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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峯生產方案15篇

生產2.91W

爲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錯峯生產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錯峯生產方案15篇

錯峯生產方案1

日前,山東省淄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淄博市20xx年夏秋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宣佈從7月份起開展爲期3個月的夏秋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此次錯峯生產實施範圍爲PVC手套、工業爐窯、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製藥、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最高限產30%。

據實施方案,7月重點對PVC手套、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類工業爐窯採取錯峯措施,8月重點對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製藥等行業採取錯峯措施,8月—9月重點對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採取錯峯措施。

製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或其他有機物,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生產原料藥、醫藥中間體或其他醫藥產品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峯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PVC手套,生產乳膠手套或PVC手套的企業,限產30%,以停產生產線數量或停產時間計算,停產的.生產線數量應當在20xx年實際產量的基礎上進行覈算,停產天數應當是連續停產,不少於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8月。

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關於支持組織山東省水泥企業熟料生產線實施夏季錯峯生產的函》(魯水協字〔20xx〕05號)文件中規定的停產時間爲準,協同處理固廢或危廢的企業應當按照停產時間要求,覈算限產比例和實際產量。停產時間爲8月17日—9月5日,時間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實錯峯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規定的夏秋季錯峯期間一併補齊。

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窯(爐)的企業,限產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產品產量計算。限產或限排基數以20xx年度NOx實際排放量(以在線監控折算數據爲準)或實際產品產量爲準。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工業爐窯,使用煤及煤製品、天然氣(不含電)等爲燃料,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產生的各類工業爐窯,限產20%。有多條生產線的,在20xx年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基礎上停產超過20%的生產線或全部連續停產超過20天;單條窯爐的,連續停產超過20天。在20%基礎上主動提高比例、擴大範圍的,超過的部分在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覈減,具體覈減標準另行研究。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

錯峯生產方案2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報送鋼鐵、水泥等行業錯峯生產計劃的通知》(晉經信投資字〔20xx〕278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同市20xx年—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同政辦發〔20xx〕16號)要求,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度力度,抓好全市各行業錯峯生產,改善秋冬空氣質量,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年度大氣質量考覈指標目標,爲守護和鞏固我市“大同藍”發揮應有的作用,現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錯峯任務

對於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工業塗裝及包裝印刷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共有12家企業(名單見附件)未完成VOCs治理,現安排錯峯生產,進行停產治理。

錯峯時間: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縣(區)經信局、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對轄區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各部門單位要在本方案錯峯生產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產業特徵、佈局和企業排污情況所處區位,制定具體錯峯生產實施方案。

2、實施電力監控。各縣(區)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制度,對全市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並報送市環境改善領導組辦公室。

3、嚴格督查問責。各縣(區)政府要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爲,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的有關人員,嚴格實施問責。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將對各縣(區)錯峯生產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區)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佈舉報電話、微信公衆號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錯峯生產方案3

一、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錯峯生產重點行業

(一)冶金行業。

1.鋼鐵企業:在不影響企業生產線(主體設備)安全運行的條件下,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

2.鐵合金、炭素企業:對能耗、環保、安全達不到有關要求的,由各市根據實際實施限產或停產。

(二)建材行業。

1.水泥企業。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2.磚瓦企業。除以粉煤灰、煤矸石爲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氣爲燃料且符合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的達標排放企業外,其他企業錯峯生產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

(三)化工行業:電石、焦炭、活性炭、金屬鈉、染料等企業,能耗、環保、安全達不到有關要求的,由各市結合實際實施限產或停產。

(四)鑄造行業:除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外,其他鑄造熔鍊設備採暖期實施停產。

三、工作要求

(一)實施差別化錯峯。各市要結合產業結構、大氣污染狀況等,針對不同行業、企業排放實際,結合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分級評價,制定差別化錯峯生產方案,堅決防止和杜絕“一刀切”等不作爲問題。對列入自治區《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清單》的工業窯爐、各市確定的“散亂污”企業,未完成治理的`均實行錯峯生產。錯峯生產方案要細化落實到具體的生產線和主要設備,明確錯峯期間的安全生產措施。要結合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時對錯峯生產方案進行靈活調整。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市要建立協調機制,採取用電監控、巡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企業落實錯峯生產的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要及時處理投訴信息,對不執行錯峯方案的企業及時約談,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通過媒體曝光;要督促轄區內錯峯企業針對可能引發的風險做好防控預案,減輕錯峯生產對企業運營和安全生產的影響。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市要對錯峯生產企業名單、停限產裝備及最大日產量、停限產時限、停限產方式等實行臺賬式管理,並在門戶網站公告塗料網,接受社會監督;要把落實錯峯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羣衆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加強政策宣傳,增強自律意識;要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牽頭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業監督,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推動錯峯生產落實。

(四)強化考覈問責。各市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目標責任,對轄區內工業企業摸排工作不細緻、監督檢查不到位、限停產實施方案不得力的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對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生產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工業和信息化局(經發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導錯峯生產平穩有序開展。錯峯生產結束後中國塗料網,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於20xx年4月10日前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錯峯生產方案4

爲進一步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按照《陝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修定版)》《延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和《延長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錯峯時間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實施範圍

錯峯生產行業: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

錯時生產行業:表面塗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

三、職責分工

(一)縣經濟發展局職責:縣經濟發展局是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全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組織協調工作,適時組織各相關部門開展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反饋問題、協調解決問題。

