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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小餐飲立規別傷及飲食文化

服務業1.91W

日前,廣州市食藥監局發佈《關於貫徹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該意見將31大類食品劃入負面清單,包括乳製品、飲料、糕點、特殊膳食食品等,均不允許小作坊生產。此外,食品攤販不得銷售冷葷涼菜、生食水產品、發酵酒以外的散裝酒、不經復熱處理的改刀熟食等。

給小餐飲立規別傷及飲食文化

給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立規矩,廣州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就在上個月,四川省公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及小攤販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甘肅省公佈了《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其中均不乏懲罰性條款。比如甘肅擬規定小作坊小攤販經營變質食品者要被列入黑名單。然而,相互比較而言,開列小攤販禁入的負面清單,廣州還是邁出了一大步。

不可否認,各地的.食品小作坊、小攤販不免存在散、小、亂、差等情況,生產經營條件簡陋,質量意識不高,質量控制能力較差,無原料購進與成品生產檢驗能力。因此,食品小作坊、小攤販成了食品安全的高風險區域,且與民衆生活息息相關。這既是通過地方立法予以規範的必要性,也體現了地方立法貼近民生和接地氣的一面,因而應該受到民衆的支持。

不過,需要審慎對待的因素亦同時存在。一方面,生活經驗告訴我們,在各地的地域性文化當中,飲食文化佔據了很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對吃貨來說,想到一座城市或許首先想到的是這座城市的特色小吃。因此,在某種程度上,散佈於街頭巷尾的特色小吃,就成了這座城市的文化名片。而恰恰是這張文化名片裏,印滿了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所以,嚴格質量標準是必須的,而開列禁入的負面清單,就需要謹慎了。

並非說攤販食品的負面清單不能開列,而是說負面清單到底都包括什麼,是需要審慎對待的。比如糕點、特殊膳食食品等等,往往就是一座城市的特色小吃,如果負面清單容量過大,就難免會讓一部分特色小吃從街頭消失,從而傷及地域性的飲食文化名片。尤其是對外來遊客來說,漫步街頭,閒散地品嚐街頭的各色小吃,比在酒樓里正襟危坐要愜意得多。所以,食品質量和衛生監管可以全覆蓋、大力度,但這種力度不宜過多依靠負面清單來顯現。

另一方面,譬如食品攤販不得銷售冷葷涼菜、不經復熱處理的改刀熟食等,從食品安全的角度出發,立法抱有善意。但需要正視的問題是,在街頭巷尾、大大小小的菜市場,這種食品攤販幾乎隨處都有,且受到一部分消費羣體的歡迎。立法不能不管執法難,到底如何禁止、能不能禁止得住,是令執法端頭疼的事,應該在立法層面予以充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