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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峯運輸方案彙編15篇

運輸1.8W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爲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錯峯運輸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錯峯運輸方案彙編15篇

錯峯運輸方案1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xx]17號)、《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xx]22號)精神,根據市委、政府安排部署,堅決打贏晉中市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大幅減少重污染天氣爲主攻方向,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必要的行政手段,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主要目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政善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基本思路:把錯峯生產作爲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爲重要突破口,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察問責,全面實施攻堅行動,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

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主要內容

(一)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峯生產

1、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採取錯峯生產措施;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2、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秋冬季錯峯生產方案。

3、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晉中市大氣污染防治20xx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市政辦發[20xx]50號)有錯峯生產要求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文件執行。

4、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不予錯峯生產:

(1)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不限產。

(2)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企業,國家和省有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或低於國家和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30%的,橙色預警期間(含)以下不限產,紅色預警區間限產15%。(以在線監測數據計)

(3)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特別限值標準企業,低於國家和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30%的,橙色預警期間(含)以下不限產,紅色預警區間限產15%。(以在線監測數據計)

(4)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不予限產。

(5)對鑄造、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礦物棉等企業,在資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氣、電力、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爲燃料或熱源,且穩定達標排放的,不予限產。

5、錯峯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二)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峯運輸

實施大宗物料錯峯運輸。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電力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要制定錯峯運輸方案,納入應急預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同時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並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工作要求

1、由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國家、省、市錯峯生產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確定採暖期錯峯生產要求,制定秋冬季錯峯生產方案,錯峯生產方案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於20xx年10月20日前將本縣(區、市)錯峯生產方案(含項目清單)報市經信委。

2、加強採暖期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因地制宜實行工業企業差別化錯峯生產,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

3、對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錯峯生產的,各縣(區、市)要嚴格審覈,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爲由規避錯峯生產要求。

4、錯峯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備案或擅自調整的,按未落實錯峯生產處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分解落實任務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爲責任主體,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項目和資金,確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並穩定運行。嚴格落實政府下達的錯峯生產要求。

(二)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

制定專項宣傳方案,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切實做好採暖季錯峯生產宣傳報道和輿情監督工作。各縣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佈權威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佈、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避免因重污染天氣產生其他不安定因素充分。

錯峯運輸方案2

爲切實降低工業運輸污染排放,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參照國家、省對通道城市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大宗物料運輸的工業企業和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錯峯運輸,達到減少秋冬季運輸環節污染物排放的目標。同時,通過錯峯運輸措施引導相關企業推進運輸轉型升級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

二、實施範圍

全市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以及港口碼頭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用車單位;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老舊柴油貨車(國四以下標準的重型柴油運輸貨車)。

三、實施時間

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15日,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

四、總體要求

(一)對承擔涉及居民供暖、扶貧搬遷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的,酌情減少錯峯車輛或者不予錯峯。

(二)附件中相關重點用車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15日期間,只能使用國四及以上運輸車輛;需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期間每天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視頻資料和進出車輛號牌等數據資料至少保留至20xx年6月15日;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操作方案。

(三)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老舊柴油貨車(國四以下標準的重型柴油運輸貨車)禁行,重型載貨車禁止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車輛及達到國五以上標準的除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是秋冬季錯峯運輸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錯峯運輸工作作爲藍天保衛戰的重要保障措施,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解責任,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方案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同配合。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本方案,加強部門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市環保局負責將錯峯運輸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確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名單,並督促企業在廠區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市交通局負責監督運輸企業,會同市公安局確定重點運輸企業車輛名單及相關信息;市公安局負責監督檢查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老舊柴油貨車(國四以下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的臨時交通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在貨車通行主要道路開展綜合執法檢查。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要加強錯峯運輸工作的檢查和督導,建立信息公開和通報制度,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一廠一策”錯峯措施。對列入錯峯運輸清單沒有按要求實施的企業,立即責令整改,並跟蹤落實,對存在違法問題的依法處罰。

錯峯運輸方案3

爲深入貫徹落實市縣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空氣質量考覈目標,全面落實我縣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運輸企業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錯峯運輸工作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在確保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通過運輸企業合理錯峯運輸,合理降低企業物料運輸負荷,最大限度減少運輸污染排放,確保做到削峯降頻,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全縣重點運輸企業(名單見附件),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錯峯運輸(除民生保障類、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外)。

三、主要任務

各重點運輸企業專人負責建立錯峯運輸措施和自有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臺賬,確定排放階段,提前做好非自有車輛中國五車輛的運力保障工作,確保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切實落實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錯峯運輸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室辦要落實監管責任,各重點運輸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室辦要以最實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堅決的行動,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最嚴厲的追責問責,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部署和生態環境保護重要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同配合。各有關室辦之間要加強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落實本方案,及時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各重點運輸企業的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抄告。

(三)嚴格執法檢查。各室辦要對照本方案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運輸專項檢查,對未按要求落實錯峯運輸要求的企業,一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不作爲、慢作爲單位和個人實施問責。

錯峯運輸方案4

根據《朔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行動計劃》(朔政辦發〔20xx〕26號)部署要求,爲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生態文明思想爲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環境質量爲核心,以錯峯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環境質量目標順利完成。

二、錯峯原則

(一)加大重污染天氣頻發的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從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採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

(三)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xx年11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覈定錯峯生產負荷。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峯生產比例。

(四)對承擔供氣、供熱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需求,報市人民政府確定限產比例。國家關於錯峯生產有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鋼鐵、建材、電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峯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六)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要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列入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完成治理任務的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三、錯峯生產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加強轄區錯峯生產的組織領導;縣(市、區)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以錯峯生產倒逼企業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相關企業要嚴格落實當地政府錯峯生產要求,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

(二)細化措施方案。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圍繞工作任務,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及時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列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細化錯峯生產措施,將錯峯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峯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覈查。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錯峯生產實施時間,要指導轄區內參加錯峯生產的企業提前1個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時上報備案。

(三)實施電力監控。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控制度,對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供電部門要按月將列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情況報送市、縣有關部門。

(四)嚴格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大對錯峯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違法行爲,對未按照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監管責任。

(五)重視政策宣傳。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正面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六)確保信息暢通。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錯峯生產企業均要明確聯繫人,並將牽頭部門及聯繫人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確保信息暢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作落實情況,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可一併報送。

(七)加強錯峯督導檢查。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的落實措施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確保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加強錯峯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峯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

