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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峯運輸方案合集15篇

運輸2.49W

爲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錯峯運輸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錯峯運輸方案合集15篇

錯峯運輸方案1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戰“秋冬防”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收官之戰。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臨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臨政辦發〔2020〕55號)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爲核心,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爲抓手,採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實施差異化生產管控,避免“一刀切”,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的發生,全力助推人民羣衆獲得更多藍天幸福感、環境獲得感,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戰。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改善質量與保障民生相結合。始終將持續向好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作爲根本底線,既嚴格落實省、市錯峯生產相關要求,從嚴實施分類分級停限產,最大限度抵消不利天氣造成的影響,有效防範重污染天氣,又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承擔城市供熱、供氣和涉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予以適當豁免。

2.堅持錯峯生產與精準管控相結合。全縣所有工業企業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管控,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峯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採取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應急停限產、運輸管控等應急減排響應措施,確保各項管控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覈查”,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堅持績效分級與動態調整相結合。參照《技術指南》,結合我縣實際,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實際爲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動態管控清單,重點行業按照績效分級從嚴落實分類分級管控措施;鼓勵工業企業加快對標提升改造,根據企業環保升級改造進展情況,及時調整績效等級,更新管控清單。同時,結合今年疫情防控與企業復工復產的有關規定,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

(三)管控範圍與實施時間

全縣所有涉氣重點行業企業(詳見管控內容),長流程鋼鐵、焦化、燒結磚瓦企業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其他行業企業從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錯峯生產管控要求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以高爐、轉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高爐和轉爐限產、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軋鋼、石灰等工序同步限產、停產。下同)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30%。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40%。

Ⅴ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限產50%。

(二)焦化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完成了《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採用了幹熄焦工藝的,且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0小時。(分焦爐進行管控。下同)

Ⅲ類:完成了臨氣指辦發〔2019〕35號文件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未採用幹熄焦工藝的,且對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

(三)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四)燒結磚瓦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錯峯停產6個月。

(五)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不含改裝)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六)獨立石灰窯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爲A、B級的,或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且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爲燃料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限產50%。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爲燃料。

Ⅲ類:未達到Ⅰ、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七)石膏線/板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八)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包括有工業爐窯的熟料企業粉磨站生產線、獨立粉磨站和礦渣粉企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爲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Ⅲ類:未達到Ⅰ類、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九)工業鍋爐

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未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的燃氣鍋爐,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組成、重要抓手。全縣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作爲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行業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散亂污”企業;縣交通局負責汽修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傢俱製造及食品加工行業;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石料廠、採石場等非煤礦山企業;縣住建局負責水泥粉磨站、商砼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儲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縣文旅局負責包裝印刷行業;其餘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相關行業企業要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限產、停產等要求。縣大氣辦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完善健全全縣管控清單,並按時上報市大氣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堅決確保錯峯生產管控工作如期完成。

(二)強化監督檢查。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責範圍內的企業錯峯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未批先建、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濃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氣污染物、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等違法違規情況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同時報縣大氣辦採取降級加嚴管控。對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安裝用電量管控系統,或安裝點位未達到全覆蓋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要立即予以停產整治。同時,根據秋冬防期間疫情防控需要,在經市、縣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縣大氣辦將適時調整錯峯管控的相關要求。

(三)強化落實問效。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重點行業減排量原則上不低於2019-2020“秋冬防”;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份;停產時,優先選擇整體停產,無法整體停產時,優先選擇次序依次爲生產線停產、設備停產、按產量限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要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供熱解綁”“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採暖季結束後實施1.5倍補償。要覈實錯峯生產企業的車輛運輸量,確保做到與生產設施停限產比例相匹配。重污染天氣期間,要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縣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覈,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等進行覈查,對不能落實錯峯生產管控、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的,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並降級加嚴管控;同時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採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強化信息公開。

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迴應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佈自行監測數據、錯峯生產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各類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錯峯運輸方案2

根據《新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工業和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指辦〔2020〕15號)和《新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運輸行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新疫情防指辦〔2020〕26號)精神,爲進一步做好企業復工復產職工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現就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階段(2月10日—2月16日)

(一)出行需求:以本地員工爲主、本地產業鏈完整、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場、超市等零售類企業及批發企業;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其他零售類百貨企業。

(二)運輸保障:10條主幹線公路城市公交正常運營。

二、第二階段(2月17日—2月23日)

(一)出行需求:來自疫區員工少、本地產業鏈較爲完整、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三星級以上賓館,提供送餐外供連鎖性餐飲企業(不設堂餐),爲製造業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含一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

(二)運力保障

1、城市交通。在10條主幹線公路城市公交正常運營基礎上,每條線路配備至少1輛後備車輛。市區內復工復產有人員運輸需求的單位,可預約定製公交服務解決其需求。

聯繫人:新鄉市交通運輸局白雲濤

電話:13683736542

2.長途定製交通運輸服務。對需要長途運輸的復工復產的企業,可與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聯繫,提供獲得批准的復工復產復學證明和在新人員名單,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將及時安排運輸計劃。