(二)市生態環境局延長分局職責:定期向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牽頭部門反饋空氣質量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向社會公佈污染排放等情況,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指導監督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三)縣交通運輸局職責: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負責表面塗裝(含汽修)行業錯時生產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四)縣市場監管局職責: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負責包裝印刷行業錯時生產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六)各鎮政府、街道辦職責:配合縣上做好各自轄區內的相關企業錯峯生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縣錯峯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定期組織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召開會議,研究安排工業企業錯峯、錯時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督查落實等職責,確保錯峯生產工作紮實開展。

(二)抓好工作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抓好工作落實。同時要重視政策宣傳工作,做好各分工領域的'錯峯生產政策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蹟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切實增強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

(三)強化監督檢查。作爲錯峯生產工作的牽頭部門,縣經發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單位要嚴肅追責,確保全縣錯峯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錯峯生產方案5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參照省內外錯峯生產管控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爲核心,將工業企業錯峯生產作爲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突出對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基於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別化管理,切實增強錯峯生產管控的精準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底線思維。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是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根本底線,錯峯生產是減少工業排放強度的重要措施。各縣(市、區)要深刻把握國家、省、市關於錯峯生產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減排比例,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對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要提前開展熱源調整或備用熱源建設,在保證停限產減排措施實施的同時,保障民生供應。

2.堅持分類施策精準減排。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爲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動態停限產管控;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爲主,綜合生產裝備、能源消費、污染排放、治理水平、運輸水平等因素,實施分類分級管控;根據區域環境容量的差異,實施分區管控。推動工業企業加快提標改造、升級轉型、佈局調整,實現高質量發展。

3.堅持常態管控與應急相結合。錯峯生產管控評級不等同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績效評級。重污染天氣期間,重點行業應按照應急減排績效評定結果,結合《臨汾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中有關要求採取減排措施。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峯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採取進一步停限產、運輸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等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實施時間

平川縣(市、區)從20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山區縣從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二、錯峯生產管控要求

(一)所有涉氣企業

鋼鐵、焦化企業根據治理情況實施動態評定分級。除鋼鐵、焦化企業外,20xx年9月30日前,對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務並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所有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深度治理任務和用電管控系統建設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二)重點行業

1.鋼鐵行業(含高爐鑄造一體和鐵合金企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⑴滿足《臨汾市20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35號)要求並通過驗收覈查的標杆企業;

⑵主要生產設備(高爐、燒結機、轉爐、軋鋼等)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

⑶按照《關於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並通過驗收。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30%。(以高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高爐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轉爐、軋鋼同步停產。下同)

⑴按照《臨汾市20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並通過驗收覈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於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並通過驗收。

Ⅲ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臨汾市20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35號)要求,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排放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覈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於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並通過驗收。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限產70%,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2.焦化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20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35號)要求並通過驗收覈查的標杆企業,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裝備和治理水平不同的生產線實施分類管理(下同)。Ⅱ類:同時滿足以下 2個條件的,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50小時左右。

⑴按照《臨汾市20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並通過驗收覈查的企業;

⑵熄焦方式爲幹熄焦。

Ⅲ類:穩定達到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80小時左右)。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焦爐炭化室停止裝煤。

3.火電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⑴煙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不高於5、35、50mg/m3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採暖季後立即停產整治,治理不達標不得恢復生產,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4.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窯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不高於10、50、150mg/m3的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⑶按要求完成在線監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和聯網傳輸。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5.鑄造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鑄造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9號)要求並通過驗收;

⑵採用電爐作爲熔鍊設備,且沖天爐已拆除。

Ⅱ類:達不到Ⅰ類的,全部停產。

6.磚瓦行業(不含非燒結磚瓦)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

⑴按照《臨汾市磚瓦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22號)要求完成治理驗收,在線監測設施聯網傳輸並穩定達標;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7.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8.陶瓷行業

Ⅰ類: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且採用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爲燃料的企業,正常生產。

Ⅱ類:以煤(含煤氣發生爐)爲燃料的企業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9.石灰窯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爲燃料。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xx〕56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爲燃料。

Ⅲ類:達不到Ⅰ、Ⅱ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0.石膏線/板、礦渣棉、炭黑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1.粉磨站(有工業爐窯的)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2.工業鍋爐。沒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沒有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氣鍋爐,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配套管理辦法 

(一)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錯峯管控相關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所有企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覈查,在20xx年9月30日前將企業底數、各行業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和行業治理任務的停限產企業名單報市大氣辦,經市大氣辦審覈修改後備案,作爲監督檢查、考覈評定的依據。

(二)錯峯管控的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企業自主驗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覈查,實施績效評級;其餘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各生態環境分局按要求組織驗收覈查,實施績效評級;未完成驗收的視爲未完成深度治理。

(三)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期間,市大氣辦將組織行業責任部門對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開展縣(市、區)互查。對未按照管控措施執行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應納入而未納入重點行業名單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實施停產,秋冬季不得恢復生產。

(四)對納入錯峯生產管控的工業企業實施評級動態調整,對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到治理標準要求、存在環境違法行爲、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業企業,直接納入企業最低評級。

