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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彙編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彙編5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單位住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住地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本合同在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終止。

3、以完成 (生產工作)爲期限。該生產工作完成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實行第2、3種工時制須依法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規定執行。

(一)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發乙方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

(二)工資標準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制。試用期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人民幣 元或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 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爲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工種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三)甲方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當月) 日至(上個月/當月) 日的工資。並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十八、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一份辦理退工時存進乙方檔案,另一份甲方須在和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保存兩年以上)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廣州XX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廣州XX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1、聘請乙方爲培訓講師,聘用期限爲1年,聘用時間從20xx年12月25日到200X年12月24日。

二、薪資待遇

1、聘用期內,乙方自上崗後前十場培訓課,每場抽取1000元(壹仟圓人民幣)作爲獎金;十場培訓結束後,若乙方經甲方綜合考評,得分少於7分,則另外續講十場培訓課,每場仍抽取1000元(壹仟圓人民幣)作爲獎金;若續講的十場培訓課效果經考評得分依舊少於7分,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若乙方經甲方綜合考評超過7分,表明乙方已通過甲方考覈,成爲甲方的中級講師。

2、乙方成爲甲方的中級講師後,五十場培訓課之內,乙方每場抽取培訓金額的50%作爲獎金;若乙方在講課期間,單場培訓的效果經客戶考評低於7.5分,則乙方該場只能抽取1000元(壹仟圓人民幣)作爲獎金。若乙方在成爲中級講師之後五十場培訓課內表現突出,且經甲方綜合考評得分超過7.5分,則乙方自動晉升爲甲方的高級講師。

3、乙方成爲甲方高級講師後,即日起每月擁有1500元的基本工資;並在成爲高級講師的五十場培訓課內,乙方每場另外抽取培訓金額的60%作爲獎金;若乙方在講課期間,單場培訓的效果經客戶考評低於8分,則乙方該場只能抽取1000元(壹仟圓人民幣)作爲獎金。若乙方在成爲高級講師之後五十場培訓課內表現突出,且經甲方考評得分超過8分,則乙方自動晉升爲甲方的特級講師。

4、乙方成爲甲方特級講師後,即日起每月擁有2500元的基本工資;並在成爲特級講師的培訓課內,乙方每場另外抽取培訓金額的70%作爲獎金;若乙方在講課期間,單場培訓的效果經客戶考評低於8.5分,則乙方該場只能抽取1000元(壹仟圓人民幣)作爲獎金。若乙方在成爲特級講師之後一百場培訓課內表現突出,且經甲方考評得分超過8.5分,則乙方自動晉升爲甲方的合夥人。

5、乙方在成爲中級講師以後,基本工資每月按時發放,獎金每月按當月獎金總額的70%發放,另外30%在合同到期時一次性發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 對乙方行使管理權,並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調動乙方工作。

2) 根據乙方的表現,依照公司規定給予獎勵或處罰。

3) 依照規定對不符合公司聘用要求的職員予以辭退。

2、 甲方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在乙方成爲高級講師之前,必須將乙方的單場培訓金額提高到5000元(伍仟圓人民幣整)以上。

2)、關心乙方的工作和學習,對乙方進行幫助、教育。

3)、認真聽取並積極幫助解決乙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的權利

1) 向各級領導人提出批評建議權;

2) 依法辭職;

3) 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享有合理的勞動報酬和勞動安全及衛生保障;

2、 乙方履行下列義務

1) 熱愛企業,熱愛本職工作。2) 服從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

3) 愛護公司財物;保守公司祕密;

4) 不得從事與甲方存在競爭關係的培訓業務

五、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 公司根據乙方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項目,按甲方工資標準套取工資。工資以現金形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工資。

2、 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不得提升。

3、 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按公司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4、 工資報酬包括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1、 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違反或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3) 因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工作不負責任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4)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公司條例予以辭退的;

5) 乙方有正當理由,經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

6) 被國家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乙方患病不能從事本職工作的;

8)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或者經營虧損,確需裁減人員並依法裁減人員的。

2、 聘用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3、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 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經甲方批准後生效。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甲方有權要求其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在經協商無效的情況下,均依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 企業)

員工人數 : 人 企業性質 :

協商首席代表 : 協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職務 : 職務 :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協商代表人數 : 協商代表人數 :

代表產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 增強合作共事 , 促進企業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 , 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 ( 員工代表) 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爲。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 , 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並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 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 , 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的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爲每月 日(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 爲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 日;

( 二) 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 , 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 , 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 , 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

( 二) 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

( 三) 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 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逐步發展並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 法規及規章 , 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爲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 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 , 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 , 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業應當及時處理 , 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 , 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 , 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 , 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 , 企業需要爲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 , 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 , 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 , 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 , 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 , 依規定執行 ; 無規定的 , 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 , 簽訂補充條款 , 並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 , 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 , 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 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 , 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 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爲期_______年。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爲_______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在__________崗位,爲__________工種。

乙方必須完成的生產(工作)質量、數量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週工作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小時。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爲每小時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3.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撫卹費_______元。

5.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標準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方法發給乙方因工緻殘撫卹: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發給乙方每月__________元撫卹費,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按乙方原標準工資的70%按月發給撫卹費,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一次性發給乙方撫卹費__________元。

6.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_元。

7.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爲乙方繳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生產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爲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爲乙方轉入養老保險專戶。

8.乙方糧戶關係不轉入甲方所在地。

9.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於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12個月的標準工資。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下列情況,甲方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條款;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而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損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按乙方原標準工資的70%按月發給撫卹費,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一次性發給乙方撫卹費__________元。

6.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展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_元。

7.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爲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生產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爲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爲乙方轉入養老保險專戶。

8.乙方糧戶關係不轉入甲方所在地。

9.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於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12個月的標準工資。

第八條 雙方認爲需要的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_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_情況,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徵入伍以及__________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餘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覈不合格,以及__________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因開除、辭退、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調解,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選擇:

1.按企業處理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及姓名):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 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酒店未開業的工資標準爲。

2、乙方酒店正式營業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若乙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甲方按正工資級的200%付與乙方。

②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食宿。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其他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2、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