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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調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民工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民工調查報告

農民工調查報告1

農民工工傷保險是指農民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職業性疾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在農民工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國家和社會爲農民工及其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以保證農民工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佔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6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成爲政府不可忽視的緊要問題,由此可見,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是城市化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問題,爲此,20xx年12月我對上饒縣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現狀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對我縣現在農民工工傷保險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思考,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現狀

通過調查發現,我縣共有各類企業近400家,擁有員工近4萬人,其中農民工約1.8萬人。在調查的100多家企業,500員工中,當問到工傷保險是什麼性質的保險,有沒有參保時,有87人回答是國家性質的,有300人回答是商業性質的,是要交錢的保險,有115人回答不知道,至於問到這個保險的費用該由誰交時,更是90%以上不清楚,對於問到發生工傷後能得到什麼待遇時更是一竅不通。據統計,全縣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佔了近50%,參保的企業也有58%沒有全員參保,有92%的農民工不知道有關傷亡補償的標準,65%的農民工不清楚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及相關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農民工把工傷保險混同爲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爲工傷保險是“正式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是不沾邊的,而且這些人當中相當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資,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別人的工資就理所應當爲老闆做事,即使發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該自己倒黴,賴不上別人,由此可見許多農民工對工傷保險缺乏必要的瞭解,對能夠切實保障自身權益的工傷保險也迫切需求。

二、大多數農民工享受不到工傷權益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

1、企業認識不到位。

調查中發現,很多用人單位普遍存在交工傷保險不划算的錯誤認識,而且他們認爲,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又大,人員不容易管理,爲他們參加工傷保險的話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於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願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幫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理費用,根本不知給農民工買工傷保險本來就是用人單位的應盡義務,而且爲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不僅是社會的責任也可以穩定職工隊伍,只有做好了工傷保險工作,維護好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職工的工作熱情,從而使企業更好更快的平穩發展。

2、非法用工現象嚴重。

在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中,有些單位連營業執照都沒有,根本不具備用人資格。特別是在建築領域,存在着嚴重的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包工頭大量存在,使得許多農民工發生工傷後不知向誰索賠,而發生了工傷事故後,在治療階段,大部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治療還是比較積極的,但大多數還存在着這樣一些問題:有些用人單位在農民工尚未完全痊癒的情況下就讓農民工出院,致使農民工身體康復期變長,嚴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後遺症,還有少部分用人單位以農民工對工傷的發生有過錯爲由要求農民工自己承擔醫療費用或單位承擔少量的醫療費用,而工傷保險實行的是用人單位無過錯責任,並不考慮勞動者是否有過錯(故意除外),只要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就應給予承擔全額責任,如果是傷殘程度較高的工傷,在農民工保住命後,後續治療的費用是相當大的,如果用人單位不承擔治療費用,單憑農民工的經濟能力是根本承受不起的。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旦發生事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傷待遇的關鍵,但這隻受用於那些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或企業。所以說政府保障對於大多數徘徊於法律之外的農民工工傷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辦法的,非法用工問題政府方面也絕對不容忽視,應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3、農民工發生工傷後,未參保的用人單位不積極主動地申請工傷認定,也不按法律規定向農民工支付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在調查發生工傷案件的單位中,沒參保的用人單位沒有一家曾在30日內爲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94%的農民工都需由自己或其親屬來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單位不給勞動者上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要向達到傷殘等級的勞動者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相關工傷待遇。但是,許多用人單位只爲農民工治療工傷,對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及其他工傷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傷私了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單位憑藉着自己的優勢迫使農民工讓步,有的老闆公然叫囂:“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勝,我也不給你錢,看你能拿我怎麼辦!”在這種情況下,有許多農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滿和解條約的農民工通過打官司,千辛萬苦拿到法院的判決時,部分用人單位卻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所確定的給付義務,往往採用拖延、逃避的方法來應付,這更加重了農民工的負擔。

4、農民工工傷保險應與工傷預防相結合,重視職業康復工作是工傷保險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我縣的工傷保險一直以來只是着重於待遇的處理(即工傷補償),對預防和康復沒做出特別的要求,但對於農民工這一弱勢羣體來說,工傷預防--工傷賠償--職業康復這三個步驟缺失得很明顯。發生工傷事故後,由於用人單位大多通過與農民工協商而私了來解決問題,他們僅僅是支付幾萬或者十幾萬元的補償就什麼事都不過問了,但這根本無法維護農民工的正當權益,有些高殘工傷人員一回到家,幾個月就把賠付的十幾萬用光了,對於後期的治療費用那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更不用說康復治療了。去年年底,我一個朋友的弟弟在外打工時不幸從建築架上摔下來,當時全身多處骨折,生命奄奄一息,在醫院醫治了一個多月,就把工地老闆私下賠付的20多萬元用的所剩無幾,回到老家後,由於設施條件差,又缺少專業的護理人員,身體情況每況愈下,結果一條鮮活的生命不到半年就鬱鬱而終了,這些血淋淋的事實,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如果當時他參加了工傷保險,那麼他的後續治療費用就不會沒着落,還說不定有康復的可能,即使他身故後,他的孩子及家中老人的生活也不用發愁,更不至於家破人亡,然而這樣的事例又何止一件兩件啊!那是舉不勝舉啊!因此,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應與工傷預防緊密相結合,只有重視職業康復工作,提高和恢復傷殘職工的勞動能力,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和重新融入社會,才能體現以人爲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三、保障農民工工傷合法權益的對策與建議

加快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和加強工傷保險工作,讓更多的勞動者享有工傷保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落實“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需要,是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對大力發展經濟和構建和諧社會也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實農民工工傷保險事業迫在眉睫,需要全社會來共同努力。

1、加大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力度。

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開展政策諮詢解答、深入企業和鄉鎮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工傷保險政策,讓廣大農民工都正確認識參加工傷保險是法律的規定,有利於僱傭雙方,形成積極參保的濃厚氛圍。還應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到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到對工傷農民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爲維護工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拓展工傷保險工作。

工傷保險工作中的參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如果沒有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專門的人員,工作無法落實,所以應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一是推進工傷保險行政、經辦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隊伍建設;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有關經辦工作人員的技能;三是加強思想教育,增強責任感,與時俱進,以應不時之需。大家都知道,工傷保險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工傷康復,目前,我縣工傷保險主要是工傷補償,工傷預防還沒有完全展開,工傷康復根本沒有開展,可是工傷保險不能僅僅侷限於消極的單純補償,只有做好工傷預防,減少工傷發生,降低風險,纔是我們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在做好工傷補償工作的同時,應積極開展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完善制度和機制,加快推進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

3、社會保險應與商業保險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事業。

據調查,我縣雖然很多用人單位沒有爲農民工買工傷保險,但相當一部分單位卻爲農民工買了商業保險。由於商業保險特有的盈利屬性,使得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定額繳費,出險後可以定額給付。但是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定額給付性質,不能滿足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農民工的給付要求,不能保障農民工在受傷期間能有適當的治療,不能保證其家庭不至於因工傷而陷入困境,這也就是現行問題中工傷保險給付不足的根本原因,而要改進此點,就意味着很需要工傷保險的介入,用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或有條件、有主次的相結合的方式,來改進、規範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市場,從根本上改變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定額性質,極大限度地維護農民工得到工傷事故給付的權利。

4、有關部門應加大協調配合力度,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

各級勞動保障、人事編制、安全監察、財政、地稅、環保、衛生等各相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各盡其職,密切配合,分別把好用人單位參保關,形成羣策羣力、環環相扣,互相監督和制約,確保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在當前維護工傷農民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環節中,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把每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比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方面應爲工傷農民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同時,並協調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信訪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權威機構,以切實維護好工傷農民工的權益。

5、發揮社保基金的保障作用。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或者農民工在非法用工單位打工時,發生了工傷事故後,農民工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那麼,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給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一旦農民工發生了工傷事故,社保部門將先行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然後向用人單位追繳。這種保障制度雖然從表面上增加了國家工傷保險基金的風險和壓力,但完全可以採用一些措施來進行化解。例如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在提高繳費費率後追繳欠繳的數額,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欠繳的工傷費和滯納金併入工傷保險基金,爲防止用人單位逃避責任,追繳的工傷費應高於基金支付給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待遇費,另外,勞動保障部門還有權向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嚴重的司法部門還可以追究用人單位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農民工調查報告2

一、調查時間:

20xx年x月。

二、調查方式:

採訪調查

三、調查對象:

城市農民工

爲了解x市農民工就業狀況、工資收入情況、工資被拖欠情況、下一步的就業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幫助解決的主要問題,日前,徐州民調中心與徐州調查隊聯合開展了農民工就業、收入情況等快速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56.2%的農民工對自己的收入感到滿意,77.1%的農民工每月能按時領取工資,農民工收入主要用於“日常生活開銷”和“子女教育”;50.4%的農民工認爲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農民工將“繼續外出打工”,15.4%選擇“在家創業”。

年齡在18至50歲間

半成以上爲高中或以上

據市民調中心相關人士介紹,此次快速調查,調查對象爲全市五縣(市)及銅山、賈汪兩區在本地企業和尚未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共計240人。被訪農民工年齡集中在18-50歲之間。

240位被訪農民工中,18-x0歲佔x8.x%,x1-50歲佔48.x%。男性佔85.0%,女性佔15.0%。半數以上的農民工學歷爲高中、中專。52.5%的農民工文化程度爲高中、中專,2x.x%爲國中,xx.x%爲大專及以上學歷,10.9%爲國小及以下。

多數以短期零工爲主

長三角爲首選打工地

調查顯示,被調查民工以短期零工爲主。57.1%的被訪農民工爲“短期零工”,x0.0%爲“長期合同工”,10.0%爲“自主經營”,另有2.9%目前“失業”。在所從事的工種上以技術工人爲主。6x.9%的農民工從事包括建築工、木瓦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在內的簡單技術工種,15.9%爲工廠工人,xx.x%爲各類服務人員,另有6.9%爲管理人員和辦事員。

調查顯示,長三角地區爲首選打工地。40.4%的農民工選擇長三角地區爲打工地,x5.4%選擇徐州本地作爲自己的打工地,11.7%選擇中西部地區,選擇珠三角地區、京津地區等地的比例均不高於x.0%。

收入多集中在1至5萬

拖欠工資現象依然存在

調查顯示,農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萬元。50.8%的農民工年收入爲1-x萬元;24.6%爲x-5萬元;1萬元以下佔15.4%,其中不足5000元的農民工比例爲2.9%;9.2%的農民工年收入超過5萬元,其中7.5%爲5-8萬元,1.7%在8萬元以上。

調查顯示,農民工收入主要用於“日常生活開銷”。79.6%的農民工收入用於“日常生活開銷”,x9.2%用於“子女教育”,25.0%用於“人情往來”,17.1%用於“房租”,12.5%用於“贍養老人”,7.5%用於“醫療保健”,6.x%用於“儲蓄”,2.9%用於“娛樂支出”,僅有0.8%分別用於“技能培訓”和“投資”,x.8%用於其他方面。

調查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現象仍然存在。77.1%的農民工每月能按時領取工資,有22.9%的農民工工資會被拖欠,其中6.x%的農民工表示“經常被拖欠工資,嚴重影響了平時生活”。

希望能有節假日休息

創業時能有政策支持

在對20xx年的外出打工的期盼中,調查顯示,選擇外出打工的農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闆及時發工資,按月結”、“也能有節假日,能休息,能簽訂勞動合同,希望有養老保障”、能“辦理五險一金”。

調查顯示,選擇在家創業的農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資金方面給予支持,特別是在貸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時能在“政策上給予支持”。選擇在家種地的農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幫忙討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資”,同時希望“醫療保險報銷多一點”、“孩子上學不能亂收費,管理好肥料農藥價格、質量”等。

農民工調查報告3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實施1年以來,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月均工資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問題有所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但是農民工收入低、處境困難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比較強烈的市民化願望也遠遠沒有實現。所以必須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

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沒有同步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個獨特的社會羣體[1]。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2]的估算,20xx年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數量爲1.2億,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全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爲2億多人,成爲僅次於農民而多於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勞動力羣體。儘管農民工羣體爲城市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種問題,成爲社會普遍關注的弱勢羣體。

爲了解決農民工問題,政府在近幾年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規定、方針政策,設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生存狀況的組織和機構,加強了對農民工問題的治理。20xx年3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國務院意見》),這是國務院首份關於農民工問題的綜合性文件。《國務院意見》將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升到事關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的高度,明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比較全面地提出瞭解決農民工諸問題的思路、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年來,《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效果如何?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發生了哪些變化?產生這些變化的原因是什麼?還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怎樣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帶着這些問題,20xx年2~3月,武漢大學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在武漢、廣州、深圳、東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農村進行了一次農民工最新情況的調查。調查共發放問卷1000份,收回問卷812份,有效問卷765份,接受調查的農民工的就業地分佈在19個省市、輸出地分佈在28個省市,涉及農民工的各種問題81個。以期通過調查獲得的數據與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的調查數據和《中國統計年鑑》、《中國勞動統計年鑑》中的相關數據以及武漢大學經濟研究所20xx年的調查數據進行比較,分析農民工的生存狀況及其變化,以及導致這些變化的原因,對《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效果做出評價,並提出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和政策建議。

農民工調查報告4

國家統計局29日發佈《20xx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稱,20xx年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長9.8%。同時,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長10.2%。

根據抽樣調查結果,20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爲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比上年增加211萬人,增長1.3%;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增加290萬人,增長2.8%。

值得關注的是,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長9.8%。分行業看,各行業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長,增長較快的是製造業、建築業與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同時,報告指出,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長10.2%;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長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長9.6%。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別比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1.2和0.6個百分點。

時下正值酷寒的嚴冬季節,當大多數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窩裏時,而那些民工兄弟卻飽受嚴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幹工,境況類似這樣的年輕民工數不勝數。賓館的服務員,小區的保潔員、建築工地的工人,理髮師……這些在千千萬萬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來自外地,幹着絕大多數城市人不願乾的活。據調查表明,絕大部分的外來人口都是從事建築、美髮、保潔、收舊等行業,其中80%以上是35歲以下的青年人。他們從國中以上文化程度達55.7%,未婚青年佔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達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過職介所介紹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過親朋好友來到xx打工的。

他們在城市中是怎樣生活的呢?

