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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員工管理制度

銷售2.35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銷售員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爲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爲。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着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7.5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爲工作時間。

12:00-13:30爲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 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 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覈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着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覈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複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着“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爲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爲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爲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裏,複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爲。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2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繫、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覈

8、隨時收集相應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項目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項目與其他項目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爲“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爲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項目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爲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泄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3

本文的研究對於汽車銷售公司未來的發展意義主要表現在可維持和壯大公司的銷售隊伍,提升其業務能力,從而有利於其戰略目標的實現。這對於汽車銷售公司成長爲反應快捷的綜合服務企業、管理精細的高效運營企業、產業互補的多元發展企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對於此類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研究具有學術意義。

  一、汽車銷售員工薪酬激勵面臨的問題

經過本研究的調研,目前,雖然汽車銷售公司意識到激勵對於銷售人員的留存甚至就是對於公司存亡的重要性,也採取了一些相應的措施,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從整體來看,銷售人員激勵還就是存在着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薪酬福利激勵缺乏吸引力

1.薪酬激勵。從汽車銷售公司當前的薪酬激勵措施來看,銷售人員對於公司薪酬的整體認可程度就是非常低的。

2.福利激勵。福利內容比較單一,銷售人員多爲外勤人員,沒有特色的福利。

3.培訓激勵。銷售人員對部門所開展的培訓工作認可程度比較低。

4.發展激勵。這裏的發展激勵主要就是指汽車銷售公司對於銷售人員晉升、未來職業生涯規劃方面的相關措施。從本研究的統計數據來看,受調查人員對公司開展的職業生涯發展管理的認可程度非常低。

(二)激勵方案缺乏層次性

這裏的缺乏層次性主要就是指汽車銷售公司當前的銷售人員激勵措施多就是建立在主觀、傳統觀念基礎上的,認爲銷售人員最關注物質激勵,因此在激勵措施設計上過多地考慮了薪酬激勵這一項,並沒有根據銷售人員的個人需求來設計激勵方案,尤其就是其針對不同年齡段、工作崗位的銷售人員幾乎都採取同樣的激勵措施,這就使得激勵方案在整體上發揮作用有限。

  二、汽車銷售員工薪酬激勵改進措施

(一)直接薪酬激勵

銷售人員的薪酬就是由固定工資+政策性工資共同構成的,本文認爲公司當前的銷售人員薪酬構成基本合理,改進後的薪酬激勵方案僅需在現有薪酬構成基礎上進行以下幾方面調整:

1.推行寬帶薪酬制。所謂的寬帶薪酬就是指通過調整公司內部當前的薪酬等級以及每個等級變動範圍的方式來減少公司內部崗位等級差別,引導員工不斷提升個人技能的一種方式,他與組織結構扁平化相適應。本文在此處之所以建議採取寬帶薪酬制,主要目的就是爲了改變老牌國有企業論資排輩、員工薪酬增長主要源於職位提升的弊端,在同一薪酬寬度內爲銷售人員薪酬變動提供更大的空間。

2.增加技能工資。這裏的技能工資也可以理解爲知識工資,即根據員工的知識掌握和發揮程度爲其提供一定的薪酬收入。本文認爲較寬的知識面有助於提升銷售人員的服務理念和市場意識,且通過這樣一種方式也能夠在銷售部內部形成一種學習、進步的氛圍,這對於公司績效指標的實現就是有很大幫助的。特別就是掌握嫺熟、適用的溝通技能對於銷售人員而言非常重要,它就是搭建企業與客戶的直接橋樑。

3.改變原有的.政策性工資結構。這裏的政策性工資就就是一般意義上的績效工資,本文在此處所做的調整主要就是兩個方面,一就是將品種開發獎和其他銷售創效獎合併成爲“專項獎勵”;二就是改變原有新老銷售人員績效工資“一刀切”的設計,將整個銷售團隊的業績情況與銷售人員個人的業績情況結合起來,針對銷售人員的級別和銷售區域設計不同的提成比例,三就是爲經理級的銷售管理人員設計年終分紅。

(二)間接薪酬激勵

間接薪酬激勵也可以稱爲“福利薪酬”,能夠進一步激發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相較於基本薪酬和可變薪酬而言,福利薪酬的一個最爲突出的特點就就是它不與員工的工作績效相掛鉤,其存在的價值在於能夠提升員工對企業的忠誠感,使員工在與企業的僱傭關係中感受到組織對其的關懷。

汽車銷售公司針對銷售人員的法定固定福利項目就就是通常意義上的“五險一金”,這裏僅對固定項目中根據員工需求特點所設計的非固定福利項目進行分析。

1.個人補充保險。所謂的個人補充保險就是指公司單獨爲經常跑市場的銷售人員所購買的一種人身意外保險,藉此來減輕意外發生時員工個人及企業的負擔。

2.現金補貼。這裏的現金補貼主要包括通訊補貼(根據銷售人員級別的不同給予不同的報銷比例)、員工探親的交通補貼、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補貼以及其他(結婚禮金、生病慰問金)現金補貼。

3.帶薪休假。即銷售人員享有法定節假日、年假、事假、婚假、探親假等帶薪假期。

4.文體福利項目。主要就是指汽車銷售公司爲銷售人員提供的基本後勤保障和文體娛樂保障,如子弟學校、公司的籃球場、健身房、圖書館等。

(三)職業生涯發展激勵

職業生涯發展激勵就是指通過對影響銷售人員個體職業生涯發展的主、客觀因素的分析、總結和測定,在組織現有資源條件和未來發展目標的基礎上對個體未來的事業發展目標以及實現這些目標所需要的條件和途徑所作出的合理安排。具體來說,汽車銷售公司對銷售人員實施職業生涯發展激勵需要重點進行以下幾方面工作:

1.分析影響銷售人員職業定位因素。影響銷售人員職業定位的因素有很多,汽車銷售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者只有對影響因素進行深入的分析,才能夠確保其所進行的職I生涯發展規劃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

2.構建銷售人員晉升通道。晉升就是指管理者通過將員工從低一層級的職位提升到高一層級的職務並賦予其與新職務相對等的權、責、利的過程。

  三、結論與展望

企業管理的本質就就是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領導者的一項最爲基本的也就是最關鍵的職能就就是不斷激勵和引導員工產生有利於企業發展的行爲。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及顧客需求差異化的今天,如何將企業生產的產品“賣出去”、實現資金的迅速週轉成爲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因此對於管理者來說,如何激發銷售人員的工資熱情,促使其更加積極主動的工作成爲其進行員工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本文在這方面做了一些思考,提出了現在汽車銷售人員薪酬激勵模式的問題,並提出了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