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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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10天后離職,要補交公司爲我代交的社保費用嗎

我在2013-4-15入職武漢某公司,稅前10000。於4-26日離職,走時拿到了9天(扣掉請假一天)的工資共3594。

入職10天后離職,要補交公司爲我代交的社保費用嗎

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公司的電話,說我需要補交大約1800塊錢。這是因爲公司爲我交納了社保等費用,屬於公司的`部分他們自己付,而我應該補交個人部分1800。在列出來的明細中可以看到,這1800包含了大病、失業、養老、醫療等費用。

我不知道我是否應該補交這筆費用,是否有相關的規定?

我不太願意交納,因爲:

1. 我已經離開了武漢。這筆錢雖然在我的武漢帳戶中,但對我基本上沒有意義了,等於是我白出的錢

2. 我只上了9天班,卻需要交納整月的社保費用,拿到的錢一半都交了

3. 我於4-24日便確定了”最後工作日“,公司應該有足夠的時間來調整我的社保計劃,比如不向社保部門提交。看起來似乎沒有及時處理,公司是否有工作上的疏忽?

我對這方面的事情瞭解得太少,希望大家能給一些意見和建議,我是否應該補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