(五)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措施要確保可操作、可覈查。限產比例優先考慮採取按時段停產方式,停產時段應安排在20xx年12月、20xx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氣易發期間;其次考慮按生產線或設備停產,確實因工藝原因無法停產的,按負荷限產。涉及供熱企業要嚴格按照供熱解綁承諾要求,確保滿足錯峯生產管控要求的基礎上保證供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施,各縣(市、區)政府是本地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作爲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實方案,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對分管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確保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紮實推進。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地企業錯峯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決不允許借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專項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採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敷衍整改、機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嚴格追責問責。市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覈,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和環境稅等,對工業企業進行覈查,對有環境違法行爲、未能落實錯峯生產管控方案、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等情況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並降級加嚴管控;各縣(市、區)要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採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縣(市、區)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加強信息公開。全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把信息公開作爲推動秋冬季錯峯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迴應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佈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錯峯生產方案6

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延安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陝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工作要點》、《陝西省20xx年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和《延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工作要點》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夏季錯峯生產(20xx年6月1日-8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石油化工行業實施限產;對煤化工、焦化行業統籌制定本縣區停產檢修計劃(焦化行業也可通過停運部分裝置方式)分別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覈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2.水泥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覈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3.表面塗裝(含汽修)和包裝印刷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錶面塗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10:00-16:00停止生產。(各縣區政府負責,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局配合)

各縣區於9月8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夏季錯峯生產整體執行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抄送市環保局、市交通局。

(二)冬季錯峯生產(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1.建材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爲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爲燃料)、石膏板、保溫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2、焦化: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焦化企業實施限產,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3、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覈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4.粉磨站: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各縣區政府負責)

5.電力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制定採暖季優化電力調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峯生產,縣區高效清潔火電燃煤機組多發,在保證居民、企業正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減少發電,熱電企業嚴格落實以熱定電,禁止超負荷發電。(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

6.保障重大民生任務: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覈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各縣區於11月5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冬季錯峯生產方案,附縣政府對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生產線最大生產負荷的審批報告,抄送市環保局;20xx年3月30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冬季錯峯生產整體執行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抄送市環保局。

二、工作職責

(一)市工信委職責:市工信委是錯峯生產的`牽頭部門,負責全市錯峯生產的指導監督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及時彙總各縣區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反饋問題、協調解決問題。

(二)市發改委職責:配合開展錯峯生產工作,指導監督電力行業錯峯生產工作,指導石油化工行業錯峯生產工作,參加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三)市環保局職責:定期向牽頭部門、各縣區政府反饋各縣區空氣質量情況,參加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職責:參加全市錯峯生產檢查工作。

(五)縣區政府職責:縣區政府是錯峯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停限產計劃並監督檢查,按期報送工作總結。錯峯生產期間,做好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和安全預案的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主管領導爲組長,發改、工信、環保、交通、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組成的錯峯生產工作組,相互配合,運用綜合手段合力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工作組要確定1名聯繫人,與市級各牽頭部門加強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ニ)細化措施方案。各縣區政府要圍繞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準確填寫本地區總產能,錯峯停限產比例,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生產計劃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要層層傳導壓力,逐級負責,層層抓落實。

(三)強化監督檢查。對各縣區錯峯生產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各縣區要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要追究監管責任。

(四)重視政策宣傳。各縣區政府做好屬地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蹟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

錯峯生產方案7

爲做好我鎮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改善我鎮空氣質量,根據《孝義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孝義市大氣污染防治20xx-20xx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孝發發〔20xx〕66號)和《孝義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對全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行調度的通知》(孝經信發〔20xx〕84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有效控制採暖期峯值污染問題,推進我鎮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遇提前供暖或延後停暖情況,則相應調整)。

三、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開展各項工作,確保企業按要求停產。

組長:王治攀(鎮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任臣貴(鎮政府副鎮長)

副組長:鎮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環境監察中隊、安監中心、所涉各村包村幹部及各村負責人。

四、重點工作

加大建材行業錯峯生產力度,全鎮範圍內的耐材企業(迴轉窯、梭式窯、蒙古包)、石灰窯等行業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部實施停產。停產期間,所涉企業要按照《孝義市耐材行業環境保護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孝義市耐材企業環境管理規範化建設方案》要求,完成環境保護治理任務,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此次採暖季錯峯生產結束後,停產的耐材企業必須通過市經信、環保、安監等部門聯合驗收後方可復產。

五、責任分工

(一)鎮錯峯工作領導組負責牽頭組織、指導並督促有關工業企業實施採暖錯峯生產工作。

(二)鎮環保中隊負責對所涉企業是否達標排放進行界定,並配合做好此次採暖錯峯生產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

(三)鎮安監中心要積極督促包聯企業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採取全天候駐廠的方式,確保企業限產措施落實到位。

(四)各相關企業是此次採暖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要結合生產實際,制定詳細的錯峯生產實施方案,並報鎮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在錯峯生產期間,要切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停產,不得提前生產,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並保障職工工資待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確保我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成立下堡鎮20xx年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分管副職任副組長,各相關站所、包村幹部和村幹部爲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安監中心主任擔任。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相關站所負責人要開展不定期督導、抽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對不執行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投放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並及時上報市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各站所要加強聯繫溝通和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協作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支部村委、各相關站所要充分利用村務公開欄、標語、微信平臺等形式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引導工業企業積極參與空氣質量保障工作,主動配合我鎮污染天氣治理各項措施的執行。

錯峯生產方案8

近期,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於開展20xx年度水泥行業錯峯生產工作的通知》(閩工信聯函新材〔20xx〕99號),現轉發你們並提出以下貫徹落實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市、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對水泥行業錯峯生產的認識。水泥行業實行錯峯生產,是中央部委爲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實現國家“碳達峯”“碳中和”目標而部署的減排降碳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水泥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

