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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 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勞動合同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勞動合同 15篇

關於勞動合同 1

經濟賠償金=原經濟賠償金+額外經濟賠償金

賠償金=應得工資*25%

賠償總金額=直接經濟損失+因獲取商業祕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濟賠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所 謂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是指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一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活補助費,而是醫療 補助費。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情形都可以領取經濟賠償金,如果因勞動者違法、違紀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是不可以領取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可以依法領取經濟賠償金的情況包括: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勞動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單位與其解 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當發放不低於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 病和絕症的'還應贈加醫療補助費,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換絕症的增加部分

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

4、因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就是簽訂勞動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因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就是有人單位瀕臨破產或在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同時,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逾期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責任。

這時,用人單位除全額發放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照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關於勞動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聘請乙方到甲方家中做家政服務,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做飯、洗衣、打掃衛生以及適當的戶外勞動等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提供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護具。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

4、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_______ 元,不得拖欠。

5、甲方認爲乙方不適合或不能勝任保姆工作,或甲方不需要乙方提供保姆服務時有權終止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照看小孩子日常起居,吃飯睡覺等問題(詳細見附件一)。

2、乙方要全心全意負責好小孩的安全,不得虐待小孩,不得恐嚇小孩,對孩子要儘可能有耐心。乙方不得與其他人員(如小區其他保姆、保安等)隨意談論甲方的家庭情況。

3、甲乙雙方按照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由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報酬 ,乙方的食宿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其它開支自理。

4、甲方的所有財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違法行爲,不能隨意將他人帶入家中,或帶入家中居住。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因個人技術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6、乙方在被僱傭期間應有良好的'身體狀況,如果出現重大病症或傳染疾病甲有權解除合同

7、乙方承諾在甲方家工做期間不享受節假日, 甲方以薪金方式補償乙方補償。

8、乙方要熱心工作,勤快,有責任心,有愛心,愛衛生,積極主動多承擔事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乙方不得擅自外出,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乙方自負責任。

9、無論何種原因,當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離開甲方家,不得滯留。

三 違約條款

3、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如有擅自離崗,甲方有權利扣除乙方當月工資。

4、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_天商議,如擅自離崗,甲方不支付當月勞務費。

5、如在實際工作中碰到條款中沒有談及的問題,甲乙雙方應本着積極解決、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問題。

四、其他

1、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

3、乙方的感冒發燒等疾病需上醫院就醫,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5、本協議爲 ______ 年 ___ 月 ___日起到_____ 年 _____月 __ _日止,有效期爲一年,如有必要可以續約。

附加條款:__________

甲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日

關於勞動合同 3

1、謹防“協商解除無協議”。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雙方協商同意的,-如果協商解除無協議,那麼將會給用人單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隱患。口說無憑,立字爲證。用人單位在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不能圖省事,一定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將協商的成弟盡固定下來,防止發生勞動爭議後很難舉證的情形。

2、協議中明確勞動合同解除的'類型。

勞動合同解除分爲協商解除和單方解除兩種類型。企業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在簽訂解除此協議時,協議中必須寫明解除勞動合同是經企業與員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解除的。這樣,可以防止員工把協商解除說成是企業單方解除,要求企業承擔相關的責任。

3、協議中明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對於協商解除合同而言,由於協商解除合同的提出萬不同,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後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協議中明確解除勞動合同是企業提出還是員工提出的至關重要,它涉及到企業是否須支付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4、協議中明確解除勞動合同後員工的義務。

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終止;(3)財物返還;(4)債務清償;(5)應支付的工資和補償金;(6)商業祕密、知識產權、競業禁止。

勞動合同是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在解除的是也要一份解除協議來白紙黑字的結束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對一些問題多注意。

關於勞動合同 4

本通知送達單位:

勞動合同當事人姓名:

您於年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項情形,本公司決定於年月日與您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

2、您已經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3、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門、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於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給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聯繫電話:聯繫人:

  公司名稱(公章)

  年月日

關於勞動合同 5

編號:__________甲方:乙方:文化程度:性別: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XX編碼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屬街道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合同(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 6

(非勞動者意願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 樣本)

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崗位:

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__

款第__項之規定,現決定於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請你於___年__月__日前來本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 7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下,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爲使乙方順利完成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加強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實行微笑服務、熱情服務。注意總結歸納在營業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提出合理化建議,爲藥房的發展獻計獻策。

三、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經營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藥房的藥品零售 崗位工作。認真做好藥品擺放、店堂衛生等相關工作和藥店佈置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

2、乙方經業務培訓,安全法制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甲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考覈的工資制度

1、基本工資1800元

2、績效考覈內容(按20xx年薪酬調整方案)執行

(二)、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

五、勞動紀律和條件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3、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職業衛生規定的營業場所。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培訓和管理。

5、甲方根據企業情況,爲乙方提供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做好安全防範措施,若途中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衛生規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7、乙方違反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解除本合同並不予經濟補償。

8、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爲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無效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發工資2月以上。

