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法律》的個人教學反思
七年級下冊從第七課開始涉及到法律方面的知識,學生冷丁接觸,一是難度大些,二是不太習慣(和前面的幾課相比完全是兩種風格)。與此相應,本節課的教學難度自然很大。
藉助本次學校舉行的骨幹教師示範課的機會,在五個平行班中,我利用了五種不同的教案進行嘗試,受益匪淺。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
首先,我體會到板書是課堂教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們利用多媒體教學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覺得特別方便,同時也產生了一種錯誤的認識——知識框架完全可以通過多媒體展示出來,既美觀又節省時間。其實不然,這次展示課的嘗試使我改變了以往的錯誤認識,那就是:雖然有多媒體做輔助,但板書絕對是不可缺少的,因爲它能很好地體現知識間的內在聯繫,有助於學生從整體把握知識體系(整堂課隨時可作參考)。
第二,我認爲重難點的確定應靈活處理。
以往我們確定重難點都是根據教參,現今的思品課教材已經更改多次,但是教參依然是沿用很多年前的。在日常的教學實踐中,我深感有必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些合理調整纔對。就拿《走近法律》這一課來說,原來我按教參確定的重點是“法律的特徵和作用”,難點是“道德、紀律、法律的區別”,但是經過教學實踐證明,重點不錯,而原定的難點部分,學生居然全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迎刃而解,反倒是重點部分不易理解接受。所以我及時將難點部分做了調整,也就是說本節課的重點和難點是重合的。
第三,我感覺以往的日常教學中我們往往低估了學生的能力。
比如在《走近法律》這一課中,之所以原來一直認爲“道德、紀律、法律的區別”是難點部分,就是因爲在此問題上我們老師間就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從“適應範圍或對象”的角度講,法律是“全國適用”還是“普遍適用”上,我們又是查找教參,又是請教其他兄弟學校的同行,甚至都想方設法地諮詢了吉大附中的專家級人物,最後確定爲“法律是全國適用”,而“道德是普遍適用”的。可是教學實踐卻讓我們意識到“教師反倒不如學生”,因爲這個問題一拿出來,學生幾乎沒有任何疑問地作出了正確的解答,這不能不讓我們瞠目。現在反思一下才明白,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就是因爲老師們的思想太複雜。想得多一些、周密一些是沒錯,但是要有深入探索下去的能力和功底做後盾才行。這次的教訓就是:我們做教師的絕對不要人爲地加大問題的難度,否則會給學生增加不必要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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