聯繫人:新鄉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杜曉晨

電話:13839080775

3.物資運輸定製服務。一是定製物資運輸服務。對有物資(含危險品)運輸需求的復工復產的單位,可與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聯繫,並提供獲得批准的復產復工證明,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將及時安排運輸計劃。聯繫人:新鄉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樊光亮,電話:13803809591。二是規模以上道路貨運企業、一類機動車維修企業復工,保障各類貨物運輸和車輛維護保養。主要程序爲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成立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聯合審覈小組,集中辦公、集中受理交通運輸類企業復工復產申請。申請復工復產的企業要向聯合審覈小組提交《企業復工復產申請書》、承諾書和必要的申請材料。聯合審覈小組對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審覈,填寫《企業復工復產審覈表》,並對企業進行現場查驗。審覈通過的,向企業下達《企業復工復產通知單》,並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三、第三階段(2月24日—3月1日)

(一)出行需求:其他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星級賓館以外的住宿類、餐飲類企業(不提供現場就餐服務);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網上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

(二)運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復20條城市公交線路,根據實際客流情況加密班次;開通定製公交服務。

2.長途定製包車。

四、第四階段(3月2日起)

(一)出行需求:科技服務企業;以及獲批准復工復產的其他行業企業。

(二)運力保障

1.城市公交。恢復30條城市公交線路,根據我市疫情防控發展需要和市民出行需求,逐步有序恢復我市公交線路,滿足人民羣衆出行需求。

2.長途客運班線、旅遊客運。視疫情防控情況和管控要求,經批准後分步實施:逐步開通市內無疫情或疫情較輕區域內客運班線、新鄉市周邊非疫情市際線路、省內解除重點疫情市際線路、省際線路及省內其他線路以及旅遊班線,在全國各地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恢復省際旅遊包車。

3.巡遊車、網約車。在疫情解除前嚴格遵守關於暫停出租汽車出市區營運的要求,嚴禁接受乘客出市區預約訂單,嚴禁派發車輛提供出市區運營服務;嚴格遵守網約車運營規定,嚴禁通過線下交易方式(接受路面揚招)違規提供營運服務;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防控措施。運輸服務保障單位要嚴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確保爲返程人員和羣衆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務。

(二)嚴格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人員管控和健康防護;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返程人員和羣衆乘車體溫檢測、車輛消殺、客座率不超過50%等相關要求;發現重大疫情及時上報。

(三)加強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運輸服務保障督導檢查,對擅自運營、不按規定做好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運輸保障單位要從重處罰,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穩有序。

錯峯運輸方案3

爲進一步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職責,最大限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增強鄉域各單位責任意識和防範意識,積極預防涉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結合我鄉交通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防範管理規定》、《道路交通法》以及省、地、市級相關文件規定爲依據,以維護道路交通穩定爲目標,全面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證我鄉道路交通安全穩定,促進我鄉道路交通事業健康發展。

二、專項檢查內容

1.客運車、摩托車、鄉道公路、農村道路爲重點。

2.嚴厲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大力整治路面行車秩序。

3.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隱患,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化交通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源頭管理。

三、工作職責

1.維護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加強路面執勤執法和交通安全宣傳提示。

2.落實對客運車輛“六必查”措施,集中整治酒駕、超速、超員、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爲。

3.負責管養道路中事故多發路段和安全隱患路段的整改,完善交通安全設施、標誌標線、對突發的道路隱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採取臨時性防護措施。

4.聯合道路養護隊清除管養道路障礙、保障道路暢通。

四、工作要求

1.結合本鄉實際,明確責任任務,落實工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2.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重大情況要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對嚴重交通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五、責任追究

對緊急事件實行救助是全鄉各部門的責任和義務。此方案啓動後,各部門必須聽從指揮,無條件立即行動。對拒不行動,見死不救,行動遲緩,怠誤時機的人員,要嚴厲追究工作責任,構成瀆職失職行爲的將依法進行查處。

錯峯運輸方案4

近日,省政府發佈《安徽省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明確20xx年全省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5%以上。在7月1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還將試點開展高鐵快運、地鐵貨運。

根據《方案》,安徽省將加強新生產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嚴格實施相關標準,不滿足標準限值要求的新車型禁止進入道路運輸市場。20xx年7月1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同時,加強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鋼鐵、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企業以及沿江港口、城市物流配送企業,應制定錯峯運輸方案。自20xx年起,每年秋冬季期間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於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20xx年底前,50%以上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根據《方案》,安徽省將嚴格新生產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管理,20xx年底前,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20xx年底前,各市依法劃定並公佈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同時,加快推動鐵路內燃機車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

安徽省將推進中長距離大宗貨物、集裝箱從公路轉向鐵路。加強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20xx年實現已配套建成鐵路專用線的企業主要由鐵路運輸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的要儘快完成規劃,到20xx年重點行業企業鐵路運輸比例達到50%以上。

同時,推動發展綠色貨運,推進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鐵路和城市軌道“四網融合”,試點開展高鐵快運、地鐵貨運等。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採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佔比達到80%,並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車。

錯峯運輸方案5

爲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全力預防和減少我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有效解決道路交通擁堵和安全隱患問題,做好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峯出行監管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鎮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峯出行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同志任組長,鎮派出所所長同志、分管道安的領導同志、分管安全的領導同志爲副組長。成員單位爲:鎮道安辦、安辦、礦山巡查隊、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道安辦:一是對各礦山治理企業開展道路交通運輸常態化法律法規宣傳,督促治理企業加大對企業運輸車輛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駕駛員安全運輸意識。二是聯合安辦、派出所、交警中隊等相關部門加強對治理企業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從源頭上管控運輸車輛,督促建立健全各項臺賬、整理完善內業檔案資料,並嚴格按其上報的錯峯出行方案執行。