二、落實錯峯生產。市內所有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必須嚴格落實省裏統一部署、省建材協會具體組織實施的錯峯生產工作。各企業在錯峯生產停窯和開窯前,應向省建材協會、市水泥同業商會報告,並抄送給有市、縣兩級工信、生態環境部門。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相關縣(市、區)工科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組織開展本縣域內水泥企業錯峯生產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錯峯生產的企業予以通報,並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進行約談。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將適時會同龍巖市水泥同業商會組織對全市水泥行業錯峯生產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四、發揮協會作用。龍巖市水泥同業商會積極配合省建材協會,在組織實施錯峯生產過程中要加強與各水泥企業的溝通協調,強化行業自律;同時,積極配合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做好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檢查工作。支持水泥同業商會完善行規行約,大力引導和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工信、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同時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峯生產哄擡水泥產品價格,保障市場穩定供給。

五、強化輿論監督。各縣(市、區)工信、生態環境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相關規定、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公開曝光。

錯峯生產方案9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戰“秋冬防”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收官之戰。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臨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臨政辦發〔2020〕55號)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爲核心,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爲抓手,採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實施差異化生產管控,避免“一刀切”,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的發生,全力助推人民羣衆獲得更多藍天幸福感、環境獲得感,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戰。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改善質量與保障民生相結合。始終將持續向好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作爲根本底線,既嚴格落實省、市錯峯生產相關要求,從嚴實施分類分級停限產,最大限度抵消不利天氣造成的影響,有效防範重污染天氣,又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承擔城市供熱、供氣和涉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予以適當豁免。

2.堅持錯峯生產與精準管控相結合。全縣所有工業企業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管控,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峯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採取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應急停限產、運輸管控等應急減排響應措施,確保各項管控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覈查”,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堅持績效分級與動態調整相結合。參照《技術指南》,結合我縣實際,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實際爲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動態管控清單,重點行業按照績效分級從嚴落實分類分級管控措施;鼓勵工業企業加快對標提升改造,根據企業環保升級改造進展情況,及時調整績效等級,更新管控清單。同時,結合今年疫情防控與企業復工復產的有關規定,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

(三)管控範圍與實施時間

全縣所有涉氣重點行業企業(詳見管控內容),長流程鋼鐵、焦化、燒結磚瓦企業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其他行業企業從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錯峯生產管控要求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以高爐、轉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高爐和轉爐限產、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軋鋼、石灰等工序同步限產、停產。下同)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30%。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40%。

Ⅴ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限產50%。

(二)焦化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完成了《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採用了幹熄焦工藝的,且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0小時。(分焦爐進行管控。下同)

Ⅲ類:完成了臨氣指辦發〔2019〕35號文件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未採用幹熄焦工藝的,且對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

(三)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四)燒結磚瓦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錯峯停產6個月。

(五)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不含改裝)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六)獨立石灰窯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爲A、B級的,或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且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爲燃料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限產50%。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爲燃料。

Ⅲ類:未達到Ⅰ、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七)石膏線/板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八)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包括有工業爐窯的熟料企業粉磨站生產線、獨立粉磨站和礦渣粉企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爲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Ⅲ類:未達到Ⅰ類、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九)工業鍋爐

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未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的燃氣鍋爐,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組成、重要抓手。全縣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作爲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行業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散亂污”企業;縣交通局負責汽修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傢俱製造及食品加工行業;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石料廠、採石場等非煤礦山企業;縣住建局負責水泥粉磨站、商砼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儲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縣文旅局負責包裝印刷行業;其餘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相關行業企業要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限產、停產等要求。縣大氣辦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完善健全全縣管控清單,並按時上報市大氣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堅決確保錯峯生產管控工作如期完成。

(二)強化監督檢查。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責範圍內的企業錯峯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未批先建、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濃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氣污染物、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等違法違規情況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同時報縣大氣辦採取降級加嚴管控。對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安裝用電量管控系統,或安裝點位未達到全覆蓋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要立即予以停產整治。同時,根據秋冬防期間疫情防控需要,在經市、縣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縣大氣辦將適時調整錯峯管控的相關要求。

(三)強化落實問效。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重點行業減排量原則上不低於2019-2020“秋冬防”;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份;停產時,優先選擇整體停產,無法整體停產時,優先選擇次序依次爲生產線停產、設備停產、按產量限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要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供熱解綁”“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採暖季結束後實施1.5倍補償。要覈實錯峯生產企業的車輛運輸量,確保做到與生產設施停限產比例相匹配。重污染天氣期間,要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縣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覈,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等進行覈查,對不能落實錯峯生產管控、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的,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並降級加嚴管控;同時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採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強化信息公開。

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迴應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佈自行監測數據、錯峯生產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各類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錯峯生產方案10

爲深入貫徹省、市關於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進一步改善我區採暖季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按照《邯鄲市20xx—20xx年重點行業採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改善空氣質量爲目標,通過對重點行業開展采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績效評價,科學制定差別化停限產措施,嚴禁“一刀切”,以錯峯生產減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抵消取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減少採暖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全區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圓滿完成。

(二)實施範圍。我區20xx—20xx年採暖季列入錯峯生產的重點行業包括鋼鐵、磚瓦、涉VOCs醫藥、水泥、鑄造、玻璃、陶瓷等,對未列入本方案的相關行業企業(包括岩棉等行業),落實停產措施。

