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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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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考勤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教師考勤制度15篇

教師考勤制度1

爲了嚴格出勤、請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請假、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工有章可循,依規操作,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辦法

1、會議、學習及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有教導處負責考勤。

3、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有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由值日老師監督下執行。

4、每週對全校教工的出勤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作半天事假處理。

5、每位教師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權利和義務。

6、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7、負責考勤統計人員每月28日前將本月的考勤情況送總務處。

二、請假手續

1、教師因公、因事、因病請假,均需在事前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教導處批准,請假時間在一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時間超過兩週,需校長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超過兩天的應持病例或醫院證明到校長室請假,經批准後方作病假處理。

3、假畢或續假應輸銷假或手續。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最遲須在離崗次日辦理補辦手續。

三、假期處理辦法

(一)規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雙方均達晚婚年齡者):半個月;

(2)喪假(指直系親屬亡故):三天;

(3)小產:(指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二週;

(4)產假:(指晚育者)98天(含產前半個月,產後2個半月);

(5)哺乳期(得經報告後批准)六個月。

2、待遇:

(1)婚、喪假期限內,工資照發,可享受學校及上級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享受校發的月考勤獎。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2)小產、產假(指符合計劃生育的)期限內,工資照發,可享受上級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不享受校發月考勤獎。產前請假按病假處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內,工資按上級文件執行,不享受期間校發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個人利益應服從集體利益,提倡敬業精神,一般情況不得請假,但如確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

病假:經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類推,扣完爲止。病假2周(含雙休日),扣發當月全勤獎。

事假:經批准的事假,自負代課金(按每節15元計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類推,扣完爲止。事假7天(含雙休日),扣發當月考勤獎。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每日二次,教師本人簽名,教師之間不得代簽。

2、時間:上午到校8:10,下午離校4:00;值日老師上午提早30分鐘到校,下午推遲30分離校。

3、教師婚假、產假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

4、教師直系親屬紅、白喜事,經學校批准可請假3天,祖輩可請假1天,不扣考勤獎(不影響學期全勤獎)。

5、確因身體健康問題,需在工作時間內到醫院就診,可憑醫院有關證明,調整好功課後,經教導處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資,但一個月限二次以內。

6、一學期全勤,無一次遲到、早退、請假,獎300元,累計一天內獎200元,累計二天以內獎100元,請假超過二天,不享受學期全勤獎。

五、曠工範圍

1、未經有關領導批准,擅自缺課(含值周、值日、值操、會議活動等)。

2、非特殊情況臨時電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

4、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

5、拒不接受教導處或教研組確定的公開課等任務或在接受後無特殊原因逾期兩週未完成的以曠工一天論。

曠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發考勤工資。情況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2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週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於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爲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爲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週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鑑定辦證明爲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爲公假。

教師考勤制度3

一、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二、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鄉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須向校長或副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在返校後須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報請校長審批。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回校後及時把課補上。

四、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安排課。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年級領導請假,並要在傳達室登記,如實填寫出校時間、外出事宜等內容方可離校,回校時必須寫時回校時間。 六、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七、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時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審批。

八、兩操、集會、學習、例會,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

九、事假每天罰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會每次不到罰款20元,遲到(簽到時間過後10分鐘,特殊天氣酌情處理)一次罰款10元,在校上班有課未上,每節課罰款20元,請假超過一個月,本年度不能評優,本月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每天請假罰款同上。

教師考勤制度4

爲了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和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爲缺勤。

3、教師應按規定時間的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喧譁吵鬧,不準閒談聊天、上網打遊戲,不準擅離外出辦私事,不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時間及工作日午休時間不得飲酒,若因飲酒造成的工作失誤,則由學校辦公會根據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考勤以學校主管考勤領導的考勤登記爲主,值周教師的值周檢查登記爲輔,學校領導不定期查崗爲補充。週末值周教師要向主管考勤的學校領導統計彙總。

2、例會、教師全體會議、教研組、年級組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實行點名考勤制度,由相關處室負責。