派出所和交警中隊:一是積極參與鎮政府部署的聯勤執法,對各相關企業運輸車隊進行查糾並處罰,確保企業按照錯峯出行方案運輸貨物。二是對道路交通安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爲予以處置。

安辦:一是切實發揮安辦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巡查,嚴防企業私拉電線、加工設備負荷生產、安全設施老化缺失,警惕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督促礦山治理企業按照縣石材礦產綜合整治指揮中心會議紀要的要求做好機制砂、碎石和石製品的減量生產,從而減少運輸車輛進出。

礦山巡查隊:一是繼續加強礦山巡查,對重點區域每月巡查不少於2次,一般區域每月巡查不少於1次;二是充分利用礦山監控系統加強管控,發現有未按錯峯出行方案要求運輸貨物的,及時上報交警中隊,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內容

做好治理企業運輸車輛的監管,督促市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縣合民再生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6家治理企業運輸車輛錯峯出行,做到治理企業運輸車輛每天早上7點-8點、中午11點-12點、下午4點-5點不前往,緩解金涵路口擁堵問題。同時要求治理企業與碼頭對接,在碼頭租用堆積存儲場所,便於運輸車輛調控,避免集中出行。

四、6家治理企業錯峯出行安排

(一)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至方向:第一趟7:30-9:00發車,9:00-10:45抵達,第二趟15:30-16:30發車17:30-19:30之前抵達。若干車輛司機在自有意願走第三趟次的情況下,安排在該時段高峯期過後出行。

(二)建材環保有限公司:

上午5:30-6:30、中午9:30-10:30、下午14:30-15:30,以上時段方向車輛禁止離開礦山。

(三)市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上午5:30-7:00、中午9:30-11:00、下午14:30-16:00,以上時段方向車輛禁止離開礦山。

(四)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午6:00-7:00發車,9:00之前抵達,11:00之前回到廠裏;下午12:30-13:30發車,16:00之前抵達,19:00之前回到廠裏。

(五)縣合民再生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早上6:00-7:00發車,8:30-9:30之前抵達,12:00之前回到場地。下午12:00-13:30發車15:00-16:00之前抵達,19:00之前回到場地。

(六)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暫無進入金涵路段車隊,後續如有後續再行調整。

五、工作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治理企業錯峯出行的監管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及時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協作,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6家治理企業運輸車輛錯峯出行進行檢查,做好相關臺賬,對沒有按照錯峯出行安排規定執行的企業及時進行通報並要求其立即整改,確保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峯出行監管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消除道路安全隱患。

錯峯運輸方案6

隨着城鄉道路特別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加快建設,全鎮道路交通條件大爲改善,但隨之而來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爲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安排,鎮政府決定在全鎮範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綜合工作機制,強化道路安全責任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規範交通運輸市場,改善道路行車環境,強化機車和駕駛員管理,不斷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營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使全鎮農村道路交通標誌、標牌更加齊全,安保設施更加完善;無牌無證、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無證駕駛、非法勞動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接送學生車輛得到全面取締;農用運輸機械管理日趨零落羣衆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範。

三、工作步驟

本次集中整治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深入宣傳發動(7月22日至7月31日)

鎮政府召開動員大會,層層宣傳發動,層層部署落實,將縣公安、交通、農機、教育、安監等部門聯合制訂《關於依法整治無牌無證、報廢車輛和非法營運車輛載客等交通違法行爲的通告》,全面發至村、社區。文廣站要積極運用廣播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整治工作方案,營造整治工作氛圍。村、社區也要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散發宣傳材料等多種方式,切實把有關整治工作吾生、措施深入宣傳到千家萬戶,不斷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識。

(二)實施分項整治(8月1日至8月20日)

積極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無牌無證機動車輛進行全面摸排、登記造冊,並督促車主及時辦理登記入戶手續。偏遠地區或無牌無證車輛集中地區,可協調公安、農機部門安排人員集中上門辦理入戶手續。同時,負責做好轄區內鄉村道路標誌標牌、警示樁等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完善和“村村通”道路的路肩硬化工作,加強對沿路違章建房、亂擺亂放、騎路集市等違法行爲的整治和打擊,確保道路暢通。

(三)開展聯合執法(8月21日至9月10日)

鎮政府將配合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農機局、安監局,分別抽調的人員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全鎮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車輛及行爲開展聯合執法,對無牌無證、報廢車輛上路行駛、非營運車輛違規運營等交通違法行爲,一經發現,要從重從快予以處罰,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高壓態勢,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完善監管機制(9月11日至9月20日)

鎮政府將配合縣公安局、交通、公路、農機、教育、安監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各項制度,完善監督執法體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把各項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及時消滅在萌芽狀態,不斷創造條件,加大道路建設投入,改善農村交通的,努力提高農村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張化組織領導。鎮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政府副鎮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司法所、文廣站、中心學校、農辦、鎮村村通領導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村村通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區也要相應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整治落實工作。

(一)精心組織實施。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村、社區要切實提高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縣實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層層制訂方案,層層抓好落實,確保集中整治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協調配合。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村、社區既要按照職能分工,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紮實抓好本系統、本區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也要圍繞整治工作目標要求,左右協調,上下聯動,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治期間,鎮將派出督查組,深入村和各中國小校、幼兒園開展明察暗訪、巡迴督查。對集中整治措施落實不力、查處違法違規車輛和行爲不到位的,及時予以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村、社區也要切實加大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確保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五)做好檢查驗收。9月底前,各村、社區要分別對本地區、本系統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認真總結,自查結果要以書面形式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彙總,形成總結報告。鎮領導小組將組織檢查組,對各村、社區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納入鎮年度綜治目標考覈範圍。

