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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模板七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___(甲方)招(聘)用 (乙方)爲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西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爲壹年零個月;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工作地點爲;部門爲公司開發部;職務爲程序員。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公司相關程序的設計、代碼實現、升級維護工作;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式期執行以下工資形式:

工資組成:崗位工資+績效考覈工資+項目提成

其中崗位工資 元/月;績效考覈工資 元/月(考覈表見附表);項目提成 %; (二)項目提成爲乙方主持完成的項目,實際到款扣除稅收和消耗後金額的百分之五(5%)。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10 日。

(四)週一至週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給予相同時間的補休,或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五)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中個人支付部分由個人支付,每月從工資扣除,由公司統一代交。

(六)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和交通、通訊等費用。

(七)乙方因公司任務出差離開南寧市,由甲方負責支付差旅費,補助標準爲人民幣 壹拾五元/日。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 六個半 小時,每週工作 五天半 ;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二)非法定節假日,乙方請假,經公司同意可以休假,但按照每天八小時計,扣除同等時間的補休小時數或扣除相應工資。

(三)未經公司同意,乙方不到公司上班,依曠工處理,按照曠工天數加倍扣除工資;一個月內曠工超過3天,按照自動開除處理,扣除當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由乙方給予賠償。

(四)乙方上班每週遲到或早退兩次,按照休假1天計算扣除同等時間的補休小時數或扣除相應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八)除上述第(七)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按照規定期限提前通知對方或通知時

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乙方需向新聘請的人員交接自己承擔的公司事務,新人接任後方可離職,在十五天內可向乙方諮詢相關事務。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三) 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方應酌情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自願與信任的原則通過協商形式合理解決。 ;

2. 乙方承諾離開公司後,遵守非競爭性條款規定,即3年內不到與甲方有具體競爭項目關係的公司工作。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貴 陽 市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地 址:企業類型:

乙方(勞動者):性 別: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 所 地:

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貴陽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採用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的規定。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爲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 作任務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

2、

3、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如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 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工作制度。

4、 甲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節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1、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但是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按照現行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 元。計件工資,按單價和產量支付。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的發放按照甲方的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規定予以調整。

3、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6、除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之外,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7、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以及經批准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均應爲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承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 待遇福利

1、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停工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計發工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4、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括號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八、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九、勞動紀律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十、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2、本合同解除;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甲方應當在終止情形出面之日起7日內爲乙方辦理停保手續及失業繳費登記、待遇資格認定、檔案移送,並告知乙方應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金申領手續。

勞動合同 篇4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勞動合同空白之處應協商一致後填寫,不需協商之處可以寫“無”或

劃掉。

8.勞動合同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9.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件,以明確其權利義務.

10.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並由乙方簽收。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

(用人單位全稱)

住所 :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覈、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省、市規定,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現在社會存在這樣一種現象,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很多勞動糾紛產生。《勞動法》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給予勞動者雙倍工資,不過並不是所有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都能得到賠償。下面是華律網小編整理的三種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不到賠償的情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簽署過空白或者單方勞動合同的情形

在實踐中,許多勞動者過來諮詢說,自己簽署過勞動合同,但是自己手裏沒有,公司有,或者簽署的時候,合同中沒有對工資,崗位,合同週期作出約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勞動者只是簽字,也沒有寫簽字時間,這種情形我們一般稱爲空白合同或者單方合同。在勞動仲裁審理中,單位一方可以拿出該合同,有的時候甚至篡改該合同日期,來主張簽訂過勞動合同,拒絕支付雙倍工資,因此這種情形,勞動者一般是得不到賠償的。

2.勞動者沒有證據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情形

一般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繳納社會保險,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等。如果勞動者手裏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是很難得到雙倍工資賠償的。我們每天接待的諮詢的當事人屬於這種情形是最多的。許多勞動者認爲有同事證人作證,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公司員工,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因爲一般只有這一類的證據,勞動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難作出勞動關係成立的判定,理由這些不具有足夠性,證人可能有說謊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場上隨意得到。

3.超過時效的情形

在北京,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各個區仲裁委或者法院開始實行雙倍工資時效制度,也就是說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超過了1年,那麼就認爲過了仲裁時效,不能得到雙倍工資,筆者不同意這種觀點,認爲應該以離職的時間作爲仲裁時效的起算點,否則就出現了某個公司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支付雙倍工資,而兩年或者三年不簽訂勞動合同反而就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約違法越獲利的情形,明顯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則。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也只能順應法院的習慣做法。在這個情形下,一般很難拿到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 篇6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

期限爲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爲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試用期滿合格不再另行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1.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公司相關程序的設計、代碼實現、升級維護工作;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式期執行以下工資形式:

工資組成:崗位工資+績效考覈工資+項目提成

其中崗位工資________元/月;績效考覈工資________元/月(考覈表見附表);項目提成________%;

(二)項目提成爲乙方主持完成的項目,實際到款扣除稅收和消耗後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___日。

(四)週一至週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給予相同時間的補休,或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五)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中個人支付部分由個人支付,每月從工資扣除,由公司統一代交。

(六)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和交通、通訊等費用。

(七)乙方因公司任務出差,由甲方負責支付差旅費,補助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元/日。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二)非法定節假日,乙方請假,經公司同意可以休假,但按照每天八小時計,扣除同等時間的補休小時數或扣除相應工資。

(三)未經公司同意,乙方不到公司上班,依曠工處理,按照曠工天數加倍扣除工資;一個月內曠工超過3天,按照自動開除處理,扣除當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由乙方給予賠償。

(四)乙方上班每週遲到或早退兩次,按照休假1天計算扣除同等時間的補休小時數或扣除相應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除上述第(七)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按照規定期限提前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乙方需向新聘請的人員交接自己承擔的公司事務,新人接任後方可離職,在十五天內可向乙方諮詢相關事務。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三) 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方應酌情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各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各方自行承擔。

九、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通過協商可對本合同項下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應對修改、調整或補充後的勞動合同予以遵守、履行。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