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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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早一個月申請離職

我3個月前口頭上跟上級申請了離職,上級都同意了,那時剛籤勞動合同,上級同意將合同撕毀,但不知什麼原因合同在這期間消失了,我也因某種原因而沒有辭職,現在家裏安排了另一個單位給我,但需要一個星期內報到,因爲這樣不能提早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但現在的'單位卻拿出之前的同意撕毀的合同要挾,以沒有提早1個月申請離職爲由,拒絕離職。請問我可以提早離職嗎?這樣做單位合法嗎?

沒有提早一個月申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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