錯峯運輸方案5

爲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冬季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終期考覈目標,依據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監總局、國家能源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xx〕110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切實減輕冬季重污染天氣影響,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科學實施鋼鐵、焦化、鑄造行業錯峯生產,鋼鐵企業按照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和企業所處區域實施限產,焦化企業通過延長結焦時間實施限產,鑄造企業按燃料類別實施停產;加大建材行業錯峯生產力度,水泥、磚瓦窯、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耐材、珍珠岩等建材企業,全部實施停產;優化有色化工行業生產調控,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電解鋁、氧化鋁企業限產30%以上;炭素企業根據污染物排放水平,實施停限產;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實施輪產;原料藥生產醫藥企業和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的涉VOCs排放工序,實施停產。

二、錯峯生產任務

(一)鋼鐵行業:全省25家鋼鐵企業(含鍊鐵、鍊鋼、軋鋼企業,不含冷軋企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錯峯要求:實施鋼鐵企業分類管理,按照單位產品大氣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優先對位於城市建成區、位於城市主導風向鋼鐵企業實施限產。各地要依據當地實際,明確鋼鐵企業具體限產措施;安陽市要加大鋼鐵限產力度,確保全市轄區內鋼鐵總產能限產50%。其中,有高爐生產工藝的鋼鐵企業,以高爐生產能力計,採用企業實際用電量覈實;無高爐生產工藝的鋼鐵企業,以轉爐(電弧爐等)生產能力計,採用企業實際用電量覈實;僅有球團(燒結)工藝的鋼鐵企業,以球團(燒結)生產線數量計。具體限產情況見附件1。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二)焦化行業:全省23家焦化企業。

錯峯時間: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位於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城市建成區的13家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以上,其餘10家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採用企業實際出焦量覈實。具體限產情況見附件2。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三)鑄造行業:全省1188家鑄造企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錯峯要求:

(1)使用煤、焦炭等爲燃料的100家鑄造企業,全部停產,其中,包含鑄造工序的機械加工等相關企業,僅停產鑄造工序;同時包含燃煤爐、電爐工序的,僅停產燃煤爐,電爐達標排放情況下,可正常生產。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批准。

(2)20xx年10月31日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組織對1088家使用電爐、天然氣爐的鑄造企業,逐家排查驗收,對能夠穩定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xx)》要求的,允許其正常生產;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被各級督查發現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律納入採暖季停產範圍。具體限產情況見附件3。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四)建材行業

錯峯範圍:全省72家水泥企業(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和熟料生產企業粉磨工序);全省1172家磚瓦窯企業(不含以粉煤灰爲主要原料,所有原輔材料和生產設施入棚入倉,煤改氣、煤改電的加氣混凝土切塊磚企業);全省60家陶瓷企業(不含以電、天然氣、管道煤氣等清潔能源爲燃料);全省2家岩棉企業(不含以電等清潔能源爲燃料);全省8家石膏板企業;全省114家耐材企業(不含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爲燃料和無焙燒工藝的壓制成型耐材企業);全省144家珍珠岩企業。

錯峯時間:

(1)鄭州、開封、安陽市、鶴壁、新鄉、焦作、濮陽、鞏義、蘭考、滑縣、長垣等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和洛陽、平頂山市行政區域內的49家水泥、510家磚瓦窯、47家陶瓷、1家岩棉、6家石膏板、87家耐材、17家珍珠岩企業,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全部停產。

(2)其餘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行政區域內的23家水泥、662家磚瓦窯、13家陶瓷、1家岩棉、2家石膏板、27家耐材、127家珍珠岩企業,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月20日,全部停產;20xx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恢復生產;20xx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全部停產。

錯峯要求: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建材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於20xx年9月30日前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具體限產情況見附件4-11。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五)有色行業:全省13家電解鋁企業;全省11家氧化鋁企業;全省109家碳素企業;全省39家有色再生企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錯峯要求:

(1)13家電解鋁廠分別限產30%以上,以電解槽數量計,以現場督查抽查覈實。

(2)11家氧化鋁企業分別限產30%以上,以生產線計,以現場督查抽查覈實。

(3)86家未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設施的炭素企業,全部停產。33家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顆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的炭素企業,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以現場督查抽查覈實,出現超標排放情況的炭素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

(4)39家有色金屬再生企業的熔鑄工序,實施輪停,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全部停產;20xx年1月1日至2月15日,恢復生產;20xx年2月16日至3月15日,全部停產。

具體限產情況見附件12-15。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六)醫藥化工行業:全省39家原料藥生產醫藥企業;全省41家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錯峯要求:39家原料藥生產醫藥企業和41家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的涉VOCs排放工序,原則上全部實施停產,由於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相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七)實施大宗物料錯峯運輸。

錯峯範圍:全省電力、鋼鐵、焦化、有色、醫藥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錯峯要求:

(1)各地要結合不同行業的錯峯生產要求,摸清企業產能與原材料運輸比例結構,建立重點用車企業清單,採用提高鐵路運輸比例、大力推廣重型車液化天然氣(LNG)改造等措施,制定“一廠一策”的錯峯運輸實施方案。

(2)重點用車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封存企業自有車隊中達不到國三排放標準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採暖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

(3)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各地要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錯峯運輸執行情況。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環境保護廳,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鞏義、蘭考、滑縣、長垣市(縣)政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對本地區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在本方案錯峯生產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產業特徵、佈局和企業排污情況、所處區位,制定具體錯峯生產實施方案。錯峯停產方案可根據當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提出更大範圍錯峯生產要求,措施要具體到縣(市、區),細化到企業及生產線,嚴禁“一刀切”,實現經濟和環境雙贏。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會同環境保護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負責指導各地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施電力監控。省環保廳、電力公司要建立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平臺,對全省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每日監控,每天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並報送省環境攻堅辦。

(三)嚴格督查問責。各省轄市、直管縣(市)政府要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爲,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6個省環保督查組要將各地錯峯生產要求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督查範圍,作爲省環境攻堅辦月評比、月考覈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以及發現應列入本方案錯峯生產企業名單而未列入的地方政府及有關人員,嚴格實施問責。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地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佈舉報電話、微信公衆號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錯峯運輸方案6

爲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的通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河北省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xx〕941號)精神,進一步鞏固鋼鐵去產能成果,促進鋼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鋼鐵行業實現碳達峯碳中和、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聚焦全市採暖季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縣(市、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結合各企業能源消耗、環保績效、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等因素,採取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實施差異化管控,避免“一刀切”。抓住關鍵的鍊鐵環節,對焦化、燒結、球團等相關配套設備實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覈查、可統計”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政府科學制定錯峯規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企業合理安排生產運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鋼鐵生產供給平穩有序。

(二)堅持分類指導、差異管控。合理安排承擔供暖任務的鋼鐵企業錯峯時間,優先保障民生和社會公共需求。把握市場供求規律,科學安排集中錯峯時段,有效保障供給和減少污染。鼓勵環保水平高、管理規範、裝備先進企業發展,適當減少先進生產線錯峯時間。