(三)實施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根據採暖季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執行第一個階段差異化管控措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執行第二個階段差異化管控措施,加嚴限產比例,具體加嚴比例幅度和執行時間段,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決定。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綠色導向原則。鼓勵企業採用先進治理技術,實現超低排放;引導企業提升工藝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和效益,推動重點行業向污染物排放量少、設備工藝先進、產品質量高端方向轉型發展,確保我區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二)堅持差別化原則。根據《邯鄲市20xx—20xx重點行業採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績效評級結果,對工藝技術先進、實現超低排放、運輸結構合理、產品高端的企業不予或少予錯峯生產,以環境績效定管控措施,實現錯峯生產管控精準化、差異化,嚴禁“一刀切”。

(三)堅持民生保障原則。對我區涉及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易地扶貧搬遷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報市政府批准後可少錯峯或者不予錯峯,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爲由規避錯峯生產。

(四)堅持錯峯和應急相結合原則。重點行業企業在執行差異化錯峯生產的同時,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照預警通知有關要求執行限、停產措施。

(五)堅持動態調整原則。根據工作需要,20xx年底前適時對重點行業調整一次等級級別。在錯峯生產期間發現有關企業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降低等級級別。經專家組評估達到規定要求的,提高等級級別。

三、任務目標

對全區鋼鐵、水泥、鑄造、陶瓷、玻璃、磚瓦窯(矸石磚)、涉及VOCs醫藥等重點行業,按《邯鄲市20xx—20xx重點行業採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績效評估結果,分行業、分企業、分設備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措施,降低生產負荷,確保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比下降。

鋼鐵行業牽頭部門:區發改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水泥、鑄造、陶瓷、玻璃等行業牽頭部門:區工信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園區。

磚瓦窯(矸石磚)行業牽頭部門:區環保分局;配合部門:區國土局、區住建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涉VOCs醫(農)藥企業牽頭部門:區環保分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四、保障措施

20xx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開局之年,全力抓好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強化採暖季錯峯生產,是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鄉鎮(園區)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採暖季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勇於擔當、真抓實幹,抓好各項任務的貫徹落實。

(一)強化責任落實。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合力推進,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對分管行業逐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各鄉鎮(園區)要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行業牽頭部門和責任鄉鎮(園區)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鋼鐵等重點行業企業安排專人駐廠監管,24小時值守。

(二)狠抓錯峯落實。各錯峯生產企業要根據覈定的生產負荷,制定具體生產方案,落實到各生產線及設備;各相關部門要會同責任鄉鎮(園區),對企業生產方案逐一審覈,一企一策,現場巡查,逐企覈實,確保重點行業錯峯生產落實到位。

(三)強化執法檢查。持續開展采暖季錯峯生產專項督查,重點檢查企業錯峯生產方案落實、超標排放、偷排偷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並實行“拉條掛賬”式管理。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爲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置到位,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加強信息公開。要把信息公開作爲推動採暖季錯峯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全面公開制度,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和各企業具體生產方案要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接受公衆監督。

(五)嚴格督查問責。區大氣辦對相關部門和鄉鎮(園區)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措施不力,監管缺失,不作爲、亂作爲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由區監委依法追責問責。

錯峯生產方案11

一、實施範圍

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根據實際承擔任務量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二、時間安排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

三、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置換

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不能停窯的,應當主動尋求與區內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合作,由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在非錯峯生產期間增加停窯時間予以置換補償,未能達成錯峯置換的,必須按照錯峯生產的有關規定停窯。參與置換的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增加的停窯時間必須在冬季錯峯停窯後連續進行,即增加的停窯時間與冬季錯峯合併實施。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峯置換的對象必須是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且全年穩定運行。單條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於30%(及實際開窯時間低於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因長期與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產能置換而停窯的生產線除外)。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嚴格執行水泥錯峯生產規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峯生產的通知》中國塗料網,錯峯生產作爲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和化解水泥產能過剩的有效手段,將成爲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爲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峯生產政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採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行業自律。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就錯峯生產製定行業自律規定,約束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加強自律,維護行業秩序;組織區內水泥企業積極落實錯峯生產計劃,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市場監督,主動幫助企業解決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協調落實電石渣錯峯置換,持續跟蹤彙總電石渣水泥熟料加權平均售價、實際產量並定期公佈;定期組織專項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峯生產、能耗和環保等的執行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並及時上報反饋檢查結果;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加強監督,建立舉報電話,通過微信、短信、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渠道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峯生產哄擡水泥價格或低價傾銷,保障市場穩定供給。

(三)加強部門協調,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1.組織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聯合制定本市的.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見附件),明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及停窯時間節點,實行臺賬管理,確保清單可操作性、可查詢。並在11月27日(星期五)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公示公告後實施。

2.建立錯峯生產調度制度。各市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峯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2月起,各市每月6日前報上報上月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峯生產結束),隨時掌握重點企業錯峯生產動態,對錯峯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3.強化監督檢查。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提前檢查企業停窯準備工作情況,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及時對轄區內水泥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中國塗料網,期間要不定時抽查停窯落實情況。必要時通過調取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臺,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爲。要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導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嚴格落實企業排放限值要求,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着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4.嚴格責任追究。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將不定期開展錯峯生產執行情況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專項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水泥的生產方法,必要時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由自治區工信廳覈實後,在年度更新並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註明,限制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並取消享受自治區工信廳的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錯峯生產執行情況納入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冬春季大氣攻堅行動下派工作組幫扶指導內容。