在書上看到報導,跟5個老鄉租住在xx一帶的小李今年20歲,國中畢業後在家鄉學了點裁縫手藝,跟隨家鄉某私營老闆來到xx做服裝。常常是每天干14個小時纔拿15元錢,飯菜每天幾乎都一樣,小李幹了一年實在覺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個體小飯店。這裏跟服裝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點鐘工作,晚上11點左右睡覺。不過,收入稍高點,每月能拿到600元,這樣,小李已經感到很滿足了。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給弟弟上學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費,交了80元的房租後,可以自由花費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買衣服。調查顯示,外來務工青年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達75%,其中8%的人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但他們中卻有76%的人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但他們中卻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開支低於50元以下,來外地找工作期間身上帶夠一個月花費的僅佔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們的生活就將陷入極困難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們還要將收入的一大部分用來支持家裏。

外來務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齡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較大差距,他們缺乏務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動陣地。據我們瞭解到的務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時間用在工作上,其餘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電視,他們一般不關心時事新聞。雖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學、技能介紹等方面的書,但苦於沒錢或沒時間,只得去買些地攤上的書,或者乾脆趁休息時間跑到書店看免費的書。

民工中,絕大多數沒簽用工合同。一項調查中,當被問及“您希望組織對你提供哪些幫助”時,有30.1%的務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同時,據瞭解,外來務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穩定,56%的人未籤勞動合同,52%的人加班後沒勞動報酬。

而且,務工青年法制觀念和知識也很薄弱。據調查顯示,絕大多數務工青年通常與用工單位口頭協商工資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簽訂了用工合同。用工單位爲他們繳納失業保險金和工傷醫療保險的寥寥無幾。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33.2%的人感到孤立無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婦、組織。

由於工作不穩定,外來務工青年的子女上學也成了大問題,他們的孩子不得不打游擊,很多務工青年子女就讀的外來務工子弟學校,既無法跟城市學校相比,又無法跟他們家鄉的學校相比。

農民工調查報告5

農民工問題自提出日起就是一個熱點話題,它關係農民工生活質量的提高,是我們國家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這一背景下,利用20xx年暑假放假期間,我作爲一名大學生通過到社會上對農民工進行問卷調查,瞭解了農民工一些真實的狀況,發現了一些問題。現在我以調查資料爲基礎,結合南寧市當地農民工的具體情況,在如何提高農民工城市生活保障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觀點與措施。希望能讓農民工得到實惠,生活得到提高。

一. 研究方法:調查問卷

調查時間爲20xx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南寧市30農民工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 調查內容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瞭解,部分調查情況如下:

1. 到城市生活會不會覺得自卑

a. 會74% b.不會26%

2. 爲什麼選擇進城

a. 想出來見世面22% b.爲了給孩子提供進城讀書的機會36%c.因爲城裏掙的錢比較多 42%

3. 您目前最擔心的問題是

a、受傷 19% b、失業後找不到工作8% c、生活困難4% d、養老22% e、無錢供孩子上學24% f、生病23%

4.平時娛樂活動多嗎

a.偶爾19%b.幾乎沒有40%c.從來沒有41%

5.您採取了什麼措施以備將來養老

a、在老家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0%b、在打工的單位參加了養老保險22%c、購買了商業保險7%d、定期存錢養老21%e、養兒防老9%g.未採取任何措施31%

6. 您生病後通常會怎麼做立即

a、上正規醫院檢查、治療12%b、去街頭的小醫院、私人診所、遊醫進行檢查、治療17% c、自己去藥店買藥 23% d、能忍則忍,能拖就拖,不到萬不得已不去醫院48%

7.您生病時的醫療費由誰負擔

a、個人/家庭45%b、單位9% c、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46%

8.您感覺目前的醫療費

a、太貴65% b、比較貴30% c、還可以接受5%

9.您是否參加了失業保險

a、是40% b、否35% c、不知道25%

10.您在打工的過程中,是否受過工傷或者患過職業病

a、是77% b、否23%

11.您在打工過程中,受傷或患職業病後,如何處理

a、自己進行治療21% b、用人單位、老闆負責治療 25% c、自己負擔一部分,單位、老闆負擔一部分49% d、沒有治療5%

三.調查結果分析

1.農民工的生活概況

(1)生活質量

在調查的農民工中,被剋扣和拖欠過報酬的農民工分別佔兩成。 其中半數以上的農民工被剋扣或被拖欠的報酬屬於工資收入。農民工被拖欠報酬時間最短的有一個月,最長的達到八年,平均被拖欠了四個月。被拖欠過半年以下的農民工有五千一百九十五名,佔被拖欠農民工數的百分之九四點四九 。農民工權益受保障的程度明顯偏低。農民工所在單位提供工作待遇較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農民工沒有享受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近八成的農民工不能帶薪休假,還有八成的女職工無法享受帶薪休產假制度。另有五成左右的農民工得不到工傷補償或者加班補貼,近四成農民工未與單位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或協議。農民工生活質量普遍不高。首先是農民工生活、衛生條件差。受工資水平低限制,大部分農民工的月消費幾乎全部用於住宿和食品消費,而在生病時,只有少數人會選擇去正規醫院,其他人大都選擇自己買藥治療或去個體診所。其次是居住環境質量差。近四成的農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體宿舍裏,地方狹窄擁擠,室內骯髒零亂,除了被褥衣物,幾無他物。子女受教育難、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不到位、農民工從事的職業技術含量低且工資水平低也是農民工面臨的問題。

(2)精神生活目前南寧的農民工的精神生活狀態是令人擔憂的——在他們當中,許多人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娛樂方式,許多人的精神上缺乏與外界的溝通和交流,許多人面臨着性苦悶和性壓抑。在調查中有幾位農民工明確表示,由於自身缺乏文化素養因此只能在城市中從事勞力工作,平時上班時已經很累了,下了班回家只想休息,也沒有過多的精力去豐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因此,在“平時有什麼娛樂活動”這項問題中,幾乎所有的農民工都回答沒有。

2.農民工的生活保障

(1)養老保險

通過調查發現農民工多數都沒有買養老保險,其原因有兩個,第一,企業不願意爲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農民工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城市髒、累、差的體力活和高危行業,這些企業人工費用所佔比例較高,參加養老保險對企業的壓力較大,大多數企業缺乏爲農民工繳納保費的積極性、主動性。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採取不給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農民工在就業市場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幹就行,幾乎沒有可能考慮是否參加養老保險等事項,農民工生存壓力大,他們只能考慮當前的生存問題,因而產生部分收入低的農民工願意企業不參加養老保險而給予一定的補貼,導致許多企業根本不給農民工參加任何社會保險。 第二,農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識。農民工自身方面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認識問題。雖然農民工普遍意識到以後養老是一個存在的問題,但認爲自己現在還年輕養老是幾十年以後的事抱着“車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二是生存壓力。目前農民工工資收入一般不足1000元,在西部地區只有600元。三是就業壓力。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進城務工,勞動力供大於求,農民工爲生計滿足於有活幹,只能放棄養老保險等權力。四是法律意識淡薄。對不籤勞動合同,剋扣拖欠工資,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權行爲,往往持剋制,忍耐的態度,沒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也是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民工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

(2)醫療保險

通過調查發現,農民工在工作中受傷或者日常生活中有病痛通常選擇能忍就忍,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去醫院,這與僱主不願付醫療費有關,也與農民工沒有參與醫療保險,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3)失業保險

通過調查發現,農民工在工作中參與失業保險的人佔很少一部分,有很多農民工認爲沒有了工作就再找一份新的,找工作時沒有考慮用人單位有沒有提供失業保險這一項。只有少部分的農民工參與失業保險,甚至有些農民工不知道有失業保險這回事。

四.提出建議

農民工已經成爲城市建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少年來,農民工爲城市和城市市民等各項服務做出了重要貢獻。然而,長期以來,在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下,農民工雖然身在城市,但卻被看作“二等公民”。從社會環境和思想深處,一些人始終沒有把農民工看作城市的一分子,農民工被傳統觀念和思想排除在城市之外,不能從根本上融入城市生活。從生活環境和待遇上,農民工生活環境惡劣,待遇低下,除了工作沒有固定性和保障以外,還常常受到拖欠工資的影響。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享受型消費對於農民工來說更是不可及。因此,國家應統一作出更具體、明確和強制性的規定來切實保障農民工的權益,除此之外,還應在新聞媒體或者社區裏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農民工的法律意識,讓他們知道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利益。

3.1在養老保險問題上,要通過以下幾個方法維護農民工權益:1.加快立法、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2.制定全國統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關係異地轉移與接續辦法,3.強化監督和管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4.加強社會保險知識的宣傳培訓,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3.2在醫療保險問題上,應針對農民工羣體特徵和麪臨的疾病風險,提升制度的吸引力,調整現行農民工大病醫保只“保大”的思路與政策走向,精心研究和探索適宜的符合農民工實際的大病醫保補償方案;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衛生部等部門,共同制定符合農民工特點的醫保模式,規範各地的政策設計,避免目前部門分割,政出多門,各自爲政狀況,這是解決醫保關係轉移、銜接和整合的前提,也是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具體行動。

3.3在失業保險問題上,除了從思想上和觀念上轉變對農民工的看法和認識外,必須從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解決農民工的實際生活問題,提高農民工生活安全感入手,落實好國家對於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的各項具體規定。目前,許多用工單位沒有按規定給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金。筆者認爲,除了按照規定抓好落實,督促沒有給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的用工單位儘快補交外,在補助的辦法和標準上,國家可否統一作出更具體、明確和強制性的規定,而不是隻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來自行規定。

五.結語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中涌現的一隻新型勞動大軍,農民工問題事關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從這次的調查情況來看,由於我國人口衆多,外出務工的農民工非常多,現已成爲城市發展的重要力量,爲城市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由於農民工素質和技能有所欠缺,這抑制了城市的發展,對我國的現代化發展也是不利的。農民工自己對學習的需求非常大,想通過學習提升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從而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全社會給予農民工幫助,關心弱勢羣體,關愛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真正創建和諧社會。

農民工調查報告6

一、社會的調查目的

隨着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到城市或鄉鎮企業就業,這部分人稱之爲“農民工”。目前農民工已成爲我國產業大軍中的一支主要力量,但隨着科技的進步,各用人單位對農民工朋友的學歷、知識、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農民工因長期缺少學習,難以滿足崗位的要求。通過選擇合適農民工作爲調查對象,瞭解其學習需求,從而探索電大開展爲農民工服務的新途徑,使農民工朋友們能夠快速提高自我,熟練掌握工作技巧並能達到專業水平,從而更快更好更輕鬆的適應城市生活,爲社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二、社會調查的過程

(一)調查題目:

(二)調查時間:

(三)調查地點:xxxxx

(四)調查方式:個人問卷調查

(五)調查內容:本次調查圍繞“農民工學習需求”問題,調查了從農村來打工的青年。從中瞭解他們的學習需求。

三、社會調查的結果

(一)調查統計:接受調查的農民工男性60%,女性40%;年齡以青壯年爲主;從受教育程度來看,文化水平集中在國中、中專,大專及以上學歷只佔到10%;收入一般在1500到2500之間。

