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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彙編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彙編8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爲臨時工,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不實行試用期。乙方如爲農民合同制工人,應註明批准招用文號。)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從事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爲:_________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爲: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鄉村集體企業沒有勞動管理規定,甲方應參照國有企業的有關勞動法規制定規章制度。)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爲乙方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乙方離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離退休金。失業後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農民輪換工實行回鄉補助金制度,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爲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爲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5)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鑑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1 目的

爲進一步規範集團勞動合同簽訂及管理,促進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團及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地勞動法規並結合集團公司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單位(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

3 文件換版說明

本制度爲第一版。

4 相關部門/人員職責

4.1人力資源部職責

4.1.1負責集團勞動合同及相關制度的起草、修訂、完善、監督執行及解釋工作。

4.1.2負責集團各單位(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4.1.3負責集團總監級以上及協議工資人員勞動合同的組織簽訂。

4.1.4對集團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指導與培訓。

4.2各用人單位第一負責人職責

4.2.1全面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4.2.2全面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及管理工作運行的規範性與有效性。

4.2.3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續簽審批工作。

4.3 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職責

4.3.1各單位應設置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4.3.2負責本單位人員勞動合同簽訂的組織、管理、運行、續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4.3.3負責對本單位員工的基本情況、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並記錄員工履行勞動合同情況。

4.3.4 隨時對本單位合同到期員工進行跟蹤管理,及時做好續簽的相關準備工作。

4.3.5負責監督管理本單位人員勞動合同執行情況,對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糾正,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難以解決的問題。

4.3.6負責向集團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彙報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執行情況、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務。

4.3.7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變動時,需根據《工作交接制度》相關規定,認真做好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交接工作。

5 勞動合同的訂立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的樣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當地勞動部門的相關規定及集團有關勞動合同規定並結

合各單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6 勞動合同條款設置

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用人單位名稱、單位性質、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二)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7 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

7.1新員工

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

公司新錄用的員工,主管級以上崗位人員需提供離職證明或失業證明後,在上班一週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生效時間按照員工辦理入廠手續的日期進行約定。

7.2續簽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願意繼續聘用與之續簽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發放《勞動合同續簽意見徵求通知書》(見附件3)。未按照公司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勞動合同簽訂的,則視爲員工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公司未繼續聘用及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原勞動合同按期終止。

8 勞動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爲防止代簽、非自願簽訂等現象發生,避免因勞動合同簽訂造成的勞動糾紛,要求各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時,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並要求指定地點有錄像監控,並由相關部門保留監控記錄。未在公司規定地點簽訂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勞動合同。

9 勞動合同的簽訂要求

9.1各單位(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指定專人作爲公司代表與員工面對面現場簽訂。不允許員工將勞動合同帶回自行簽訂。

9.2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並由指定的.公司代表對員工身份進行覈實後現場簽訂勞動合同。

9.3各單位在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前,需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勞動合同內容及本制度規定。

9.4勞動者未按照以上要求進行學習、身份證件檢驗及勞動合同簽訂的,屬於無效勞動合同。

10 勞動合同的填寫要求

勞動合同上填寫的內容要真實、準確,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工整書寫正楷字體

具體填寫規範如下:

(1)、甲方資料:用人單位、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據企業營業執照內容填寫。 委託代理人:獨立法人單位第一負責人或公司指定代理人。

(2)、員工編碼:一卡通編號。

(3)、身份證號碼:如實填寫,如無身份證號碼,可以填寫其他有效證件號碼,但不可缺項。

(4)、家庭住址欄指現長期居住地地址,戶籍地址指戶籍所在地地址,以上兩項內容填寫格式爲:××省××市××區(縣)××鎮(鄉、街道)××村(小區)。

(5)、勞動合同類型與期限: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勞動合同類型,各崗位需按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6)、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7)、工作內容:根據公司員工工作內容,按照以下幾種類別填寫:

1、高級管理人員

2、營銷類

3、生產類

4、生產輔助類

5、後勤服務類

6、行政人員

(8)、工作地點:統一填寫爲:工作崗位所在地。

(9)、工作時間: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及員工工作崗位性質,按照以下幾種工時工作制填寫。

1、營銷、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2、生產類、生產輔助類及後勤服務類人員執行綜合工時制;

3、行政人員執行標準工時制。

(10)、乙方發生符合勞動合同變更書相關的條款時須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

(11)、簽訂勞動合同時,先由勞動者簽字摁手印,然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最後由用人單位蓋章生效。

11 勞動合同的審覈流程

11.1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審覈員工勞動合同的填寫是否規範,對於書寫潦草、填寫不規範的勞動合同不予接收。

11.2集團人力資源部審覈集團公司總監級以上及協議工資人員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後蓋集團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1.3各中心、部門(公司)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審覈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合同並上報人力資源部。

