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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制度 15篇

教師3.04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教師考勤制度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考勤制度 15篇

教師考勤制度 1

爲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範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50.00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況除外)每天7:20之前爲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下午2:00後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曠工每天50.00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2.00元。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爲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20.00元,罰被簽到教師10.00元,簽到完畢後即回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閒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20.00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週,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況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5.00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後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助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爲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覈只能作爲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爲年度考覈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裏處理。

14、學校幾位後勤人員由於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覈,一份存檔。

教師考勤制度 2

爲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校考勤細則》,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籤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後,方可離崗。若由於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後及時補籤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彙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覈。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後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爲一週;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爲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爲

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考試、出差期間一律爲公假,其餘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爲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爲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爲護理假。(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准;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並儘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爲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二)、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後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羣衆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均視爲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週一升旗儀式、教研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穩定等缺勤一次扣罰20元。

1、假期前政治學習、全校性的羣衆加班、開學一週內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週請假的,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病假,請假一天按一天計算,無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請病事假一天按兩天計算,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行。

2、週一升旗儀式由團隊辦公室負責考勤,全校性應急例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值周老師、學校辦公室負責考勤,按照學校考勤辦法第三款第4、5條執行,其結果將作爲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業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活動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學期末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考勤考覈。其結果將作爲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穩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於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覈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政務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三、審批權限

1、教師請假3天之內,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教導處主任審批;離崗3--7天,由主管校長審批;請假在7以上天,由校長審批後報教育局審批備案;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羣衆加班、校內外羣衆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覈辦法執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

科室負責考勤。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副書記請假。

四、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務學習、週一升旗儀式、假期前後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計假,含羣衆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週一升旗儀式、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列入績效考覈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期限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從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計之列;由教務處負責彙總統計超課時。

五、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後,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覈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規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院住院相關手續,如需往上一級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無轉院手續按縣級醫院扣發標準執行。

備註: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團隊辦按照考勤考覈辦法執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校辦負責彙總構成通報納入考勤考覈。

3、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定(法定節假日算在內)工資照發。

5、請假教師愈期後,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週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於學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學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覈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覈不得評優,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覈不合格,根據當年考覈要求,以考勤爲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註: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裏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後報教育

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年級組、教導處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後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並追究相應職責。

六、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後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教導處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爲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督。

此規定自20xx年11月18日起執行。

教師考勤制度 3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幹部、幹事、教輔後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准,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羣衆活動制度

1、羣衆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羣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羣衆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准中途退場者,視爲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中層幹部由分管校長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後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並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羣衆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並彙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覈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羣衆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羣衆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鬥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

淮陰中等專業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務必帶給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務必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定經同意後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狀況務必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教師考勤制度 4

爲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爲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覈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籤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週內(含一週)請假報到校長批准;事假一週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准(批覆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週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範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爲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爲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爲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教師考勤制度 5

1、教師值日和考勤工作由教導處全面負責,校長室負責監督並安排不定期抽查。

2、值日教師上午7:30、下午1:00到校;上午11:10以後、下午5:00後離校,以傳達室指紋考勤機簽到爲準。

3、值日教師一人負責一個樓層;一樓負責操場、校門口、及一樓各班早自修紀律;二樓負責教師辦公室、會議室、及二樓各班早自修紀律;三樓負責教師辦公室、三樓各班早自修紀律,並做好值日登記工作。

4、值日教師應在相應樓層反覆巡查,指導學生晨讀。

5、值日教師全天佩戴值日標誌上崗值日,進行課間巡查和課間學生活動管理,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做好校園突發事件登記。

6、值日教師課間、午間巡查校園內的學生紀律,及時制止學生打架鬥毆事件及不文明現象。

7、值日教師在晨會集中和廣播體操進退場時應站在相應樓層的樓梯旁,提醒學生上下樓梯要慢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8、值日教師下午到校後應在各樓層及操場來回巡邏,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果殼紙屑,做到隨見隨撿,禁止學生帶零食進校。

9、值日教師應指導學生做到課間不追逐、奔跑、打鬧;不在二樓以上玩遊戲;不大聲喧譁;不亂塗寫;不亂丟垃圾。

10、值日教師在放學後應及時督促相應班級搞好教室及公共場地衛生工作。

11、值日教師應將課間學生違紀情況及時通報班主任,並在值日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12、值日教師應逐班及時做好值日記錄。