(二)發現的問題:他們在都年富力強,但學歷相對較低,缺乏一技之長,就業的基本技能相對較低,月收入也不高,家庭負擔比較重,所以大多是希望能多掙點錢來改善家庭生活條件,改善子女就讀的條件,同時希望今後的生活更有保障,這一現狀在農民工當中非常普遍。

(三)農民工參加學習障礙:

1、勞動時間長

“沒有時間”成爲首位原因。因爲現在大部分工廠上班時間名義上8小時制,但是實際上班時間往往12小時左右,平常週六週日也加班,幾乎很少有人能得到國家規定的每週2日休息日的,農民工的休息權益基本上沒有得到保障。但是農民工爲了能有工作,就算很想學習技能、學習知識,也很難有時間去學習。

2、培訓的費用高

因爲參加培訓,除培訓費外,書本費、考試費、職業技能鑑定費等費用少則數百元,多則上千元,這讓農民工掙扎需不需要參加這些培訓。另外國家政府雖然明確提出農民工就業專項資金補貼,讓其使用在農民工職業培訓上,但由於使用範圍狹窄,審批卻很嚴格,往往資金很難到位。而造成農民工一面繼續幫助,另一面資金卻又不到位的現象。

3、制度有侷限

有一些短期培訓,像廚師、縫紉、車工、焊工這類專業,兩三月短暫培訓時間很難讓農民工得以純熟把握,而且由於教學的地點和教學道具的缺少導致農民工只有少量的操作經驗,所以農民工在學習後更加難以熟練,導致部分農民工不願意參加此類培訓。另一方面有的培訓時間有過長,農民工也難以協調時間與工作時間。教育體制中對待農民工的培訓場所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中央撥款給地方政府關於農民工培訓學習的經費,只是把培訓費往下撥付,並沒有專人跟中調查培訓效果或考覈培訓工作進展成效等。由於這一方面的監管不力,有的培訓學校就會存在學時不充足、學員自動流失、冒名頂替等異常的現象。更甚者,一些不負責任的培訓機構和人員會鑽政策的空子,挪用資金,搞假培訓,編造名冊,騙取國家的補助金以謀私利的情況產生。

4、培訓觀念落後

在部分地方對農民工工作培訓的重要性熟悉不夠。往往只落實在口號上,沒有實際的進行開展。而大多數農民工也沒有意識到培訓學習的重要性,主動參與就業培訓的意識淡薄,對培訓工作不夠重視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而另一方面農民工大多文化底子不高、學習起來費力,很多人就因爲這樣經常沒有信心,從而半途而廢。

四、社會調查的建議

在科技高度發展的當今世界,沒有科技進步我國是很難立足於世界之林,而科技的進步是需要靠教育,需要通過教育來培養大批高科技人才和適應社會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而農民工是當前產業大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今後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對當前農民工的政策來分析,是非常令人擔憂的。

很多農民工在現實生活中,採取一切機會去培訓,去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提升自己的就業技能和創業本領,但這僅只是一少部分,如果離開了社會的支持,政府的引導和政策扶持,大多數農民工是難以實現培訓和就業的,就我國目前的國力而言,無法一下子來解決農民工的問題,無法做到來支持每一個農民工去搞創業,搞科研,但我們可以整合社會資源爲那些都爲學習,需要技術的農民工提供優惠的條件和扶持政策,下面我想結合調查的情況和我國當前的實際,就如何加強農民工的學習和創業等方面提出以下觀點和看法:

1、加大農村基礎教育的投入。教育強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方針,但還不能落在口號上,而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中,要增加教育和投入比例,特別是要加大農村基礎教育,改善現有的教育基礎設施,提高農村教育工作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能讓教育人才安心在農村工作,從而讓農村的孩子受到良好的學習教育,有較好的素質,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長遠的解決農民工的問題。

2、整合資源,充分利用職教資源加強農民工職業教育和培訓。我國現有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學校的1.5萬所,高等院校1100餘所,這是一個非常豐富的教育資源和教育基地,我們只要整合資源,加以利用就是農民工繼續學習的非常好的載體。當前就是如何制定好政策,並給了一定的經費支持,引導這些職業技術學校加入學習農民工的教育和培訓中來,如在開設班級時,加強與用工單位的聯繫,有針對性開設現實工作中需要的工種、課程,這樣既可以解決農民工的就業問題,又可解決用工單位缺人的問題,在資金支持方面可通過以政府投入的方式來解決,如職業技術學校每培訓1名農民工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這樣,可以大大提高職業技術學校多與農民工培訓的積極性。如果充分調動了職業技術學校的積極性,農民工的培訓和教育問題就會得到有效解決。

3、教育資源實現重心下移,開設鄉鎮農業學校。我國的教育資源公佈是及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縣城,鄉鎮一級的教育資源非常匱乏,大多數鎮沒有開設農業學校,開設了的也沒有充分利用,成爲一種擺設,只有把重心下移到基層,並真正組織利用好,才能將教育培訓做到位。特別是當前農村普遍存在中國小生生源減少,很多校舍被閒置,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閒置的校舍資源,建立一種長效性的基層教育基地和培訓網絡。在城市,要以各街道爲單位,成立農民工之家,利用社區大講堂等形式,讓農民工有活動和學習的場所和機會。

4、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政府不但要以生活上給予關照,更要從政策的制定上給予其優惠政策,鼓勵其自主創業,變農民工被動學習爲主動學習。一是要落實其子女就讀的政策,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實地妥善解決農民工的子女就讀的問題,各地也出臺了有關政策,但在現實生活中,在落實的過程中,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從而沒有使農民工從心裏上融入到城市中來。二是創業的優惠政策。在城市中,爲解決下崗職工的培訓問題,有關培訓單位每培訓1名下崗職工,可以享受國家一定的補助,在一些技能培訓方面,只是象徵性的收點費,而農民工不能享受這一優惠政策,另外,下崗職工創業方面可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和小額擔保貸款,而農民工則不能享受,要充分調動農民工創業的積極性和參照下崗職工這方面的優惠政策。

5、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在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的前提下,加強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研究力度,從而出臺相應的政策,特別是在對待進城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方面,要嚴格按政策落實,在各省份之間要建立一種有效的接轉程序,從而解決農民工的養老問題,讓農民工紮根在城市,安心的工作,安心爲城市的發展做好服務。總而言之,要把加強農民工的教育作爲我國現行教育的一個重點和難點來抓,通過解決這個問題來緩解或解決城鄉教育資源長期失衡的現象,教育要面向農民工,爲其創造更多的教育培訓機會,教育要面向未來,使其成爲提高農民工技能和素質的主渠道,成爲提升全民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

農民工學習需求調查報告

農民工調查報告7

走訪留守兒童——關於農民工留守兒童心理情況的調查。

摘要:

在我們周圍有這樣一個羣體:他們的父母爲了生計外出打工,用勤勞和智慧獲取家庭收入,爲經濟和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但作爲子女的他們卻留在了農村家裏,與父母相伴的時間微乎其微,成爲兒童中的一個特殊羣體——留守兒童。所謂“留守兒童”即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的16歲以下(包括16歲)的孩子們,他們一般與父母親其中一方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其他親戚朋友一起生活。

正文:

留守兒童問題是近年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留守兒童羣體的隊伍也在不斷壯大,頻頻引起社會各界側目,讓人們覺得應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注和呵護!

據資料顯示留守的少年兒童正處在成長髮育的關鍵時期,他們無法獲得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念上的引導和幫助,成長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關注和教育,極易產生認識、價值上的偏離和個性、心理髮展的異常,一些人甚至會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爲此,應學校號召,爲了正確認識國情、深入瞭解社會、提高自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借暑假機會進行社會實踐,由於家住農村,外出務工的農民較多,本着學校要求的“就近原則”,他們留守在家的子女自然而然地成爲我此次社會實踐的對象。經過幾天時間的構思、收集整理資料、制定調查問卷等等一系列準備工作後,帶着一份好奇和幾許期待踏上了漫長的家訪之路,在有關村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在村民們的熱情幫助和極力配合下,我走訪了我村共28個組(據村委介紹我村除去統徵人口目前總共28個組)的社員,對符合條件的目前未外出的留守兒童(因爲有幾位家長已帶着孩子外出,家中空無一人)的心理情況進行了調查,共收集到50份有效調查問卷(附後),並獲得了一系列數據和一些情況。

根據數據顯示:截至調查日期,有8位孩子的父親外出務工、4位孩子的母親外出務工、39位孩子的父母雙雙外出務工(其中包括父母離異者)。這些留守在家的孩子大多由自己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並且大多數都是在嬰幼兒期或者還屬學齡前兒童時都已離開父母溫暖的懷抱,跟隨年邁的老人一起生活。另外雖然有部分幸運的孩子是由自己的父親或母親親自照顧,但是由於不能同時擁有父母雙重的愛,心中難免不舒坦,再加上外出的家長在外打工所持續的時間不等,短的至少已有半年左右的時間,最長的已有長達16年之久。家訪過程中,我還了解到部分家長由於心繫賺錢,已持續有好幾年不曾回家探望家中的兒女。讓原本就渴望他們關愛的孩子們一次次的化希望與盼望爲失望,一次次的由興奮與激動變爲深感無助,一次次的覺得他們的父母已然不再愛他們、已然將他們深深遺忘。讓那幼小的心靈倍受打擊,留下無言的傷痛,並且傷痛在無形中擴散,擴散得肆無忌憚!再看到同齡夥伴可以無憂無慮地同時擁有父母親雙重的關愛,可以時刻承歡父母膝下,那早就傷痕累累的小小心靈難免會發生不同程度的扭曲。通常通過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比如有的孩子日常行爲粗暴蠻橫、髒話連篇、易於發怒、脾氣多而暴躁、易衝動、怒則打人摔東西;有的孩子故意與家長逆反或者經常沉默寡言、不合羣、膽小,敷衍了事、馬馬虎虎;有的孩子由於渴望更多的關愛,喜歡藉故向別人撒嬌,以期獲得更多的關注;有的孩子由於年齡太小就離開父母或不得不與其中一方分離,誤以爲是他們不愛自己,於是在家中就一味的對家長撒謊,藉故索要更多的物質和金錢、鋪張浪費,或者貪玩厭學、學習成績一度較差以此來報復那離他們而去的父母……孩子們的表現千奇百怪、不勝枚舉,無不以自己的方式向社會、向父母控訴着自己孤獨無助和對父母雙重呵護的渴望!

也許你會認爲他們的表現很令人心寒,辜負了父母殷切的希望,但換個角度試想:他們有這些表現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是何原因造成了他們的叛逆呢?是缺失了父母的雙重的愛,是社會對他們的關心不夠,是命運對他們不公,導致他們淪爲受人“歧視”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他們從小就遠離父母的教育和憐愛。

據此次家訪瞭解,父母長期在外務工的家庭,留守在農村家裏的不是年老體弱的老者,就是文化水平很低無法擔負起管理教育孩子責任婦孺。不少老人溺愛孩子,親友疏於管理,婦孺不懂言傳身教,身心正值成長關鍵時期的孩子們卻缺乏良好的受教育氛圍,長期處於無人管束的狀態。這類孩子在生活、學習中出現上述那些表現也是必然的,他們不合羣的孤僻性格正是缺乏關愛、自尊受損的最有力的表現,他們的“小皇帝”、“小公主”脾氣是老人一味溺愛的最好見證。這一切不都是因爲缺少了適當的教育以及監護人對孩子適時管理所造成的嗎?

留守兒童在生活、學業、人格等方面出現的不同程度的問題顯示了他們的基本權利和要求得不到滿足。這不僅涉及到農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嚴重的影響到我國下一代的健康成長,直接制約着我國農村人口素質的提高和現代化進程,尤其不利於社會穩定和公正、和諧社會的實現,亟需社會共同的關注才能全面控制、逐步解決。

由於我曾經也是一名留守兒童,對於他們的心情我相當理解。記得當時迫於生計,在我五歲那年父母不得不外出打工,把我留給年邁的爺爺照顧。爸爸媽媽在家時,我寫作業遇到了難題,可以問他們,然而他們離開後,作業上遇到問題問爺爺,他根本不懂,我只好空着,等到第二天到校問老師,雖然老師不厭其煩地給我講,雖然老師很關心我,但是在生活上我還是遇到了很多困難,比如衣服經常是分不出顏色———髒兮兮的,不是我太調皮不愛乾淨,而是爺爺忙於農活根本就無暇顧及我的生活,而自己又太小,沒有能力自己洗;感情上,也是無所依靠,時常因爲別人的幾句嘲笑而在夜裏暗自抽泣。那時的我多麼希望父母能在身邊啊,就算沒有肉吃、沒有新衣,我也很滿足很快樂……如今走訪過這麼多孩子,經過和他們聊天發覺他們此時的心情和我當初的相差無幾,而他們的父母爲了“錢途”毅然選擇背井離鄉、毅然選擇將他們“拋棄”在家鄉,給予他們的就只有每月按時寄回的零用錢和偶爾的一次回家探視。試問如果每個孩子的家長都如此,那我們的下一代還有希望嗎?我國的明天將如何呢?社會的穩定、公正、和諧還真的指日可待麼?