(三)堅持科學謀劃、注重實效。系統研究生產供應和市場需求,科學制定錯峯生產規則,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保障生產高效、供給穩定。發揮龍頭企業市場主導作用,調節規避集中錯峯,協調市場供需動態平衡。

三、總體安排

(一)實施對象。鋼鐵冶煉企業,環保績效評級A級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廢鋼短流程鍊鋼企業自主採取減排措施,但須確保錯峯生產期間粗鋼產量同比不增加。20xx-2022年度新投產且單線運行的搬遷企業可自主採取減排措施,但須按照錯峯比例壓減粗鋼產量。

(二)錯峯時間。本輪次採暖季錯峯生產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爲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爲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三)工作目標。第一階段,嚴格落實《河北省20xx年粗鋼產量壓減工作方案》(冀發改產業〔20xx〕1098號)要求,確保完成我市粗鋼產量壓減目標任務。第二階段以削減採暖季增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原則上全市鋼鐵企業錯峯生產比例不低於上一年同期粗鋼產量的30%。

(四)錯峯安排。鋼鐵企業根據錯峯時間和規則,結合企業實際,科學制定錯峯生產計劃。企業錯峯生產計劃經所屬縣(市、區)政府同意後,於20xx年12月10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對企業錯峯生產計劃開展錯峯規則符合性審查。

四、錯峯規則

(一)B、B-、C、D級企業根據不同環保績效評級執行差異化錯峯生產比例,環保績效評級越低錯峯生產比例越高,企業環保績效等級以20xx年10月10日前評定情況爲準。

(二)重點對長流程企業實施錯峯生產。錯峯以高爐設備停產爲基礎,不得以減負荷生產方式代替,企業停產高爐設備產能天數佔當前在產高爐產能天數的比例計算方法爲(∑(停產高爐產能×停產天數))/(在產高爐總產能×74天)。與高爐配套的焦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等生產設備錯峯生產比例不得低於高爐錯峯生產比例。

(三)對20xx年以來中央環保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鋼鐵企業,錯峯比例上調5%。

(四)對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範公告的鋼鐵企業(新投產但暫未經工信部規範公告的企業除外),錯峯比例上調5%。

(五)對20xx年1-9月份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錯峯比例上調5%。

(六)對噸鋼(以粗鋼產能計)供熱面積大於2平米的鋼鐵企業,錯峯期間最高生產負荷比例按照實際供暖面積需求(以上一年度供暖面積計)與2倍粗鋼產能的比值來確定。

(七)對提前關停產能置換裝備、新建裝備20xx年一季度未滿負荷生產的企業,爲其補足粗鋼產量覈算基數,計算方法爲((受影響的裝備產能/365)×受影響天數)。對產品屬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鼓勵類的企業,錯峯比例下降2%。對存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限制類冶煉工藝和裝備的企業,錯峯比例上調2%。

(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和重點時段管控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鋼鐵行業錯峯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制定轄區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建立領導包聯機制,組織轄區鋼鐵企業落實國家、省、市方案要求,嚴格按照“一企一策”錯峯生產計劃執行。錯峯生產期間,企業可結合實際在保持停產比例不減的情況下,申請動態調整減排措施,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批准後執行。各縣(市、區)20xx年1月起,每月10日前將錯峯生產工作進展(包括轄區鋼鐵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各縣(市、區)政府督導檢查情況等)分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生態環境局,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履職盡責。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鋼鐵企業爲錯峯生產實施主體,要統籌協調謀劃,處理好錯峯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關係;要科學組織,保障鋼鐵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冶煉裝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着力改善生產環境。骨幹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三)確保任務落地。各企業錯峯生產計劃要落實到生產線、生產設施和時間段,明確具體高爐、轉爐(電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的停產時間,以及具體焦爐的錯峯時間和措施。全市範圍內隸屬同一集團的鋼鐵企業可統籌使用錯峯生產指標,但需確保高爐停產產能天數與粗鋼壓減量達到要求。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要對錯峯生產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通過電量分析、現場覈查、臺賬覈查、運輸覈查、在線監測、衛星遙感等手段持續跟蹤轄區內鋼鐵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確保企業嚴格執行錯峯生產計劃。各縣(市、區)要按月向社會公示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將錯峯生產實施情況納入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峯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爲、錯峯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將適時組織檢查,對工作進度明顯滯後、屬地責任落實不力、錯峯生產計劃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縣(市、區)和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必要時進行約談。

(五)加強輿論引導。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峯生產對鞏固去產能成果、節能減排、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提升鋼鐵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掌握鋼鐵行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防止藉機炒作,保障鋼鐵行業平穩運行。

錯峯運輸方案7

爲認真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山東省打好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作戰方案》、市大氣指揮部《關於做好全市重點用車企業柴油車輛管控的通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關於《濟寧市20xx-20xx年秋冬季港口碼頭錯峯運輸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秋冬季港口碼頭車輛錯峯運輸工作,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以減少不利氣象季節運輸環節污染物排放爲目標,通過對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港口碼頭實施錯峯運輸,推進運輸轉型升級,減少秋冬季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爲實現全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貢獻港航力量。

二、職責分工

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執法大隊各有關鎮街執法中隊具體負責屬地港口碼頭柴油車輛管控業務工作;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執法大隊、局港航管理科、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負責做好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督導工作。

三、重點任務

(一)秋冬季重點任務:各港口企業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及以上車輛承擔運輸任務,封存自有達不到國五排放標準的車輛,或不與達不到國五排放標準的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簽訂運輸服務協議,保證秋冬季國五及以上運輸車輛(含燃氣)佔比不低於80%,鼓勵大型港口企業提高佔比。

(二)重污染應急期間重點任務:重污染應急響應期間,港口企業要承擔起重型載貨車輛管控工作主體責任,黃色、橙色、紅色應急期間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管理措施。在裝卸無揚塵貨種時,嚴格執行《濟寧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對於柴油車輛運輸管控要求。

(三)調查摸底重點任務: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執法大隊各有關鎮街中隊要牽頭開展摸底調查,調查轄區港口承擔運輸的車輛排放階段、使用頻次尾氣排放污染控制等情況。按照“一港一臺賬”的原則,明確秋冬季錯峯運輸安排,分別建立轄區港口企業柴油車輛管控清單臺賬(附件1)。

(四)執法監管重點任務: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執法大隊各有關鎮街中隊要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秋冬季期間國五及以上運輸車輛佔比不達標、重污染應急期間違規使用柴油車輛的港口企業要嚴管重罰。對查處的涉嫌僞造、變造車輛行駛證、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的違法行爲,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單位要充分認清秋冬季污染防治面臨嚴峻形勢,將錯峯運輸工作作爲持續改善環境質量、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與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統籌安排、同步推進。

