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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勞動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也可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但需注意這個“隨時”是需要遵循相應的程序,當然一般情況也可以根據所在用人單位的情況靈活處理,但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切忌無緣無故在用人單位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離開用人單位。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勞動合同 篇2

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 甲方在錄用乙方後,同時爲其解決戶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兩年。

二、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爲甲方服務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 甲方爲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爲甲方服務不期限。如:培訓一部:培訓師服務三年;培訓二部:野外運動教練 服務兩年;客服部 :客服專員服務兩年。銷售部:銷售代表 服務一年;策劃部:網頁設計 服務一年:

四、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 本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六、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託人:身份證: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同工同酬”的“酬”是否包含獎金?勞務派遣適用於哪些崗位?跨地區勞務派遣如何計算最低工資?昨天,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轉發了省人力資源保障廳網站在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一個月之際舉行的在線訪談內容。據瞭解,“同工同酬”的“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等;勞務派遣只適用於3類崗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跨地區勞務派遣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同工同酬”的“酬”指勞動報酬總額

《修正案》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勞動者普遍關心:“同工同酬”的“酬”包括哪些組成部分?派遣員工和正式員工是否可以基本工資部分“同酬”,但獎金、補貼等差異處理?

據介紹,“同工同酬”的“酬”指的是勞動報酬,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獎金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因此獎金也應該實行同樣的分配辦法。

勞務派遣適用於哪些崗位?企業能否繼續使用新法實施前已經招聘的派遣員工?據瞭解,針對目前濫用勞務派遣行爲,《修正案》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中,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爲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而企業對於新規實施前招聘的派遣員工,符合同工同酬、工作崗位“三性”和派遣用工比例規定的,可以繼續派遣。

跨地區派遣執行所在地標準

假如一名員工與廣州一家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然後被派到深圳工作,他是該按廣州還是深圳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待遇?如果發生糾紛,應該在哪裏投訴?根據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因此,該員工在深圳工作,那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就不得低於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即現行的每個月1600元。如果發生拖欠工資等勞動糾紛,按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相關規定,被派遣的勞動者可以在用工所在地即深圳投訴。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規章制度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 至 月日止(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否延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連續訂立)。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學校教練員崗位工作,試用期三個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認真負責的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遵紀守法,服從甲方的管理。

乙方向甲方繳納汽車維護費 ~ 元,合同期滿汽車維護費(汽車維護費不附息)退還給乙方。

四、 勞動報酬

乙方每月工資是根據培訓學員的人數,出車率、合格率、安全獎、質量獎計酬。獎金根據學校的效益另計。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做到日清月結。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工資發放爲每月16日,做到有據可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工資。

五、 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有違反國家法律,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隨時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除以上第一項和第二項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的外,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根據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下列標準按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乙方自行承擔的社會保險部分由甲方在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工資中扣除。雙方合同解除,甲方即停止爲乙方支付相應的社會保險。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我國規定,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就能退休。那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可以成爲勞動合同關係的主體嗎?或許很多勞動者對此都不是太瞭解。接下來,就讓我們通過對案例的介紹,一起看了解相關知識。

案情:

原告胡某系當地的個體診所的醫生,因多年從事中醫,具有一定的中醫技術和經驗,19××年3月被告某鄉衛生院爲了填補其醫生力量的不足,將當時已經66歲的原告聘爲本院的醫生,雙方未訂立書面合同,只是口頭言定了工資每月多少錢。20××年7月原告在上班期間,突發腦中風疾病,當時到被告處治療,後又到其它地方進行治療,但原告至今未能痊?,喪失了繼續工作的能力。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要求醫院支付醫療費、護理費及醫療期間的工資等,而醫院則不同意支付,期間原告還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仲裁部門以本案不屬勞動爭議爲由不予受理。故原告於20×年10月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承擔各種費用。

評析:

針對上述情況,法院應如何處理,主要存在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爲對原告的訴請不予支持。理由是根據國務院頒佈的退職退休暫行辦法,對限制和喪失勞動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在年齡上作出明確規定,該《辦法》規定,男滿六十週歲,應該退休。本案中原告雖然具備從事醫務的身體條件,具備繼續工作的能力,但從法律意義上講,已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只能簽訂勞務合同。據此,認爲原告與被告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勞務合同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和保護,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規定來支付各項費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第二種意見認爲原告訴請正當,法院應予支持。理由是原、被告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原告雖已年過退休年齡,但其從事中醫工作來說完全能夠勝任,仍屬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國務院頒佈的退職退休暫行辦法雖規定了60週歲的退休年齡,但這種規定主要側重於對勞動者的保護,且法律未明確禁止超過60週歲的人蔘加工作,也未明確規定超過60週歲的人不能成爲勞動合同的主體,如果勞動者尚具備完全勞動能力且其自願參加勞動,用人單位又自願聘用,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仍屬勞動關係,應受到《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故對原告依照《勞動法》規定要求被告支付各種費用的訴請法院應予支持。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我國法律並沒有對超過退休年齡的人能否成爲勞動合同關係的主體這一問題作出明文規定,在實踐中,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勞動合同 篇6

無固定期限合同工齡認定不明晰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0年工齡如何計算已成爲《勞動合同法》中爭議最大的問題。昨日,《成都晚報》刊文指出,《勞動合同法》尚存5大缺陷,須相關司法解釋或實施細則完善。

無期限合同工齡認定不明晰

對於勞動者在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齡,是全算、全部不算,還是部分算?爭論大,有的專家認爲,工齡應該從20xx年1月1日起重新計算。而有的專家卻認爲,新法實施後,只要前後工齡是連續的,就應該以此計算。這些問題只有等司法解釋以及勞動行政部門的實施細則出來才能確定。

違約金規定兩部法律“打架”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在明年1月1日前,不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照《勞動法》,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的違約金進行了約定。明年1月1日以後,此前已和單位約定違約金的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須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嗎?對於這個問題,法學界爭議相當大。

新法中“支付令”形同虛設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換句話說,只要債務人提出異議,支付令就不發生法律效力。

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太絕對

《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該法條顯得非常絕對。舉個例子,如果勞動者從一單位離職5年後再次被招用,他所就職的部門和崗位很可能和原來不一樣,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這就很可能引發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時可能會存在很多顧慮。

企業裁員規定細節不太明確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按規定裁減了人員,如果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用人單位重新招人時應通知曾被裁減的人員,這個過程應該由誰來監督?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應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同等條件”應如何界定?《勞動合同法》並未明確,只有待司法解釋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出臺實施細則才能確定。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勞動合同。期限爲: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爲,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簡單勞動合同範本。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___________。簡單勞動合同範本。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