面對“祖國花朵”的上述一系列情況,作爲當代大學生的我們是否應該爲他們做點什麼呢?作爲當代大學生,我們可以利用自己的課餘時間走訪他們的監護人,帶給他們適用、孩子易於接受的教育方式;我們可以走訪他們就讀的學校,給予他們一定的關懷,帶給他們一些書本、文具等物品,也帶給他們知識、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更帶給他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對未來的憧憬,激勵他們不斷進取、努力奮鬥,同時也把他們的堅強與微笑帶回我們的校園;作爲當代大學生,我們應具有一份社會社會責任感,對那些留守在農村的兒童的成長多一份關心,努力保護好中國的“脈搏”以促進華夏民族的不斷髮展!

通過此次暑期社會實踐走訪了這些留守兒童及其“代理家長”,感覺自己的肩上多了一份責任,暗自告訴自己:一定要好好學習,決不讓自己的子代成爲留守兒童,同時也爲回報社會對我們留守兒童的關愛之情!

在此,我衷心地感謝村的相關領導人的支持與指導,感謝全村廣大社員的熱情幫助與積極配合,祝願您們生活愉悅、閤家歡樂!

農民工調查報告8

摘要:自《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實施以來,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20xx年我國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達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達21.2%,拖欠問題有效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但是農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創業等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比較強烈的自主創業願望也遠遠沒有實現。所以必須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創業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

關鍵詞:農民工 自主創業 調查報告

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沒有同步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個獨特的社會羣體。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的估算, 20xx年農民工外出務工人數達15863萬人,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全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爲2.5億多人,成爲僅次於農民而多於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勞動力羣體。農民工羣體爲城市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近幾年來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規定和方針政策,農民工權益和生存狀況基本得到解決,使農民工逐步擺脫了“弱勢羣體”的名稱。但由於農民工數量過於龐大。爲進一步提升和改善農民工的生存條件,必須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自主獨立的發展和工作。因此,對於農民工的自主創業問題顯得十分重要。那麼,對於農民工而言自主創業意味着什麼?他們自己又如何看待?對此,重慶郵電大學移通學院外語系“三下鄉”第二支隊帶着這些問題在我國農民工人數最多的城市之一,重慶市及周邊區縣通過分發統計表、踩點訪問、網絡查閱、圖書查閱等途徑蒐集大量數據,在加以彙總和分析後得出相關結論並撰寫此次報告。

1 農民工羣體的基本情況及其變化

1.1 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略有增加,仍以青壯年爲主

50名調查對象中,平均年齡爲27.14歲,其中16~20歲的佔15%,21~25歲的佔24%,26~30歲的佔30%,31~35歲的佔20%,36~40歲的佔12%。從性別結構看,女性農民工的平均年齡低於男性。

1.2 農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從文化程度看,國小文化程度佔8%,國中文化程度佔52%,高中/中專文化程度佔34%,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6%。與20xx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相比,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佔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佔比重由17%上升到19.5%。農民工的文化程度雖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1.3 農民工從事的行業部門有所擴大,但仍以製造業、建築業爲主

調查顯示,農民工的就業部門分佈於國民經濟的幾乎所有部門,但是農民工的就業部門仍然比較集中。在20個樣本中,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人數最多,佔32%,其次依次是社會服務業佔20%,批發零售業佔14%,住宿餐飲業佔16%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佔10%,其他行業佔8%。與20xx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相比,從事製造業和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20xx年佔22%,20xx年佔25.2%,20xx年佔30.3%,20xx年初達到42.1%;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20xx年佔16.6%,20xx年佔16.8%,20xx年佔22.9%,20xx年初達到36.7%。

1.4 農民工家庭務工收入增加,經濟狀況得到改善,但大部分農民工認爲他們在打工地的經濟地位仍然不高

調查顯示,20xx年初農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務工收入3675元,人均農業純收入1194元,務工收入佔家庭總收入的75.4%。20xx年,農民工月均收入達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長近一倍。從數據分析與往年相比,農民工家庭務工收入有了較快的增長,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進一步提高,成爲農民工家庭收入增長的最重要的源泉。雖然,農民工家庭的經濟狀況得到改善,並有68·2%的農民工家庭的經濟情況在當地農村居於中等以上,但65.7%的農民工認爲其家庭經濟狀況在打工地居於中下等以下,這種反差表明我國城鄉收入差距仍然較大。

2 農民工自主創業調查所產生的相關問題

2.1 農民工對自主創業的認知普遍不高

據我們的統計和調查表明,大多數農民工對自主創業的相關常識較爲生疏。在50名調查者中對自主創業有意識或對自主創業內容或國家相關政策的農民工只佔到總人數的22%(11人),但希望通過自主創業擺脫打工或現狀的佔總人數的68%(34人)。

2.2 農民工自主創業受到多方面制約,對農民工創業形成壓力

我們對50名農民工就業狀況和創業意願進行了詳細調查,其中有自主創業意願的7人,佔14%。還有一部分農民工就業期望值過高,因就業素質低,崗位、待遇不合意願,也在創業與求職就業之間徘徊。

目前,對於農民工求職就業,我們主要是依靠行政促進、信息轉達等手段,開闢渠道行聘求對接之便,其就業成果往往依託於企業及三產服務業等提供的崗位。政府能夠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僅僅是杯水車薪。沒有足夠的崗位,促進措施力度再大,也不會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創業,須經政府有關部門、創業者個人及其所在基層組織合力同步才能實現。通過網絡數據對某縣有創業意願的9684人調查發現,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實現自主創業、項目在建或啓動開始創業的有20xx人,已建設和在建創業項目1786個,實際創業人數佔20.8%。總體來說,能夠走上創業之路者比例還相對較低。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現在農民工對待自主創業的心態主要有以下四種表現形式:一是個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備創業條件,也沒有創業動機;二是有創業意願而望“海”興嘆,隨着創業大潮的涌動,內心也燃起創業激情,想通過自主創業改變現狀,但缺乏信息,無技能,少資金,因而顯得有心無力,難以邁出創業步伐;三是雖具備一定的創業條件,但由於創業意識淡薄,感覺創業路難走,不願擔冒風險, “怕”字當頭,缺乏自主創業信心;四是創業願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備一定的創業條件,有決心有信心,這類人往往是創業的成功者。

制約農民工創業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一是資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農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種和在外打工所積累的資金有限,甚至沒有積累。資金的關卡把許多農民工擋在了創業大門之外。政府扶持創業的小額貸款由於受各種條件的限制,能夠拿到的是少數,有的創業項目小額貸款額度也難以滿足需求。調查的有創業意願的9684人中,因爲缺少創業資金難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佔74%。無錢投入是絕大多數農民工創業的“瓶頸”。

二是創業起步,渴求指導服務。調查發現,由於一些創業者在創業之初對項目缺乏生產行業、產品、市場銷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資適度、設計規模、經營覈算等方面的知識,迫切需要得到有關方面對項目的“會診”定位及其他各個環節的指導服務。沒有這種指導,他們往往缺乏信心,舉棋難定。一部分創業者因爲缺少這種指導,使投資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經驗和技能,期盼創業培訓。大面上只注重了就業技能培訓,而對創業者的培訓重視不夠。由於受教育程度和知識限制,部分創業者思維方式傳統,營銷觀念滯後,市場開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機制不合理,生產人員技術水平低,產品缺乏競爭力。因此,經營管理培訓和生產工人的技能培訓是創業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關部門熱心支持,便捷服務。農民工創業,有創業的外在條件即產品、市場等,有內在條件即個人創業意願,但這距掛牌開張、創業成功還有相當大的距離。需要經過工商、稅務、勞動、衛生、環保、土地等多個部門的多道門檻,他們最盼望一路“綠燈”。這些部門的熱心支持、快捷服務是他們順利創業,成功創業的關鍵。任何一道關都有可能把創業者擋在門外。

3 農民工新情況的原因分析

以上農民工新情況的分析表明,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拖欠問題所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農民工的會保障實際參保率有所提高,但是農民工收入低、社會障參保率低、處境困難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大多沒有產生積極自主創業的想法和準備。總的來說,首先是政策效應和制度因素,還包括中國經濟發展新階段的特點、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的變化、農民工問題解決的長期性和複雜性等。

農民工的狀況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時間內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於農民工問題引起社會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國務院意見》的貫徹,顯現出明顯的政策效應。而農民工問題之所以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自主創業的意識沒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於農民工對社會和個人的認知沒有達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應的不足等,因此加強和普及農民工思想教育顯得十分重要。同時許多政策措施還有待進一步落實,要引導和培養農民工形成自主創業的意識。

4 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對策建議

4.1 須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

《國務院若干意見》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有效的,現在的關鍵是要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根據上述對農民工新情況的調查研究,我們認爲特別要注意採取以下具體措施:採取有效措施,堅決貫徹落實勞動法,加強對農民工的學歷及社會教育,逐步引導走向自主創業;加大農民工自主創業的扶持力度;整頓和完善政府的就業組織和社會職業介紹機構,強化對農民工的就業信息和培訓服務,保證農民工就業的正式渠道的廉潔高效;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決心建立強制性的、規範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然後再逐步納入全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

4.2 最終解決農民工自主創業問題的根本途徑

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自主創業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自主創業問題。

農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國經濟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特有現象。農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經濟市場化改革、經濟發展戰略和增長方式轉變及經濟結構調整的產物,也是經濟體制轉軌、發展戰略和增長方式轉變及結構轉換都還沒有完成的結果。農民工和“民工潮”雖然有其產生的必然性和較大的積極作用,但把二、三產業的勞動者區分爲城市職工與農民工兩種,畢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現象;農民工潮水般在城鄉之間大規模流動,畢竟還是一種非常規的成本過高、問題過多、副作用過大的鄉城人口流動。農民工問題和“民工潮”現象最終必將消失。

那麼,農民工問題如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民工潮”現象怎樣才能最終消失呢?我們認爲,其一是將農民工城市化。因爲,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農民工“進廠又進城,離土又離鄉”,落後的二元經濟才能真正轉變成一元現代化經濟,“候鳥”式的農民工才能成爲永久性的城市職工,農民工才能變成市民,春節一般也不需要回農村過年,也就不存在農民工及各種歧視和損害農民工利益的問題,“民工潮”及其帶來的春運緊張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導農民工形成自主創業的意識。隨着我國,尤其是重慶市及周邊區縣農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擴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對城市人口就業將產生極大的壓力。同時,城市化的農民工學歷文化水平較低,在社會崗位的競爭上不佔優勢。因此若引導農民工自主創業,不僅發揮農民工大量勞動力優勢,爲國家經濟發展建設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同時能夠一定條件下能夠避免農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業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4.3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幫扶十分重要

引導推動農民工創業,不僅僅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更是緩解就業壓力,統籌城鄉就業的治本之策,長遠之舉。就業崗位決定着就業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單純在崗位和求職農民工之間爲就業而推張舉措,從宏觀、長遠的角度來說是被動的。必須從根本上探索長遠的、可持續增加崗位、擴大就業容量的體制、機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積極推進招商引資、籌建大企業項目的同時,強化措施引導推動農民工自主創業,增加創業項目數量,擴大就業空間。發揮出農民工創業的潛能,就把包“袱變”成了財富。創業項目對於促進帶動就業的作用是巨大的,門檻低,易於就地就業,雙方對接相對靈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爲農民工創業定好位。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以市場的眼光選項從業。依據個人條件幫助選準項目是創業成功的重要一環。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設立由經貿、商業、金融等方面的專家及有關行業權威人士組成的指導團、智囊團或成立這方面的專門機構,幫助把脈診斷,爲農民工創業人員定位選項,出金點子。對自有資金少或可能爭取到的資金少的,從投資少見效快、技術含量低的小項目做起,陸續滾動發展;對缺少技能、市場開拓能力的,可立足當地農產品或產業集羣上項目,利於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場;對有一技之長的幫其發揮個人優勢,篩選合適項目。通過綜合謀業人員各方面的條件,幫助“量體裁衣”,規避風險,揚長避短,讓他們因人而宜,圓創業夢。