錯峯運輸方案7

一、目的

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染源輸入,指導職工做好個人防護,嚴格特定場所的消毒,及時發現、報告、處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擴散和蔓延。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指導各生產企業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堅持預防爲主,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

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的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衛生專管員,配齊防控物資,按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應急預案

1.完善職工崗前檢查、因病缺勤登記追蹤、通風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員工的發熱等異常情況記錄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與離崗人員聯繫,瞭解每日健康狀況並登記。

2.要制定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對預案。做好應急隔離和醫學觀察場所的準備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

1.設立專用房間用於臨時隔離和醫學觀察場所。場所設施要求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執行。

2.做好物資儲備。要求有醫用口罩、體溫計、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過氧乙酸、噴霧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員個人防護物品等防控物資的儲備。

(四)開復工前期準備

1.有序組織人員返工

企業員工應實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內或非疫情地區、疫情輕微地區的員工返工。疫區員工待疫情結束後再返長。對已返長的員工,及時登記、做好體溫和症狀監測,及時向園區報告相關信息。

有關員工復工原則具體如下:一是現仍在湖北的企業員工,勸導其暫緩返回復工;二是對新招聘的涉“鄂”員工、已從湖北返長的企業員工及相關人員,一律採取居家隔離或到指定地點隔離(自抵達xx之日算起,隔離留觀時間務必達到14天);

三是對14天內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採取居家隔離或到指定地點隔離(自抵達xx之日算起,隔離留觀時間務必達到14天);

四是對出現呼吸道症狀、發熱、畏寒、乏力、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者,應至專業醫療機構排除感染後方能復工;

五是對近期接觸過發熱病人的,一律採取居家隔離或到指定地點隔離(自最後接觸之日算起,隔離留觀時間務必達到14天,或至接觸對象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廠區、辦公區、宿舍和餐廳等區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資儲備到位。每位員工每天配備至少2個醫用口罩,儲備足夠量的體溫計、消毒物品。

(五)開復工後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強職工健康監測。每日指定專人在特定區域(大門口、車間門口、集體宿舍區等)設置體溫測量點,每位員工以及來訪人員均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測量,並做好登記。

2.加強疑似症狀監測,對有疑似症狀人員應主動報告。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疑似對象時,應立即做好各項防護措施,就近送至發熱門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專業機構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3.做好人員密集區環境消毒。以清潔爲主,預防性消毒爲輔,受到污染時隨時進行清潔消毒,確保工作環境清潔衛生。停止或減少使用中央空調,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須對廠區、車間、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衛生間、食堂、集體宿舍、進出車輛等進行消毒(具體見附件)。

4.加強健康宣教。要求職工佩戴口罩,開展“手衛生”教育,各類場所配備洗手龍頭、洗手液、抹手紙或幹手機。倡導職工養成常洗手的好習慣。減少不必要的會議、聚餐等。食堂採用分餐進食,避免人員集中。

(六)發生疫情後防控工作

企業發生疫情後,在各區縣市防控指揮部的調度指揮下,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處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國家公佈的最新方案執行。

錯峯運輸方案8

一、工作目標

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錯峯運輸監管,強化措施落實,加強運輸車輛檢查,推動落實錯峯運輸要求。20xx-20xx年秋冬季,全區煤炭生產、經營企業和用煤企業降低公路汽車運輸比例,提高運輸車輛排放標準。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控制煤炭、電力行業重型載貨車輛進出廠,通過綜合施策,嚴控重型柴油貨車尾氣和揚塵污染,實現空氣質量逐步改善。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宣傳引導

1、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要根據《淮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煤炭電力行業大宗物料錯峯運輸方案》要求,積極向轄區內的煤炭、電力重點行業企業傳達上級有關錯峯生產運輸相關政策和要求,鼓勵企業及時淘汏更新超標車輛,使用符合排放標準的運輸車輛承擔運輸任條。

2、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要加大對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政策宣貫力度,督促各道路運輸企業在實行錯峯運輸時間內,不得安排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承擔我區12家煤炭、電力重點行業企業(名單附後)運輸任務,針對不同行業安排相應排放標準的車輛從事運輸活動。

3、業務大廳、源頭監管站要在運政服務中心、潘集區貨運源頭監管站查等貨車司機相對較集中的場所傳宣傳相關錯峯運輸政策,鼓勵個體車主及時更新車輛,同時對車況及時進行檢查,杜絕超標排放。

(二)開展摸底調查

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根據方案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區12家煤炭、電力重點行業企業自有或者選用的車輛數量、貨運種類、車輛排放標準、運輸路線進行摸底統計,建立臺賬,督促企業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企業錯峯運輸實施方案。

(三)嚴把車輛准入

業務大廳、綜合室要強化運輸車輛准入,對於排放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堅決不予辦理相關營運手續;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及時註銷營運手續。道路運輸企業或個人註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審批。

(四)強化監管檢查

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檢查和暗訪,覈實企業方案執行情況,配合相關部門,對重點企業使用的不符合規定的運煤車輛要依法從嚴處理,限期責令整改。要積極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門加強車輛檢查,加大對駛入禁行區域和高污染排放車輛的處罰力度。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煤炭生產、經營企業、電力企業禁止重型載貨車出廠區落實情況開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錯峯監管,開展執法抽查、對口開展業務指導。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煤炭、電力重點行業企業的監督和執法檢查力度,對違規使用的超標排放的重型柴油車,要依法從嚴處理,及時整改。

