料那樣支配自身,不能象技藝生產某種東西一樣生產自身,在這裏道德知識明顯地不同於技藝知識。

我們可以學習某種技藝也能忘記這種技藝,但我們並不學習道德知識也不能忘記道德知識。因爲我們不是站在道德知識的對立面,從而能夠吸收它或不吸收它,就像能夠選擇或不選擇一種技藝一樣。我們不是自爲地佔有道德知識,隨後應用於具體情況。相反,“我們其實總是已經處於那種應當行動的人的情況中……並且因此也總是必須已經具有和能夠應用道德知識。”①道德知識就是人關於他應當成爲什麼以及什麼是正當和不正當的觀念,它們表達在亞里士多德提出的德性範疇中,如勇敢、節制、誠實、慷慨等等。在伽達默爾看來,這些理想觀念不是可學的知識,不是能夠認識後再加以應用的固定標準,它們只具有圖式的有效性,總是要具體化於行爲者的具體處境中。也就是說它們的現實性就在於應用,它們不能獨立於需要正當行動的處境而被規定,,相反手藝人想要製作的東西的“觀念”是被完全規定的,而且是被對這個東西的使用所規定。也就是說製作者對於製作的對象具有計劃,並且有執行規則,由此引導他的活動。

道德知識關係到整個正確的生活,而不是任何單純的個別目的。它要求自我估量(Mitsich-zurategehen),是行爲者與自身商討的完成。道德知識依賴於自我估量表明它不具有可學知識的先在性,因爲並不能預先規定整個正當的生活所指向的東西。這和技藝不同。技藝只服務於個別的目的,不需要自我估量,學習技藝知識就能找到正確的手段。所以在製作中目的和手段都可以預先被規定,技藝根據目的找到正確的手段。而在道德實踐中,正確目的和正確手段都不能預先獲得,它們都不是某種知識的單純對象。在亞里士多德那裏實踐智慧既與目的有關,也和手段有關。它不僅是正確選擇手段的能力,而且在選擇手段的時候指向道德目的,手段和目的都在應用中融合在一起。對手段的考慮不是單純服務於達到道德目的,手段的考慮本身就是道德考慮,並且使目的的正確性具體化。“亞里士多德所講的自我知識(Sich-wissen)之所以是被規定的,是因爲它包含完滿的應用,並且在所與處境的直接性中去實現它的知識。”②這種自我知識是具體情況的知識,它是道德知識的完成。這種自我知識就是對直接可做的東西的看。它不是感官看,而是一種精神性的對於正當東西的覺察、覺知。可見道德知識掌握手段和目的的方式和技藝不同,在應用中將目的和手段統一起來。

道德知識還具有某種與自身的獨特關係。這體現在亞里士多德所論述的與實踐智慧相關的道德考慮方式中,如理解、體諒。伽達默爾將它們稱爲實踐智慧的變形。它們並不關係到行動的我本身,而是關係到對他人的道德判斷。但這裏體現了我對自身的態度和關係,這就不同於技藝知識或對技藝知識的應用。比如理解就要設身處地地爲別人着想,要對別人有正確的理解就要有個前提,即自己也想做正當的行動,因此與別人具有了某種共同關係,而且理解考慮的就不是普遍性的知識,而是當下的具體情況。另外亞里士多德還談到聰明人,這樣的人能夠適應各種情況,能夠很快應用自己的技能完成預先確定的目的所要求的事情,但他不管目的是高尚還是卑賤。這種人是沒有德性的,也沒有實踐智慧。

在伽達默爾看來,亞里士多德對實踐智慧的分析實際上表現了一種屬於解釋學問題的模式,也就是說明了“應用不是理解現象的一個隨後的和偶然的成分,而是從一開始就整個地規定了理解活動。”①正如解釋者要把流傳的文本應用於自身的解釋學處境,在實踐中也要把道德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情況中。道德知識不是普遍的抽象的東西,而是本質上被運用所規定,因此特殊性是出發點並規定着普遍性的內容。我們把道德知識應用到具體的情景中就涉及對道德知識的重新解釋。正如理解只有在解釋者的解釋學視域中才能發生,因而受到解釋者的前見的規定,道德知識也不能與特定存在相脫離,而總是被教育和習慣所規定,並且需要人根據具體情況把它實現出來。道德知識和理解知識都不是預先可教可學的,兩者都包含應用的要求,應用不是指預先給出普遍的東西對特殊情況的關係,而是體現了普遍和特殊相互規定的關係。

可以說應用問題是聯繫解釋學和實踐哲學的紐帶。伽達默爾在《真理與方法》中引入實踐智慧是爲了闡明理解的應用結構,所以他說:“對於解釋學過程的結構我顯然依賴亞里士多德對phronesis(實踐智慧)的分析。”②另一方面,由於解釋學具有普遍性,理解的結構也可運用於實踐智慧。實踐本身就滲透着解釋學的要素,實踐過程也是一個實踐的理解過程。因此將解釋學的觀點應用於實踐哲學,成爲伽達默爾後期哲學思考的重要內容。