13、下午放學值日教師應及時督促學生在5:00前離校。

1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值日的教師,要提前一天向值日組長請假,並協調好代值教師,由值日組長在值日登記表上註明。

15、全校實行坐班制。第一節有課的教師於7:50前到校並落班,組織學生晨讀。其他教師8:30前到校,考勤地點以教室爲準,坐班地點以辦公室爲準。

16、教師可以選擇教師辦公室或者二樓會議室坐班,但一學期不變。教師可以自主選擇坐班地點。

17、教師每週可以自主選擇一個半天不坐班,但應在考勤登記表上親自注明。坐班時間上午8:30--10:40;下午1:30—4:00。

18、教師公出應在值日登記表上註明地點及事項。

19、教師每月可以自主選擇調課兩節,但應在一週內調回。並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註明調課時間和調回時間,不影響月勤。調課以主調人節數計算。

20、教師考勤由值日組長負責,考勤每節課巡查一次,並如實記錄。

21、每週三前教導處公佈前一週的考勤情況。若有差錯,向校長室提出。

22、值日組長是當天值日的責任人,督促其他值日教師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組長隱瞞不報或監督不力的,加倍扣分。

23、該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由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檢查。

24、不定期檢查情況在教師會上公佈,檢查結果做爲年終考覈重要依據。

教師考勤制度 6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週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於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爲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爲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週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鑑定辦證明爲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爲公假。

教師考勤制度 7

爲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拜城縣第二國小考勤細則》,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行政辦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保衛處、行政辦等科室進行通報籤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後,方可離崗。若由於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保衛處,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後及時補籤書面假條,上交行政辦存檔。行政辦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彙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覈。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後應立即到校長處或行政辦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爲一週;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爲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3、考試假、培訓學習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考試期間一律爲公假,其餘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爲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爲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爲護理假。(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5、探親假。根據教育工作的行業特點,探親原則上應放在全縣教育系統正式放假以後寒暑假期間,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具體事宜按照國家或教育行政部門文件執行,提前離開的按照事假處理,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凡不享受探親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所謂探親假是指夫妻雙方父母均不在當地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探親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准;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並儘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爲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事假。工作人員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備註:按課時請假:一天內請假時間到達4節課,按事假半天計算;一天內請假時間在2節課內,且不影響正常上課,能完成當日教學任務的,不計算請假時間,但一個月內累計請假課時到達4課時按事假半天計算,累計請假時間超過4課時按一天計算(帶病堅持工作期間看病打針者除外)。

(四)、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預備鈴之前,預備鈴後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羣衆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記;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均視爲曠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週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穩定。

1、假期前後政治學習、全校性的羣衆加班,由行政辦負責,不納入績效考覈,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行。

2、全校性應急例會、週一教職工大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行政辦或工會負責考勤,按照學校績效考覈辦法,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覈。其結果將作爲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升旗、業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按照本科室績效考覈辦法執行,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覈。其結果將作爲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穩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於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覈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保衛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二、審批權限

1、教師當天臨時請假。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科室主任審批,不需填寫請假單;離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長審批;

請假在6-30天,由校長審批;

請假在30天以上,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羣衆加班、校內外羣衆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覈辦法執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一般下發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書記請假。

三、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務學習、週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後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計假,含羣衆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在列入績效考覈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應急例會、週一教職工大會考勤由行政辦負責,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覈,升旗考勤由德育辦負責,每月彙總一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個人師德師風績效考覈;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工會負責、每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

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覈。按照學期計算,無缺勤的,在績效考覈中單獨設立全勤獎。其餘均由本科室負責考勤,納入本科室相應績效考覈。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公假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缺課一節扣除6元,頂課一節補6元,在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計之列;公假期間產生的超課時由學校支付,由教務處負責彙總統計超課時。

四、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後,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覈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月累計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計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規定:女50歲、男55歲以上者,工齡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歲、男55歲以下者,工齡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當月無全勤獎。(備註:須出具縣級公立醫院診斷證明在家休息證明)

住院病假規定:

40歲以下縣級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當月無全勤獎。

40歲以上縣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區級住院不扣發工資。但當月無全勤獎。

住院病假規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院住院相關手續,如需往上一級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無轉院手續按縣級醫院扣發標準執行。

4、遲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曠課一節扣除50元,曠職一天扣除100元,在兩節(或兩天)以上扣除200元,曠課、曠職同時累加。