(2)乙方工作環境惡劣或危險。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 8

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動合同協議書。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合同範本《勞動合同協議書》。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

關於勞動合同 9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和

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人員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XX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XX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爲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6

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 10

婦女懷孕勞動法規定

1、勞動合同關係的特殊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5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2、工作內容的特殊保護

《勞動法》第61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6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護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23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且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影響。

綜上,這些拿員工懷孕說事的企業,不要以爲只要不解除就可以任意妄爲。降薪、降職、調崗(增加工作量或延長工作時間)、產檢假按事假處理等都屬於違反孕期女員工勞動保護的行爲,當事員工可以據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n倍經濟補償金。

孕婦的聘用保護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爲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法》第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42條的規定(見下)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4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女職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號)

女性職工的勞動保護相關制度

1、工資保護制度:

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孕婦享有不被降低工資的權利。在我國,工資分配實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 (《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

2、勞動強度保護:

女職工在孕期禁止從事鉛、貢、苯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製藥作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乙烯雌酚生產的作業,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劑量的'作業,人力進行土方和石方的作業,強體力作業,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工作中需頻繁彎腰、下蹲、攀高的作業和高處作業等。(《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勞安字[]號)

3、關於女職工的勞動時間安排保護制度:

《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延長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懷孕女職工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和適當減輕工作。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期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即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礦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關於勞動合同 11

甲方(僱主):

乙方(員工):

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雙方確定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2)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

(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第四,勞動報酬

(1)乙方月基本工資爲人民幣1500元,崗位工資爲人民幣(含試用期月工資)。

甲方每____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2)乙方的加班工資、假期工資、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爲當年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其他人

(1)公司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書面授權擅自變更或簽署無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 12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書》,現就雙方在執行勞務派遣過程中相關事宜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勞務派遣的工種、用工數量及用工期限

甲方使用派遣人員的工種及用工數量:工種爲 等,共人。

二、勞務派遣過程中雙方的職責及權限(詳見附表)

(一)甲方職責及權限

1、負責對具體用工標準及條件提出要求,對上崗人員任職條件進行審覈,對派遣人員有推薦權、最終使用權和分配建議權。

2、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工作分配、統計、日常管理、考勤與考覈,並對工作質量進行評定。

3、負責指導派遣人員按勞動安全規章進行工作。

4、負責乙方委託甲方的其它事宜。

5、負責向派遣人員發放勞保用品。

6、對乙方向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建立養老、工傷保險關係、勞動關係等情況有監督權。

(二)乙方職責及權限

1、負責按甲方的需要派遣勞務人員,並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進行勞資、人事和社會保險管理。

2、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績考覈,並協助執行考勤考覈結果,落實對派遣人員的收入分配。

3、負責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的協調處理。

4、配合甲方回收和管理勞保用品和各項資質證書。

派遣代理雙方責任明細表

責任方

項目

甲 方

乙 方

員工招聘

協助招聘

發佈信息、用工手續申報、組織招聘

錄用、調配和辭退

決定錄用、辭退人員

辦理錄用、辭退手續

勞動合同

簽訂

崗位合同

簽訂

檔案

託管

日常管理

生活和事務管理、協助執行考勤考覈結果

獎懲

落實獎懲

協助

福利待遇

負責標準制定及發放

協助

代發

個人所得稅

協助

勞動紀律

實施檢查並負責執行

協助

勞動保護

負責落實

協助、監督執行

用工年鑑

負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事務

協助

負責處理

培訓

崗位技能培訓

公共職業道德培訓

職業技能考試

協助

聯繫、報名、組織

暫住證等

協助

負責辦理

協助

宣傳教育、證件審覈

證明材料(結婚、生育、升學等)

協助

出具證明材料

工傷事故

協助

向勞動部門申報、負責處理

三、派遣人員派遣費結算(按綜合計算工作時制計算)

1、派遣人員勞務費構成:基本工資+加(夜)班工資+獎金+其它

2、派遣人員缺勤時,甲方按派遣人員缺勤時的'當日擬發工資標準計算扣減工資。

四、社會保險

乙方爲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員從派遣之日起辦理個體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養勞保險繳費檔次爲上年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爲0.7%。

五、減少派遣人員一次性違約金費用結算標準

在派遣合同期內,因甲方原因減少使用乙方派遣的派遣人員,甲方應在減少派遣人員的當月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違約金費用,違約金費用標準按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提供勞務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費用,提供勞務的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六、在次月25日前,由甲方將當月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總額(服務費、社會保險費及一次性違約金費用等)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同時將發票及收據交付甲方。

七、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補充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勞務派遣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關於勞動合同 1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爲(填“是”):(____)管理和專業技術類/(____)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元/周);

2、計件工資:_____________(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爲成立);

3、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日(或周____)。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爲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爲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爲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年__月__日

關於勞動合同 14

一、基本概述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爲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爲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爲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商約定的內容。

(一)必備條款:

《勞動法》第19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

1、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爲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

