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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收入調查報告

現在農民收人主要來源於糧食作物的兌換,本文就來分享一篇農民工收入調查報告,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農民工收入調查報告

  一、農民工規模

(一)農民工總量增加,增速繼續回落

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2015年農民工總量爲27747萬人,比上年增加352萬人,增長1.3%。2011年以來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個百分點。

農民工總量及增速

(二)本地農民工增長較快,佔比提高

從農民工構成看,本地農民工10863萬人,比上年增加289萬人,增長2.7%。外出農民工16884萬人,比上年增加63萬人,增長0.4%。本地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9.2%,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

  表1農民工數量及構成



  單位:萬人、%




2015年2014年增減增長
農民工總量27747273953521.3
其中:外出農民工1688416821630.4
本地農民工10863105742892.7

(三)中部地區農民工數量增長快於其他地區

從輸出地看,中部地區農民工9609萬人,比上年增加163萬人,增長1.7%,佔農民工總量的34.6%;東部地區農民工10760萬人,比上年增加96萬人,增長0.9%,佔農民工總量的38.8%;西部地區農民工7378萬人,比上年增加93萬人,增長1.3%,佔農民工總量的26.6%。中部地區農民工增長速度分別比東部、西部地區高0.8和0.4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女性農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6.4%,女性佔33.6%。其中,外出農民工中男性佔68.8%,女性佔31.2%;本地農民工中男性佔64.1%,女性佔35.9%。農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主要是由於本地農民工在農民工總量中佔比提高,而本地農民工女性比例較高所致。

(二)青壯年農民工比重繼續下降

農民工仍以青壯年爲主,但所佔比重繼續下降,農民工平均年齡不斷提高。從平均年齡看,農民工平均年齡爲38.6歲,比上年提高0.3歲。從年齡結構看,40歲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爲55.2%,比上年下降1.3個百分點;50歲以上農民工所佔比重爲17.9%,比上年上升0.8個百分點。

  表2農民工年齡構成




  單位:%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16-20歲6.34.94.73.53.7
21-30歲32.731.930.830.229.2
31-40歲22.722.522.922.822.3
41-50歲24.025.626.426.426.9
50歲以上14.315.115.217.117.9

(三)農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農民工中,未上過學的佔1.1%,國小文化程度佔14%,國中文化程度佔59.7%,高中文化程度佔16.9%,大專及以上佔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27.9%,比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22.6%,提高1.2個百分點。

  表3農民工文化程度構成





  單位:%






農民工合計外出農民工本地農民工


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
未上過學1.11.10.90.81.61.4
國小14.814.011.510.918.117.1
國中60.359.761.660.558.958.9
高中16.516.916.717.216.216.6
大專及以上7.38.39.310.75.26.0

  三、農民工流向分佈

(一)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比例提高

從輸入地看,在中部地區務工農民工5977萬人,比上年增加184萬人,增長3.2%,佔農民工總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在東部地區務工農民工16489萬人,比上年增加64萬人,增長0.4%,佔農民工總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5209萬人,比上年增加104萬人,增長2%,佔農民工總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二)跨省流動農民工比上年減少

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農民工7745萬人,比上年減少122萬人,下降1.5%,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5.9%,比上年減少0.9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17.3%跨省流動,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61.1%跨省流動,下降1.7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53.5%跨省流動,下降0.4個百分點。

  表4 2015年外出農民工地區分佈及構成





按輸出地分外出農民工總量 (萬人)構成(%)



外出
外出



農民工跨省流動省內流動農民工跨省流動省內流動
合計1688477459139100.045.954.1
東部地區49448584086100.017.382.7
中部地區659240242568100.061.138.9
西部地區534828632485100.053.546.5

(三)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上升

在外出農民工中,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11190萬人,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其中,8.6%流入直轄市,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22.6%流入省會城市,提高0.2個百分點;35.1%流入地級市,提高0.9個百分點。跨省流動農民工80%流入地級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個百分點;省內流動農民工54.6%流入地級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個百分點。

  表5 2015年外出農民工流向地區分佈及構成






合計直轄市省會 城市地級市小城鎮其他
外出農民工總量(萬人)16884146038115919562173
其中:跨省流動7745118817523258147373
省內鄉外流動91392722059266041480
外出農民工構成(%)100.08.622.635.133.30.4
其中:跨省流動100.015.322.642.119.00.9
省內鄉外流動100.03.022.529.145.40.0

  四、農民工就業

(一)在第三產業就業農民工比例提高

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從業的比重爲55.1%,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比重爲31.1%,下降0.2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爲21.1%,下降1.2個百分點。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就業的比重爲44.5%,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爲11.9%,提高0.5個百分點;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比重爲10.6%,提高0.4個百分點。

  表6農民工就業行業分佈


  單位:%、百分點



2014年2015年增減
第一產業0.50.4-0.1
第二產業56.655.1-1.5
其中:製造業31.331.1-0.2
建築業22.321.1-1.2
第三產業42.944.51.6
其中:批發和零售業11.411.90.5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6.56.4-0.1
住宿和餐飲業6.05.8-0.2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10.210.60.4