二是拓寬融資渠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這是促進創業的“瓶頸”。在用足用活小額貸款政策基礎上,政府與金融部門協調,開拓支持創業的信貸渠道。實行農戶聯保,協調加入行業協會實施聯手“抱團”擔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農民工創業專門扶持基金,重點對創業項目實施貼息扶持,或者研究試行農民承包土地抵押貸款,擴大抵押資產範圍。逐步放寬政策,開放融資渠道,允許民營金融機構進入民間融資領域,促進資金信貸的市場競爭,激活金融機構的信貸機制,使面向農民工的信貸機制更加靈活。

三是簡化程序,營造寬鬆創業環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放寬條件,降低門檻,開闢綠色通道。農民工創業報批涉及到的各個部門要一盤棋,也可以實行並聯審批,減少環節。目前,各地都有對於創業的優惠政策,涉及到多個部門,多個方面。但創業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則少有過問。這其中缺少一個牽頭或綜合督查落實的機構或部門。立足於在體制、機制上爲農民工創業拓寬空間,有專門機構負責或制度規範,以確保搞好“保駕護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臺鋪路,築巢引鳳。政府投入一定資金,統一規劃建設創業園、創業基地或創業一條街,也可依據產業組織農民工居家集體創業,結伴出“海”。政府強化服務扶持措施,減少創業人員創業過程中的多個環節。昌樂縣自去年以來,建設了下崗職工和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各鎮(街道)建設了返鄉農民工創業基地。這些園區和基地都實行選址、規劃、建設、設施配套及項目審批手續等統一辦理,極大地方便和促進了農民工創業。同時,創業項目同一種類,同一行業形成集羣的,由政府出資聘用權威技術能人,統一指導創業項目生產經營。對於有技能、有實力的在外務工能人,政府可引導、鼓勵、邀請其回鄉創業。

五是搞好創業培訓,提高返鄉農民工創業能力。針對創業人員需求,有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定向”、“分級”、“分行”培訓,對創業項目的招用工人實施技能培訓,或者按照創業項目需求進廠(場)培訓,積極爲創業人員提供知識和技術支持。

六是注重給創業者以政治榮譽,提高其社會地位,打造其與政府之間的情感平臺。對於創業的模範、典型,要大張旗鼓給予表彰。在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同時,在政治上給與一定的地位。通過發放慰問信、賀年卡、組織召開座談會、茶話會等形式與創業人員溝通感情,體現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農民工調查報告9

一、返鄉農民工基本情況

××是個農業大縣,農業人口占了全縣總人口的78。13%,隨着新農村建設和城市建設速度的不斷加快,大批農民工涌向城市尋找致富的機會,許多農民爲了致富到外地務工。據統計,我縣外出務工總人數約12。25萬人,主要分佈在廣東、浙江、福建、北京、陝西、上海及本省省會南昌。主要從事建築、服裝加工、電子加工、製鞋、玩具加工及住宿餐飲業等行業。

去年下半年爆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已對我國的經濟產生了深刻影響,尤其是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的步伐放緩,導致大量農民工返鄉,我縣部分鄉鎮也出現了農民工返鄉的現象,據不完全統計,我縣現有返鄉農民工2萬餘人。主要返鄉原因:一是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返鄉,我縣大多數農民工主要集中在沿海發達地區打工,而這一地區的勞動密集型和外向型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國外訂單減少,企業生產下降,用工需求減少,造成我縣部分農民工返鄉留駐,尤以北部的三裏、梅莊、三陽集、鍾陵等鄉鎮較爲突出;二是一些特殊人員,如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沒有一技之長,就業難度相對較大,不想再外出奔波務工的,有合適崗位在本地務工賺錢的;三是受優惠政策的鼓舞自願回家創業的,有一部分農民工在外奔波多年,積聚了一定資金,也掌握了一些技能,不願再在外面打工,想回家開創一番事業,自願回家創業。

二、存在的問題

農民工返鄉雖未形成“返鄉潮”,但金融危機造成的衝擊不可小覷,一方面國際金融危機尚未見底,經濟形勢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另一方面,金融危機的加劇可能出現更多的農民工返鄉,勢必給社會穩定帶來很大壓力。

一是給我縣本就嚴峻的就業形勢造成更大壓力。據有關部門預計20xx年將出現大學生畢業高峯;返鄉農民工求職高峯;破產、停產企業失業裁員高峯等三峯疊加的局面,我縣南邊幾個鄉鎮擁有的多家中小企業,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經濟疲軟,產品滯銷,資金週轉困難,企業用工減少,據統計目前已減少用工465人,給原本就嚴峻的就業形勢帶來更大壓力。

二是給農民增收造成較大困難。我縣北部鄉鎮的大部分農民,家庭收入主要來源靠外出務工,許多青壯年勞力長年在外務工,返鄉農民工如果沒有了工作,收入就將明顯減少,給原本就很緊張的生活帶來更大困難。

三是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經濟領域的問題很自然會反映到社會領域中來,經濟不景氣,失去工作,生活來源減少,自然給社會穩定造成影響。特別是年輕一代農民工,在城裏生活了多年,大多不屑於父輩們的任勞任怨,在外務工又形成了高消費的習慣,回到農村,收入驟然減少甚至沒有,而消費習慣一時卻難以改變,少數人員就可能挺而走險,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勢必影響社會穩定。

三、對策措施及建議

農民工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社會政治問題,必須認真對待。要解決根本問題就要最大限度地爲返鄉農民工創造就業機會,使其經濟收入不出現大的滑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從而從根本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深入調研,掌握動態。深入村組、深入農戶,大力開展“大走訪”活動,全面摸底調查,掌握返鄉農民工數量、年齡、性別、技能特點和家庭狀況、就業意願、培訓要求、心態變化、利益訴求及返鄉後的生產生活等基本情況,建立健全返鄉農民工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動態監控和分析。

二是強化培訓,提升技能。整合人力資源開發、勞動就業、教育、扶貧等培訓資源,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加強對返鄉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免費開展返鄉農民工技能培訓,重點圍繞當前返鄉農民工轉崗就業需要開展新技能培訓,提高培訓針對性、實用性和實效性,讓農民工掌握更多的農業實用科技知識,幫助返鄉農民工變“暫時失業”爲“調整充電”,提升其就業創業技能,增強其發展後勁。

三是加強宣傳,合理引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等有效途徑,做好農民工返鄉後的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積極引導他們學法、守法、用法,依法反映合理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時宣傳中央及省、市出臺的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如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把我縣對接南昌打造現代製造業重要基地和區域商貿中心,對接環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搞好環軍山湖生態經濟圈建設等發展××經濟的構想、措施大力宣傳到位,鼓勵大家發展特色產業,鼓勵返鄉農民工從事二三產業,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流通服務業、農村休閒觀光等,拓展增收空間。

四是多管齊下,促進就業。一方面積極探索“求職、培訓、就業、維權”四位一體的勞務“直通車”輸出模式,促進勞務輸出;另一方面鼓勵和支持本縣企業吸納返鄉農民工就業,在縣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中,儘量滿足返鄉農民工就業,力爭讓返鄉農民工“回縣不回鄉”,儘快在家門口 再就業,同時在創業場地、稅收優惠、金融信貸、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等方面制定相關優惠政策,積極鼓勵、支持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

五是改進服務,維護權益。開闢返鄉農民工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及時處理重大勞務糾紛和集體勞動爭議,妥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兌付等問題。對生產生活確有困難的返鄉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通過扶貧開發,社會救助等渠道,確保返鄉農民工有房住、有地種、有衣穿、有飯吃、有病能就醫、子女能入學。

六是認真做好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採取有力措施,保障農民工的正常生產生活,確保社會穩定和經濟平穩發展。政法部門要加大對電力、電信、廣播電視“三電”保護,嚴厲打擊破壞“三電”設施的違法犯罪,特別要嚴厲打擊偷盜變壓器的犯罪分子。對農村治安亂點要進行重點集中整治,及時剷除各種橫行鄉里的流氓惡勢力,解決“兩搶一盜”、打架鬥毆、聚衆等影響農村穩定的嚴重治安問題。加強對留守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和管理,儘可能減少外出農民工的後顧之憂。要針對農村出現銷售假種子、假農藥、假化肥、假獸藥等坑農、害農犯罪和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開展農村打假護農的專項鬥爭,使人民羣衆安居樂業。

以保穩定、構和諧、促發展爲目標任務,注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同步協調發展的和諧平安創建,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有機組成部分。和諧平安創建不僅能夠通過創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直接作用和服務於人民羣衆,包括返鄉農民工,而且能夠通過解決農村在治安穩定、社會管理、救助保障、民主法制以及民風教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爲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創造有利條件,提供強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農民工返鄉對我縣經濟發展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只要我們引導解決得好,返鄉農民工將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發展等方面提供強有力的人力資源保障,從而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農民工調查報告10

XX年春晚農民工代表旭日陽剛以汪峯一首《春天裏》感動了全國,《咱們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奮人心,因此農民工這個字眼不得不再次成爲人們議論的焦點.爲了更多的瞭解當下農民工問題,寒假期間我專門走訪了村子裏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在與他們的談話中我進一步瞭解到他們的不易與艱辛!在文中我將對如下兩個問題進行闡述並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建築工地。在建築攻打的民工勞動強度大,勞動和生活條件差。而建築工程又流動性比較大,有關部門管理相對困難,許多民工工資被拖欠和剋扣。這個問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民工背井離鄉,常年在外賣苦力,掙的是“血汗錢“和”活命錢“,拖欠民工工資,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爲。

(二)民工權益保障問題:民工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導致有些民工怕上當受騙不敢外出務工,有些爲了討要工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用綁架,暴力,跳樓,自殺等非正常手段解決,有些看別人靠非法手段聚斂財富相安無事,就放縱自己偷盜,搶劫,綁架,坑蒙拐騙等非法手段尋求生存生活,成爲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應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是什麼原因造成民工的權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過我對着方面的查詢與調查,總結出以下四點主要原因。

一, 現有法律對侵權者處罰太輕。調查中我發現一個怪現象,企業用人單位老闆有意和民工不籤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權益在發生傷殘賠償是推脫責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單位即便籤了合同,大都是一企業老闆自身利益爲重,不考慮民工權益的霸權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簽訂合同按法律享受權益時,往往遭到解僱開除。在我國人多崗少就業嚴峻的情況下,民工爲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負重,任人宰割。

二, 擺不正民工權益保障的位置。前段時間新聞媒體對北京某執法部門落實每月按時不足額給民工發工資時,出臺這樣條款“用人單位每月保證300元工資,如有困難的單位可逐步落實“。我們不明白,出臺這樣的單位領導爲何對用人單位那麼地曖昧,處處考慮周到,就連每月足額發工資的法規於不顧大打其折扣,還是有困難可逐步落實。相反,對民工卻是冷漠,苛刻。當企業用人單位發生侵害民工權益和特大惡性以及xx是,有部門追究,有寫領導竟以影響投資環境,安定團結冠冕堂皇的理由進行袒護,壓制處理。

三、勞務市場監管不力

目前全國勞動力市場而言,企業老闆,用人單位私招成爲普遍的社會現象,職業更是魚目混雜,坑蒙拐騙,氾濫成災,發生侵權後無人過問;而拿着納稅人工資的當地政府,勞動監督部門連自己管轄內有多少用人單位,多少在業人員都搞不清楚。執法擺出一副官僚衙門作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此執法,如此監管全國拖欠民工工資達千億元之後就不足爲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訴艱難

民工遭受侵權後,按說解決途徑很多,可向勞動監察,政府,信訪,勞動仲裁,法院等執法部門投訴得到解決,可事實上民工投訴極其艱難。因國情人多崗少就業嚴峻,民工要求用人單位簽定合同往往遭解僱,開除。這樣的法律,這樣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黴。

針對以上兩個問題,如何解決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和切實保障民工權益,我將談一談自己的觀點。

我認爲,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佈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後被投訴拖欠農民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拒不補發的,要與有關不滿一起幫助農民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設單位拖欠施工器樂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房地產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不批准其新開發項目,並在資質年檢中予以處理。

對於保證民工權益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完善法制,加大打擊侵權粒度。

現有法律對侵權時間大都以罰款不了了之,處罰太輕,起不到應有作用。在私有經濟占主導地位的今天,民工佔用企業老闆的財產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業老闆有意侵害民工權益聚斂財產卻相干無事。

二、科學有序地規範勞務市場管理秩序

目前勞務時常秩序混亂,監管失控,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會。職介應由勞動部門統一管理。以規範勞務市場秩序納入科學有序監督管理體系。

三、建立健全民工權益監督保障體系

勞務監察部門要經常對民工工資、福利發放,三險的交納進行堅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這樣就形成工會協作,勞動監督,政府法律作後盾的一體的社會保障民工權益體系。