錯峯生產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以改善“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爲目標,圍繞採暖期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突出抓好重點時段、科學精確實施重點行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工業大氣污染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的影響,促進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圓滿完成。

二、工作原則

20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以控制重污染行業企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爲主,在落實錯峯方案過程中,要堅持精準化原則,切忌“一刀切”。原則上,各縣(區)工業錯峯生產污染物減排量不得低於冬季居民採暖帶來的新增量。錯峯生產期間可根據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

錯峯生產要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相銜接,保證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需要,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企業,要同時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預案有關要求,及時啓動與預警級別相對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對於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不可臨時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減排量可通過提前採取錯峯生產措施予以落實。如遇錯峯生產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要求不一致的情況,按二者中最嚴格要求執行。

三、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時—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任務

(一)所有涉氣企業

除焦化企業外,對20xx年10月30日前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並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年度治理任務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年度治理要求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重點對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玻璃、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獨立洗選煤等重點行業涉氣企業實施錯峯生產。

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xx年10月30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覈定錯峯生產負荷。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工序,可適度減少錯峯。對承擔供氣、供熱、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承擔任務量由縣(區)工信、生態環境部門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報縣(區)級人民政府批准,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如國家、省關於錯峯生產有更嚴格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

列入錯峯生產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①完成治理任務且列入工信部門綠色工程示範的企業;②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企業。其中,焦化企業必須採取幹法熄焦;③滿足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的A級企業。

列入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的企業可不予錯峯。

(三)主要行業錯峯生產

1、焦化

焦化企業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實施限產限排,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以上。

2、鑄造

鑄造熔鍊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200mg/Nm3(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及以下的企業,錯峯停產時間爲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3、建材

(1)磚瓦:企業生產設備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改造,且原料燃料破碎及製備環節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於10mg/Nm3,人工乾燥及焙燒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30、150、20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2)耐火:企業達到《陽泉市耐火行業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強制性排放要求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嚴於本省當前排放要求的,錯峯停產30%,以時間(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強制性排放要求的,停產整改。

(3)水泥熟料及粉磨站:企業生產設備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改造,水泥窯窯頭、窯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穩定控制在10、35、100mg/Nm3以內,礦山開採中的`破粉碎設施及其他通風生產設備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錯峯停產50%,以時間(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4)石灰:企業煅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300mg/Nm3以下的,破粉碎設施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5)陶瓷、玻璃:企業環保設施完善,爐窯有行業排放標準的穩定達到行業排放標準,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爐窯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30、200、300mg/Nm3;破粉碎設施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4、有色化工

山西兆豐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電解鋁分公司二分廠停產;山西兆豐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氧化鋁一條生產線停產。

碳素企業煅燒、焙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10、100、100mg/Nm3以下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5、獨立洗選煤

企業按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深化治理任務的,限產30%,以時間(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未完成污染防治深化治理任務的,停產整改。

(四)其他行業

對於空氣質量改善未達序時進度的地區,要將行政區域內較集中、成規模的特色涉氣行業,統籌納入錯峯範疇,由各縣(區)自行確定限產比例與錯峯天數。

各縣(區)可在上述工作原則及錯峯生產任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更加嚴格的錯峯生產方案。

五、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認識。不動搖、不鬆勁、不開口子”的講話精神,充分認識錯峯生產對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意義。

2、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加強錯峯生產組織領導,根據錯峯生產要求,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廠一策”的原則,完成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的制定及清單編制工作,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各相關企業要按照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錯峯生產實施方案,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將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措施符合要求、便於操作且安全可行,並報縣(區)主管部門審覈備案。

3、明確責任分工,落實監管職責。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強化錯峯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市工信、生態環境、能源(涉煤企業錯峯生產)等部門按照錯峯生產企業清單,開展監督檢查,市統計局監督錯峯生產企業產量,陽泉供電公司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錯峯生產,檢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量,確保錯峯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4、建立信息報送機制,跟蹤落實錯峯進度。爲及時掌握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錯峯期間,各縣(區)、開發區每月25日前將轄區內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

5、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錯峯良好氛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通過主流媒體及時發佈信息,督促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平穩安全有序生產,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錯峯生產方案13

爲貫徹國務院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工作要求,落實關於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蕪湖)經濟帶的實施意見,切實做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對鋼鐵、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優化工業企業年度生產方案,確保企業生產安全平穩有序。各縣區政府、省江北產業集中區、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嚴格執法監督,強化督察問責,全面實施攻堅行動。

二、實施階段

本方案實施時間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峯生產要求

根據國務院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對下列行業實施錯峯生產,限產比例爲20%-50%,具體企業名單見附件1。

1.鋼鐵行業。以高爐設計產能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限產時間總產能必須滿足限產要求;球團(燒結)等工序按高爐設計產能同比例限停產,按生產線或輪產排班;焦化工序出焦時間延長至30小時以上。

2.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按設計產能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

3.玻璃、陶瓷行業。原則上以去年同期產能(沒有投產的生產線,按錯峯前三個月月均產能計算)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

4.鑄造行業。指鑄造熔鍊設備(含鑄造用生鐵高爐),以設計產能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