(二)量化工作任務。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要量化各項任務進度及完成比例,細化工作方案,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督促煤炭、電力重點行業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根據任務分工和日報制度,及時整理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執法督查。各站隊、局機關有關科室要積極密切配合環保、公安、城管等部門,紮實開展聯合抗法行動,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合暗訪暗查,加大對問題企業、車輛的曝光力度,推進錯峯運輸工作有序開展。

錯峯運輸方案9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xx]17號)、《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xx]22號)精神,根據市委、政府安排部署,堅決打贏晉中市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大幅減少重污染天氣爲主攻方向,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必要的行政手段,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主要目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政善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基本思路:把錯峯生產作爲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爲重要突破口,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察問責,全面實施攻堅行動,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

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主要內容

(一)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峯生產

1、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採取錯峯生產措施;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2、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秋冬季錯峯生產方案。

3、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晉中市大氣污染防治20xx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市政辦發[20xx]50號)有錯峯生產要求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文件執行。

4、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不予錯峯生產:

(1)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不限產。

(2)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企業,國家和省有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或低於國家和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30%的,橙色預警期間(含)以下不限產,紅色預警區間限產15%。(以在線監測數據計)

(3)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特別限值標準企業,低於國家和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30%的,橙色預警期間(含)以下不限產,紅色預警區間限產15%。(以在線監測數據計)

(4)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不予限產。

(5)對鑄造、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礦物棉等企業,在資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氣、電力、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爲燃料或熱源,且穩定達標排放的,不予限產。

5、錯峯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二)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峯運輸

實施大宗物料錯峯運輸。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電力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要制定錯峯運輸方案,納入應急預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同時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並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工作要求

1、由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國家、省、市錯峯生產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確定採暖期錯峯生產要求,制定秋冬季錯峯生產方案,錯峯生產方案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於20xx年10月20日前將本縣(區、市)錯峯生產方案(含項目清單)報市經信委。

2、加強採暖期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因地制宜實行工業企業差別化錯峯生產,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

3、對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錯峯生產的,各縣(區、市)要嚴格審覈,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爲由規避錯峯生產要求。

4、錯峯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備案或擅自調整的,按未落實錯峯生產處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分解落實任務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爲責任主體,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項目和資金,確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並穩定運行。嚴格落實政府下達的`錯峯生產要求。

(二)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

制定專項宣傳方案,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切實做好採暖季錯峯生產宣傳報道和輿情監督工作。各縣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佈權威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佈、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避免因重污染天氣產生其他不安定因素充分。

錯峯運輸方案10

爲深入貫徹落實市縣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空氣質量考覈目標,全面落實我縣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運輸企業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錯峯運輸工作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在確保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通過運輸企業合理錯峯運輸,合理降低企業物料運輸負荷,最大限度減少運輸污染排放,確保做到削峯降頻,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全縣重點運輸企業(名單見附件),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錯峯運輸(除民生保障類、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外)。

三、主要任務

各重點運輸企業專人負責建立錯峯運輸措施和自有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臺賬,確定排放階段,提前做好非自有車輛中國五車輛的運力保障工作,確保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切實落實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錯峯運輸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室辦要落實監管責任,各重點運輸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室辦要以最實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堅決的行動,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最嚴厲的追責問責,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部署和生態環境保護重要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同配合。各有關室辦之間要加強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落實本方案,及時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各重點運輸企業的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抄告。

(三)嚴格執法檢查。各室辦要對照本方案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運輸專項檢查,對未按要求落實錯峯運輸要求的企業,一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不作爲、慢作爲單位和個人實施問責。

錯峯運輸方案11

爲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公司關於疫情防控新要求,本着確保職工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導思想,爲及時有效地控制新冠病毒在單位發生和傳播,尤其在當前疫情防控階段,使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制定如下應急工作預案: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疫情防控應急管理及發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以快速準確處置突發疫情爲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實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重點防控部位

機關本部辦公區、前後家屬樓,各辦公區、職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四、機構設置及職責

成立公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疫情應急處置管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公室,xx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協調工作,組織疫情事件的`應急演練,監督檢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組長xx負責對突發疫情事件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處置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五、防控措施

⒈做好在崗人員排查工作。重點排查本單位是否有從中高風險地區返xx人員及其親屬子女,並及時上報所在社區和公司疫情防控辦(24小時值班聯繫人:xx),並做好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離人員後勤保障和監督保衛工作。對於出現發熱、乾咳症狀人員,就地隔離,及時聯繫定點醫院,採取專業救治。

⒉統一信息上報。堅持“零報告、日報告”制度,隨時發現,隨時上報,並由公司疫情防控辦統一信息,統一上報,做好疫情防控資料管理工作。

⒊加強消殺防疫工作。各公司開展大面積消毒工作,對辦公樓、“兩堂一舍”、門衛等公共場所,以及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每日全面消毒。

⒋加強疫情防護知識宣傳。要加強疫情知識宣傳普及,要通過網站、微信、LED屏等途徑廣泛宣傳,並做好溫馨提示,將疫情防範措施張貼在職工出行醒目位置。各部室、公司要教育職工正確認識疫情,科學防範疫情,做到不信謠、不傳謠。