(二)做好宣傳動員。局港航管理科牽頭召開轄區港口企業柴油車輛管控現場動員會,傳達柴油車輛管控通知精神,深入推進柴油車輛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港口企業簽訂承諾書(附件2),進一步夯實港口企業柴油車輛管控主體責任。印製港口碼頭柴油車管控明白紙(參照附件3),將管控要求一次性告知,明確管控時段、管控要求、管控重點。暢通各類投訴通道,在港口碼頭顯著位置公佈舉報電話,採取電視、報紙、網站、微信公衆號等多種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抓好工作落實。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執法大隊各有關鎮街中隊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港口碼頭柴油車輛日常執法檢查,持續保持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凡涉及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出的港口碼頭必須全部納入管控清單,應按照市智慧環保平臺對接標準和功能要求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車牌識別和監控系統(記錄保存三個月以上),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採取管控措施。

(四)強化督導檢查。局港航管理科、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執法大隊等單位要落實好監管責任,要把柴油車輛管控工作作爲業務督導的重點,壓緊壓實各執法中隊、各港口企業的管控責任,督促港口企業落實柴油車輛管控措施。

錯峯運輸方案8

爲貫徹落實xxx市大氣辦《20xx--20xx年採暖季錯峯生產攻堅行動實施方案》、xx縣交通運輸局《20xx--20xx年採暖季重點行業錯峯運輸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公司20xx—20xx年採暖季錯峯運輸工作,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採暖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任務,加大采暖季交通運輸調控力度,實施進出廠貨運車輛錯峯運輸,切實降低採暖季交通運輸污染排放,促進全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任務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錯峯運輸方案:凌晨4:00-6:00,保證生產運行需要的運輸車輛除外,其他時間嚴禁出入廠區,並保證國四及以上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

錯峯要求:供應部、銷售部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及出廠車輛的調配,合理安排運力,調控客戶優先選擇排放水平較好的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錯峯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避免因錯峯運輸影響正常生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

三、組織實施

成立錯峯運輸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錯峯運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保部 電話x 小組成員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錯峯運輸的指導和協調,做好採暖季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公司錯峯生產思想引導工作,營造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的濃厚氛圍。

公司對本方案所設目標任務,實行責任倒查追究,對因管理不善,被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通報批評或造成後果的,公司將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錯峯運輸方案9

根據《新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工業和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指辦〔2020〕15號)和《新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運輸行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新疫情防指辦〔2020〕26號)精神,爲進一步做好企業復工復產職工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現就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階段(2月10日—2月16日)

(一)出行需求:以本地員工爲主、本地產業鏈完整、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場、超市等零售類企業及批發企業;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其他零售類百貨企業。

(二)運輸保障:10條主幹線公路城市公交正常運營。

二、第二階段(2月17日—2月23日)

(一)出行需求:來自疫區員工少、本地產業鏈較爲完整、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三星級以上賓館,提供送餐外供連鎖性餐飲企業(不設堂餐),爲製造業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含一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

(二)運力保障

1、城市交通。在10條主幹線公路城市公交正常運營基礎上,每條線路配備至少1輛後備車輛。市區內復工復產有人員運輸需求的單位,可預約定製公交服務解決其需求。

聯繫人:新鄉市交通運輸局白雲濤

電話:13683736542

2.長途定製交通運輸服務。對需要長途運輸的復工復產的企業,可與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聯繫,提供獲得批准的復工復產復學證明和在新人員名單,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將及時安排運輸計劃。

聯繫人:新鄉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杜曉晨

電話:13839080775

3.物資運輸定製服務。一是定製物資運輸服務。對有物資(含危險品)運輸需求的復工復產的單位,可與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聯繫,並提供獲得批准的復產復工證明,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將及時安排運輸計劃。聯繫人:新鄉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樊光亮,電話:13803809591。二是規模以上道路貨運企業、一類機動車維修企業復工,保障各類貨物運輸和車輛維護保養。主要程序爲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成立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聯合審覈小組,集中辦公、集中受理交通運輸類企業復工復產申請。申請復工復產的企業要向聯合審覈小組提交《企業復工復產申請書》、承諾書和必要的申請材料。聯合審覈小組對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審覈,填寫《企業復工復產審覈表》,並對企業進行現場查驗。審覈通過的,向企業下達《企業復工復產通知單》,並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三、第三階段(2月24日—3月1日)

(一)出行需求:其他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星級賓館以外的住宿類、餐飲類企業(不提供現場就餐服務);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網上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

(二)運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復20條城市公交線路,根據實際客流情況加密班次;開通定製公交服務。

2.長途定製包車。

四、第四階段(3月2日起)

(一)出行需求:科技服務企業;以及獲批准復工復產的其他行業企業。

(二)運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復30條城市公交線路,根據我市疫情防控發展需要和市民出行需求,逐步有序恢復我市公交線路,滿足人民羣衆出行需求。

2.長途客運班線、旅遊客運。視疫情防控情況和管控要求,經批准後分步實施:逐步開通市內無疫情或疫情較輕區域內客運班線、新鄉市周邊非疫情市際線路、省內解除重點疫情市際線路、省際線路及省內其他線路以及旅遊班線,在全國各地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恢復省際旅遊包車。

3.巡遊車、網約車。在疫情解除前嚴格遵守關於暫停出租汽車出市區營運的要求,嚴禁接受乘客出市區預約訂單,嚴禁派發車輛提供出市區運營服務;嚴格遵守網約車運營規定,嚴禁通過線下交易方式(接受路面揚招)違規提供營運服務;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防控措施。運輸服務保障單位要嚴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確保爲返程人員和羣衆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務。

(二)嚴格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人員管控和健康防護;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返程人員和羣衆乘車體溫檢測、車輛消殺、客座率不超過50%等相關要求;發現重大疫情及時上報。

(三)加強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運輸服務保障督導檢查,對擅自運營、不按規定做好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運輸保障單位要從重處罰,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穩有序。

錯峯運輸方案10

爲統籌旅遊旺季遊客出行和大件運輸需求,確保路網暢通有序運行,省交通運輸廳在我省旅遊旺季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開展重點大件運輸車輛通行保障工作,引導錯峯運行,避免客、貨車流交織疊加引發交通擁堵。

一、總體目標。按照“保安全、保暢通、強服務”原則,充分分析路網路線和可能影響道路通行的大件運輸車輛數據,統籌規劃大件運輸車輛錯峯運行方案,支持我省旅遊經濟發展和重裝設備運輸,保障司乘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提升路網通行體驗,切實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人民滿意交通。