5.有色行業(僅限熔鑄工序)。以設計產能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

6.化工行業。燃煤鍋爐設備停限產,以設計產能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

7.其他未完成清潔化改造的企業。其中未完成清潔能源替代改造的10蒸噸/小時(不含)至35蒸噸(含)工業燃煤鍋爐以及玻璃、陶瓷燃煤爐窯的企業在20xx年12月31日前限產20%-50%,以設計產能覈算停限生產線或採取輪產排班,20xx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對新發現的不在統計範圍內的10蒸噸/小時(不含)至35蒸噸/小時(含)工業燃煤鍋爐一律按照上述要求執行。

四、差別化調控措施

爲積極引導和鼓勵工業企業綠色環保生產,在錯峯生產階段採用科學、彈性、動態的差別化調控措施。

1.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根據國家相關要求,錯峯生產比例提高不少於10%。

2.錯峯期間,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企業已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經行業專家評估並報經市環保局審覈認定,降低錯峯生產停限產比例。

3.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廢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經市環保局審覈,覈定的產能可不予錯峯。

五、工作安排

1.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

市經信委負責制定錯峯生產方案,結合運行情況,適時修訂和完善方案,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市環保局會同市經信委負責落實錯峯生產的各項措施,同時全面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偷排偷放等各類違法行爲,依法依規進行嚴格處罰。

各縣區對本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2. 錯峯生產組織。各縣區要根據錯峯生產要求,在摸清本地涉及錯峯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轄區內錯峯生產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中應明確錯峯生產企業總體狀況、停限產企業清單,要具體到各鄉鎮(街道、園區),細化到企業,落實到生產線和設備,實行臺賬式管理,並載入排污許可證。對本轄區內其他涉氣企業,根據屬地實際情況,可結合本方案執行錯峯生產,錯峯比例原則上在20%-50%。實施細則(含任務臺賬)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蓋章後,於20xx年9月10日前報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備案,並在縣級以上政府的網站或媒體公佈,作爲考覈和接受監督的依據。

3. 實行網格化監管。各縣區要嚴格按照錯峯生產要求,組織企業做好錯峯生產工作,細化工作日誌和運行臺賬,將各項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要明確網格督察員,落實錯峯生產企業監管責任單位、責任人,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確保工作無盲區、全覆蓋。

4.建立信息定期報送機制。錯峯期間,每月5日和20日(遇節假日順延),將前半個月的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5. 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各級經信、環保等部門要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通過主流媒體及時發佈信息,切實做好宣傳報道和輿情引導工作。

六、其他要求

1. 請各縣區明確一名聯繫人,並於 20xx年9月10日前將聯繫人信息表報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備案。

2. 省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與本方案不一致的,執行省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

錯峯生產方案14

爲認真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關於落實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業企業錯峯生產要求的通知》《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xx年行動計劃》《陽泉市耐火行業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陽泉市社會獨立洗選煤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市委書記關建勳、市長雷健坤在《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好我市(陽泉市)重點工業企業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以改善“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爲目標,圍繞採暖期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突出抓好重點時段、科學精確實施重點行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工業大氣污染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的影響,促進我市xx-20xx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圓滿完成。

二、工作原則

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以控制重污染行業企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爲主,在落實錯峯方案過程中,要堅持精準化原則,切忌“一刀切”。原則上,各縣(區)工業錯峯生產污染物減排量不得低於冬季居民採暖帶來的新增量。錯峯生產期間可根據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

錯峯生產要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相銜接,保證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需要,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企業,要同時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預案有關要求,及時啓動與預警級別相對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對於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不可臨時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減排量可通過提前採取錯峯生產措施予以落實。如遇錯峯生產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要求不一致的情況,按二者中最嚴格要求執行。

三、實施時間

xx年11月1日0時—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任務

(一)所有涉氣企業

除焦化企業外,對xx年10月30日前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並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年度治理任務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年度治理要求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重點對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玻璃、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獨立洗選煤等重點行業涉氣企業實施錯峯生產。

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xx年10月30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覈定錯峯生產負荷。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工序,可適度減少錯峯。對承擔供氣、供熱、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承擔任務量由縣(區)工信、生態環境部門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報縣(區)級人民政府批准,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如國家、省關於錯峯生產有更嚴格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

列入錯峯生產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①完成治理任務且列入工信部門綠色工程示範的企業;②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企業。其中,焦化企業必須採取幹法熄焦;③滿足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的A級企業。

列入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的企業可不予錯峯。

(三)主要行業錯峯生產

1、焦化

焦化企業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實施限產限排,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以上。

2、鑄造

鑄造熔鍊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200mg/Nm3(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及以下的企業,錯峯停產時間爲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3、建材

(1)磚瓦:企業生產設備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改造,且原料燃料破碎及製備環節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於10mg/Nm3,人工乾燥及焙燒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30、150、20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2)耐火:企業達到《陽泉市耐火行業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強制性排放要求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嚴於本省當前排放要求的,錯峯停產30%,以時間(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強制性排放要求的,停產整改。

(3)水泥熟料及粉磨站:企業生產設備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改造,水泥窯窯頭、窯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穩定控制在10、35、100mg/Nm3以內,礦山開採中的破粉碎設施及其他通風生產設備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4)石灰:企業煅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300mg/Nm3以下的,破粉碎設施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5)陶瓷、玻璃:企業環保設施完善,爐窯有行業排放標準的穩定達到行業排放標準,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爐窯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30、200、300mg/Nm3;破粉碎設施顆粒物排放不高於10mg/Nm3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4、有色化工

山西兆豐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電解鋁分公司二分廠停產;山西兆豐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氧化鋁一條生產線停產。