四、民工侵權糾紛法院應該先受理後收費

民工遭遇侵權後,大都因手續不全,交不起各種費用被執法部門拒絕受理,這導致民工鋌而走險,用非正常手段解決,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在人多崗少九月嚴峻特殊國慶下,對交不起訴訟費的,應先受理,判決執行後扣除。

切實保護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們全社會的責任。

農民工調查報告11

20xx年中共十七大的最重要命題之一就是“堅持以人爲本,關注民生問題”。而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新時期,農民工問題依然是民生問題中應給予關注的問題之一。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80年代後農民工作爲一個特殊的羣體正大量地流入城市。他們正值人生的黃金階段,他們奮鬥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爲了“城市讓生活更美好而”奮鬥着,我們理應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注,及時解決他們的困難,這樣纔有利於創造和諧社會。

一、 新生代農民工的特徵

(一)比較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

生於80年代的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改革開放的大環境下,並且他們的家庭多數響應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因此他們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儘管戶口本上他們仍然是農民身份,但其中相當多的人從來沒有接觸過農業生產勞動,缺少艱苦鍛鍊的機會,屬於“從校門到校門”的一代。同時,標榜“80後”青年人的特徵——“自我”、“物質化”、“無責任感”、“生存能力弱”等都同樣適用於他們。他們在城鎮尋求職業時往往高不成低不就,在某些方面缺乏新產業工人階層的志氣。

(二)無務農經驗,對家鄉的鄉土認同在減弱

據統計,8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或只會一點點。他們中雖然絕大多數人都是出生在農民之家,戶籍在農村,但卻很少接觸農業生產活動,甚至有的隨同父母在城鎮長大。在自身農民身份的認同中,也覺得自己外出務工經商,已經脫離了農民身份。他們對家鄉的鄉土認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對親人的感情,對農業活動則缺乏感情和興趣。

(三)平均受教育程度較高,維權意識較強

生於80年代,正好是中國九年義務教育和法制建設步入正軌的年代,新生代農民工絕大多數都具有至少國中以上文化水平,甚至有些接受過中專或高技類課程訓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公佈的《中國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狀態及代際對比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稱“在調查中發現有97%的農民工表示願意繼續學習,其中最想了解的依次是專業技能知識(69.7%)、法律知識(54.7%)和文化知識(47.8%)。這種需要在不同的年齡段會有細微的差別。知識可以改變命運這種觀點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得到最廣泛的認同。

(四)外出動機多爲尋求個人發展

與父輩農民工外出以求生存爲主的動機不同,新生代農民工在考慮賺錢的同時,更把外出作爲尋求自我發展和追求城市生活作爲主要的目標。根據統計結果顯示:新生代農民工以“出來賺錢”爲主要目的的只佔18.2%,而選擇“剛畢業,出來鍛鍊自己”,“學一門技術”和“在家沒有意思”的人佔到了71.4%。與此成鮮明對比的是,60年代的農民工有76.2%的人選擇了“出來賺錢”,70年代出生的則有34.9%,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對自身有了比父輩更深更高的認識,融洽的工作氛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良好的工作條件已經成爲他們找工作時最爲關注的問題。

二、 新生代農民工的生活就業現狀和問題

(一)工作情況

據調查顯示,我國工資報酬最低的五個行業是農林牧副漁業、批發、零售貿易服務業、採掘業、建築業和製造業,這些行業的工資都低於平均工資水平。而新生代農民工卻在這五個行業的就業比例中佔82.5%。可見新生代農民工所從事的主要是體力型和低技能高替代性的工作,工作層次比較低,穩定性較差,發展機會很少。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0.2小時,甚至有些人工作時間經常延長到24小時。而在穩定性方面,有53%的人工作不穩定,其中有26.4%的人工作很不穩定。

(二)生活狀況

由於很多用人單位不能爲進城務工的新生代農民工提供比較正式的宿舍,從而使得很多新生代農民工不得不自己解決住房問題。他們大多選擇了租房和搭工棚。而事實上租房費在他們僅有的微薄收入中佔據了一大部分,因此住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調查顯示,只有30.2%的人表示對自己的居住條件比較滿意。

在生活消費方面,調查顯示,總共有89.4%的新生代農民工認爲自己在城市的飲食條件太差,在少得可憐的休息日裏,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開始走入網吧、舞廳、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嘗試着融入繁華的城市。

(三)身份歸屬狀況

與父輩農民工不同,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夢”更加執着。他們積極地認同所在城市,參加當地社會組織的集體活動,漸漸適應並習慣當地的社會生活和環境,希望能在城市紮根發展。骯髒、隨地吐痰、偷盜、不禮貌、不文明等,似乎理所當然地加在新生代農民工身上。而歷史形成的“城裏人”和“鄉下人”之分,使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裏時常遭受城裏人的白眼和歧視。一旦一個地方發生了刑事犯罪,人們也總是首先將懷疑的目光指向進入城市的農村人。這讓新生代農民工感到自卑和對“城市夢”的茫然,將自己與城市隔離開來,蜷縮在城市的邊緣地帶。

三、 促進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制度

戶籍制度所帶來的“先城後鄉”的不平等待遇讓新生代農民工進入市場時處於劣勢地位,同等條件下只能從事比較髒、亂、差的工作,即使同工也不同薪。農村一方面由於經濟比較落後,政府沒有辦法提供更多的和合適的教育培訓;另一方面,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政府或新生代農民工個人,都難以預計進城後的情況。爲此,需要深化改革以戶籍制度爲核心的一系列體制和政策,例如城市養老、醫療、住房、教育等,打破城市公平就業的不平衡性,有效提高農民工素質培養。

(二)建立系統的培訓機制

一方面,對於新生代農民工個人來說,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使他慢慢發現自己的教育需求,但由於戶籍制度的影響,卻難以享受當地的教育服務。另一方面,新生代農民工的工資本來就很微薄,除去被剋扣、拖欠部分和日常消費之外,很難再拿錢用於教育和培訓,儘管其接受教育培訓的慾望非常強烈,但其具有實際支付能力的教育需求是十分有限的。政府可以籌集資金,依託民辦高校、職校技校,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採取分批輪訓方式。推動政府購買或企業委託培訓等,爲新生代農民工提供免費或優惠的培訓服務。

(三)創造良好的自主創業環境

絕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懷着執着的“城市夢”來到城市打工,大都不願意甚至不可能再回到農村務農。但是,創業所需要的資金、技術、項目以及良好的法制環境卻成了創業的重要障礙。因此,相關部門可爭取銀行機構和農村信用社機構的支持,對新生代農民工施行專項貸款,進行小額信貸,以資助的性質、貸款的形式給予新生代農民工資金支持。

(四)轉變企業的管理方式

隨着時代發展,農民工主體的變換,企業的管理方式也應與時俱進。對待老一代農民工的那種胡蘿蔔加大棒式的管理方式已經不再適用於新生代農民工,因爲新生代農民工不再是以“出來賺錢”爲主要目的,據調查,80後農民工的職業流動率最高,達到平均每人每年工作換0.45次。其中,近一半人是因爲“生活、生產環境不適合”,以及“閒暇時間不足”而跳槽。這種頻繁的人員流動很容易打亂企業的生產管理與生產計劃。除了加強對他們進行職業培訓之外,還要積極引導他們腳踏實地、認真刻苦地鑽研業務,才能使新生代農民工在企業裏找到歸屬感,真正踏實努力工作。

農民工調查報告12

隨着我國經濟重心從農業轉向工業,涌現出了大批農民背井離鄉到城市找工作的現象,形成了所謂的‘農民工’。在城市,農民工從事的工作大都是,城市人不願意乾的髒活、累活。主要原因是城鄉差異影響下思維觀念的差異,和農民工本身缺乏相關的行爲習慣和專業技能素質。農民工學習需求調查,能夠了解農民工的真實想法,瞭解他們渴望學習哪方面的知識,從而爲他們提供學習的機會,幫助他們學到一定的技能,只有從本質上提高農民工的自身素質,改善他們的社會地位。

一、次調查主要採用個人問卷調查方式進行

本次調查圍繞“農民工學習需求”問題,共調查了4名對象和統計局調查。所有調查對象均是隨機找到的,符合規定的條件。被調查者詳細情況附農民工學習需求調查問卷。

二、調查方法

此次調查主要採用個人問卷調查方式進行。

三、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圍繞“農民工學習需求調查”問題,調查了四名農民工。調查對象均滿足條件。四、調查結果

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工資收入比較低,生活質量比較差,居住、醫療條件得不到保障,休閒方式比較單調,勞動技能普遍偏低,子女教育問題比較突出。據調查,進城務工農民的收入,普遍比在家務農收入高出很多,外出務工是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之一。許多農民工在城裏工作生活,除了維持日常開支外,其餘的基本上寄(帶)錢回家鄉,成爲留守孩子、老人的基本生活來源。

許多農民工在外出務工經商前並沒有聯繫好工作,進城後,一般經城裏的親戚、朋友或已在城裏定居的老鄉介紹找到工作。由定居本地的親屬、朋友介紹的佔28、20%,由同樣在外務工經商的同鄉、親友介紹的佔25、99%,自薦到用工單位工作,佔10、51%。另外,還有部分農民工是通過自主就業,招工廣告,包工頭、老闆招募。

農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簡陋的宿舍裏據調查,有29、19%的農民工居住在集體宿舍裏,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廚衛設施的房間裏,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點,6、45%的人居住在臨時搭建的工棚裏,還有12、54%的農民工在城裏沒有住所,只能往返於城郊之間,或回農家居住。

農民工子女教育難,現行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需求不相適應、不夠協調,導致了農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讀費和贊助費,農民工子女就學都只能選擇價格稍低的農民工子弟學校,農民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差,師資弱,流動性大,辦學合法化問題很難解決。

經過調查,由於他們來自落後的農村,一沒學歷二沒技術,只能勝任普通操作工這類的工作。雖然也曾考慮通過短期培訓進行充電,學習電腦、會計等方面的知識,他們相信,只有這樣他們的明天才會更好,但大都由於家庭條件不允許,只好放棄。現在只能好好工作,多賺點錢,供給家裏的弟弟妹妹兒女們上大學,不再步他們的後塵。

有的雖然從開始的銷售員做到事業管理者,但他們都不否認除了工作能力外,學歷的作用也同樣功不可沒。同樣是從開始的一線員工,通過自已的努力,到現在的企業高層管理者,自身的素質、技能、學歷一樣都不能少。他們說:現在的年輕人都不願在一線上工作,一線崗位工資低不說,而且又髒又累,還得不到應有的尊重,還不如回老家發展,起碼在老家不會有如此多的歧視。要做就做管理者,可企業管理者並不是人人都能做的,第一就是技能,第二就是學歷,所以再學習就是一條捷徑,如今工作了,比讀書時的眼界要寬的多,選一個自己喜歡的專業,或選一個熱門專業就比較容易了。通過高階段的學習,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給企業帶來了實惠,得到提升是情理之中的事。

通過調查可以看出,農民工的意識中對於學習的需求是很大的,只是由於各種原因,他們可能無法實現或者只是選擇短期的專業技能進行提高;但他們對學習的渴望程度是非常之大的,甚至將這種不太容易實現的渴望轉嫁在了自己的子女、弟妹身上,用自己的能力,爲他們獲取更好的環境,以改變寥賴的生活。當然由於長輩對後輩的寵溺,希望他們得到自己沒有享受到的安逸,也間接消極了農村青年的求知慾望。

當然,當前農村青年的學習心理狀況,其主流是積極向上的,他們正在健康地成長,同時也存在消極的一面,不容忽視。

1、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

從宏觀角度看,農村青年深深地感觸到了國家經濟發展的快步伐,欣喜於輝煌的經濟成就。調查結果顯示,98%的農村青年對未來充滿美好的嚮往,其中有82%的農村青年對“競爭”這一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瞭解較深。從微觀角度看,市場經濟在農村的逐步深入,使農業的生產結構、生產方式不斷變化,而轟轟烈烈的農民打工隊伍更使農村人的生活發生了質的變化。

2、家庭教育的影響

當前,農村青年中有一部分是獨生子女,處於一種相對優越的生活環境中,備受家人的寵愛,他們一般表現爲意志不堅強,缺乏進取精神,耽於生活享受。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在接觸衆多的農村青年後,發現他們要求較低,從而學習對農村青年形成了一種內家庭鬆外學校緊的矛盾局面。

二、討論與建議

(一)完善對農民工的各項待遇

1、抓緊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建立施工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約束和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2、充分利用職教資源加強農民工職業教育和培訓,加大新農村文化設施的建設力度,加強發達地區對農民工教育的支持。

3、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4、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

5、加強和改進對農民工工作的領導

6、搞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

7、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8、切實爲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