11.4集團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抽查審覈,對發現不符合勞動合同管理要求的重新簽訂;審覈通過的返回原單位加蓋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具有法人資格公司的公章。

11.5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根據勞動合同審覈流程,將所屬部門人員當月蓋章生效的勞動合同在系統中進行審覈維護;並需在員工檔案中體現員工簽訂的現行有效勞動

合同的起止時間及合同期限三項內容。

11.6集團人力資源部勞動合同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集團公司員工合同到期情況,將各類人員的合同到期情況提前一個半月提供給各單位第一負責人,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與各用人部門負責人討論是否續簽,並將是否續簽合同通知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以便及時辦理合同續簽手續,避免勞動爭議的發生。

12 勞動合同的存檔

勞動合同簽訂一式三份,勞動合同簽訂後一週內返回員工本人保存一份,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保存一份,集團人力資源部(公司)檔案管理部門保存一份。總監級以上及協議工資人員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3 考覈細則

13.1各單位未按照要求組織員工學習本制度及相關要求的,對其單位負責人負激勵200元。

13.2因公司勞動合同簽訂人員未按照本制度相關簽訂要求進行簽訂或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審覈不到位,造成無效合同簽訂的,經舉報或監督部門發現未造成勞動糾紛的,責令其重新簽訂,並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

13.3因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審覈不到位,發生勞動糾紛等負面事件的,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處以不低於300元的罰款,對單位第一負責人處以不低於500元的罰款,並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

13.4因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對勞動合同文本保存不善或工作交接不到位,導致資料不完整及丟失的,每有一例,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並對其直接上級處以100元連帶處罰。

14 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與之衝突的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現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經學校授權,《_________》大學校長作爲甲方與受聘人員(乙方)簽訂職位聘任合同書,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職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無固定期限聘任合同。這裏所說無固定期限是指國家法律,政策或學校規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內辭職,應提前6個月通過所在院系向學校遞交辭呈。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200學時以上。

4.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5.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覈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覈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__大學);或考覈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__大學)。

7.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8.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條 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爲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爲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覈。

甲方必須爲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

甲方應該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爲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便利。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內甲方施行的《教師編制覈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的要求履行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必須完成《_________醫學院教師職務基本責任標準》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相應職務所規定的考覈指標。

同意履行本合同所承諾或約定的義務和職位職責。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五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稅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減發或停發乙方基本工資,校內津貼和生活補貼,並視情形解除本合同:

(1)當月事假,病假超過學校規定工作日;

(2)出現曠工行爲;

(3)受黨政紀律處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職位職責的,且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爲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6.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出現本合同第七條所列舉情況,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六條 聘任考覈

1.甲方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定期對乙方履行職位職責狀況進行考覈。

2.在聘任期內,乙方有義務每學年向甲方考評機構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職位職責情況總結。

3.考覈標準

(1)乙方同意按照學校《教師編制覈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以及《_________》中所列各項內容與指標進行考覈。

(2)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之約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覈辦法接受考覈。

5.考覈結果作爲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覈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解聘

1.乙方在受聘期間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可以解聘:

(1)乙方在考覈期內未能完成《教師職務聘任合同》規定之工作任務;

(2)乙方受聘期間發生重大教學責任事故和工作責任事故,對學校和他人造成了嚴重損失;

(3)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4)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2.乙方在受聘期間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有權直接解聘

乙方經司法程序認定嚴重違反法律並被判處刑罰;

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六個月,或者經兩次書面催促而明確拒絕歸校;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覈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覈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說明理由。

乙方對學校教師編制覈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的裁定不服者,可以書面形式向學校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乙雙方的有關文件只要寄往本合同的通訊地址,一經寄出3日內即視爲送達,如有地址改變,改變方需在一週內通知對方,否則仍以本合同地址視爲送達地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處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可以採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後,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爲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合同 篇7

附件1: 編號:

南京市勞動合同書

(20xx修訂版)

甲方(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聯繫部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居民身份證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 籍 所 在 地郵編 實 際 居 住 地郵編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就業登記證號 聯繫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並提出或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該工作爲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管理、技術、工勤)崗位從事 工種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 本合同履行地爲 。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爲 (常白班、 班 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爲 小時,每週休息日(保障每週不少於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工種),應當經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日爲甲方工資發放日,甲方提供工資表(條)乙方簽收確認,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爲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 。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爲每月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爲元);績效工資考覈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考覈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乙方的定額單價爲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應當計發加班工資。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2、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標準,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爲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4、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爲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爲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爲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 %)。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

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爲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爲: ,競業限制的範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爲,競業限制期限爲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爲本合同附件。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確定居住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甲乙雙方因繳存住房公積金髮生的糾紛,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接受投訴、舉報,並按國家和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依法調解和查處。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勞動合同(填“有固定/無固定”中一項)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報酬。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元。試用期間的月工資____元。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8頁,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