二、保障重點。重點保障路段:根據道路及車流情況,重點保障3條川西自駕旅遊路線,分別爲都江堰市至阿壩州境內、雅安市至甘孜州境內、雅安市至涼山州境內。其餘路線確需保障的,可進行調整。重點保障時段:8月初至10月底,其中,國家法定節假日(含建州節、火把節等少數民族節日)禁止大件運輸車輛通行。重點保障車輛:重點保障車貨總寬超過3.75米或總長超過28米的部分三類大件運輸車輛。

三、工作措施。一是加強事前溝通指導。對擬申請許可的'運輸企業加強審前溝通指導,幫助其合理規劃制定運輸方案。二是細化許可統籌協調。重點關注屬於重點保障範圍內的申請,提示沿線交通運輸部門有針對性地給出錯峯運行審批意見,引導申請人起運前主動聯繫,服從調度安排。三是做好運輸通行保障。各級公路管理機構依託申報信息,統籌掌握申請通行車輛裝載情況、行駛路線,做好工作安排。

錯峯運輸方案11

爲進一步做好我區春節後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護人民羣衆健康安全,營造安全、衛生、優質、快捷的乘車環境,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河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交通檢疫組《關於統籌做好春節後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城市公交疫情防控與恢復運營指導方案》《河北省省際市際道路客運車輛恢復運營預案》和衡水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春節後錯峯返程疫情和交通運輸保障實施方案的通知》(衡新疫防指辦〔2020〕18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覺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和應對春節後返程高峯的艱鉅任務,把疫情防控作爲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全面做好落實保通保暢保運各項工作,全力確保人民羣衆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正常運轉。

二、工作目標

堅決做好人員返程高峯期疫情防控和運輸服務保障工作,做到“一阻三通”(阻斷通過交通運輸傳播病毒的渠道,保障防疫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車輛“綠色通道”通達,保障市場供應必需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通達,保障人民羣衆、企事業單位正常生活生產出行、運輸車輛通達),爲全面恢復客運、貨運、出租、公交、快遞物流等交通運輸服務,保障農民工、學生等羣體集中返城出行需求,支撐經濟社會恢復發展提供交通保障。

三、基礎保障

(一)強化客流預測。區交通運輸、教育、工信、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及時掌握關於復工、開學等時間安排,密切跟進疫情發展態勢,綜合研判錯峯返程客流需求,科學組織春節後返程運輸工作。

(二)強化人員培訓。區交通運輸局要督導交通運輸企業加強客運場站、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等操作規程和疫情防控措施培訓,普及疫情防護知識,提高幹部職工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強化運力支撐。交通運輸企業要根據交通運輸需求備足運力,保證充分適用、及時到位,做好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維護,優先選擇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交通運輸工具投入運營,確保乘客安全。

(四)強化防疫保障。區交通運輸局要督導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對一線從業人員防疫物資保障,積極創造條件,爲客運站場、交通運輸工具配備手持體溫檢測儀,確保藥品、防護用品、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資需求。

四、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

(一)強化運輸保障

1.合理安排運力。在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結合復工、開學時間安排,有序逐步恢復已暫停運營的交通運輸服務。城市、城際公交暫停運營期間,爲醫生、公共服務人員、老弱病殘幼等各類重點人員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道路客運方面,結合羣衆出行需要和疫情形勢變化情況,報請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准後,縣際、市際、省際逐級恢復運營,進京道路客運車輛與北京市同步恢復運營,其他省際線路條件成熟一個恢復一個。城市客運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化技術手段,做好客流分析研判,統籌安排運力,優先安排新能源車輛參與客運服務。對於客流增加較大的線路増加發車班次,減少乘客候車時間,保證運力與客流量相匹配。城市公交、出租車結合疫情實際情況,經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准後逐步恢復運營。區交通運輸局加強執勤和巡查力度,待允許出租車恢復運營後,及時做好全區出租車運力調度和保障工作。將冀州汽車站劃爲運力監控重點區域,利用監控系統動態監控區域內的出租車總量,當重點區域內運力不足時,通過出租車公司微信羣引導周邊區域出租車前往該區域營運。道路貨運及快遞物流方面,有序開展對貨運企業、快遞物流行業復工復產,注重綠色配送,優先安排綠色貨運車輛開展配送服務,嚴禁排放不達標的運輸車輛進入市區。

2.保障應急物資。區運輸交通運輸、公安、衛生健康、工信等部門要強化區域間協同確保接到應急運輸任務後能夠及時響應、及時就位高效順暢、安全有序完成運輸任務。實施應急物資運輸公開電話值班值守制度確保應急運輸需求第一時間受理、響應。嚴格落實防疫應急運輸車輛綠色通道政策簡化通行證辦理流程完善與沿途收費站、交通運輸執法隊伍便捷溝通機制對持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各類防疫應急物資、重要生活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的運輸車輛嚴格落實“三不一優先”政策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通行。高速公路收費站要進一步提高鮮活農產品綠通車輛檢驗速度保障快速順利通行。要保障電煤、春耕、農資等生產要素和重要物資的運輸通暢。涉及跨區域運輸的要暢通溝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時協商解決問題。區交通運輸局準備應急保障車輛80輛(其中普通客車30輛貨運車輛50輛)確保應急車輛技術狀態良好做好應急準備。

3.開展定製化運營。對具有一定數量規模的返程羣體制定運送方案有針對性提供定製化服務,確保直達目的地。對目的地集中、具備一定規模的農民工、學生等羣體出行需求制定專門的運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記直接送達目的地。強化一體化協同統籌本地農民工、學生等羣體集中出行信息做好與目的地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遇有車輛通行受阻等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區交通運輸局組織準備20輛公交車用以解決定製需求。區教育、住房城鄉建設、工信等部門的定製需求由區交通部門解決。定製公交按照免費政策提供。每輛定製公交除司機外需配備專職檢測體溫人員1名負責對上車人員體溫測量並利用公交車攝像頭將上車人員身份證件統一錄像同時組織乘客填寫信息登記表由目的地單位留存做好溯源準備。

4.壓控運輸工作客座率。交通運輸企業要統籌運力安排合理優化運營班次加強售票管理在售票環節安排乘客在交通運輸工具內分散、隔位就坐預留車廂後三排座位爲隔離區張貼隔離區域標識供途中留觀使用逐步擴大停站點增加運營車輛公交車始發站載客率不超過50%車內司乘人員保持間距。所有公共交通車輛內必須配備噴霧器做好消毒工作。

(二)加強交通檢疫

1.加大體溫檢測篩查力度。區交通運輸、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按照上級工作指南要求嚴格規範和加強公路衛生檢疫站體溫檢測工作嚴格落實進出場站、服務區乘客體溫檢測對體溫超過37.3℃的乘客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佈的發熱定點醫院聯繫方式就近聯繫當地醫院由定點醫院派車運送發熱乘客。各鄉鎮、社區等人員流出地要指導做好農民工、學生出行前體溫檢測工作確保農民工、學生不帶病出行。各鄉鎮、社區、高新區等人員流入地要指導用工單位、學校做好集中到達人員的體溫檢測降低感染風險。道路客運車輛和城市公交需配備專職檢測體溫人員1名負責上車人員的體溫測量工作。