9、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

10、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二)對於農村青年的學習心理對策

1、增加投入,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當前,農村青年已經感受到了社會進步的快節奏,初步瞭解了滲透於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高科技。但在日常的學習中,他們接觸的卻是落後的儀器設備、簡陋的實驗場所、過時的科技知識,這種強烈的反差必然使他們感到厭倦併產生牴觸。因此,只有增加硬件和軟件的投入,使儀器設備、實驗場所、科技知識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才能對學生產生求知的誘惑和刺激。

2、幫助農村青年準確地瞭解和把握未來

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農村青年對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素質教育實施等的瞭解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所以有必要以各種短期培訓的方式,向他們介紹國家市場經濟發展所取得的輝煌成就和存在的困難以及未來的美好前景;向他們介紹高等教育改革中招生制度的合理性、科學性,收費制度的公平性、保護性,分配製度的靈活性、公正性;向他們介紹和農村農業相關的具體內容、價值和未來取向,以幫助他們明辨是非,消除誤導。

進行職業指導,幫助農村青年瞭解不同職業在農村青年實施職業教育,則必須致力於追求教學內容的科技化和教學方法的科學化,主要是務農的特點、現狀和發展趨勢,從而使他們在學習期間確定自己的學習目標,選擇自己適合的就業崗位。

總而言之,要把加強農民工教育這件事作爲我國現行教育任務的一個重點,通過解決這個問題來緩解或解決城鄉教育資源長期失衡的現象。教育要面向農民工,爲其創造更多的教育培訓機會;教育要面向新農村,使教育成爲當前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使新農村成爲農民工教育的主陣地;教育要面向未來,使其成爲提高農民工技能和素質的主渠道,成爲提升全民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毫無疑問,無論是對於推動城鄉公共資源公平配置,還是對於全面提升全民素質,農民工繼續教育都將具有長遠的戰略性意義,三農問題也能在這個問題解決的同時得到解決或大大的改善。

農民工調查報告13

一、農民工規模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

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爲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比上年增加211萬人,增長1.3%;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增加290萬人,增長2.8%。

(二)農民工總量增速繼續回落

xx年以來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詳見下圖)。xx年、xx年、xx年和xx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個百分點。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農民工人數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個百分點。近三年本地農民工人數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長速度快於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

(三)西部地區農民工數量增長快於其他地區

按輸出地分,東部地區農民工10664萬人,比上年增加210萬人,增長2.0%,東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8.9%;中部地區農民工9446萬人,比上年增加111萬人,增長1.2%,中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4.5%;西部地區農民工7285萬人,比上年增加180萬人,增長2.5%,西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26.6%。西部地區農民工增長速度分別比東部、中部地區高出0.5和1.3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六成以上爲男性農民工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7.0%,女性佔33.0%。其中,外出農民工中男性佔69.0%,女性佔31.0%;本地農民工中男性佔65.1%,女性佔34.9%。

(二)年輕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爲主,16-20歲佔3.5%,21-30歲佔30.2%,31-40歲佔22.8%,41-50歲佔26.4%,50歲以上的農民工佔17.1%。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繼續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5.5歲上升到38.3歲。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農民工佔23.8%,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佔26%,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高中及以上的佔21.4%,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四)接受技能培訓的比例提高

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34.8%,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其中,接受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2%,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的佔9.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都參加過的佔6.8%,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接受過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6.4%,女性佔31.4%。分年齡看,各年齡段農民工接受培訓比例均有提高。

三、農民工流向分佈

(一)西部地區吸納能力繼續增強

在全部農民工中,16425萬人在東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251萬人,增長1.6%;5793萬人在中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93萬人,增長1.6%;5105萬人在西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154萬人,增長3.1%。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增速較快,主要由於就近就地轉移加快。與上年相比,西部地區本地農民工增長了4.1%。

(二)跨省流動農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農民工7867萬人,比上年增加129萬人,增長1.7%,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18.3%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62.8%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53.9%跨省流動,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

(三)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上升

在外出農民工中,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10885萬人,佔64.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其中,8.1%流入直轄市,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22.4%流入省會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34.2%流入地級市,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跨省流動農民工77%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省內流動農民工53.9%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

四、農民工就業

(一)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提高

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從業的比重爲56.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爲42.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爲11.4%,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比重爲6.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爲6.0%,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二)中西部地區第三產業從業比重提高明顯

中部地區從事第三產業的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佔13.2%,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6.5%,分別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第三產業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佔8.7%,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8.3%,分別比上年提高0.5和0.2個百分點。

(三)自營方式就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僱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3%,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17%,自營就業農民工比重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五、農民工收入

(一)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

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長9.8%。分行業看,各行業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長,增長較快的是製造業、建築業與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長10.2%;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長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長9.6%。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別比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1.2和0.6個百分點。

六、外出農民工消費和居住

(一)農民工在外務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長

外出農民工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長5.8%。外出農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減少1.8%,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爲47.1%,比上年下降3.6個百分點。

(二)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農民工中,在單位宿舍居住的佔28.3%,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在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17.2%,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租賃住房的佔36.9%,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農民工佔13.3%,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務工地自購房的農民工佔1%,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自購房農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鎮自購住房的農民工增加。在自購房農民工中,在小城鎮購房的農民工佔49.1%,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三)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增加

外出農民工中,從僱主或單位得到免費住宿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46.8%,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6%,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的比重爲44.6%,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七、農民工權益保障

(一)超時勞動和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變化不明顯

外出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爲10個月,月從業時間平均爲25.3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爲8.8個小時,較上年變化不大。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40.8%,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85.4%,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xx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爲38%,與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0.8%,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0.5%,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其中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比重下降0.7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2%,與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1%,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

從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看,建築業仍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多發地,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上升。建築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4%,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製造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下降0.3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下降0.4個百分點,住宿和餐飲業下降0.3個百分點。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個百分點。

(三)工資拖欠額上升較多

xx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爲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長17.1%。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長16.8%;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長14.8%。

(四)參加“五險一金”的農民工比例提高

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26.2%、醫療保險17.6%、養老保險16.7%、失業保險10.5%、生育保險7.8%、住房公積金5.5%,比上年分別提高1.2、0.5、0.5、0.7、0.6和0.5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均有提高。外出農民工在工傷、醫療、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參保率高於本地農民工,在養老、失業和生育方面的參保率低於本地農民工。

(五)東部地區參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區參保率提高較快

分區域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29.8%、醫療保險20.4%、養老保險20.0%、失業保險12.4%、生育保險9.1%、住房公積金6.0%,均好於中西部地區。但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提高較快。

(六)製造業參保率最高,建築業參保率最低

分行業看,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中,製造業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34.2%、醫療保險22.1%、養老保險21.4%、失業保險13.1%、生育保險9.3%、住房公積金5.3%,分別是參保率最低的建築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2.3倍、醫療保險4.1倍、養老保險5.5倍、失業保險6.2倍、生育保險7.9倍、住房公積金5.9倍,從事不同行業農民工參保率差距明顯。

附註:

1.農民工監測調查簡介

爲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佈、就業、收支、生活和社會保障等情況,國家統計局xx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2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930個村和23.5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爲調查樣本。採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舉家外出:指農村勞動力及家人離開原居住地,到戶籍所在鄉鎮以外的區域居住。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

農民工調查報告14

爲了解國際金融危機對黃石農民工就業帶來的影響,摸清全市失業返鄉農民工狀況,爲市委、市政府及時掌握失業返鄉農民工情況,應對危機、化解矛盾、穩定就業,提供參考依據。自20xx年底開始,市統計局農調隊在全市7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勞動力外出從業情況月度監測調查,從監測調查情況來看:金融危機對我市農民工就業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由於各級政府刺激經濟和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臺,對農民工就業也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效果初步顯現。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農民工數量逐月增多,收入基本保持穩定。

一、當前農民工外出從業情況

控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農民工總數爲37.01萬人,佔鄉村總人口的比重爲25.9%,佔鄉村勞動力的比重爲51.47%。按外出從業地域分:縣內鄉外打工4.45萬人,佔12.02%;省內縣外打工7.35萬人,佔19.86%;省外打工25.21萬人,佔68.12%。

1、外出勞動力比上年減少。受金融危機影響,今年上半年我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有所下降。監測調查結果顯示,上半年,全市鄉村總人口爲142.94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鄉村實有勞動力 71.91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農民工37.01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2.29萬人,減少5.83%。按外出從業地點分:到東部打工人數爲23.14萬人,減少1.03萬人,減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數爲12.04萬人,減少1.18萬人,減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數爲 1.83萬人,減少萬人,減少4.33%。

2、一二產業減員是導致外出勞動力數量減少的主要原因。從我市外出農民工從事的行業來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農民工減少主要受行業減員因素影響,由於全國外出農民工均呈不同程度的迴流,使我市外出農民原在外從事第一產業打工的人員大幅度迴流。上半年,我市農民工外出從事第一產業的人數爲1.01萬人,同比減少1.29萬人,減少56.12%;從事第二產業的人數爲23.93萬人,同比減少2.12萬人,減少8.12%;

二、農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態勢

爲解決金融危機給農民工帶來的就業困難,市委、市政府及時出臺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實引導農民工返鄉就業或創業,加大了返鄉農民工的培訓力度,將農業部門的“陽光工程”、統戰部門的“溫暖工程”、扶貧部門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門的“星火工程”、勞動部門的“技能就業計劃”統籌起來,採取“招標定點、政府採購”的形式,實行項目化運作。同時,積極組織定點培訓機構主動下鄉鎮、進社區,靈活設點辦班,對需要培訓的返鄉農民工進行專業技能、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和維權等方面培訓,爲農民工再務工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打下了良好基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千方百計爲返鄉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務工提供崗位,主動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勞務對接,爭取務工崗位,成效顯著。

從農民工外出從業情況監測來看,我市農民工迴流從20xx年9月份開始,到20xx年2月底達到最高峯,之後農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態勢。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農民工人數爲32.02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7.28萬人,減少18.53%;3月底,外出農民工35.42萬人,比2月底增加3.4萬人,增長10.62%;4月底,外出農民工35.83萬人,比3月底增加0.41萬人,增長1.16%;5月底,外出農民工36.58萬人,比4月底增加 0.75萬人,增長2.09%;6月底,外出農民工37.01萬人,比5月底增加0.43萬人,增長1.18%。預計今年後幾個月我市農民工外出人數還有增加的可能。

三、返鄉滯留農民工再就業情況

到6月底,我市因失業返鄉而滯留在家的農民工大約有2.29萬人,這一部分農民工在各級政府相繼出臺的一系列扶持返鄉農民工儘早實現就業創業的多項具體舉措幫助下,也基本實現不同程度的就業。從調查瞭解的情況來看,20xx年4季度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着力改善農民工就業創業環境,xx縣對返鄉農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註冊資本數額限制,申辦農民合作社實行零費制,還爲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開闢了“綠色通道”。xx市積極鼓勵和引導外出勞務人員返鄉創業,在用工、小額貸款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到目前爲此,全市自主創業800多人,帶動就業0.5萬人,佔21.8%;約有0.72萬人在當地的工程中打零工,佔31.4%;就地從事種植業、養殖業1.07萬人,佔46.7%。

四、我市農民工再就業存在的一些問題。

1、缺乏有效的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沒有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與農民工相匹配的就業市場,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的農民工就會盲目就業,甚至無法就業。從6月份的有關數據來看,近八成的農民工爲自發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組織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關注本地或外地企業的用人情況,及時發佈就業信息,有效地把剩餘勞動力安置到位、輸送出去方面做的還不夠。

2.外出務工人員技能素質與現實需求差距大。調查表明,近七成的勞動力沒有受到過專業培訓,且有的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後只能做些粗活、髒活、累活,而相對收入又很低。農民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對技能培訓的認識不足;二是短期行爲,急需掙錢;三是農民工對培訓的質量和培訓後就業的願望不能有效得到滿足。

3、農民工有創業願望急需創業扶持。一些農民工反映通過多年的務工有了一部分資金積累,也認識到金融危機不是幾個月所能好轉的,他們總希望在家鄉特別是依靠土地有所發展,但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規模小了很難有盈利,大了資金又難以週轉。受項目和資金的雙層影響,其創業之路較爲艱難,急需政府在政策、項目和資金方面給予扶持。

五、做好農民工再就業工作的幾點建議:

1.建立多種農民工務工信息平臺。

目前農民工流動的組織化程度很低,大部分農民工外出是一種自發的行爲,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會和親屬網絡,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盲目性,增加了農民工外出務工的成本。除了農民工個體利用社會網絡自發外出務工的模式外,勞務市場、經紀人制度、地方政府組織的勞務輸出模式均可以發揮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場導向爲基礎的多元化務工信息交流平臺,將農民工組織起來,將來自企業和市場的就業信息,通過政府的渠道,與農民工實現信息共享,使其能夠應對市場變動的風險。既可以達到政府促進就業,避免農村剩餘勞動力浪費,還可以利用市場信息引導農民工正確的自主擇業,有利於實現政府、農民工、企業等“多贏”的局面。