碳素企業煅燒、焙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10、100、100mg/Nm3以下的,錯峯停產50%,以時間(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停產整改。

5、獨立洗選煤

企業按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深化治理任務的,限產30%,以時間(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29日)或生產線數量計;未完成污染防治深化治理任務的,停產整改。

(四)其他行業

對於空氣質量改善未達序時進度的地區,要將行政區域內較集中、成規模的特色涉氣行業,統籌納入錯峯範疇,由各縣(區)自行確定限產比例與錯峯天數。

各縣(區)可在上述工作原則及錯峯生產任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更加嚴格的錯峯生產方案。

五、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認識。要認真落實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不動搖、不鬆勁、不開口子”的講話精神,充分認識錯峯生產對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意義。

2、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加強錯峯生產組織領導,根據錯峯生產要求,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廠一策”的原則,完成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的制定及清單編制工作,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各相關企業要按照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錯峯生產實施方案,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將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措施符合要求、便於操作且安全可行,並報縣(區)主管部門審覈備案。

3、明確責任分工,落實監管職責。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強化錯峯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市工信、生態環境、能源(涉煤企業錯峯生產)等部門按照錯峯生產企業清單,開展監督檢查,市統計局監督錯峯生產企業產量,陽泉供電公司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錯峯生產,檢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量,確保錯峯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4、建立信息報送機制,跟蹤落實錯峯進度。爲及時掌握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錯峯期間,各縣(區)、開發區每月25日前將轄區內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

5、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錯峯良好氛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通過主流媒體及時發佈信息,督促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平穩安全有序生產,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錯峯生產方案15

爲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深入推進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持續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三期行動計劃(20xx-20xx年)》和省、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改善秋冬季空氣質量爲核心、以重點行業減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爲目標,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科學制定差異化的錯峯生產措施,避免“一刀切”,有效減少秋冬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全市秋冬季空氣質量持續同比改善。

二、實施範圍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磚瓦、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等行業。

三、實施時間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磚瓦等行業錯峯生產時間爲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等行業錯峯生產時間爲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四、具體任務

(一)水泥行業

1、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1)豁免類。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綠色標杆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杆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達到《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xx)表2規定重點控制區特別排放限值,全部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車或國五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運輸比例達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3)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水泥企業,在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企業,去年已審覈通過並真正實施的(山東泉興水泥有限公司、華沃(棗莊)水泥有限公司、棗莊市沃豐水泥有限公司、山東聯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滕州市東郭水泥有限公司),鼓勵採取其他方式進行保民生供暖,如繼續申請承擔保民生任務的,要對所承擔的任務項目及所需的最大生產負荷等提出申請,並上報相關材料備案。

①提供關於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有關部門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備案、批覆等材料。

②提供根據所承擔任務覈定的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有關水泥企業將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分別報送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由區(市)工信局會同區(市)生態環境分局審覈認定。

④各區(市)工信、生態環境分局要組織對轄區熟料生產企業進行摸底、覈審,報區(市)政府備案、蓋章後,按時間要求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審覈通過後實施。依次呈報市政府、省工信廳和省生態環境廳備案,並向社會公開。

今年其他水泥企業申請保民生供暖的,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實施“以熱定產”,對外實際供暖面積小於8萬平方米的一律不予審覈確認;新增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一律不予審覈確認;實施保民生供暖和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企業在今年秋冬季錯峯生產結束後,仍然要在其他規定時間內補齊錯峯生產時間。

2、水泥粉磨站

(1)豁免類。

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綠色標杆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杆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

豁免類外的粉磨站企業,在20xx年1月1日至2月9日停產。

(二)磚瓦行業

1、豁免類。磚瓦生產企業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期間綠色標杆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杆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磚瓦生產企業達到《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5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xx)表2規定重點控制區特別排放限值,全部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車或國五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運輸比例達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停產。

3、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磚瓦生產企業,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2個月。

(三)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行業針對我市秋季臭氧高發的污染特徵,爲有效緩解秋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氣質量優良率,對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塗裝(含汽修、傢俱製造)、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秋季錯峯生產管控措施,管控時間段爲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溫時段(11:00-17:00)相關VOCs產污工序停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重點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行業停產、限產措施。各相關工業企業是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的重要意義,提前謀劃,預先安排和調整生產計劃,做到“一企一策”,自覺遵守錯峯生產期間的各項要求。

(二)科學組織實施。各區(市)要結合本轄區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明確到每一個企業的具體生產線、具體工序和具體設備,並細化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要明確專人幫包企業,確保錯峯生產落實到位。各區(市)要對照本方按要求,對實施錯峯生產的水泥(含粉6磨站)、磚瓦行業的`工業企業,要列出詳細清單,在經區(市)政府審覈後,於20xx年10月30日前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審覈。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將審覈結果進行公示並報省級有關部門備案。

(三)強化執法檢查。各區(市)要建立錯峯協調機制,工信、生態環境、供電等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採取用電監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督查、暗訪等方式,加強錯峯生產期間的執法檢查。對發現錯峯生產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加強錯峯運輸的檢查,建立信息公開和通報制度,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錯峯運輸措施。對未按要求實施錯峯運輸的企業,要立即責令整改,並跟蹤落實。

(四)嚴格督導問責。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區(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提出問責建議,報市委、市政府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責任。各區(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對反映突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督查,確保錯峯生產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取得紮實成效。同時,要積極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技術提升和深度治理。

標籤:錯峯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