2.加強不同運輸方式之間銜接服務與聯防聯控。區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要加強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不同運輸方式的統籌調度提升綜合運輸服務效能更好地服務旅客差異化、多樣化出行需要。着力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與公路客運站等主要運輸節點的銜接重點加大公交站點體溫檢測篩查力度根據需要配備和增設發熱乘客臨時隔離安置點。汽車站務必須按照省、市要求配備全自動紅外線體溫監測儀。

3.做好途中及事後疫情防控。對乘坐交通運輸工具途中發熱的乘客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嚴格預防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時進行處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護工作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佈的發熱定點醫院聯繫方式就近聯繫當地醫院由定點醫院派車運送發熱乘客。三類以上道路客運班線客車要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設置衛生檢疫站的站點配客客運包車不得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乘客。高速公路、國省幹線服務區經營者加強洗手液等清潔、消毒用品配備確保乘客使用流動水洗手、消毒司乘人員在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必須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分散就座。

4.認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記。對乘坐三類以上客運班線和客運包車的乘容各交通運輸企業要通過購票環節申報、掃描二維碼網上申報、組織乘客現場填報等方式採集乘客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聯繫電話等信息並按照車次、班次分類收集後轉交區衛生健康部門。

(三)確保路網暢通

1.落實“一阻三通”。區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要切實保障公路網有序運行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採取封閉斷國省幹線公路、縣級公路等措施農村道路要確保至少2.5米寬應急道路暢通。加強交通管理對已設立的檢疫檢測點配齊配足工作人員確保檢疫效率和通行能力防止出現車輛擁堵、旅客聚集的情況。駐點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要引導車輛有序進入檢測站點,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檢疫秩序,及時發現、依法査處、嚴厲打擊運輸宿主動物車輛。對來自湖北地區人員,嚴格按照“不發熱的勸返,發熱的嚴格移交”執行,確保不漏一車一人。

2.提高管理效能。通過大件運輸許可管理平臺及時受理大件運輸許可申請,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辦理效率,爲大件運輸承運單位運輸需求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轄區國省幹線公路巡查力度,及時處理妨礙公路暢通因素,爲生命通道和返程交通的暢通保駕護航。相關部門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路警聯合執法制度,積極開展流動治超,加大對轄區內橋樑、高速公路入ロ及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確保公路安全運行。

(四)嚴格內部防控

嚴格落實客運場站設施消毒、通風及人員防護措施。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落實《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肺炎機制發〔2020〕13號),做好汽車客運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的消毒、通風、衛生清潔,以及一線從業人員防護。對公交站臺、座椅、充電樁、電子站牌等設施要每日進行消毒、擦洗;對車輛內座椅、扶手、吊環、地板等要無死角消毒,做到一趟一消毒一通風,落實首末站消毒要求,對車表進行擦拭清洗,做好車輛衛生保潔工作,對停車場區域衛生進行無死角清理消毒。車長出車前和收車後進行體溫測試,並做好登記。所有乘客乘車必須佩口罩,並配合進行體溫測試。做好一線職工的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優先保證一線人員配備口罩等防護用品,確保全系統內不出現一人感染,不出現一人傷亡。從事省際市際道路客運、但未進入武漢市的司乘人員,經過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在採取必要防範措施的前提下,不需要採取自我隔離觀測14天的措施。

(五)強化幹線公路養護管理

切實加強日常養護。區養護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巡路機制,加強養護巡査,利用公路養護智慧管理平臺,提高公路巡查效率,及時排査影響正常通行的各類狀況。加大國省幹線橋樑和安全設施的巡查維護,確保每天巡査不少於1次,發現路面病害運及時進行處置。要加強路面清掃保潔,城市出入口及周邊幹線公路要全部實現機械化清掃,每天不少於1次,根據氣候情況適當增加清掃頻率。及時清除公路遺撒物、障礙物,保持路容路貌整潔。備足備齊各類除雪保暢物資和設備,提高應對冰雪等惡劣天氣能力,避免因積雪結冰而導致道路長時間阻斷,保障幹線公路安全暢通。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黨的領導。讓黨旗在防控疫情鬥爭第一線高高飄揚,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密切聯繫羣衆優勢轉化爲疫情防控的強大政治優勢。黨委發揮主體作用,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領導幹部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發揮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廣泛動員羣衆、組織羣衆、凝聚羣衆,構築羣防羣治的嚴密防線。同時,充分認清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穩定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維護穩定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落實屬地責任。區有關部門要加強向區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請示彙報,及時提出優化春節後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措施的意見建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節後運輸工作,加強對本轄區錯峯運輸和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制定周密的運輸工作方案,加強輸入地與輸出地的銜接,有序組織工廠開工,合理安排人員到崗。區政府要壓實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交通安全責任,加強進出村車輛查控。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持續加大春運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力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區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和頻次,加強“兩客一危”車輛監管,加大高速公路入口及周邊區域的巡査及流動治超力度,加大對大型客車、麪包車安全檢査力度,加大對非法營運、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員載客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打擊力度,對疫情防控期出租車藉機加價、不使用計價器、無正當理由拒載等劣質營運行爲從重處理。要全面壓實責任,在區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的領導下,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確保運輸和防疫的每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確保運輸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到位,對由於工作不到位,出現重大疏漏的,迫究有關領導責任。

(三)加強協調聯動。在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教育、公安、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工信等部門通力合作、協調聯動,統籌企業、院校運力需求,研究提供車輛保障,加強配合協作,提供優質服務,共同保障春節錯峯返程期間廣大人民羣衆安全出行。嚴格應急值守,落實領導在崗帶班和24小時雙人在崗值班制度,及時處置各類來文來電和突發事件,凡涉及疫情的文電,均按緊急文件處理。嚴格落實信息零報告制度,堅持日調度、日彙總、日報告,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各部門如有運力需求,及時填寫復工復產復課運力需求定製表,報區交通運輸局統一調配車輛。

(四)加強社會穩定風險防控。統籌利用政府的網站、電視、廣播、新媒體、客運場站、車載視頻等渠道,大力宣傳交通運輸領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強相關政策解讀。積極引導社會與論,及時迴應羣衆訴求,及時妥善做好羣衆情緒安撫工作,最大限度爭取羣衆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強化疫情與情監測,主動開展與情收集、研判和報告,及時發現並妥善彙報處置苗頭性問題,有效處置負面與情信息,嚴厲打擊造謠生事、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爲,按程序發佈相關信息,引導社會與論,消除恐慌情緒,維護正常秩序。廣泛挖掘和宣傳交通運輸系統在疫情防控、重點乘客服務、應急運輸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線執法檢査人員、從業人員的感人事蹟,積極傳遞正能量,爲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營造同舟共濟、衆志成城的良好氛圍。