⒌積極做好疫情預防工作。取消各種大型集會和聚衆活動,關閉各類公共活動場所。日常學習訓練時確保單人單桌、保持安全距離,勸導職工不擅自離xx,不走親訪友,不參與聚衆活動。

⒍引導職工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科學佩戴口罩、少流動、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養成勤洗手、常通風、使用公筷、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等良好衛生習慣。

六、設置就近隔離點

公司設置專門的臨時觀察隔離點,隔離點應配備消毒設施等符合醫學觀察點的設置要求。

七、應急物資準備

各部室、公司根據職工人數準備充足的醫用口罩、消毒液、測溫儀等防護物資(儲備不少於一週用量)。如因市場原因無法採購的,各部室、公司統一報送至公司疫情防控辦公室,經同意後統一採購和調配。

八、培訓與演練

各部室、公司定期針對制定的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組織職工進行演練,使職工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生。

錯峯運輸方案12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有力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xx〕241號)等法規、文件規定,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開展20xx -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爲核心,以完成國家、省下達的考覈指標爲目標,在嚴格執行省級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區域位置、工業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績效等級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不斷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管控範圍

全市鋼鐵、焦化、鑄造、炭黑、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電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 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峯生產管控執行分不同區域、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嚴格區域差異化管控。在嚴格執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重點,對一城三區(堯都區、襄汾縣、洪洞縣、臨汾開發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鋼鐵(不含獨立軋鋼)、焦化企業實施不低於50%錯峯管控,對其他區域實施不低於省管控要求錯峯管控。

(二)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爲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爲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三)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1.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以下未標明評定依據的均爲按照《技術指南》要求)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限產2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6爐,配套石灰窯限產30%。(以高爐、轉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下同)

3.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3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0爐;獨立軋鋼企業軋鋼工段限產30%。

4.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26爐。

5.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6.對位於一城三區的鋼鐵企業(不含獨立軋鋼企業)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二)鑄造用生鐵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50%。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5.對位於一城三區的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三)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1.被評定爲A級的常規機焦和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80%以內。(以結焦時間計,同時帶動下游化產減產。下同)

3.被評定爲C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4.被評定爲非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50%以內。

5.被評定爲D級的常規機焦企業,錯峯停產。

6.對位於一城三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四)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1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五)炭黑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六)磚瓦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5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錯峯停產。

5.“一城三區”燒結磚瓦企業完成佈局調整並經市政府審定前,全部停止生產。

(七)耐火材料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八)陶瓷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錯峯停產。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九)獨立石灰窯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十)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1.秋季。執行《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規定的秋季錯峯要求。

2.冬季。被評定爲B級的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其他被評定爲C、D級和納入20xx年度改造計劃但未按期完成的,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十一)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1.被評爲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非引領性企業,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50%,其他的錯峯停產。

(十二)燃煤電廠

在確保電力供應和集中供暖的基礎上,協調省有關部門,調整採取單臺機組運行,降低生產負荷,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覈定限制配套供應的儲煤場(洗煤廠)、石灰廠,減少運輸過程揚塵尾氣排放。

(十三)工業塗裝、煤焦發運站、洗煤、巖礦棉、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傢俱製造等其他行業

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22年秋冬防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爲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秋冬季期間,我市氣象條件相對不利,疊加居民取暖等因素後,空氣質量形勢尤爲嚴峻。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全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市大氣辦按照市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錯峯生產管控工作職責,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爲管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峯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鋼鐵、焦化、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其中,鋼鐵、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焦化企業加嚴限產管控措施,秋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對城市供氣、餘熱供暖等民生保障類、特殊保障類企業,積極落實“退城入園”“退川入谷”政策,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企業,以及滿足省錯峯生產有關規定的其他企業,由當地縣級政府申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將視情況予以適當生產比例,其中對生態環境部及省級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在線數據造假、旁路偷排偷放污染物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爲的,不予減少停限產比例。對20xx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產能利用率超過120%、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範公告的,加大錯峯停限產比例。對部、省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市要求的,市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要求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對照管控要求,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覈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餘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戶以下(以上一年度採暖季實際供暖戶數爲準)“供熱解綁”、5000戶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後停限產夭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戶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爲,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爲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峯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爲、錯峯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爲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級各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市通報、公開曝光,並對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爲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按時報送情況。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組織從10月21日起落實錯峯生產各項管控措施,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和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省錯峯生產規定的電解鋁、氧化鋁、煤制氮肥等行業,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企業要納入管控清單,嚴格按照省級要求實施管控;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並明確管控要求),於10月24日前將各自工業企業錯峯方案和管控清單報市大氣辦。

同時,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人民團體,新聞單位。

錯峯運輸方案13

根據《朔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行動計劃》(朔政辦發〔20xx〕26號)部署要求,爲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生態文明思想爲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環境質量爲核心,以錯峯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環境質量目標順利完成。

二、錯峯原則

(一)加大重污染天氣頻發的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從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採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

(三)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xx年11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覈定錯峯生產負荷。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峯生產比例。

(四)對承擔供氣、供熱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需求,報市人民政府確定限產比例。國家關於錯峯生產有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鋼鐵、建材、電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峯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六)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要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列入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完成治理任務的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三、錯峯生產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加強轄區錯峯生產的組織領導;縣(市、區)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以錯峯生產倒逼企業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相關企業要嚴格落實當地政府錯峯生產要求,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

(二)細化措施方案。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圍繞工作任務,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及時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列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細化錯峯生產措施,將錯峯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峯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覈查。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錯峯生產實施時間,要指導轄區內參加錯峯生產的企業提前1個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時上報備案。

