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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學校教師考覈細則

教師1.28W

一、總則

【精品】學校教師考覈細則

1、教師從參加工作開始參加考覈,考覈原則上一學年一次。

2、教師考覈成績記入學校教師個人業務檔案

3、教師考覈成績與期末評比先進、職級確定等掛鉤,並起主導作用。

4、教師考覈成績按分數分爲ABCD四個等次,分別是優秀,良好,一般,較差。

二、考覈方式

考覈分業務考覈、綜合評定兩個方面進行。

三、業務考覈:

指對教師的業務能力和個人素質方面進行考覈。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任負責,業務評定的。形式可多樣化。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佔考覈總分的50%。

四、綜合評定:

指對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評定,主要考覈的內容有責任心、對學生的愛心和耐心、教育教學效果、同事間的協作精神、個人修養、家長反饋意見等。綜合評定實行逐級評定製,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佔考覈總分的50%。

五、加分與扣分

有下列情況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爲學校帶來顯著影響的。

2、積極爲學校出謀劃策,並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級學生生源穩定率達100%,主要任課教師均可加分。

4、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外競賽或活動,獲獎或獲得良好社會反響的。

5、其它各類爲學校工作帶來良好效應,被家長委員會提名或行政會提議加分的。

有下列情況的,要酌情扣分:

1、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學出現失誤被家長投訴屬實的,一次扣除10分。

3、與家長爭吵,並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因工作失誤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害、學校形象損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級學生轉學,經查實屬家長對教師不滿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長財物或利用家長關係爲個人謀取私利,一次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