錯峯運輸方案12

爲有效防治採暖季天氣重度污染,切實做好採暖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改善鎮域空氣質量,根據《孝義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孝污染防治組發〔20xx〕9號)精神,結合梧桐實際,制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質量改善爲目標,全面強化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對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錯峯生產分類管理,把治理污染與促進綠色文明施工、生產、運輸結合起來,推動企業綠色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體現差異化,避免簡單化、絕對化、一刀切。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

組 長:張 超(鎮政府鎮長)

常務副組長:趙文濤(鎮政府副鎮長)

副 組 長:鎮黨政班子成員

成 員: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安監中心、各村負責人。

領導組負責統一領導全鎮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開展各項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

(一)辦公室:設在安委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史俊明同志兼任,負責跟蹤瞭解全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工作情況的收集、彙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

(二)督查組:鎮政府成立督查組,組長由趙文濤副鎮長擔任,成員從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抽調,負責對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行跟蹤督查。

三、錯峯原則

(一)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科學實施各類行業錯峯生產,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採取錯峯生產措施,實施停產整治。

(三)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四)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可不予限產。

(五)錯峯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六)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實施錯峯運輸。

四、錯峯生產任務

(一)焦化行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焦化企業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不予錯峯。正在進行特別排放改造的焦化企業,傳統機焦爐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20xx年12月31日仍達不到特別排放的,20xx年起採取停產保溫措施。

落實措施: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負責,安監中心、所屬村配合,協調市經信局、環保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二)建材行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礦物棉、耐火材料等建材企業,使用天然氣、焦爐煤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爲燃料或熱源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且穩定達標排放的,不予錯峯;使用其他燃料的採暖季停產。磚瓦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且穩定達標排放的,採暖季可以組織生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根據承擔的任務量確定生產負荷。

落實措施: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負責,安監中心、所屬村配合,協調市經信局、環保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三)有色化工行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化工企業使用天然氣、焦爐煤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爲燃料或熱源並完成VOCs治理任務且穩定達標排放的,不予錯峯;使用其他燃料的、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限產30%以上,以每日產量覈定。

落實措施: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負責,安監中心、所屬村配合,協調市經信局、環保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四)大宗物料實施錯峯運輸

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企一策”制定錯峯運輸方案,採暖季錯峯運輸。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秋冬季期間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並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落實措施:協調市交通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五)重點區域停限產措施

在城區空氣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嚴重超標時,對區域周邊10公里範圍內實施污染排放總量控制,鎮域所涉工業企業採取臨時停限產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各村、各相關工業企業對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各相關工業企業要根據錯峯原則,制定具體的錯峯實施方案,由安監中心彙總,報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存檔備查;由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安監中心負責,組織開展鎮域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巡查,巡查發現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非法違法行爲立即報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

(二)實施用電監控。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各村負責,配合市相關職能部門,全面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制度,對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科學分析研判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限)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污染物減排。

(三)嚴格督查問責。鎮政府組織督查組,開展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的環境違法行爲,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的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四)強化政策引導。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各村負責,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錯峯生產期間,要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設備檢修、人員培訓、安全穩定等保障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實現環境質量好於去年的目標;積極鼓勵廣大羣衆舉報鎮域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非法違法行爲,舉報電話:

錯峯運輸方案13

爲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xx〕110號)、《河北省委省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冀發〔20xx〕7號)、《河北省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冀政〔20xx〕31號)、《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河北省20xx-20xx採暖季錯峯生產攻堅行動的通知》(冀氣領辦〔20xx〕133號)及《辛集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辛集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6個方案的通知》(辛政發〔20xx〕16號)要求,全面做好全市20xx-20xx年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特制訂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要求及責任部門

(一)電力行業。河北煜泰熱能科技有限公司發電機組已達到超低排放標準,要確保穩定達標,在線監控設施保持正常運行。(發展改革局、環境保護局牽頭,製革區管委會負責)

(二)鋼鐵行業。辛集市澳森鋼鐵有限公司目前可外供利用的主要熱能爲3座高爐的高爐衝渣水熱能及背壓發電機組發電後蒸汽餘熱,採暖季供暖面積300萬平方米。結合專家論證意見,在確保民生的情況下,採暖季停產610m高爐一座,產能限產27.3%。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最大限度的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合理控制燒結機。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分別減排20%(停產6個白灰窯,1個105㎡燒結機)、30%(停產6個白灰窯,1個105㎡燒結機,2個14㎡豎爐,1條軋鋼線生產線)、50%(停產6個白灰窯,1個105㎡燒結機,1個122㎡燒結機,2個14㎡豎爐,1條線材生產線,1條軋鋼生產線,鍊鋼煤氣發電)。(發展改革局、環境保護局牽頭,南智邱鎮政府負責)

(三)鑄造行業。我市現有鑄造企業16家,均不能穩定達標,採暖季全部實施錯峯停產。(工業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牽頭,相關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

(四)建材行業。我市現有磚瓦窯企業7家。美固建材在完成氨氣收集設施安裝前實施停產,其他6家企業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辛集市鋼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北辛集天塔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工業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牽頭,相關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

(五)有色化工行業。河北華曙新合藥業有限公司涉及VOCs排放工序,在採暖季實施停產。(工業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牽頭,新壘頭鎮政府負責)

(六)大宗物料實施錯峯運輸。市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做好全市鋼鐵、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篩查,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採暖季錯峯運輸實施方案。重點用車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保證採暖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期間,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交通運輸、公安、環境保護等部門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錯峯運輸執行情況。(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環境保護局牽頭,相關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強錯峯生產工作指導。各單位按照採暖季錯峯生產實施方案要求,加強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相關企業妥善安排生產計劃,做好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的準備。組織實行錯峯運輸的企業,提前部署,儘早安排,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

(二)落實錯峯生產措施。各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採暖季錯峯生產實施方案要求,組織本轄區企業按要求做好錯峯生產工作,細化工作日誌和運行臺賬,將各項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政府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明確網格督察員,落實錯峯生產企業監管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工作無盲區、全覆蓋。

三、具體要求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是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主體,負責本轄區內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及督導檢查。全市成立採暖季錯峯生產協調辦公室,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明確一名聯絡員,按時上報本單位錯峯生產工作,聯絡員名單請於11月1日前報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協調辦公室。

(二)加強信息報送。建立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半月報制度,從20xx年10月起至20xx年3月底,各單位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每月14日和29日前上報市採暖季錯峯生產協調辦公室,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