三、作爲實踐哲學的解釋學

伽達默爾後期則致力於把解釋學的成果和實踐哲學傳統相結合,提出了具有解釋學色彩的實踐哲學。他繼承了海德格爾的觀點,認爲理解不只是主體的行爲方式,根本上是此在的存在方式。正是從存在論意義上的理解概念出發,哲學解釋學“標誌着此在的根本運動性,這種運動性構成此在的有限性和歷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經驗”③理解運動是無所不包、無所不在的,遍及人類世界的一切方面,我們全部世界經驗就是解釋學經驗。可見理解和實踐具有密切的關係,比如伽達默爾談到“理解的實踐處境”、“理解的實踐經驗”。在理解經驗中起作用是人的歷史性的實踐活動,理解的歷史性因而被提升爲解釋學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實踐所包含的實踐知識就是實踐的理解。

伽達默爾認爲理解如行動一樣是要冒風險的,而從來不是規則的應用,成功的理解意味着內在認知的增長,這種內在認知作爲新的經驗加入到我們經驗結構中,它的確定性程度不像自然科學方法所達到的那麼高,但這也意味着它以特殊的方式拓展人類的視野、經驗和自我認識。理解的本質是一種交往過程,理解實際上是相互理解,這是通過人們參與到對話過程實現的。由於人的歷史性,理解始終是有限的,同時也是開放的,解釋學經驗呈現出一個效果歷史過程。這種解釋學經驗顯然包含了人的實踐智慧的作用。亞里士多德在論及實踐智慧的作用時涉及到理解,在伽達默爾看來“phronesis(實踐智慧)及其相關的synesis(理解)就是解釋學的德性。”④哲學解釋學就植根於我們的解釋學經驗中。正如實踐哲學不是告訴人們怎樣去實踐,不是設計實踐的方法和規則,而是對於實踐生活的自我闡明,同樣哲學解釋學不是一種解釋的程序和技術的學說,不會去告訴人們應該怎樣去進行理解,而是描述理解的過程,“從根本上講,它只是描述當一種解釋是令人信服的、成功的時候總是發生了什麼”。①哲學解釋學不追求確定性和體系性,它是開放的,同時也承認自己的條件性,當然它對理解的反思也在非技術的範導意義上有助於我們的理解。因此哲學解釋學不贊同自然科學的客觀性理想,而贊同實踐哲學的“參與”理想,這也是伽達默爾反對浪漫主義解釋學的“重構說”而贊同黑格爾的“綜合說”的原因。②對於實踐哲學和解釋學理論特徵的相似性,伽達默爾談到“它(實踐哲學)是哲學,這就是說,它是一種反思,並且是對人類生活形式所必須是什麼的反思。在同樣的意義上可以說哲學解釋學也並非理解的藝術,而是理解藝術的理論。但這種種喚起意識的形式都來自實踐,離開了實踐就將是純粹的虛無。”⑧實踐哲學和哲學解釋學都基於實踐本身,它們不過是“喚起意識的式”,也就是說它們的任務是描述或澄清我們實踐的'生活世界,這個世界也就是被我們理解和經驗的世界。

由於實踐哲學和解釋學的密切關係,晚年的伽達默爾提出了“作爲實踐哲學的解釋學”的觀念。解釋學是對於我們實踐的生活世界的反思,通過這種自我理解可以喚醒人的實踐智慧,以應對科學技術統治所造成的危機。他看來這也是繼承了哲學的遺產。自古以來哲學就追求對世界整體的認識,近代哲學面對着科學的挑戰致力於調和形而上學傳統和近代科學,直到黑格爾將哲學和科學綜合爲一個包羅萬象的體系。隨着這個體系的瓦解,科學時代的進程不可阻擋地開始了。科學時代不再把哲學傳統的遺產包含在自己之內,哲學爲了堅持其科學性越來越轉向了科學哲學即科學的邏輯和認識論基礎,人們甚至懷疑哲學已經死亡。不過人的理性仍然有一種自然傾向去追求超越科學視野的總體性的認識。這是哲學存在的內在動力。當然今天的哲學不可能再發揮它舊有的全面綜合的功能,用一種統一的世界圖景把所有知識結合起來,而是需要把現代科學知識和歷史傳統遺留給我們的關於人的知識轉入我們實踐意識中,以獲得對人類的新的自我理解。哲學一直在服務於人的自我理解,哲學解釋學也在從事這方面的T作,“只有自我理解能呼籲一種自由,這種自由不僅受到所有統治者威脅,而且更多地受到我們認爲我們控制的東西的支配和依賴的威脅。”

