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社保

社保調整通知模板集合7篇

社保1.63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越來越需要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相信許多人會覺得通知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保調整通知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保調整通知模板集合7篇

社保調整通知 篇1

6月12日,省人社廳印發了《關於按20xx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徵繳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縣依據省統計局公佈20xx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平均工資58406元,月平均工資4867元),徵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計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我省現行社保政策規定,職工實際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覈定五項社保繳費基數。實際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後,可按實際工資繳費,但20xx年度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0%。

我省各市縣將從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社保相關繳費基數後,城鎮從業人員五項社保最高繳費基數爲14601元(4867×300%),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920.2元(4867×60%),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政策,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應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間,即參保人員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間自願選擇一個繳費基數繳費,繳費費率爲20%,繳費金額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間;基本醫療的繳費基數爲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爲4867元,繳費費率爲6%,繳費金額爲292.02元。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最低需要繳費876.06元。

社保調整通知 篇2

20xx年度蘇州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20xx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爲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爲73080元(6090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

20xx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爲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爲73080元(6090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xx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爲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爲20xx年4月1日。各縣級市、吳江區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不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辦理程序爲:參保單位於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報期內,到社保關係所在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參保、停保申報手續。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單位,可根據功能設定,在上述申報期內,通過“網上申報平臺”辦理。 社保經辦機構審覈後於每月8-10日進行結算,確定各參保單位當月社會保險費應繳數額。參保單位可於每月11日後,至社保經辦機構或通過“網上申報平臺”打印《社會保險費月度結算表》。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繳納當月應繳的社會保險費。其中,企業參保單位應於每月22日前解繳至其在地稅部門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專戶”(已開設地稅納稅專戶的可合併使用);機關事業參保單位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爲扣繳。

蘇州市20xx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即將結束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是社會保險徵......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是社會保險徵收的重要環節,也是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賬、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待遇計算的基礎。申報對象爲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在職參保職工;申報內容爲用人單位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資性收入總額。

20xx年度相城區企業申報繳費基數自20xx年1月開始,至3月10日結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業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或櫃面辦理申報了本單位的社保基數。爲提醒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避免單位繳費基數的硬性調整和列爲20xx年度繳費基數專項審計重點檢查單位,社保中心於3月1日對尚未完成申報的單位再次發出提示短信,告知申報截止日期及申報渠道。

社保調整通知 篇3

爲規範經辦秩序,營造和諧、有序的經辦環境,朝陽區社保中心遷址後,於20xx年11月8日起對網上預約取號系統進行優化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號碼類別

調整後預約號碼分爲網上申報號、普通號、支付號三個類型,單位在取號時應按業務受理範圍選擇相應取號類型進行取號,並按照預約號碼受理範圍辦理業務。

1.網上申報號受理範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新單位登記和個人新參統業務的單位提交審覈材料時預約此號,其他諸如人員增減(最後一人減少除外)、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等業務可直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自行辦理,無需審覈。

網上申報號預約辦理時間:每月5日—月末倒數第二個工作日(其中新單位登記網上申報預約辦理截止時間爲25日)。

2.普通號受理範圍:包括原徵繳科和登記科非網上申報的各項業務(含補繳業務)。

普通號預約辦理時間:每月5日—月末倒數第二個工作日。

3.支付號受理範圍:原支付科的各項業務。

支付號預約辦理時間:全月辦理。

4.注意事項:

如單位需同時辦理網上申報業務和普通業務,請預約網上申報號,可在辦理網上申報業務的同時,就地辦理普通業務。

二、取號管理

1.取號系統調整後,參保單位可提前一天預約下一工作日的號碼,預約時間爲每日10:00—18:00,請各單位根據取號時間預約取號。取號成功後,打印出的號碼單上會顯示業務辦理樓層和號碼激活時間,經辦單位可按照號碼單的提示到對應樓層激活,每個樓層僅限激活本層對應業務類型的號碼。

2.單位取號後如不能前來辦理業務,請及時取消預約,避免號碼資源浪費。

3.即日起,我中心將對1年內累計3次取號但未辦理業務的單位進行封號處理(未取消預約且未激活視爲未辦理)。當單位存在一次取號未辦理的情況時,取號系統自動給出提示,累計達到3次未辦理記錄時,系統自動對單位進行封號處理,封號後單位只能登錄系統,無法預約號碼。被封號的單位需在每週二、四持相關材料到社保中心一層服務保障科進行備案和提交解封申請,審覈無誤三個工作日後解封。

4.各參保單位取號後只能辦理本單位業務,不得代爲辦理其他單位的業務。

三、叫號須知

1.社保中心受理業務時將按照預約號碼順序進行叫號,單位激活號碼後請不要離開,聽到叫號後按號牌顯示及時到指定窗口辦理,當日上午號僅當日上午有效、當日下午號僅當日下午有效。

2.各類號碼上午激活截止時間爲11:45,下午激活截止時間爲17:00,截止時間後未激活號碼的單位不予受理業務。

3.如出現叫號系統、經辦系統故障或大廳人流量過多等情況,請服從大廳工作人員的安排,按秩序排隊辦理業務。

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調整通知 篇4

險種


標籤:模板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