(三)強化督導檢查。由市環境保護局牽頭,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組成聯合督導組,在採暖季加強對企業落實錯峯生產情況的檢查,加密檢查頻次,嚴肅查處不按要求錯峯生產、偷排偷放、超標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爲。

(四)嚴格責任追究。按照省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督查要求,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列爲全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督查內容,對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不安排部署,執行減排措施不到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在嚴格追究企業責任的同時,倒查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四、聯繫方式

全市採暖季錯峯生產協調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繫人:xxx

聯繫電話:xxxxx

郵箱:xxxxxxxxxx

聯繫人:xxx

聯繫電話:xxxxxxx

電力、鋼鐵行業(市發展和改革局)

聯繫方式:xxxxxxxxx

鑄造行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繫方式:xxxxxxxxx

建材行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繫方式:xxxxxxxxx

原料藥行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繫方式:xxxxxxx

錯峯運輸方案14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有力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xx〕241號)等法規、文件規定,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開展20xx -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爲核心,以完成國家、省下達的考覈指標爲目標,在嚴格執行省級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區域位置、工業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績效等級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不斷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管控範圍

全市鋼鐵、焦化、鑄造、炭黑、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電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 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峯生產管控執行分不同區域、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嚴格區域差異化管控。在嚴格執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重點,對一城三區(堯都區、襄汾縣、洪洞縣、臨汾開發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鋼鐵(不含獨立軋鋼)、焦化企業實施不低於50%錯峯管控,對其他區域實施不低於省管控要求錯峯管控。

(二)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爲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爲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三)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1.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以下未標明評定依據的均爲按照《技術指南》要求)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限產2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6爐,配套石灰窯限產30%。(以高爐、轉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下同)

3.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3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0爐;獨立軋鋼企業軋鋼工段限產30%。

4.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26爐。

5.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6.對位於一城三區的鋼鐵企業(不含獨立軋鋼企業)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二)鑄造用生鐵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50%。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5.對位於一城三區的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三)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1.被評定爲A級的常規機焦和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80%以內。(以結焦時間計,同時帶動下游化產減產。下同)

3.被評定爲C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4.被評定爲非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50%以內。

5.被評定爲D級的常規機焦企業,錯峯停產。

6.對位於一城三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四)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1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五)炭黑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六)磚瓦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5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錯峯停產。

5.“一城三區”燒結磚瓦企業完成佈局調整並經市政府審定前,全部停止生產。

(七)耐火材料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八)陶瓷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錯峯停產。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九)獨立石灰窯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十)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1.秋季。執行《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規定的秋季錯峯要求。

2.冬季。被評定爲B級的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其他被評定爲C、D級和納入20xx年度改造計劃但未按期完成的,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十一)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1.被評爲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非引領性企業,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50%,其他的錯峯停產。

(十二)燃煤電廠

在確保電力供應和集中供暖的基礎上,協調省有關部門,調整採取單臺機組運行,降低生產負荷,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覈定限制配套供應的儲煤場(洗煤廠)、石灰廠,減少運輸過程揚塵尾氣排放。

(十三)工業塗裝、煤焦發運站、洗煤、巖礦棉、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傢俱製造等其他行業

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22年秋冬防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爲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秋冬季期間,我市氣象條件相對不利,疊加居民取暖等因素後,空氣質量形勢尤爲嚴峻。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全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市大氣辦按照市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錯峯生產管控工作職責,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爲管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峯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鋼鐵、焦化、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其中,鋼鐵、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焦化企業加嚴限產管控措施,秋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對城市供氣、餘熱供暖等民生保障類、特殊保障類企業,積極落實“退城入園”“退川入谷”政策,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企業,以及滿足省錯峯生產有關規定的其他企業,由當地縣級政府申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將視情況予以適當生產比例,其中對生態環境部及省級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在線數據造假、旁路偷排偷放污染物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爲的,不予減少停限產比例。對20xx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產能利用率超過120%、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範公告的,加大錯峯停限產比例。對部、省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市要求的,市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要求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對照管控要求,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覈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餘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戶以下(以上一年度採暖季實際供暖戶數爲準)“供熱解綁”、5000戶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後停限產夭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戶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爲,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爲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峯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爲、錯峯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爲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級各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市通報、公開曝光,並對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爲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按時報送情況。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組織從10月21日起落實錯峯生產各項管控措施,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和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省錯峯生產規定的電解鋁、氧化鋁、煤制氮肥等行業,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企業要納入管控清單,嚴格按照省級要求實施管控;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並明確管控要求),於10月24日前將各自工業企業錯峯方案和管控清單報市大氣辦。

同時,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人民團體,新聞單位。

錯峯運輸方案15

爲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統籌交通運輸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確保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運輸調控力度,實施重點運輸企業錯峯運輸,合理降低企業生產和物料運輸負荷,切實降低運輸車輛大氣污染排放,確保做到削峯降頻,減少重污染天氣,促進我市空氣質量環境持續改善。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錯峯運輸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市局成立秋冬季運輸企業錯峯運輸工作領導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運科,辦公室主任由蘇文兼任,具體負責冬季運輸企業錯峯運輸相關工作安排部署、監督檢查和資料收集報送等日常工作。

二、錯峯運輸工作時間

20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實施範圍和工作任務

(一)實施範圍

市主城區和澤州縣範圍內從事有關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化工等領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運輸企業和營運貨車。

(二)工作任務

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開展摸排篩查,根據生產企業大宗物料運輸及儲備能力,制定“一廠一策”錯峯運輸方案,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四和國五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秋冬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原則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允許重型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等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相關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充分認識到大宗物料運輸對環境的影響,加強對大宗物料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據轄區運輸企業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特點,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全面排查各重點運輸企業車輛情況,建立錯峯運輸車輛臺賬,制定轄區內錯峯運輸實施方案,並公示轄區內運輸企業名單。二是督促轄區內運輸企業按要求制定“一廠一策”錯峯運輸方案,並進行備案。三是落實錯峯運輸各項措施,及時跟進督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落實到位。在太行日報、電視臺、晉城在線等新聞媒體發佈錯峯運輸相關報道,充分發揮新聞機構輿論導向作用,進一步宣傳錯峯運輸的重要意義,爭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向社會公佈違反錯峯運輸的車輛和企業,引導企業落實整改,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監督檢查,實施問責追究。各相關單位要建立長效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錯峯運輸期間,要積極聯合環保、公安交警等部門對全市道路運輸主要通行的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錯峯運輸規定的企業和運輸車輛,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實施上限處罰,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市局錯峯運輸工作領導組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單位錯峯運輸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錯峯運輸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執行措施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單位和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達的《關於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督查問責的通知》,進行問責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