(二)在中西部地區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較快

在中、西部地區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分別比上年提高1.9和3.1個百分點,主要是從事批發和零售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區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佔13.9%,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佔11.5%,分別比上年提高0.7和0.6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佔14.8%,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佔12.9%,分別比上年提高1.7和1.1個百分點。

  表7分地區的農民工產業分佈





  單位:%






在東部地區在中部地區在西部地區


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
第一產業0.40.40.40.30.80.7
第二產業61.260.252.550.747.144.1
第三產業38.439.447.149.052.155.2

(三)本地農民工從事製造業比重上升,從事建築業比重下降明顯

本地農民工從事第二產業的比重爲49.9%,比上年下降1.2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佔27.7%,提高0.2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佔19.4%,下降1.3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從事第二產業的比重爲60.2%,比上年下降1.6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佔34.4%,下降0.6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佔22.8%,下降0.9個百分點。

(四)受僱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上升

受僱方式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3.4%,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16.6%,受僱就業農民工比重較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其中,本地農民工中受僱就業的比重爲72.8%,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中受僱就業的比重爲94.1%,提高0.2個百分點。

  五、農民工收入

(一)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緩

農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長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個百分點。其中,製造業,建築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個百分點。

  表8分行業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幅


  單位:元、%



2014年2015年增長率
合計28643072 7.2
製造業283229704.9
建築業329235086.6
批發和零售業255427166.4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330135537.7
住宿和餐飲業256627236.2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253226866.1

(二)在東部地區的農民工收入保持較快增長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長8.3%;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長5.7%;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長6%。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別比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2.6和2.4個百分點。

(三)外出務工農民工收入增速高於本地農民工

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長8.1%;本地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長6.7%。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務工農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務工農民工高1.4個百分點。

  六、外出農民工消費和居住

(一)外出農民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農民工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長7.2%,比上年加快1.4個百分點。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 ,增長6.7%;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爲46.9%,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分區域看,在東部和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長快於中部地區,且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居住支出增長最快。

  表9外出農民工在不同地區務工月均生活消費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費支出 (元/人)其中:居住支出 (元/人)居住支出佔比 (%)


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
合計944101244547547.146.9
東部地區954102844748046.846.7
中部地區86191141442548.046.7
西部地區957102544946946.945.8

(二)在地級以上城市務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長較快

分城市類型看,外出農民工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務工的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爲1106元,比上年增長8.4%;在地級市務工的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1043元,增長7.7%;在小城鎮務工的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爲892元,增長4.5%。在地級以上城市務工的外來農民工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比重與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鎮務工的外來農民工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

  表10外出農民工在不同城市類型務工月均生活消費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費支出 (元/人)其中:居住支出 (元/人)居住支出佔比 (%)


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
合計944101244547547.146.9
直轄市和省會城市1020110648952847.947.8
地級市968104342045243.443.4
小城鎮85389243044450.449.8

(三)獨立租房、購房、早出晚歸農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農民工中,在單位宿舍居住的佔28.7%,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在工地工棚居住的佔11.1%,下降0.6個百分點;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4.8%,下降0.7個百分點;與他人合租的佔18.1%,下降0.3個百分點;獨立租賃居住的佔18.9%,提高0.4個百分點;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佔14%,提高0.7個百分點;在務工地自購住房的農民工比例爲1.3%,提高0.3個百分點。

(四)得到僱主(或單位)提供免費宿舍或住房補貼的農民工減少

外出農民工中,從僱主或單位得到免費住宿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46.1%,比上年下降0.7個百分點;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7.9%,下降0.7個百分點;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的比重爲46%,提高1.4個百分點。

  七、農民工權益保障

(一)超時勞動情況有所改善

外出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爲10.1個月,比上年增加0.1個月。外出農民工月從業時間平均爲25.2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爲8.7個小時,均較上年略有下降。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39.1%,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85%,分別比上年下降1.7和0.4個百分點。

  表11外出農民工從業時間和強度


2014年2015年
全年外出從業時間(月)10.010.1
平均每月工作時間(天)25.325.2
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小時)8.88.7
日工作超過8小時的比重(%)40.839.1
周工作超過44小時的比重(%)85.485.0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2015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爲36.2%,比上年下降1.8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重分別爲39.7%和31.7%,分別比上年下降1.7和1.6個百分點。農民工簽訂一年以下短期勞動合同的情況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表12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



  單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年以下勞動合同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沒有 勞動合同
2014年農民工合計13.73.121.262.0
其中:外出農民工14.63.723.158.6
   本地農民工12.52.318.566.7
2015年農民工合計12.93.419.963.8
其中:外出農民工13.64.022.160.3
   本地農民工12.02.517.168.3

(三)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1%,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0.8%,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5%,提高0.3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3%,提高0.2個百分點。

2015年建築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2%,較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高於其他農民工集中的行業。製造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0.8%,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0.7%,提高0.2個百分點。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均爲0.3%,與上年持平。其他行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


  單位:%、百分點



2014年2015年增減
合計0.81.00.2
製造業0.60.80.2
建築業1.42.00.6
批發和零售業0.30.30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0.50.70.2
住宿和餐飲業0.30.30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0.30.30

(四)人均被拖欠工資有所上升

2015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爲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長2.9%。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爲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長0.7%;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爲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長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