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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勞動合同模板集合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熱門】勞動合同模板集合5篇

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約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第_____種作爲本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作任務結束終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________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

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爲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內容事項如下: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

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爲: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覈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工作制。

(1)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4)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爲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6)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爲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_________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

(2)_________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爲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鑑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 元,計件單價爲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爲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爲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xxx

2、xxx

3、xxx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xxx

②xx

③xxx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爲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xxx

(二)xxx

(三)xxx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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