實踐智慧概念仍是伽達默爾後期實踐哲學思想的核心。伽達默爾早朝和中期對亞里士多德實踐智慧的闡發,奠定了他後期實踐哲學的基礎。在他後期發表的有關實踐哲學的文章中,除了用實踐知識、道德知識表示實踐智慧以外,更多地使用實踐理性、實踐合理性或實踐(合)理性的德性來刻畫實踐智慧概念。在伽達默爾看來,亞里士多德針對理論和理論哲學的理想而提出實踐哲學,把實踐提升到獨立的知識領域,這充分考慮到了實踐領域的獨特性。實踐不是行爲模式,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動物也可以說有實踐,但與人類實踐的根本區別在於:人可以自由選擇而動物侷限於它的本能結構之內。正是由於人具有自由的實踐活動,人才超出了自然的秩序,建立了文化的世界。隨着人的實踐的發展,人們對於自身的活動具有了規範意識,具有了正確和錯誤的價值判定,人的實踐因而具有理性的特徵。這種理性不是超驗的理性,而是人性化的理性,它是人的自由的積極體現。“實踐的真正基礎構成人的中心地位和本質特徵,亦即人並非受本能驅使,而是有理性地過自己的生活。從人的本質中得出的基本德性就是引導他‘實踐’的合理性(Vernunftigkeit)。對此希臘語的表述是‘Phronesis’。”⑤現代社會中實踐合理性受到科學理性的威脅,這表現爲實踐概念(praxis)在科學方法論的統治和科學的確定性理想中失去了合法性。科學變成了對自然和歷史事件進行抽象的因果分析,而實踐僅僅被當成科學的應用。這種實踐是不需要實踐智慧的實踐,或者說技術取代了實踐,專家的判斷能力就取代了實踐的理性。在他看來這種科學主義潮流正威脅着人類生存的基礎,科學知識及其技術應用不僅統治了自然,也控制了人類的社會生活,實際上使得實踐領域呈現出各種非理性傾向。他通過闡發古代的實踐智慧概念來說明不同於科學技術理性的實踐合理性,希望以此來引導人們的生活,把科學技術理性納入到實踐合理性當中來,避免技術文明對人造成的異化,維護人類的團結、友愛和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伽達默爾的實踐哲學並沒有形成一套體系,而主要是闡發亞里士多德(也包括柏拉圖)的實踐哲學,以至於給人這樣的印象,他的實踐哲學只不過是亞里士多德的翻版。不過他的闡釋是從現代的視域出發佔有古代學說,這本身是一種高度創造性的解釋學實踐。他雖然標榜復興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但這種復興已經不是對亞里士多德的簡單的回覆。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建立在古代目的論的世界觀上,而伽達默爾處在科學主義時代,不可能再接受亞里士多德的世界觀,因而不得不對他的概念和論斷進行改造,賦予新的內涵;從社會背景來看,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產生於古希臘的城邦生活,主旨是要闡明人如何在城邦共同體中展現德性、實現善的目的,而伽達默爾的生活貫穿了整個20世紀,他所面臨的時代背景是資本主義工業化和全球化,他所復興的亞里士多德主義是爲了反思和解決當代的社會問題:比如技術理性的統治、文明的衝突、核戰爭的威脅、環境的破壞等等。可以說伽達默爾是立足於當代生活重新詮釋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體現了他本人所倡導的“視域融合”。

結語

二十世紀西方哲學的一大特點就是對實踐哲學的興趣日益增長。其實實踐一直是哲學家們所關注的主題,在他們的抽象的理論中總是滲透着對於現實人生和社會生活的關懷。在當代哲學中對實踐的興趣表現在各個方面:早期的法蘭克福學派繼承了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哈貝馬斯和阿佩爾等人進一步發展了交往行爲理論和實用語言哲學;存在主義關注於人的生存活動;法國的列維納斯批判傳統的本體論,提出倫理學是“第一哲學”。當然也有迴歸亞里士多德古典實踐哲學傳統的,伽達默爾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當然伽達默爾並不是專門的倫理學家或政治哲學家,而是作爲哲學解釋學的代表人物聞名於世,他在英美倫理一政治學界的影響力也沒有同樣迴歸古典實踐哲學傳統的轟金太爾、施特勞斯或阿倫特等人大。但這並不影響他的實踐哲學的價值,而且在解釋學領域的深厚造詣使他的實踐哲學具有自身的特點,即這種實踐哲學浸透着解釋學的精神,可以說伽達默爾的實踐哲學是一種解釋學的實踐哲學。

伽達默爾融合解釋學和實踐哲學進而發展出解釋學的實踐哲學,體現了一位人文知識分子對當代人類生存處境的現實關懷。伽達默爾認同海德格爾對時代的診斷,即我們這個時代是技術統治的時代,這個時代遺忘了存在的根基,導致虛無主義盛行。如果說海德格爾是希望通過詩化的存在之思來克服當代的虛無主義,那麼伽達默爾則立足於人文主義傳統重新發掘古代的實踐哲學,以此尋求克服當代虛無主義的途徑。他對實踐智慧的闡發就是爲了凸現不同於理論知識的實踐知識模式和真正實踐的存在方式,從而維護人的實踐自由和實踐合理性。他重視傳統的連續性,強調傳統對於人們存在的塑造作用,以及傳統價值觀念對於現代技術文明的抵制。另外他還提倡通過對話進行相互理解和溝通,在商談中達到共識,並突出人類的友愛和團結的價值,就此而言伽達默爾的實踐哲學和當代哲學反對理性的獨白,強調主體間性、商談倫理和交往理性的傾向是一致的。這些都表明,伽達默爾融合實踐哲學和解釋學的努力對於當代現實的思考具有重要啓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