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爲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爲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商不一致而發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爲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爲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須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不得將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爲終止合同的條件,以避免出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改爲終止合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可約定兩種形式的違約責任,一是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約定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採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這裏講的違約,或者稱違反勞動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違約程度比較嚴重,達到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程度,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等。

(二)約定條款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上述7項必須具備的條款內容外,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的內容,一般簡稱爲協商條款或約定條款,其實稱爲隨機條款似乎更準確,因爲必備條款的內容也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的。

這類約定條款的內容,是當國家法律規定不明確,或者國家尚無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協商約定的一些隨機性的條款。勞動行政部門印製的勞動合同樣本,一般都將必備條款寫得很具體,同時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雙方隨機約定一些內容。例如:可以約定試用期、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事項、用人單位內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購置等等內容。

隨着勞動合同制的實施,人們的法律意識,合同觀念會越來越強,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的內容會越來越多。這是改變勞動合同千篇一律狀況,提高合同質量的一個重要體現。

1、商業祕密事項如何約定

首先,幾個法律規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5號)第2條,《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修正)》(國家工商局公第41號),《國家工商局關於商業祕密構成要件問題的答覆》(工商公字[1998]109號),國家科委《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祕密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科發政字[1997]317號)。 根據上述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須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該信息必須全部具備上述三個特點,方能稱之爲商業祕密。作爲用人單位應特別注意對自己認爲屬於商業祕密的信息和資料採取切實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內部規章制度對保密的範圍、內容、崗位、人員、措施等等加以明確,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協議書的形式與有關單位和職工約定保守祕密的權力與義務。只有如此,才能在發生爭議之後,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一種協議書,可以在其中約定商業祕密的內容。按照規定,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約定用人單位對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規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2、試用期、見習期和學徒期應如何約定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1996]354號)第3條規定,如果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應包括

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試用期滿,合同期未滿而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4條、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應將試用期計算在工作時間內。約定試用期的長短應根據合同期限的長短而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

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爲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一般情況下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因此,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認爲用人單位的工作不適合自己,也可隨時解除合同。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目前,這一培訓方式仍在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見習期是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一種見習制度,期限爲一年。綜上所述,試用期與學徒期,或與見習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同時約定,執行時應注意相互銜接好。這方面的具體規定請見《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5號)。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方法

(一)、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二)、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關於勞動合同 15

《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彷彿在平靜的湖面投入了一顆石子,在企業和員工中激起層層波瀾。一些企業領導因誤解、誤讀新法而憂心忡忡,勞動者對自己的合同和權益也有着這樣那樣的焦慮。爲解決讀者們的諸多疑慮,本報特開設答疑熱線,讀者如有疑問、建議、投訴,可撥打本報熱線66538155告訴我們,我們將請有關專家爲您答疑解惑。單位要我們重籤合同合法嗎

陳小姐:我在海口某局工作,新的《勞動合同法》馬上要實施了,但是現在單位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要求我們終止現有合同後和勞務公司簽定合同,這樣合法嗎

專家指導: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嚴格依照現行的《勞動法》的規定來執行。現在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發生一些突擊性的裁減人員的做法,有些是不妥當的,比如解僱那些從來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工作,中斷他們的勞動關係;有些是比較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還有的是沒有到期,就勸員工自動辭職,把以前的工齡歸零。對照現在的《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如果是規模性裁員,就應當依照《勞動法》關於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定來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和《工會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工會發現有不妥當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該予以糾正。勞動者本人如果認爲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尋求司法救濟,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起訴。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出現的這些情況有些是爲了規避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有些是對《勞動合同法》中比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確造成的。

農民工的利益將如何保證

農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羣體是農民工,《勞動合同法》將如何保證農民工的利益

專家指導:這個問題涉及到《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比《勞動法》有了很大的擴大,包括了所有的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都受本法調整。農民工雖然是一個很大的羣體,但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者中的`一部分。農民工的一些權益問題也適用於《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

一些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廠等單位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網絡公司黃先生:在公司上班4個月了,還沒簽訂勞動合同,待遇約定也不明確,怎麼辦

專家指導:在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後,此種情形將有明確法律可依,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勞動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三項措施:一是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爲即不違法。二是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三是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新法,用人單位未在辦理用工手續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待遇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待遇應當按照企業的或者行業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爲職工買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保安公司陳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單位沒給購買過社保,能解除勞動合同嗎專家指導:爲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用人單位沒有爲職工購買社會保險不能成爲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但《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爲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五)因用人單位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陳先生:自己一直與單位一年一簽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將續簽第三次合同,到時是否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

》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勞動合同的,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要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後,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後開始計算,此前續簽的次數不算。

經濟補償金應分段計算

市民何先生:現在與單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單位在20xx年3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是否要分段計算

專家指導:如果符合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則應當分段計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經濟補償計算按當時規定執行,20xx年1月1日之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執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簽定合同,不籤的這幾個月有沒有經濟補償補償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只要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係,並不因沒訂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的一個月之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以後,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解僱了這個員工,那麼,自用工之日起到解僱時,這個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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