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和解應具備的條件
1、患方主體要具備的條件
(1)參加和解的患方要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因此與醫院和解者一般需年滿18歲。
(2)參加和解的患方要具備主體資格
參加和解的患方在法律上必須能夠享有民事權利,依法承擔民事義務。因此患方必須直接與醫院發生利害關係,如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患者本人。若醫療糾紛 中涉及的病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昏迷病人,此時與醫院和解的患方只能是病人的監護人。
具體的監護人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如 《民法通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主要是父母,還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 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等。若醫療糾紛中涉及的病人發生死亡的,則其繼承人具有與醫院和解的資格,此時參加和解的患方必須是按順序的某一順 序的所有繼承人。
《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 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具備主體資格的患方既可親自參加和解也可委託代理人蔘加和解或與代理人一起參 加和解。
雖然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但爲了避免日後可能的紛爭,委託代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在授權委託書上應有患方和代理人的`簽字、 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
2、參加和解的醫方要具備的條件
如醫院的法定代表人即院長參加調解,則代表醫院的行爲,其和解行爲合法有效。如其他醫院人員參加和解原則上應有醫院的授權委託書,並在協議書上蓋上醫院公章。最好是醫院領導會議上明確醫療糾紛的醫院和解人和和解金額的權限,並形成會議紀要存檔。
我們知道在不滿足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下是不能進行醫療事故的調解的。只有符合了相關的規定,醫療事故的和解纔可能被認可。醫療事故的和解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發生效力。關於醫療事故和解的程序和和解的效力的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網站的律師。
-
醫療器械質量保證協議書
(供方)甲方:(需方)乙方:爲了保證甲乙雙方經營醫療器械的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服務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加強友好合作,依照《產品質量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責任1、甲方應...
-
醫療空間設計中色彩的運用論文
摘要:在醫療空間設計中恰當運用色彩進行搭配,能夠營造和諧溫馨的氛圍,調節人的情緒,改善患者的心情。本文根據醫療空間設計的實際情況,淺談了色彩運用的現狀及問題,在醫療空間設計中怎樣合理運用色彩進行了初步的分析,怎樣爲醫護人員和患者提供一個舒適的工作、就醫環...
-
簡述四級醫療事故的標準
醫療事故時有發生,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從事醫療活動的過程中,因爲違反相關的操作而給患者帶來了損害的。根據傷害程度不同,醫療事故等級也不同。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四級醫療事故的'標準是什麼。四級醫療事故的標準:四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明顯...
-
醫院大型醫療設備維修維護問題及措施論文
【摘要】隨着時代和科研技術的不斷進步,如今大型醫療設備已經成爲醫院進行診斷和治療的核心指導依據,地位着實不可小覷,一旦說這部分設備維修維護工作處理不當,就會直接引發誤診等隱患,不利於維持醫院綜合實力和形象地位。在此類背景下,筆者決定在歸納梳理當前我國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