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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範文彙編九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勞動合同範文彙編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期限每滿一年不超過一個月計算,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__ 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工資爲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按有關政策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五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三十八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一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 條約定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二)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要求仲裁的,應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五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必須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產生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鑑證手續。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勞動合同續簽申請書公司勞動合同範本簽訂勞動合同申請書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企業名稱:____姓名:____性別:____經濟類型:____身份證號:____

公司地址:____戶籍地址:____法人代表:____居住地址:____聯繫電話:____聯繫電話: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合同自用工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年。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企業經營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____崗位上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或任務要求,並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工資由基礎工資、獎金、效益提成等四部分組成。其中:試用期的基礎工資標準爲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的基礎工資標準爲____元/月,日派遣費、獎金、效益提成按照公司員工星級評定辦法計發。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逐年調增工資標準。

第六條:由公司統一安排的且不屬於乙方工作職責範圍的業務項目,甲方應按照公司臨時派遣項目效益提成辦法的規定予以發放。

第七條:甲方應按照公司員工星級評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兌現有關獎金及福利。

第八條:甲方應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原則上爲每月的____日,不得隨意剋扣或無故拖欠。

四、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作業工具和勞動保護。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組織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一年一次)。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安全防護以及法律、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乙方應服從公司管理並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乙方在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及數量的基礎上,可自行調休,公司不得強制性要求乙方從事非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需信守承諾,以確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嚴禁無條件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確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凡無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另一方有依法追訴違約及賠償的權益。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訴乙方相應的責任。

1、乙方借公司之名在外私自攬活,或在沒有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

2、乙方自身素質和能力難以滿足崗位職責的需要,又拒絕服從公司崗位及待遇調整的;

3、乙方多次或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服務規範,給公司形象或經營帶來損失後果的。

第十七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並依法追訴甲方相應的責任。

1、不按規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強迫乙方從事有損身心健康服務項目的;

3、有損乙方人格尊嚴,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八條:甲方因經營原因合理裁員、解散、破產或乙方因工傷、患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該合同自動終止。

七、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 文化程度: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之日起至______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四)乙方屬新錄用的,自本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爲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擔任或從事______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標準或工作任務,並愛護設備和所使用的工具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適當調整或協調另行安排職務或崗位。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執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按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四)甲方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爲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月工資爲--元或按____________執行。

(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朋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人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井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看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日內辦理勞動合同續訂。

(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上。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95%的經濟補償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裁減人員的。

(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盆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六)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

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__%。

(七)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應妥善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

鑑證日期: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崗位工作,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____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____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餐館勞動合同範本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爲: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 %的比例繳納;

勞動合同 篇5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

2.發動機號 ____

3.顏 色___

4.車型 __

代碼/車 架 號___________

6.行公里數_____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長沙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如果是員工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後辭職,是否可以申請雙倍賠償呢?有這麼一位總經理,手握公司公章,但卻不給自己籤勞動合同,離職以後還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要雙倍賠償。

未籤勞動合同要賠雙倍

20xx年9月,重慶某公司經過股東會同意,聘請王陽爲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同時,股東會一致同意,王陽的試用期爲3個月至6個月,勞動合同期按5年以內簽訂,由王陽本人自行擬稿後與股東會簽訂。

同月,王陽進入該公司工作,月工資爲16667元。20xx年1月,王陽向該公司提出口頭辭職,雙方辦理了交接手續,隨後,王陽未再到該公司工作,雙方勞動關係於20xx年1月26日終止。

之後,王陽以公司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爲由,將該公司告上渝中區法院,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以及經濟補償、補繳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催過,他自己不籤

庭審中,公司辯稱,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是公司原因造成,而是王陽拒絕簽訂,王陽入職後不久,公司還就此進行過催促,但王陽僅回覆稱:“知道了。”

另外,王陽在公司工作期間,保管着公司的公章,其作爲總經理有權代表簽訂員工內部的勞動合同,行使各種管理權力,所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在王陽而非公司,故公司不應支付王陽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至於未繳納社保,是因王陽沒將社保關係轉到公司。

法院:應自行承擔後果

渝中區法院判決:駁回王陽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承辦法官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理由其上級部門聘任(委任)的,應與聘任(委任)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雖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是,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被告明確指出原告負責制定公司的用工合同,原告的勞動合同由原告本人自行擬稿與股東會簽訂,但原告怠於行使職責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自行承擔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後果,故對原告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勞動合同 篇7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一)非過失性辭退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沒有最高額限制,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或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個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若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二)經濟性裁員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由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補償是在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每個勞動者都應該對照上述的兩種情況,看看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否應該給自己補償。要是單位不給予相應的補償,那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勞動訴訟。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

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

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 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

並不得擅自塗改。

六、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 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爲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試用期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

期 天。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爲 ,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具體標準工資爲元/月,

乙方試用期工資爲元/天。

2、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3、甜蜜轉身的押金制度,乙方需交一個月的工資作爲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一次性金額退回押金。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堅決維護公司的經營管理人事機密、信譽等一切利益的義務。

2.根據公司的工作需要調整工作與休假的義務。

3.不對公司隱瞞任何真實情況的義務。

4.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的個人所得稅應由乙方自行繳納。

5.乙方如擅自解除合同、應根據《公司資產員工責任表》交還相應物品。

第五條 合同的終止

(一) 甲乙雙方不得無視公司相關的人事制度、隨意解除合同,否則

應賠償對方違約金3000元。

(二)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天災、失火等)造成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

視爲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 乙方因自身的不可克服原因要終止合同的,需提前三十天書面

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解除。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並取消企業給

予的一切福利和獎勵待遇:

1. 乙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

2. 乙方的行爲違反《員工守則》之員工解聘的條款。

(五)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更改合同的。

2. 乙方認爲自己無能力繼續從事本工種的,並自願放棄企業給予的一切福利和獎勵待遇。

第六條 附則

(一) 合同期滿,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書面辦妥續約或終止手續。未

及時辦理的,則視爲自動續約。

(二)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書面補充爲本合同有效條款。

(三) 雙方在和約上有不可調和的爭議時,可提請海珠區勞動仲裁部

門處理。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公司名稱(簽章): 員工姓名:

負責人(簽章):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

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____日內(含____日)書面答覆對方;____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________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________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____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____日,支付乙方____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

(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________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第

(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

第十九條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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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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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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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