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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勞動合同(彙編15篇)

關於勞動合同1

無論是一式兩份,還是一式三份,在簽訂完勞動合同之後,企業都需要將其中的一份退回員工,讓員工自行保存。如果單位強行收繳,不依法將文本交給員工,屬於違法行爲,勞動者可向勞動檢查部門舉報。

實踐中,勞動者入職後,單位必須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支付二倍工資賠償,這個道理用人單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會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者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因而有些單位爲避免發生勞動爭議後對自己不利,在簽訂合同後不給對方,致使勞動者維權時因舉證困難,最終放棄維權。這對勞動者來說,存在很大風險。在此特別提醒:簽訂勞動合同後一定要索要一份,自行保管!

案例:

小楊是一名剛到北京的務工人員,通過面試等相關程序後,小楊被一傢俬營企業錄用。該企業表示,現在國家施行《勞動合同法》,錄用後就及時和小楊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籤合同時,只簡單的給小楊看了勞動報酬等相關條款便催他趕緊籤,簽完後就把勞動合同收走了。小楊很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手裏沒有合同,如果日後出現勞動糾紛,自己是不是很不利?單位不給自己勞動合同的做法對嗎?於是向當地勞動部門發出求助,想正確地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答疑: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勞動合同簽訂和保存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上述兩條規定,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要求。如果在操作過程中單位存在違規行爲,勞動者須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關於勞動合同2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該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女職工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網友諮詢:我是一家投資諮詢公司的文員,今年29歲,入職已經快6年了。目前我正在懷孕,預產期是今年6月9日,但7月31日我的勞動合同就期滿了,那時我正在休產假。請問: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想跟我續簽勞動合同了能終止嗎?

律師解答:您好,從您介紹的情況來看,您休產假期間會恰逢勞動合同期滿,您不用擔心,依據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在此時與您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該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女職工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由此來看,您今年7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時,因您正在休產假,所以合同應當續延至您哺乳期結束。

關於勞動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合作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2條: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員工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勞動保護

1) 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公司需爲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員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據員工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員工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 員工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4條: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 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記件工資。如員工的職務、崗位變動時,員工的工資可相應調整。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爲稅前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

企業因生產或經營等原因,員工暫時不需上班,則按規定發給生活費。

第6條:社保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爲員工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員工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公司從員工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或:應員工的要求,員工的檔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爲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員工,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第7條:勞動紀律

1)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第8條 規章制度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產製度;

3) 質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條: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2)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4) 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9.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3)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9.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2) 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9.4 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9.5 公司按本條9.1項第2)、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9.6 員工未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

1) 按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或

2) 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的生產、經營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增加員工的工資收入或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第11條 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12條:離職手續

12.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12.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2.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爲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爲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1)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第13條 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職工登記表》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第14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員工:

地址:

郵編

電話: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爲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爲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爲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爲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爲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爲送達。

第15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6條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爲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公司:

員工: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4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外包單位、外包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爲 個月,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試用期個月。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爲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 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爲 元。

(四)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外包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跨地區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外包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確認外包單位、外包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崗三日者,視爲自動離職,乙方應於離職次日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爲乙方單方面自動解除本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於以下幾種用工需要:單項工作、可按項目承包的工作、因季節原因需臨時用工的工作等。

第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二)乙方不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報酬標準和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建立社會保險。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十八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其崗位相關的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一)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四)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二)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

(七)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除法律規定的以外,甲方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進行的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依法做相應的扣除。

第十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書面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關於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

協議:

1、雙方同意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之前訂立的勞動合同(關係)。

2、乙方已於本協議簽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接,並未在甲方承建(監)的建設工程項目中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

3、截止本協議書簽署日,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糾紛及未了結債權債務。

4、以上內容經雙方共同認可屬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關於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須知

1、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2、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乙方收取財物。

3、甲方應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雙方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併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4、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乙方在甲方聯繫工作滿________年的;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據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和

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6、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7、勞動保障政策諮詢電話:12333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____市:843X9110 ____區:876X2867 ____市:831X8624  ____區:827X9610保稅區:837X7460 ____市:856X0056  ____區:396X8681高新園區:847X6982莊河市:898X8880  ____區:846X0121 ____區:863X3017長海縣:898X4660  ____區:865X9470____區:877X9020長興島工業園區:852X361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單位類型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註冊登記地省____區(縣(鄉)號實際經營地省____區(縣(鄉)號聯繫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戶籍所在地省____區(縣(鄉)號實際居住地省____區(縣(鄉)號聯繫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乙方聯繫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爲。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六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爲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八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第十二條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採用下列第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關於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泉州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覈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本合同訂立與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9