2.發展有效的農民工培訓、輸出模式。

目前,各地政府均把返鄉農民工的培訓作爲重要舉措,投入了大量財力,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真正實現農民工擁有一技之長不是一次性培訓所能實現。因此,必須加強對現有農民工羣體的職業培訓。一些職業培訓機構從實際出發,探索了一套“免費吃住、免費培訓”,“組織就業、有償輸出”,“長期跟蹤、監督保障”,“初級務工課程免費,高級創業課程自費”的有效培訓模式。這些培訓教育模式對於黃石來講是非常有借鑑意義的。

3.發展壯大農村經濟,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讓更多的勞動力就地消化。一是要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大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積極培育農村市場,發展農村經濟,加大商業化、工業化的進程力度,不斷提高農村城鎮化水平,讓更多的剩餘勞動力就地消化。二是走產業化的發展道路。引進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大力發展市場空間大、消費需求廣的主導產業和特色農產品,優化生產要素,讓更多的農民工在商業經營活動、農產品購銷、種養殖等領域就業創業。三要發展龍頭企業。通過招商引資等方式讓更多的鄉鎮企業在農村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加快本地特色產業發展,帶動更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

農民工調查報告15

一、研究方法

(一)定義界定

鄭功成認爲,農民工特指具有農村戶口身份卻在城鎮務工的勞動者。據此,本文界定的農民工是擁有農村戶籍,在法律上享有農民的權利並承擔農民的義務,卻不以農業收入爲主,外出城鎮務工的人員。按照中國《勞動法》的規定,16歲以下的人是童工。也就是說,16歲以上的人就可以工作了。所以,根據調查問卷的設計情況,本文的青壯年農民工是指16~45歲(含16歲和45歲)的農民工。

青壯年農民工是高活力的羣體,其工作變動相當頻繁。因此,他們的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持續性問題一直是實施農民工社會保障中的一個需要解決的大問題。所以,本文以青壯年農民工爲對象,通過分析微觀因素對他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影響,以期更全面地瞭解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各影響因素。

(二)研究過程及手段

本文的分析基於20xx年對重慶市9個主城區的農民工的一項問卷調查。調查對象是在重慶市9個主城區(渝中區、沙坪壩區、北碚區、南岸區、江北區、渝北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和巴南區)務工的農民工。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350份,回收1106份,有效問卷爲1083份,問卷的有效率爲97.9%。其中,符合本文界定的青壯年農民工的問卷有954份。本文主要是對這954份青壯年農民工的問卷進行處理,使用12.0軟件分析調查數據。具體方法爲:第一,以調查資料爲依據,在國內相關研究的基礎上,分析青壯年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參與傾向的具體狀況;第二,運用雙變量Logistic迴歸來擬合模型,尋求與青壯年農民工養老保險參與傾向相關的因素。在此基礎上,通過理論分析,進一步探尋影響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中觀、微觀原因。

二、變量設定與測量(一)因變量: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傾向

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傾向是指社會成員對社會養老保險的一種自願參與意願。筆者以它作爲因變量,進而從中觀、微觀方面來討論影響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各種因素。在調查中,當問到“如果現在讓你選擇,你可以自由地參與社會養老保險,你會做出哪種選擇”時,樣本中有51.8%的人選擇參與社會養老保險,有43.4%的人選擇不參與,另有4.8%的人沒有做出明確的選擇。由於本文的目的是研究農民工在是否參與養老保險問題上的選擇,故在模型中只選擇那些表示明確意願的樣本。

(二)自變量的設定與測量

對青壯年農民工來說,影響其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就一般的影響因素而言,它們可以劃分爲三個層面,即社會層面的、中間層面的和個人層面的。社會層面的因素指那些與社會的發展、變動有關的影響因素。它們對整個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都會產生影響,是影響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共同因素,例如,社會進步的狀況、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狀況,等等。中間層面的因素主要指與個人所屬的羣體、組織有關的因素,例如,工作單位的福利待遇等。個人層面的因素主要指個人的素質和社會特徵,例如,性別、年齡、受教育水平、職業等。中間層面的因素與個人層面的因素都與特定的具體青壯年農民工相聯繫,因而可以看作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特性因素。由於調查資料的限制,本研究主要探討中間層面和個人層面的因素的影響,即探尋與單位和員工自身有關的因素對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傾向的影響。具體所選變量的測量和賦值如同表1(略)所示。

(三)實證模型的設定基於前面的描述和分析,本文將影響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行爲意願(以下簡稱爲“參與意願”)的微觀因素設定爲7個(見表1(略))。其中,對2個虛擬變量,本文用XD表示性別,HD表示婚姻狀況。

同時,建立含有2個虛擬變量的計量經濟模型:

Y=β0 β1XD β2X2 β3X3 β4X4 β5X5 β6X6 β7HD μi(1)

(1)式中,Y爲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意願,Xi爲各定序自變量,βi爲待估參數,μi爲隨機擾動項,β0爲常數項。

三、研究假說

結合以上分析,根據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各中觀、微觀影響因素的不同特點,筆者對青壯年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參與意願的各個影響因素做出以下研究假說:

第一,性別。性別的差異會造成人的性格、對事物的認識等的差異。所以,筆者認爲,青壯年農民工的性別會對其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意願產生顯著的影響。一般來說,男性由於整體上性格粗獷,眼光相對長遠,所以,他們比女性更傾向於參與社會養老保險。

第二,年齡。由於養老保險的專項功能,一般來說,年齡稍大的人考慮得更多,因而他們的需求和參與意願也較年齡較小的人更爲強烈。

第三,學歷。受教育水平是影響人的人生觀的重要因素。受教育水平關係到個人素質的高低以及個人對事物的認知。因此,筆者假定,青壯年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是決定其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個人特徵:受教育水平越高,農民工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知感越強,他們就會越傾向於參加養老保險。在本文中,受教育水平直接以學歷來量化。

第四,進城時間。農民工進城後,他們所接觸的生活環境以及由這種生活環境所決定的文化氛圍等客觀環境與他們在家鄉相比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這些變化必然會對農民工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影響。對於青壯年農民工來說,由於他們的適應性、接受能力都很強,所以,他們更容易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總體來講,農民工進城時間越長,他們的這種接受傾向也越強。所以,進城時間越長,青壯年農民工越傾向於參與社會養老保險。

第五,單位性質。從目前的機制來看,公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狀況與其所在單位有較大的關係。一般來說,國有、集體等公有制性質單位的人員對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更規範,勞動者的參與性也更強。所以,假定公有制單位的青壯年農民工對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性更強。

第六,月均收入。社會養老保險的參與涉及交納保險費的問題,所以,個人收入水平應該是農民工是否願意參與養老保險的主要微觀因素。人們的收入越高,可自由支配的資金也會越多,則人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也會越大。

第七,婚姻狀況。對青壯年農民工來說,他們的婚姻狀況不同,他們對生活的穩定性的追求也存在養異。結了婚的人因爲有家庭的牽掛,一般更傾向於追求穩定的生活,這就使得他們更具有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和意願。

四、計量結果分析

(一)影響因素的Logistic迴歸分析

根據文獻、專業知識和問卷調查所獲得數據情況,本文選擇了性別、年齡、學歷、進城時間、單位性質、月均收入和婚姻狀況等7個因素爲自變量,以是否選擇參與社會養老保險(0,1)爲結果變量,在選入變量標準α=0.05和剔除標準α=0.10的水平上,進行了Logistic迴歸分析,同時,用發生比率OR(OddsRatio)解釋了模型中的變量。發生比率在迴歸結果報告中給出,即Exp(B),它表示自變量一個單位的變化,或者相對於參照類而言,發生比的變化。結果是,進入模型的變量有性別、年齡、學歷、單位性質和月均收入共5個變量。迴歸方程經檢驗,模型有統計學意義(χ2=59.321,P=0.000),模型的估計結果見表2(略)。

(二)對結果的討論

根據模型估計結果,將影響青壯年農民工的社會養老保險參與傾向的主要因素及其顯著性和影響程度歸納如下:

第一,性別是影響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一個因素。性別的統計檢驗在5%的水平上顯著,其係數的符號爲正。這說明了,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男性的青壯年農民工更傾向於參與社會養老保險。青壯年農民工爲男性時,其參與養老保險的發生比率爲161.6%,這表明,男性青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意願的發生比比女性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意願上升了61.6%。這與筆者前面的研究假說是一致的。

第二,年齡也是影響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一個因素。但是,在筆者定義的青壯年年齡段中,只有20~30歲這一年齡段的影響是顯著的,而且其係數符號爲負。這說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這一年齡段的農民工的年齡是影響他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負面因素,其參與的發生比率只有參照類年齡段的57.5%。

第三,學歷的高低會顯著地影響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意願。學歷的統計檢驗在5%的水平上顯著的只有國中、高中/中專這兩種情況,其係數符號均爲負。模型的估計結果說明,學歷也是青壯年農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消極影響因素,不過,隨着學歷的增加,其影響的程度逐漸減小,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發生比率由39.5%升至49.9%。

第四,單位性質對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具有顯著的影響,在入選因素中影響係數最大。其影響係數均爲-1左右,也就是說,單位性質對於青壯年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具有負面作用,與國有單位相比,其他各種不同的單位之間這種負面作用都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差異。

第五,月均收入是與筆者的研究假說相差最大的一個微觀因素。模型的估計結果是,只有月收入在400~600元這一階段,纔對青壯年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選擇有顯著影響,而且這種影響同樣爲一種消極的影響,因爲其作用係數爲-0.721。在此,筆者給出以下的解釋:首先,當青壯年農民工的月均收入小於400元時,由於農民工的收入只能維持其基本生活,沒有多餘的資金用來交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所以,這一層次的青壯年農民工基本上都完全沒有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意識。其次,當青壯年農民工的月均收入大於600元時,他們的生活相對較爲寬裕,他們對自己以後的養老保障較爲自信,所以,收入水平在這一層次的人對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表現出無所謂的態度。故這兩類人的收入都沒有對他們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行爲表現出一種明顯的影響力。

(三)原因分析

綜上所述,在對青壯年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具有15.2%的解釋能力的微觀影響因素中(鑑於本文只對青壯年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參與傾向的微觀影響因素進行分析,R2=0.152表明這些因素仍具有足夠的解釋能力),除性別外,其餘各因素均表現出或大或小的負面影響。即在其他影響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單從青壯年農民工本身的微觀因素來說,青壯年農民工大體上都是不傾向於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幾點:

其一,青壯年農民工對社會養老保險表現出一種不信任的態度。筆者在訪談過程中發現,很多青壯年農民工都不太相信社會養老保險,有的甚至認爲它是騙人的。造成這種不信任結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國現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不完善,制度不夠規範。由於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存在缺口,例如,受戶口、各種證件及費用、職業的高流動性及勞動就業合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農民工基本上還沒有被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之內。偶爾有發達地區先行,但社會養老保險的操作也是極不規範的,沒能及時保障農民工的自身利益。其次,農民工受其自身因素的影響。由於農民工的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他們的辨別能力較差,因此,他們極易受到因不規範操作給社會養老保險帶來的損害的影響,從而對社會養老保險產生抵制情緒。

其二,青壯年農民工的經濟能力有限。通過調查發現,青壯年農民工現在最關心的不是自己未來的養老。他們出來打工的目的就是掙錢救急,例如,小孩上學、看病、蓋房子、添農具等。所以,他們根本還沒有多餘的資金來爲自己的養老投資。

另外,農民工文化素質低、法律知識貧乏、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差以及經濟行爲的短期性等都是青壯年農民工不願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原因。

五、基本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青壯年農民工對社會養老保險的整體參與意識不強。在對青壯年農民工是否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具有15.2%的解釋能力的微觀影響因素中,除性別外,其餘各因素均表現出或大或小的負面影響。即在其他影響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單從青壯年農民工本身的微觀因素來說,青壯年農民工大體上都不傾向於參與社會養老保險。

第二,政府在不斷完善養老保險體系的同時,應高度重視對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參與意識的培養和提高。政府如果想要提高農民工的參保意識,解決好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問題,必須完善社會養老保險機制;同時,針對影響農民參保意識不強的現狀,開展針對農民工的社會養老保險宣傳活動。只有農民工的主動性增強了,他們纔會積極響應政府的政策。這樣才能形成一個雙方互動機制,把農民工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做好。

另外,保障青壯年農民工的權益、增加農民工收入,也是提高他們社會養老保險參與意識的必不可少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