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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教師教育範式研究》的反思與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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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方法論的變革浪潮中,一種新的研究範式--教師教育範式研究逐漸形成並發展起來。近年來,範式研究受到了國人越來越多的關注。

讀《教師教育範式研究》的反思與體會

何菊玲從教育研究方法論的變革說起,引出對範式研究的評介。較爲細緻地介紹了一個多世紀以來,在後實證主義、批判理論、建構主義、後現代主義、現象學等理論和思潮的不斷影響下,範式研究的發展所經歷的從事實描述到意義解釋,從論證理論到建構現實,從追求科學到重視人文,從客觀性到主體間性,從寫語言到寫文化,從宏大理論到地域性知識,從學術研究到實踐行動的曲折發展過程。

在這一發展過程中,範式研究形成了衆多的方法分支。《教師教育範式研究》對其中的工具理性的教師教育範式、交往理性的教師教育範式進行了探討,目的是爲了獲得爲什麼是它們構成質性研究。書中指出,它們之所以成爲範式研究的組成部分,是因爲都有共同的關注點,那就是“意義”。 隨後,本書選取了幾個較爲典型的案例來探討教育正在怎樣被質性研究的方式所研究着。

這樣一種理論探討和實踐中的探討是同時進行的。研究中有筆者自己的實踐成分,以期從一種實踐感受和經驗提煉的角度來回答教育質性研究是什麼、教育是什麼。本文的研究由此走向本體論的探討, 教育在根本上是實踐的,它是一個在“生活世界”中通過“理解”使“意義”不斷展開和實現的過程。本文在“教育質性研究的現象學理解”一章中探討了教育質性研究與教育本身相契合之處。以一種現象學“回到事情本身”的接近問題的態度和方式去接近教育質性研究、去接近教育,我們發現,教育質性研究對“意義”的關注與教育的實踐性質一致,使其成爲了適合於教育研究的最爲根本的方式。

本書從題目到寫作,更爲看重的'是方法的背後。本文是從以下這些層面來討論方法背後的。其一,方法不能凌駕於“存在”之上,對方法應有正確的認識;其二,對方法應進行本體論的追問,本體論的追問是爲了獲得對教育實踐本質的理解。我們不是要否認方法,只是認爲有必要強調方法在什麼層面上使用。

當方法是在根本的層面上使用時,教育的實踐性質削弱了方法的規定性,決定了方法是不具有規定性的,因爲一種固定的有規定性的方法並不可能從根本上支配人的實踐。方法僅僅意味着一種實現意義的方式、途徑,方法的使用不應該成爲對人的控制。教育實踐性質要求“方”而不“法”;當不在根本的層面上使用時,方法不但是有效的,而且是嚴格的和科學的。

讀完何菊玲留守的《教師教育範式研究》,讓我明白如果把這樣的研究結果用於教師教育最根本的層面上,是需要做出解釋的。要做到既有“方”又有“法”。我們認爲重要的是在什麼層面上來使用方法,而並非絕對強調“方”而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