甲 方: 亞太國際衆籌研究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勇 文化程度:

聯繫電話:性 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自日起至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職務)爲 。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乙方應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

關於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於 年 月 日入職本公司,乙方於 20xx 年 月 日書面向公司提出辭工。經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書面申請(辭工書),雙方自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作爲甲方對乙方的補償,此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其它費用。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雙方不存在其它權利義務關係,除本協議約定的補償及相關費用外,雙方互相不存在補償或賠償事宜。

四、雙方同意無論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任何權利義務問題,自本協議簽訂後放棄向對方提起投訴、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補償差額的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據

今收到 支付的終止勞動合同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周口博大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蔡衛傑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20xx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3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20xx 年 2 月 9日起至 20xx年 4 月 9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爲 20xx 年 2 月 5 日至 20 年 2 月 5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富貴鳥集團女鞋事業部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針車、手工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福建石獅市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1、 xx到40週歲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2、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

3、熟練幫面針車工、手工和具備完全操作整鞋的技能。

4、攜帶二代有效身份證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熟練工採取計件工作制,工人多勞多得。計件單價以不同款式鞋的具體單價爲準。一天工作時間不得低於10個小時。

2、普工(學徒工)採取計時工作制,具體工作時間以用工單要求爲準。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28號,甲方會以工資卡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第四條 社會保險

乙方的社會保險由用工單位依法繳納。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六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

三、乙方要求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第八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於勞動合同12

一、試用期的作用

適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的時間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爲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員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新聘請員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員工也有時間考察、瞭解公司是否適合自己的發展。因此試用期實際上是一個雙向考察的時期。

二、試用期的長短

爲了規範公司的試用期長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密切相關,具體標註爲: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注:上訴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數、“不滿”不包括本數。也就是說,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可以爲一個月,一年期

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以爲兩個月,三年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爲六個月。

同一公司與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換崗位後都不得重新約定試用期。同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在所謂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前先行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錯誤的做法,其法律後果將會是試用期不成立。

三、試用期工資及福利待遇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除此之外,員工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等基本勞動權利,但是對於公司給與的一些額外的福利待遇,例如通訊費補貼、上班交通補貼、商業保險等,則可以在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中約定,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實務指南

試用期是約定條款,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無試用期。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爲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關於勞動合同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便於甲方投資經營的便利店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爲該店的XXX,根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1.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於甲方經營的便利店內從事營業工作。

2.如因工作需要,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調動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收銀員、營業員),店長爲10小時,每月休假2天(根據各門店實際情況而定,由各門店店長批准自行調整),大夜班所有員工不得無故請假。

四、勞動報酬

1、工資由底薪和提成組成:底薪爲每月XXX。每月基本銷售任務額爲XXX如果未完成無提成;超出任務額的部分按公司薪資架構執行。

五、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店鋪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賠償甲方;

3、盤點少貨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賣價的8折賠償給甲方;

4、員工不得私自銷售與本店無關的任何商品,每發現一次罰處500元;

5、員工不得低於標價或高於標價銷售店內產品,每發現一次罰處500元;

6、員工須做好每次銷售記錄,做到日清日結,並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如乙方有賬目差錯,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與客戶結算時,注意查驗客戶錢幣真僞,一旦收到假幣,乙方須承擔100%的損失。

8、乙方必須加強防火防盜安全意識,杜絕一切安全隱患。不得使用電磁爐、電烤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切記做到人離電關,火熄氣關,保障自身及其客戶安全。

9、乙方保證店鋪必要的經營、生活用電,杜絕浪費。

10、乙方須每日做好店鋪的清潔整理工作,保持展櫃、櫥窗、貨物、衛生間的乾淨衛生。

六、獎勵

1、乙方不享受補休假政策,但可享受按職位等級最低每月XXX元的全勤福利。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電話:

日期:

關於勞動合同14

單位分立合併支付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嗎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那麼,在用人單位合併分立的時候,是否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呢?要按什麼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有關知識。

依據《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勞動部在《關於貫徹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併後,分立或合併後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此種情況下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視爲原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要求經濟補償。

計算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有一定條件的,但並不包括這裏的用人單位分立合同的情況。所以勞動者們要注意了,在單位分立合併時是不能要求支付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

關於勞動合同15

甲方: 企業性質: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於 年 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 乙方 爲建立社會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爲:

4、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爲 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爲 。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爲 元。

4、甲方應當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取得工會或者職工的同意,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簽訂時間:

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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