(三)實施電力監控。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控制度,對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供電部門要按月將列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情況報送市、縣有關部門。

(四)嚴格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大對錯峯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違法行爲,對未按照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監管責任。

(五)重視政策宣傳。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正面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六)確保信息暢通。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錯峯生產企業均要明確聯繫人,並將牽頭部門及聯繫人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確保信息暢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作落實情況,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可一併報送。

(七)加強錯峯督導檢查。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的落實措施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確保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加強錯峯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峯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

錯峯運輸方案14

爲有效防治採暖季天氣重度污染,切實做好採暖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改善鎮域空氣質量,根據《孝義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孝污染防治組發〔20xx〕9號)精神,結合梧桐實際,制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質量改善爲目標,全面強化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對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錯峯生產分類管理,把治理污染與促進綠色文明施工、生產、運輸結合起來,推動企業綠色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體現差異化,避免簡單化、絕對化、一刀切。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

組 長:張 超(鎮政府鎮長)

常務副組長:趙文濤(鎮政府副鎮長)

副 組 長:鎮黨政班子成員

成 員: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安監中心、各村負責人。

領導組負責統一領導全鎮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開展各項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

(一)辦公室:設在安委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史俊明同志兼任,負責跟蹤瞭解全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工作情況的收集、彙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

(二)督查組:鎮政府成立督查組,組長由趙文濤副鎮長擔任,成員從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抽調,負責對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行跟蹤督查。

三、錯峯原則

(一)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科學實施各類行業錯峯生產,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採取錯峯生產措施,實施停產整治。

(三)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四)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可不予限產。

(五)錯峯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六)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實施錯峯運輸。

四、錯峯生產任務

(一)焦化行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焦化企業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不予錯峯。正在進行特別排放改造的焦化企業,傳統機焦爐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20xx年12月31日仍達不到特別排放的,20xx年起採取停產保溫措施。

落實措施: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負責,安監中心、所屬村配合,協調市經信局、環保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二)建材行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礦物棉、耐火材料等建材企業,使用天然氣、焦爐煤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爲燃料或熱源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且穩定達標排放的,不予錯峯;使用其他燃料的採暖季停產。磚瓦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且穩定達標排放的,採暖季可以組織生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根據承擔的任務量確定生產負荷。

落實措施: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負責,安監中心、所屬村配合,協調市經信局、環保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三)有色化工行業

錯峯時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錯峯要求:化工企業使用天然氣、焦爐煤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爲燃料或熱源並完成VOCs治理任務且穩定達標排放的,不予錯峯;使用其他燃料的、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限產30%以上,以每日產量覈定。

落實措施: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負責,安監中心、所屬村配合,協調市經信局、環保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四)大宗物料實施錯峯運輸

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企一策”制定錯峯運輸方案,採暖季錯峯運輸。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秋冬季期間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並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落實措施:協調市交通局督促企業嚴格實施。

(五)重點區域停限產措施

在城區空氣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嚴重超標時,對區域周邊10公里範圍內實施污染排放總量控制,鎮域所涉工業企業採取臨時停限產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各村、各相關工業企業對錯峯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各相關工業企業要根據錯峯原則,制定具體的錯峯實施方案,由安監中心彙總,報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存檔備查;由環境監察一中隊、環境監察二中隊、安監中心負責,組織開展鎮域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巡查,巡查發現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非法違法行爲立即報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

(二)實施用電監控。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各村負責,配合市相關職能部門,全面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制度,對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科學分析研判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限)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污染物減排。

(三)嚴格督查問責。鎮政府組織督查組,開展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的環境違法行爲,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的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四)強化政策引導。各相關職能站所中心、各村負責,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錯峯生產期間,要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設備檢修、人員培訓、安全穩定等保障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實現環境質量好於去年的目標;積極鼓勵廣大羣衆舉報鎮域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非法違法行爲,舉報電話:

錯峯運輸方案15

爲按照部、省、市關於做好錯峯返程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現就統籌做好全市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當前,春運返程高峯延續,新冠肺炎疫情形勢複雜嚴峻,交通運輸行業面臨的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保運工作任務更加繁重,有序做好返程人員運輸組織工作對恢復生產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轉以及做好全社會疫情防控工作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落實中省市關於春節後錯峯返程的決策部署,科學防治、精準施策,按照“一斷三不斷”總體要求,堅決遏制疫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各項工作。

二、加強安排部署

(一)做好客流預測。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要及時掌握市、縣人民政府關於復工、開學等時間安排,密切跟進疫情發展態勢,綜合研判客流方向和需求,尤其是農民工、學生等重點人羣的出行規模和高峯時段,科學組織春節後返程運輸工作。

(二)制定運輸方案。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全面摸排轄區內運輸經營者運力、人員、物資等各項工作準備情況,並將摸排結果及時上報市局和當地政府。在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出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運輸服務保障方案,報當地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後實施,同時上報市局。

(三)保障裝備精良。各有關單位要督促交通運輸經營者做好交通運輸工具的檢測維護,保證運力充足,優先選擇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交通運輸工具投入運營,嚴防交通運輸工具帶病投入運營。

(四)強化人員培訓。要指導交通運輸經營者加強客運場站、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等操作規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訓,提升一線從業人員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強化防疫保障。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各要會同發改、衛健等有關部門提請當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落實對交通運輸經營者和一線從業人員防疫物資的保障。要提前爲一線從業人員準備口罩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劑,並積極創造條件爲客運站場、交通運輸工具配備手持體溫檢測儀。