6、其餘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備註: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德育辦按照師德師風績效考覈辦法執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行政辦負責彙總構成通報納入應急績效進行考覈。

3、計劃外受孕手術,按病假各條款執行。

4、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定(法定節假日算在內)

工資照發,但不能享受全勤獎。

5、請假教師愈期後,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週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於學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學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覈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覈不得評優,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覈不合格,根據當年考覈要求,以考勤爲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註: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裏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後報教育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拜城縣第二國小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五個科室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後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每處扣款10元,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並追究相應職責。

五、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後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行政辦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爲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督。

此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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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制度 8

一、請假制度

1. 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批報,並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以後方能離校。

3. 請假手續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並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後一週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 所有的請假手續,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並按週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 遲到時間規定爲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計算,超過兩節按半天計算。

2. 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課計算,超過兩節課,按半天計算。

3. 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爲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覈,但請假手續仍須齊全。

4. 有課請假,且不能於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課加3元。

5. 未經領導批准,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扣發10元。曠工一天扣發50元。曠工情況記錄後,作爲教師學期考覈依據。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 節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放加班津貼,津貼數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 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扣3元)。

8. 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 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學校規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定扣發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定: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並與考覈掛鉤;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③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50%的學期考覈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學期考覈獎。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30%學期考覈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50%學期考覈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學期考覈獎。

(3) 婚喪產假規定: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爲90天(產前後合併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爲105天。婚假、喪假、產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定中扣發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 假期計算: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

(5) 雙休活動: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定:以家庭和戶口爲準,在陶莊鎮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定執行。

教師考勤制度 9

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爲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覈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覈,並兌現考勤量化獎金。

三、(一)學校簽到簽退制度

1、上午:教師於7:40到8:10務必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40到2:1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4:20分以後。

2、衛生值日教師務必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爲週一下午放學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每缺一場積金扣除5元。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

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爲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學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爲考勤量化積金(即一場一元,全學期約400元),遲到爲半場、請假爲半場、早退爲缺勤。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職責。每空一節課從考勤積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5、考勤每月一總結,期末兌現。

6、本項納入教師綜合量化,並作爲評優晉級的主要依據。

教師考勤制度 10

爲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衆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爲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籤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羣衆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覈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覈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覈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覈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覈,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爲全勤,並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爲上午8:00前,第二次爲下午3:30後,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週統計一次,並予以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覈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教師考勤制度 11

爲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衆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爲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計制,一月一公佈,一學期一彙總。一學期請假15節之內(含15節)每節扣0.1分,超過15節,每節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者,在15分鐘之內爲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爲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曠工1節記事假3節,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超過15分鐘記爲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調好以後,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含7節)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後務必補辦請假手續;校內請假3節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3節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一週按35節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准後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准後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並報中心校批准後,辦理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發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並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後,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於學校組織的考試、閱卷、開會以及其他羣衆活動,一般不予准假,請假者一節記兩節。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衆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衛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覈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教師考勤制度 12

爲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爲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覈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覈。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於8點到9點務必簽到。有第一節課的於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後。

2、衛生值日教師務必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爲週一下午第二課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爲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職責。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五、本制度從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六、關於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狀況,經校務會羣衆研究決定。

教師考勤制度 13

爲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範考勤程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狀況;但專職教師每週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者學校統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㈢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狀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狀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狀況。

㈣行政後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爲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爲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爲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爲準。

㈤教職工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定分爲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週時間內。超過一週者需再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狀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定時限,爲事假。事假視具體狀況按權限審批。

4.下列狀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⑴搬遷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⑶小孩打預防針;

⑷按規定產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爲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爲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狀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不正規者;

3.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務必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並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㈡專職教師或行政兼課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務必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並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後,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週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並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並徵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並徵得同意),並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後憑證明材料按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㈤請假審批權限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⑴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後,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⑴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狀況公佈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狀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狀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

狀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籤批,凡發現不如實填報出勤狀況的,追究職責。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狀況公佈表,是計發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考勤結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教師考勤制度 14

爲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爲本規範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於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爲病事假,只視爲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准;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准;但請假結束,教師應儘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②請假不夠半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捨。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覈中扣分,不扣工資。

④教師產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⑥一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覈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並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一管理、統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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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由整理]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繫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爲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務必說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爲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爲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爲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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