3、考勤領導例會時必須將該周教職工考勤情況向全體教師做詳細通報。

4、學校有重大集體活動期間,或特殊時期,全校教師應到場,一般不給教職工批請事假。

5、教師請假必須寫假條,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後方可離校,返校後須主動銷假。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事後補假或代假。

6、教師因公外出請假,一般應提前2天將通知原件或其他證明材料交由校長籤批後將假條交教務處。

7、教職工事病假,一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兩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長審批,四至五天由校長審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會討論決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加註意見,上報教育局審批。婚、喪假及法定假按國家規定批假。

8、請假教師自行找代課教師的,必須在假條上註明,不超假則不扣工資,超假者按相關規定執行,如未安排好代課教師出現空堂,一律按曠工記。

9、未按要求找代課教師的'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安排課。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標準交代課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師應交代課金由學校經費開支。

10、由教務處統一安排代課的教師,上課的按每節20元發課時費,看課的按每節10元發課時費,

三、獎懲規定

1、教職工一學期病事假天數在下列範圍內不扣發工資:本地教師三天,市外特崗五天。

2、教職工全學期累計超過以上規定者,按下列標準扣發工資:超事假一天扣工資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資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計,遲到、早退每次5—20元,曠課一節40元,曠工一天扣工資100元。

3、班主任必須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學校例會或要求教師參加的活動集會每次按一節課計。

4、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負責,並給予紀律處分。

5、因特殊情況,節假日或雙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數可按加班給以適當的的報酬。

6、學校每學期設全勤獎300元。全學期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現象(免早操者除外)發全勤獎300元,並在年終考覈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生效,由校委會負責解釋。

教師考勤制度5

爲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並落實簽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籤。以學校鈴聲爲準,若到校鈴聲響後再籤,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老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並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況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准並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於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課0.1分從考覈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天50元的標準扣除,並按照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課0.2分從考覈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於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並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20元。

六、集體活動的規定。

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統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集體活動在節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其他規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況,則享受全勤獎,在考覈中加1分,併發全勤獎50元。

教師考勤制度6

爲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校考勤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籤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後,方可離崗。若由於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後及時補籤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彙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覈。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後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爲一週;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爲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出差期間一律爲公假,其餘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爲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爲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爲護理假。(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領導簽字批准;長期病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並儘早在5天內給學校提供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爲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二)、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後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集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教師考勤制度7

爲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爲曠課。

二、辦法

1、學校實行教師簽到制度。值日領導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校長,周彙總表於下週工作例會公佈。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覈。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全體教師必須於8:00前準時到校。 下午:全體教師於預備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爲週一下午第三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期間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師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爲請假1天。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8、教師因公(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五、教師值班。

爲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六、本制度從次日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教師考勤制度8

爲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衆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爲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籤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羣衆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覈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覈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覈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覈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覈,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爲全勤,並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爲上午8:00前,第二次爲下午3:30後,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週統計一次,並予以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覈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教師考勤制度9

爲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爲本規範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於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爲病事假,只視爲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准;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准;但請假結束,教師應儘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②請假不夠半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捨。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覈中扣分,不扣工資。

④教師產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⑥一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覈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並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教師考勤制度10

1、爲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並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2、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覈、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覈獎50%,滿十天扣除考覈獎100%。

4、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5、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並徵得園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11

爲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範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鑑於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爲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後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後纔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閒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准方可出校門。未經批准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爲教師績效考覈和期末出勤考覈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後,不影響教學,並在事前報學校批准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爲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覈不能評爲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爲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後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覈。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儘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准;一週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週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准以後,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於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後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後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覈分作爲教師30%績效考覈重要依據之一。

(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覈;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覈、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准,同時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准許請假一天在家爲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准,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教師考勤制度12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二、教職工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有醫院就診依據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園長批准。

三、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四、上課、活動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五、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具體細則如下:

1.教師早上做操爲點到時間,過門音樂結束未到者視爲遲到。

2.女教師本人產假根據國家規定休假,老公生病護理、兒媳產假1周(五個工作日),本人婚假一週,爲兒女操辦婚假、父母亡喪假3天,直系親屬婚喪假(非休息日)1天。

3.曠工一天考覈扣5分,事假一天考覈扣4分(與自己或家人有關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覈扣1分。如若住院並有鄉級、縣級、市級醫院診斷書和藥費收據(二者缺一或不主動上交,按事假處理),可分別在3天、4天、5天內不扣工資,但考覈每天扣1分。教職工請事假一週以上或病假兩個月以上,必須向園長申請並由中心校校長批准。

4.丟課或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及私自串課,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且考覈扣5分。

5.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需持上級通知經批准後方可參加,否則按事假處理,且不予報銷旅差費。

6.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四個小時,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兩次扣1分)。

7.每週外出半小時以內(不影響上課)不記假,其他時間不準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時扣3分。不請假外出發現一次扣5分,影響工作或上級領導發現加倍處罰。

8.病事假學期累計5天以上,或出現丟課、外出不請假現象,期末考覈實行一票否決,不能評爲優秀。

教師考勤制度13

爲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衆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爲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計制,一月一公佈,一學期一彙總。一學期請假15節之內(含15節)每節扣0.1分,超過15節,每節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者,在15分鐘之內爲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爲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曠工1節記事假3節,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超過15分鐘記爲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調好以後,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含7節)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後務必補辦請假手續;校內請假3節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3節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一週按35節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准後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准後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並報中心校批准後,辦理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發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並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後,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於學校組織的考試、閱卷、開會以及其他羣衆活動,一般不予准假,請假者一節記兩節。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衆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衛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覈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教師考勤制度14

學校實行教師指紋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師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領導、教師7:30前,下午考勤教師4:00後(值日領導、教師學生清校後方可離開)。

1、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工作日內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

2、教工病休必須持指定醫院醫生診斷書,即病休證明(急診除外)向有關領導請假後方可休息,急診可於第二天由家屬或本人辦理補假手續。

3、教職工事假必須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突發事情除外),經同意後才能離崗。

4、1)病、事假1天以內向教務主任請假,課務自行安排,教務主任需做好記錄,每月底報學校備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內自行安排課務由校長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課務由學校同意報區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人流15天);喪假3天(路程遙遠可適當給與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得拆開分段使用或抵衝病、事假。婚假、產假和喪假不影響當月考勤獎。(喪假是指雙方上下直系親屬)。

6、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參加教研活動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課務。

7、請病、事假,要事先對調好功課,如果無法對調,要負實誤課時的'代課金。

8、每位教師每週有1個半天“機動假”(沒有功課的時間),每週允許1次遲到。使用“機動假”要做到:①必須到辦公室登記;②不能影響自身課務、不能影響參加各類教研活動;③婚假、產假不享受當月“機動假”。

9、①目前暫定:無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獎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獎,病假1天,扣考勤獎50元:2天至4天,從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獎;5天以上扣當月全部考勤獎。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當月考勤獎;3天以上事假無當月考勤獎。曠工1天者無當月考勤獎。

如遇見與上述各條款不符事宜,則需校行政會議研究並給予解決。

教師考勤制度15

爲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書面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爲準。

二、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籤一次扣款2元;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扣款20元),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三、教師有事必須書面請假(電話或帶假不作爲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學部負責人籤批,請假按一節課扣款5元計算。半天以上由學部負責人註明工作安排情況後由校長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計算,沒有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爲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學部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後到校長處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五、學校例會(週三、日)請假一次扣款15元,遲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10元。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值班工資一倍的罰款。

七、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於嚴重違紀違約行爲,曠工超過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週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後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每超假一天罰款30元,超假兩天以上(不含兩天)的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十、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後至開學後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十一、教職工考勤每月公佈一次,記載結果每月底上報校長辦公室存檔,學期結束時作爲學期(年度)考覈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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