三、細化實化措施

(一)嚴格落實消毒通風防護措施。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運管處、市運管所、市客運辦要督促指導交通運輸經營者嚴格落實《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肺炎機制發〔2020〕13號),參照有關規定,做好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公交車、出租車等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的消毒、通風、衛生清潔,以及一線從業人員防護。

(二)嚴格規範和加強乘客測溫工作。各地開放運營的客運場站要嚴格落實進出場站乘客體溫檢測工作,對體溫超過37.3℃的乘客或客運車輛下交的發熱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時間移交衛生健康部門。在公路衛生檢疫站做好駕駛和乘坐小轎車、貨車等人員的體溫檢測工作。

(三)嚴格控制交通運輸工具客座率。要指導交通運輸經營者統籌運力安排,合理優化運營班次,加強售票管理,爲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運輸工具內設置途中留觀區域創造條件。三類以上客運班線客車、客運包車應在車廂後部預留必要區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觀使用。

(四)認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記。對乘坐三類以上客運班線和客運包車出行的乘客,交通運輸經營者應通過購票環節申報、掃描二維碼網上申報、組織乘客現場填報等方式,採集乘客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聯繫電話等信息,並按照車次、班次分類收集後,轉交衛生健康部門。

(五)加強途中及事後疫情防控。道路客運司乘人員要提前掌握全程沿途檢疫站設置情況,對乘坐交通運輸工具途中發熱的乘客,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護工作,並以最快方式將發熱乘客送至檢疫站。三類以上道路客運班線客車要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設置衛生檢疫站的站點配客,客運包車不得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乘客。司機和旅客在乘車途中全部佩戴口罩,減少交流,打噴嚏時用紙巾或用肘臂遮擋等。

四、做好路網保暢措施

(一)保障公路網通行順暢。要嚴格按照“一斷三不斷”的要求,切實保障公路網有序運行。嚴格落實“五個嚴禁”要求,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嚴禁阻斷國省幹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應急運輸車輛通行,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省界和國省幹線公路設置疫情防控檢疫點或檢測站。要嚴格落實市新冠肺炎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重申撤銷縣市區自行設置檢查點的通知》以及市新冠肺炎聯防聯控領導小組5號令的要求,除市新冠肺炎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批准確定的檢查點外,市域內其他檢查點一律撤銷,縣(市)區之間不得限行,確保縣域之間交通暢通。

(二)有序恢復交通運輸服務。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復工、開學時間安排,儘快梳理形成轄區已暫停運營的班線客運、公交、出租等運輸服務恢復運營的時間安排和運力投放計劃報市局。在嚴格落實交通檢疫措施的同時,優先恢復連接交通樞紐、城市中心城區、主要生產生活區域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分階段採用靈活發車車次的形式,制定運營恢復方案報當地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後實施,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對於省、市際客運,目前仍採取停運措施。暫不具備恢復條件的縣(市)區,要爲醫生、公共服務人員、老弱病殘幼等各類重點人員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五、加強重點人員運輸保障

(一)加強組織化管理。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在本地黨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領導下,會同教育、工信、人社、農業農村、衛健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建立聯動機制,摸清農民工、學生等羣體集中返程需求。

(二)開展定製化運營。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運管處應根據農民工、學生出行需求,指導運輸企業優化運力結構和運輸組織方案,細化明確疫情防控措施和運行線路、駕駛員配備、途中休息點和安全運行措施等內容;對目的地集中、具備一定規模的農民工、學生等羣體出行需求,要制定專門的運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記,直接送達目的地,降低感染風險,並將乘客信息登記表交付目的地單位,做好溯源準備。

六、營造良好氛圍

(一)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在當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領導下,統籌利用政府的網站、電視、廣播、新媒體、客運場站、車載視頻等多渠道,大力宣傳交通運輸領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強相關政策解讀。

(二)引導乘客做好防護措施。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局屬各有關單位、各運輸企業要通過各類渠道,積極引導乘客在乘坐交通運輸工具時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分散就座。

(三)加強正面典型宣傳。各單位要廣泛挖掘和宣傳交通運輸系統在疫情防控、重點乘客服務、應急運輸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線執法檢查人員、從業人員的感人事蹟和敬業奉獻精神,積極傳遞正能量,爲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營造同舟共濟、衆志成城的良好氛圍。

七、保障應急運輸暢通

各單位要突出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優先保障各類應急運輸,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生活必需物資的運輸。要嚴格執行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持有“疫情防控物資應急物資及要人員運輸車輛運輸證”的車輛,予以優先便捷通行,確保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運輸保障措施落地落實落細。

八、全面壓實責任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應及時拿出優化錯峯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措施;要積極做好轄區內交通運輸行業一線職工的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優先保證向直接接觸乘客的司乘人員配備口罩等防護用品。涉及跨縣(市)區運輸的,要暢通溝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時協商解決問題。

各單位領導幹部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第一線,及時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情況,及時採取行動,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廣大交通運輸經營者要嚴格落實運輸過程安全與服務保障主體責任,對司乘人員等關鍵崗位要逐人逐崗明確責任、細化操作規程,堅決杜絕因客運量短時劇增導致的防控措施落實不嚴現象,確保運輸與疫情防控工作環節緊密銜接,有效防範人員大規模流動帶來的疫情擴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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